1、龙门吊操作规程1、司机须经专门技术训练,了解本机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养规程和起重工作的信号规则,具有相当熟练的操作技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单独操作。2、新机安装或搬迁、修复后投入运转时,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3、起重机禁止吊运人员。吊运易爆等危险物品和重要物件时,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由司机操作,设专人指挥。4、起吊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本机的额定起重量,禁止斜吊、拉吊和起吊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冻结以及被其他重物卡压的物件。5、机上严禁用明火取暖,用油料清洗零件时禁止吸烟。废油及擦拭材料不得乱泼乱扬。6、机上必须配置合格的灭火装置。电气失火时,应立即切断有关电源,用绝
2、缘灭火器进行灭火。7、夜间工作,机上及作业区域应有足够的照明。8、起动前应检查电缆有无破裂漏电现象,各导线绝缘有无明显损坏;各操作手柄应置于零位。9、每次作业,一般应先将物件吊离地面 30cm 左右,由作业人员检查被吊物件绑扎的牢固性和平稳性,然后再继续起升。10、起吊接近满负荷重物时,在吊离地面 10cm 左右后,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和钢丝绳的受力状况,确认正常方可继续起吊。11、传动部位的调整和检修工作必须在停机后进行。12、作业时遇突然停电或发生其它故障,应设法使被吊物件下落着地,不得停在空中。13、起吊物件超过障碍物时,应先将物件起升超过障碍物最高点的 1.5m,然后跨越。14、停机时应将各控制操作手柄置于零位,并应切断电源。15、停机时必须将起重机开到安全无干扰的地方;并将行走轮用木楔塞住,放下夹轨器,断开外部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