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6:关于同意 x x x 同志为发展对象的批复基层党委接到所属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备案报告后,应及时审查有关材料,研究提出备案意见,及时通知党支部。批复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标题。即“ 关于同意 x x x 同志为发展对象的批复” 。(2)称呼。一般写“x x x 党支部, 。(3)正文。说明党委研究情况和备案意见,并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及集中培训等相关工作提出要求。(4)落款。即“ 中共 x x x 委员会”,并按公历时间写清年、月、日。参考例文:关于同意 xxx 同志为发展对象的批复x x 支部:关于将 x x x 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 x x x 同志为发展对象。请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对 xxx 同志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认真组织政治审查、短期集中培训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党委预审。中共 xx 委员会(盖章)x x x 年 x x 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