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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doc

上传人:tangtianxu1 文档编号:3061469 上传时间:2018-10-02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4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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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迁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目录第一部分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二、内设机构情况第二部分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九、 “三公 ”经费等相关信息统计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第三部分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三、支出决算

2、情况说明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五、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六、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八、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政府采购情况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一部分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概况一、部门职责根据迁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迁政办201559 号)和迁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迁编201611 号)规定,迁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1、贯

3、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本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行业管理职责。2、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工作。受市政府委托,组织编制市域镇村体系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城市规划区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备案、评估和调整工作;指导全市各镇(乡)和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备案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较大工程的规划审核、评审工作;对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进行方案审查、批

4、后监管和规划条件核实;负责规划条件拟定及依法调整工作;负责规划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罚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低影响开发规划管理;负责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 、历史优秀建筑、特色风貌街区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规划展馆工作。3、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着力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保障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房地产业、建筑装修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房产测

5、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屋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评估机构和经纪机构的管理。5、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负责全市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和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材料、制品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各类工程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计价活动;负责地方材料价格信息的采集;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和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推广,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可再生能源利用、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工作。6、承担指导城

7、市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市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燃气、热力、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城市道路、管网配套、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环境卫生设施等的建设维护、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供水与排水、燃气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市防汛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7、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与管理工作。

8、8、制订规划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规划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联系规划建设系统行业协会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系统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以及所属企业改制后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组织、群团组织工作;督查督办上级组织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9、依法行使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区夜景亮化工作,制定城区建筑物、构筑物的夜景亮化规划、建设、运行方案并监督实施。10、负责指导城市园林绿化、环境艺术、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

9、理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申报工作。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情况根据上述职责,迁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设 10 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城市规划科、村镇规划科、市政规划科、风景园林规划科。设立 20 个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城镇化和行业改革发展办公室、执法监察办公室、规划编研中心、规划展馆、城市建设办公室(城市防汛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供热与燃气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材料装

10、备办公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技术办公室、工程管理办公室、城乡规划建设档案馆、群众工作办公室、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住房保障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办公室、房屋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第二部分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迁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第三部分 迁安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我单位2017年度决算收入总计95557.01万元,决算支出总计95557.01万元。与2016年相比,决算收支总计均增加4841.07万元,增长5.34%。决算收入总计中,含年初结

11、转和结余64598.46万元;决算支出总计中,含年末结转和结余29136.36万元。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收入合计30958.5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6720.09万元,下降35.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58.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财政拨款收入 30958.55 万元。是当年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较 2016 年决算数减少 16720.09 万元,下降35.07%,下降原因为工作任务较上年减少,资金安排较上年相应减少。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 年度支出合计 66420.66 万元,较 2016 年决算数增加 40361.01 万元,增长 154.88%。其中:基

12、本支出2253.81 万元,占 3.39%;项目支出 64166.84 万元,占96.61%。具体情况如下:1、基本支出 2253.81 万元,较 2016 年决算数增加675.90 万元,增长 42.84%,增长原因为工资调整、人员调入等,人员经费增加。2、项目支出 64166.84 万元,较 2016 年决算数增加39685.10 万元,增长 162.10%,增长原因为海绵城市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达到工程支付节点,按工程进度给予了资金拨付。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我单位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 95557.01 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 95557.01 万元。与

13、2016 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 4841.07 万元,增长 5.34%。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中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4598.46 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中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9136.36万元。五、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 30958.55 万元,年初预算数 30298.96 万元,比预算数增加 659.59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年初未安排的取暖补贴、公车补贴等及增拨的原房产中心人员工资。具体情况如下: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 30923.55 万元。年初预算数 30118.96 万元,比预算数增加 804.59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年初

14、未安排的取暖补贴、公车补贴等及增拨的原房产中心人员工资。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 35 万元。年初预算安排 180 万元,比预算数减少 145 万元,原因为年初安排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未予拨付。六、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 66420.66 万元,年初预算数 30298.96 万元,比预算数增加 36121.7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海绵城市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达到工程支付节点,按工程进度给予了资金拨付。具体情况如下: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6385.66 万元,年初预算数 30118.96 万元,比预算数增加 36266.70 万元,增加主要

15、原因为海绵城市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达到工程支付节点,按工程进度给予了资金拨付。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5 万元,年初预算数 180 万元,比预算数减少 145 万元,原因为安排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未予拨付。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6385.66 万元,年初预算数 30118.96 万元,比预算数增加 36266.70 万元;较 2016 年增加了 41499.46 万元,增长 166.76%。具体情况如下:1、基本支出 2253.81 万元,年初预算数 1622.67 万元,比预算数增加 631.14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增拨

16、取暖补贴、公车补贴、工资调整等;较 2016 年增加 675.90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工资普调、公车改革补发车补等。2、项目支出 64131.84 万元,年初预算数 28676.29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35455.55 万元,增加原因为海绵城市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达到工程支付节点,按工程进度给予了资金拨付;较 2016 年增加 40823.55 万元,增加原因为海绵城市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达到工程支付节点,按工程进度给予了资金拨付。八、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 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总额 16.56 万元,预算数 28.81 万元,比预算减少 12.25 万元,2016 年

17、度决算数 16.92 万元,同比减少 0.36 万元,同比下降 2.13%。减支主要原因为一是严格控制接待批次及标准;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费。具体情况如下:1. 2017 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 万元,预算数 24 万元,比预算减少 12 万元;2016 年度决算数 12.12 万元,同比减少 0.12 万元,同比下降 0.99%。下降原因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费;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4 辆,比上年增加 2 辆,系政府划拨执法用车 2辆。2. 2017 年公务接待费 4.56 万元,预算数 4.81 万元,比预算减少 0.25 万元;201

18、6 年度决算数 4.81 万元,同比减少 0.25 万元,同比下降 5.20%。下降原因为我局在 2017年继续坚持节约开支,严格控制接待次数及接待标准。公务接待批次 43 次、人次 342 人。3.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数和决算数,与上年持平。4.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数和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2017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住建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着力稳定大局、理清思路、推动发展、倡树正气,始终把创先进、争优秀作为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内在动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动担当、聚力前行,圆满的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任务。1.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全速推进。海绵城市计划投资

19、24.56 亿元,实施工程 193 项,目前,已完工 108 项,在建80 项,累计完成投资 10.2 亿元,已拨付资金 6.1 亿元。2.全方位助力全国文明城市荣誉加身。不计代价、全力以赴,严格标准、对标创建,累计投资 1585.79 万元,高标准完成了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分包道路社区修复提升、公益广告宣传、滦河高铁站站前广场升级等项创建任务,为我市顺利获评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做出了重要贡献。3.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有序推进。完善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积极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人口向城镇聚集、创新土地管理模式、推进城乡

20、一体化发展、创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预计到年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56.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33%。4.“多规合一”全面启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研究制定了我市“多规合一”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多规合一”工作,目前, 迁安市“多规合一”总体规划编制正加快推进,年底前可形成规划纲要。5.城乡规划研究取得新进展。城乡总体规划修改已完成采购手续,启动了右岸新城战略策划研究和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完成了规划定点库采购招标;7 项专项规划和 27 个美丽乡村规划完成了编制。研究建立了住建项目联审联查制度,组建了园区规划服务中心,全力协助园区做好项目选址、方案审查等

21、规划工作。6.农村气代煤改造实现破题。按照上级要求确定我市气代煤改造试点任务 1385 户,改造对象为扣庄乡寺后村、潘庄村和安新庄村,按照特许经营范围由华润燃气公司具体实施,目前,管道架设全部完成,累计完成架空管 24480米、村内埋地管 6125 米、村外中压管道 4530 米,户内燃气表安装完成 1404 户,壁挂炉安装 734 户,点火 80 户。7.房地产市场管理步入正轨。配合做好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处置,累计开具首套房证明 7513 套,商品房备案移交 2199 个。全市房地产处遗已处理完善项目 21 个、14806套,发证 5219 套。房地产投资持续增长,新开发房地产项目 4 个,

22、计划总投资 10.98 亿元,总建筑面积 44 万平方米,已完成投资 7.2 亿元。商品房累计销售 7571 套,面积 89万平方米,商品房均价 5063 元。8.住房保障应保尽保。唐山市下达我市的住房保障任务,一是棚户区改造新开工 1476 套,我市落实新开工项目为吉兰庄西李铺农民集中住房二期棚户区改造,共 1476 套,开工率达 100%;二是政府产权的公租房入住率达到 100%,我市分配入住总量 1030 户,为实现公租房全部分配入住,我局加强与务工人员密集的企业对接,简化程序,集中推进,阚庄上东苑商品房开发小区配建公租房项目共 326 套已全部安置,所有应分配入住公租房已全部分配到位,

23、分配入住率达到 100%。所有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家庭实现应保尽保。9.农村危房改造稳步实施。上级下达我市 2016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310 户,我市实际改造 310 户,其中,新建 100 户、维修 210 户,已全部竣工,拨付补助资金338.88 万元。2017 年度危房改造任务 183 户,目前已经审核批复 116 户,开工 105 户,预计 2018 年 6 月前全部完工。10.主要经济社会指标稳中有升。预计到年底,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 44.33 平方公里,人口达到 27 万,建成区道路总长度达到 315.7 公里,道路总面积 625.5 万平方米,道路面积率达到 14.2%,集中

24、供热入网面积达到 1712 万平方米,实际供热面积 1405 万平方米,管道天然气普及率达到 54%,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供水普及率、自来水水质合格率和城镇燃气普及率保持 100%。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7 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83.74 万元,比 2016 年增加 12.07 万元,增长 4.44%。主要原因为办公设备老化,更换部分办公设备。2、政府采购情况2017 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1271.2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 19.2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 1

25、252.00 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214.90 万元,比预算节省 56.3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 18.70 万元,比预算节省 0.5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 0 万元,比预算节省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 1196.20 万元,比预算节省 55.80 万元。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我单位共有车辆 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政府划拨执法用车 2 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 ;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2017 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因此

26、部门决算中相关表格数据为零。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

27、缺口的资金。(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

28、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十二)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29、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六)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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