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铺二次装修消防工程合同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商铺二次装修消防工程。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商铺名称: 2、 商铺地址:洪湖市天远时代广场_区_; 3、 商铺实有面积: 平方米; 4、 工程内容:消防图纸的设计,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调试与检测,消防验收。 5、 委托方式:包消防图纸设计,包申报,包人工,包材料,包消防验收合格。6、 工期:随主体装修工程同步。第二条: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1、 工程价款:按实有面积,包干单价
2、元/计算,合同包干总价款为元(小写),人民币 (大写)。2、支付方式:消防设计前支付 %,待消防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尾款。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1)配合乙方免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2)按时支付工程款;(3)配合乙方现场施工工作。2、乙方责任:(1)按照施工图纸及消防施工规范进行施工;(2)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3)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第五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 5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