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环评证甲字第 2606 号 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报批稿).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十一月II国环评证甲字第 2606 号 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报批稿)法定代表人 : 钱 滨总经理 : 周俊波副总经理 : 张 斌江西分公司负责人 文朝志单位地址 : 武汉市中南二路 2 号邮政编码 : 430071电话 : 027-87336046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十二月III本证书仅限“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使用项目名称:江西省宜
2、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 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书 适用的评价范围: 社会区域 法定代表人: 钱 滨 (签章)主持编制机构: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签章)IV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人员名单表姓名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登记(注册证)编号 专业类别 本人签名编制主持人文朝志 0005649 A260606208 社会服务序号 姓名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登记(注册证)编号 编制内容 本人签名1 文朝志 0005649 A260606208项目概况、工程分析、环保防治措施、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结论及统稿2 陈 君 A26060590
3、5 HP00015001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公众参与调查、总量控制主要编制人员情况3 张 奇 A260605207 00016509环境影响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检测计划、附图附件整理陈诚同志参与部分工作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II目 录1 概述 11.1 项目由来 .11.2 项目特点 .21.3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31.4 项目主要环境问题 .31.5 环评主要结论 .42 总则 52.1 编制依据 52.2 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筛选 .72.3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 102.4 评价工作等级 132.5 评价范围 152.6 环
4、境保护目标 162.7 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173 建设项目概况 203.1 项目基本情况 203.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203.3 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 213.4 工作制度、劳动定员 223.5 公用工程 223.6 消毒和卫生防护 234 工程分析 254.1 生产工艺流程及说明 254.2 处理能力及产品方案 284.3 主要原辅材料 294.4 主要设备 304.5 物料衡算 .31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III4.6 污染因子识别 324.7 污染源强分析 334.8 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395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15.1 自然环境概况
5、 415.2 社会环境概况 435.3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466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55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556.2 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596.3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756.4 项目对员工生产生活条件的影响分析 .767 环境风险评价分析 787.1 评价目的 787.2 风险识别 787.3 事故影响分析及风险防范措施 787.4 应急预案 808 环保措施分析及建议 868.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868.2 废气治理措施分析 .888.3 废水治理措施分析 908.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分析 918.5 噪声防治措施分析 928.6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928
6、.7 收集及运输的要求与措施 929 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分析 949.1 清洁生产分析 949.2 总量控制分析 .9910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0210.1 工程经济分析 102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IV10.2 社会效益分析 10210.3 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10311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0511.1 环境管理机构 10511.2 监测计划 10611.3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内容及要求 .10711.4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 10812 评价结论与建议 11112.1 项目基本情况 .11112.2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1112.3 主要污染物产排
7、情况 .11212.4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1312.5 污染防治措施 .11412.6 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11712.7 公众参与 .11712.8 规划符合性和厂址分析结论 .11712.9 结论 .118附 图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噪声监测布点图附图三 车间设备布置图附图四 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图附图五 项目与区域生态红线保护区之间位置关系图附图六 项目区域水系与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七 项目与城市总规位置关系图附图八 宜丰县工业园企业现状分布图附图九 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示意图附图十 园区排水管网图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8、告书V附图十一 项目四至图附图十二 厂区防渗分区示意图附图十三 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附图十四 项目与工业园区规划位置关系图附 件附件 1 委托书;附件 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附件 3 关于江西融青沃禾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病死畜禽生物降解无害化处理项 目予以备案的通知,宜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9;附件 4 宜丰县工业园管委会土地流转租赁合同书,2015.6。附件 5 企业营业执照;附件 6 项目生物分解酶无害化声明;附件 7 项目产品无害化声明;附件 8 项目产品检测分析报告;附件 9 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外延 100m 测绘报告;附件 10 项目监测报告,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9、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6.8。附件 11 补充监测报告;附件 12 无害化处理站消毒防疫管理制度附件 13 病害动物运输制度附件 14 项目建设内容确认函附件 15 周边居民饮用水来源说明附件 16 污水接收证明附件 17 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附件 18 宜丰县畜牧水产局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附 表附表 1 项目基础信息表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1 概述1.1 项目由来近年来应养殖效益下滑,宜丰县养殖行业空栏率比较高,宜丰县年出栏生猪约 36 万头,按 90%的成活率,病死大小猪就有约 3.6 万头;全县出笼禽产品约 136 万
10、羽,按 85%的成活率,病死禽就有 20.4 万羽。2014 年宜丰县生猪存栏量约为 18.3 万头,出栏量 37.7 万头,家禽出笼规模 137.5 万只,根据多年的死亡率,考虑疫情爆发时期的特殊情况,生猪死亡率按照 10%计算,家禽按照 15%计算,根据死亡畜禽的大小,适当扩大系数后估算平均重量,现有养殖规模情况下,年处理量为 1192.9 吨;考虑到随着养殖行业效益转好,及将来养殖规模扩大,但控制在宜丰县的载畜量的情况下,估计将来病死畜禽总量 4154.8 吨,其中:年病死猪 12.8 万头30 公斤/ 只=3845.4吨,年病死禽 103.1 万羽0.3 公斤/羽309.4 吨。我国目
11、前规模养殖场普遍采取“三池一分流” 进行环境处理,畜禽尸体、胎盘等多是采取深埋、焚烧或修建化尸池,处理过程产生污染,尸体分解缓慢甚至分解不掉,对环境造成了极大危害。更有随意丢弃甚至流入市场的现象,则不光是环境,也对食品安全造成危害,类似的相关负面报道在各地已屡见不鲜。当前宜丰县畜禽疫病防控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病死畜禽尸体没有进行集中处置和无害化集中处理,进而影响了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引起一系列公共卫生问题。(1)直接造成了环境污染。病死畜禽大多数发生于广大农村或畜禽养殖场,基本上都以土埋方式进行处理。但也有一部分养殖户缺乏法律意识,将畜禽尸体直接抛尸野外或对外销售、食用,即使做到深埋处理,也不符
12、合无害化处理规定。不仅造成了环境污染,也给动物疫病传播扩散留下了隐患。(2)严重威胁着人类身体健康。一些屠宰场或屠工、屠商为了自身经济利益和逃避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甚至暗地将病死畜禽屠宰上市或以低价出售给非法商贩,对公共卫生造成严重危害。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3)病死畜禽不能及时处置,引起重大畜禽疫病的发生与传播。由于畜禽疫病的发生,对畜产品的生产与贸易产生毁灭性影响,进而对社会生活、经济秩序以致政治局势都会产生严重冲击。(4)养殖户(场)处置病死畜禽的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养殖户在畜禽病死后不按规定向当地畜禽卫生监督机构
13、报告,不按规定处置病死畜禽,畜禽卫生监督机构也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监督。(5)处置病死畜禽不规范。畜禽病死后,养殖户(场)由于不按规定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动物监督机构也无法对病死畜禽的处置实施监督。养殖户(场)缺乏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常识,在处理过程中出现掩埋不深、消毒不严、处理不彻底等问题。(6)处理病死畜禽成本偏高。病死畜禽大多数是以土埋的方式进行处理。由于病死畜禽作无害化处理成本较高,所以导致养殖户(场)在畜禽病死后不愿意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和主动作无害化处理,甚至逃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管,同时,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苦于无经费支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也无法长期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
14、物防疫法第十六条规定“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病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必须按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也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对病死动物处置须遵循 “四不准、一处理” 原则,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想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选择一种安全可靠、成本低廉、环境友好的处理技术,并以技术形成产业,才能可持续发展。1.2 项目特点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 一、农林业第 30 条,有机废弃物无害
15、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 。本项目位于宜丰县工业园区,位于工业园区范围内,周边现状均为空地。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3江西融青沃禾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 1933.08 万元,选址位于宜丰县工业园约 81 亩地,采用独创的生物降解无害化处理技术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设计规模为日处理 12 吨,年处理量为 4200 吨,可满足全宜丰县的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2015 年 9 月,宜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产业字201541 号” 文出具了本项目的备案通知书。1.3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根据环境影
16、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中的要求,本次环评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过程见图 1.3-1),并依据相关规范,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图 1.3-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1.4 项目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关注以下环境问题: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4(1)项目破碎、生物分解、高温高压灭菌等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2)车间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对区域水体产生的影响;(3)斗式提升、原料破碎机、空压机、风机、冷却塔及各种泵站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影响;(4)包装废料和生活
17、垃圾等产生的影响;(5)病死畜禽病菌泄露和高温高压灭菌器发生爆炸等风险事故影响。1.5 环评主要结论本项目位于宜丰工业园区内,占地范围内属于建设用地,项目的选址总体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可行;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在宜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前经厂区“隔油+混凝沉淀+生化处理+ 消毒处理”一体化综合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在宜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后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经过除臭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的。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
18、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52 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修订);(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订);(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修订);(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修订);(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修订);(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19、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7.16);(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44 号,2017.6.29);(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保部第 5 号令,2009.3.1 起实施;(12)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1.3.27)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的决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2013.2.16);(13)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14)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1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
20、行)(环办2013103 号,2013.11.14);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6(16)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2013.9.10);(17)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 号,2014.3.25);(18)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2015.4.2);(19)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20) 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
21、0154 号,2015.1.8);(2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2016.8.1)。(22)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23) 关于印发应对甲型 H1N1 流感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预案的通知,(环办2009)65 号);(24) 关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14)789 号,;(25) 农医发201331 号农业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 7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8.1.1 起施行);(27)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第 7 号,2010 年)。2.
22、1.2 地方法规及政策(1)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2009 年 1 月 1 日实施);(2)江西省水环境功能区划(2006 年 7 月修订);(3)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0 年 9 月 17 日第二次修正);(4)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2006 年 8 月 1 日实施);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7(5) 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46 号)。2.1.3 有关技术规范(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环境保护部;(2) 环境影响评
23、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保护部;(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国家环保总局;(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环境保护部;(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环境保护部;(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环境保护部;(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国家环保总局;(8)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GBZ1-2010);(10) 工作场所职业接触
24、限值(GBZ2.1、2.2-2007);(11)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12) 国家质检总局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13)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业部 2013 年 10 月 15 日。2.1.4 其它依据(1)建设单位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江西融青沃禾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实施方案;(3)宜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产业字201541 号” 文出具了本项目的备案通知书。(4)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南安
25、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82.2 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筛选2.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在了解和分析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及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和列出建设项目的直接和间接行为,以及可能受上述影响的环境要素和相关参数。影响识别要明确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生产运行、服务期满后等不同阶段各种行为与可能受影响的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用关系、影响性质、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等,定性分析建设项目对各环境要素可能产生的污染影响与生态影响,包括有利与不利影响、长期和短期影响、直接与间接影响等。对建设项目实施形成制约的关键环境因素或条件,应作为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内容,
26、具体见表2.2-1。2.2.2 评价因子的筛选依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并结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或所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筛选确定评价因子,应重点关注环境制约因素。评价因子须能够反映环境影响的主要特征、区域环境的基本状况及建设项目特点和排污特征。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确定评价因子见表 2.2-2。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9表 2.2-1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工程引起的环境影响及影响程度土壤工程阶段 工程作用因素 水文 水质 侵蚀 污染 声环 境 空气环境 陆生生态 景观 文物 环境卫 生 人群健 康 就业机 会科技
27、与经济发展基础开挖 汽车运输 施工机械运转 施工机械维修 建筑剩余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污水排放 废气排放 固体废物排放 生产废液排放 设备运转产生噪声 有毒有害物管理与使用 营运期风险事故 项目总体影响 注:无影响 轻微影响 O 有较大影响 有大影响 正面影响 可能有影响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表 2.2-2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结果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总量控制因子大气 PM10、SO 2、NO 2、H 2S、 NH3 NH3、 H2S 地表水 pH、CODcr、BOD
28、5、NH 3-N、TP、SS、石油类CODCr、NH 3-N、BOD 5、SS、动植物油CODCr、NH 3-N地下水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硬 度 ( 钙 和 镁 总 量 ) 、 氯 化 物 、 硝酸 盐 、 硫 酸 盐 、 亚 硝 酸 盐 、 氨 氮 噪声 等效连续 A 声级 等效连续 A 声级 厂界达标土壤 pH 值 、 铜 、 铅 、 镍 、 镉 、 锌 、 铬 、砷 固废 环境风险 2.3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根据宜丰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评价标准函”,结合项目所处的周边环境概况,本次
29、评价拟采取以下标准进行本次评价:2.3.1 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项目位于宜丰县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属于二类区,故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特征污染因子(NH 3、H 2S)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值列于表 2.3-1。表 2.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浓度限值污染物名 称 单位 1 小时平均 24 小时平均 年平均 标准出处SO2 g/m3 500 150 60PM10 g/m3 / 150 70NO2 g /m3 200 80 40TSP g /m3 / 30
30、0 2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NH3 mg/m3 0.20(一次值)H2S mg/m3 0.01(一次值)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1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近期(宜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前)经厂区“隔油+ 混凝沉淀+ 生化处理 +消毒处理”一体化综合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一级标准后经秀溪水排入耶溪河;中远期(宜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后)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厂纳管标准后进入
31、宜丰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耶溪河。纳污水体为耶溪河,排污口下游约 2.5km 为锦江,耶溪河、锦江水质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类标准,SS 参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值列于表 2.3-2。表 2.3-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类标准值单位: mg/L,pH 除外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限值 标准来源1 pH 692 CODCr 203 BOD5 44 NH3-N 1.05 石油类 0.056 总磷 0.27 SS 80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标注:SS 参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3)声环境质量标准本项
32、目厂界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 3 类区标准,运输道路沿线执行 4a 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2.3-3。表 2.3-3 声环境质量标准评价标准 昼间dB(A) 夜间dB(A) 标准来源3 类标准 65 554a 类标准 70 55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中类水质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2.3-4。表 2.3-4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类标准值 单位:mg/L,pH 除外序号 项目 单位 标准 序号 项目 单位 标准1 pH / 6.5-8.5 6 硫酸盐 mg
33、/L 2502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mg/L 3 7 硝 酸 盐 mg/L 203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mg/L 1000 8 亚 硝 酸 盐 mg/L 0.02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24 总 硬 度 mg/L 450 9 氨氮 mg/L 0.25 氯 化 物 mg/L 250 10 细菌总数 个/ml 10011 总大肠菌群 个/L 3(5)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主要指标见表2.3-5。表 2.3-5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值(mg/kg)项目土壤 pH 值 铅 镉 铜
34、 铬6.5 250 0.30 50(农田) 150(旱地)6.57.5 300 0.30 100(农田) 200(旱地)7.5 350 0.60 100(农田) 250(旱地)项目土壤 pH 值 镍 砷 锌 -6.5 40 40 200 -6.57.5 50 30 250 -7.5 60 25 300 -2.3.2 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工程位于 GB3095 环境空气二类区,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染物经光氧催化废气处理净化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为有组织排放。本工程特征污染物H2S 和 NH3 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标准,具体见表 2.3-6。
35、厂界 H2S 和 NH3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的二级标准,具体限值见表 2.3-7。表 2.3-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序号 控制项目 排气筒高度,m 排放速率,kg/h1 氨 15 4.92 硫化氢 15 0.333 臭气浓度 15 2000(无量纲)表 2.3-7 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序号 控制项目 二级标准 单位1 氨 1.5 mg/m32 硫化氢 0.06 mg/m33 臭气浓度 20 无量纲(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3所有车辆、设备清洗必须在工业园区厂
36、区进行,车辆、设备清洗、场地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近期(宜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前)经厂区“隔油+混凝沉淀+ 生化处理 +消毒处理 ”一体化综合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一级标准后经秀溪水排入耶溪河;中远期(宜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后)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厂纳管标准后进入宜丰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耶溪河。宜丰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宜丰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1)中一级 B 标准,具体标准见表 2.3-8。表
37、 2.3-8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pH COD BOD5 SS NH3-N 动植物油 粪大肠菌群 余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一级标准69 100 20 70 15 10 500 个 /L 0.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69 - 300 400 - 100 5000 个 /L 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1)中一级 B 标准69 60 20 20 8 3 10000 个/L /(3)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位于宜丰县工业园区,该厂址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38、。施工期噪声执行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噪声限值列于表 2.3-9。表 2.3-9 项目噪声排放标准标 准 昼 间 dB( A) 夜 间 dB( A)( GB12348-2008) 3 类 65 55( GB12523-2011) 70 55(4)固体废物控制标准本项目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要求。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42.4 评价工作等级(1)大气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
39、J2.2-2008)中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是根据评价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周围地形复杂程度以及当地执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因素确定。本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 NH3 和 H2S。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08)中的规定,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选择 13 种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第 i 个污染物)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其中定义 Pi 为:01%iiCP式中:Pi- 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值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
40、g/m 3;C0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 3。本次评价选取 NH3 和 H2S 对 Pi 和 D10%的计算,各污染物的 Pi 和 D10%计算结果列于表 2.6-1。表 2.6-1 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 Pi 和 D10%计算结果距源中心下 风 向 距 离 D( m) NH3 H2S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mg/m3) 0.0008441 0.0006577最 大 浓 度 出 现 距 离 1272m 1272m有组织占标率( %) 0.42% 6.58%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mg/m3) 0.00146 0.0004871最 大 浓 度 出 现 距 离
41、 252m 252m无组织占标率( %) 0.73% 4.87%经过使用估值模式计算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 NH3、H 2S 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 均小于 10%。项目所在地属于简单地形,根据以上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来判断,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等废水和生活污水近期(宜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前)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5经厂区“隔油+混凝沉淀+生化处理+消毒处理”一体化综合处理装置处理
42、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一级标准后经秀溪水排入耶溪河;中远期(宜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后)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厂纳管标准后进入宜丰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耶溪河。废水排放量为 5.1t/d,排放废水污染物主要为非持久性污染物,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简单。纳污水体耶溪河属于中型河流,水质功能为类。根据环境影响境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HJ/T2.3-1993)的分级原则,确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3)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位于宜丰县工业园区,声环境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区标准控制。项目建设前
43、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4-2009)定级原则,确定本次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4)环境风险评价等级本项目病死动物运输及处理过程都存在疾病事故风险,另外本项目的高温高压灭菌器内压力超过一定的限额,未能及时泄压,将有爆炸的安全风险,但其爆炸后主要是蒸汽和基液泄漏,不会产生有毒有害的物质,其风险危害主要是潜在的安全风险对项目本身造成损失和危害。综上,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定为二级。(5)地下水评价等级 本项目不采用地下水,废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宜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区域现有地下水污染不突
44、出,周边居民均采用自来水供水,无开采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水源,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项目废水影响需预测的水质指标小于 6,且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场地进行严格的防渗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评价等级分级判据,本项目属于类项目,地下水评价为三级。 表 2.6-2 项目评价等级汇总表环境 评价等级大气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6地表水 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地下水 地下水评价为三级噪声 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环境风险 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2.5 评价范围(1
45、)环境空气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规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排放污染物的最远影响范围,经过采用估值模式进行计算,同时考虑大气导则规定评价范围直径不应小于 5 km,确定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以车间排气筒中心为圆点,直径为 5km 的圆形区域。(2)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近期(宜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前)经厂区“隔油+ 混凝沉淀+ 生化处理 +消毒处理”一体化综合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入耶溪河;中远期(宜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后)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厂纳管标准后进入宜丰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
46、入耶溪河。地表水评价范围为耶溪河(宜丰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 500m,下游 2500m)、锦江(耶溪河汇入口上游 500m、耶溪河汇入口下游 2500m)。(3)声环境评价范围根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拟定为厂界外 200m 的范围内。(4)风险评价范围根据二级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确定评价范围为厂区 3km 半径的圆形区域。(5)地下水评价范围以能说明地下水环境的基本情况,并满足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的要求为原则确定调查评价范围,根据地下水三级评价等级,确定为小于等于 6km2 评价范围。表 2.7-1 项目评价范围汇总表环境 评价等级大气 确定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以项目排气筒为中心
47、,直径为 5km 的范围江西省宜丰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7地表水耶溪河(宜丰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 500m,下游2500m)、锦江(耶溪河汇入口上游 500m、耶溪河汇入口下游2500m)地下水 6km2噪声 评价范围拟定为厂界外 200 m 及厂周围环境敏感点区域环境风险 厂址 3km 半径的圆形区域2.6 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位于江西省宜丰县工业园内,所在地区域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纳污水体耶溪河没有国家及江西省保护的水生珍稀动植物,距离本项目最近距离 2.7km。项目产生的废水园区污水厂竣工验收前自行处理后排入耶溪河,竣工验收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耶溪河。园区污水厂废水排放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取水口为上高县白沙湾河段的上高水厂取水口(设计取水能力 4 万 m3/d),距宜丰县工业园茶头溪排污口下游约18km。各敏感目标与项目厂界相对位置见表 2.9-1。表 2.9-1 各环境敏感目标与项目厂址厂界的相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