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湘人社函2018 227 号关于做好 2018 年湖南省 121 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各 市 州 委 组 织 部 ,各 市 州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省 直 和 中 央 在 湘各 有 关 单 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 201627 号)和中共湖南省委 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湘办发2017 42 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健全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更多创新创业能力强的中青年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
2、经信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湖南省 121 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 23 号)要求,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 2018 年湖南省 121 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 工程” )人 选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一、选拔范围 中 共 湖 南 省 委 组 织 部湖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2 选拔对象为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驻湘单位)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创新型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围绕科技创新、产品创新、文化创
3、新、管理创新等重大创新领域开展选拔,注重向从事前沿科技研究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向支撑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创新人才倾斜。二、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具有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专业建设中能起到带头和促进作用;拥有核心技术或知识产权,能够引领企业技术创新,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竞争力提升具有支撑作用。(二)具体条件1第一层次人选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选拔当年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含 50 周岁,年龄
4、计算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下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特别优秀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得到国内外同 3 行公认。(2)在工程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在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3)是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或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4)完成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重大科技专项、重大企业技术设计改造
5、、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技术问题,获得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学术、技术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5)在医药卫生领域,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作出重大贡献,在国内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6)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创新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对该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很大推动作用,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学术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或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解决重大难题,是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奖励获得者。(7)在宣传文化、教育领域成就非常突出,对我国宣传文化和教育改革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为全国同行公认,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获得全
6、国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第二层次人选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 4 术职称,选拔当年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含 50 周岁,其中 45 周岁以下的占 70%),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特别优秀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1)在自然科学领域,发展潜力大,有创造性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在工程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创新成果。(2)是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获得者;或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3)在完成省(部)级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重大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管理
7、中,创造性地解决技术或管理难题,获得国家发明专利。(4)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作出重要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5)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理论研究取得突出成绩,是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获得者;或对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6)在宣传文化、教育领域成就突出,对我省宣传文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为省内外同行公认,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奖励。3第三层次人选一般要求:具有硕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 5 职称,
8、选拔当年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含 45 周岁,其中 40 周岁以下的占 70%),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特别优秀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1)是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获得者,或市(州)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奖励获得者。(2)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在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研究、设计、施工等方面的技术负责人。(4)在医药卫生领域,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在本地区有较高知
9、名度。(5)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发表重要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并在省内外引起较好反响,是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以上奖励获得者。(6)在宣传文化和教育领域成绩显著,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在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三、选拔数量与程序(一)推荐“工程” 人选 ,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湖南省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办法(湘人发2004118 号)规定的程序 进行。(二)市州所属单位推荐的人选,由市州组织、人力资源社会 6 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初步评选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直单位和中央在湘单位推荐的人选,经其主管部门初步评选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三)今年共
10、选拔“工程 ”人选 450 人左右(其中第一 层次人选 35 名左右,第二层次人选 70 名左右,第三层次人选 350 名左右)。为保证申报人选质量,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候选人需区分申报层次,其中一层次人选限报 1-2 人、二 层次人选限报 2-3 人、三层次人选限报 6-8 人(一本院校可适当放宽)。(四)“工程 ”人选推荐工作要与各地区、各部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所推荐人选要突出重点,体现本地区、本部门人才技术优势和产业发展特点。(五)已入选原“湖南省新世 纪 121 人才工程” 一层次的人选不再重复申报,入选二、三层次的人选,可往上一层次申报,也可越层次
11、申报。四、推荐材料要求与时间安排(一)申报人选必须提交的材料(表格须附电子文档)1反映人选政治思想、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报告 1 份。2湖 南 省 121 创 新 人 才 工 程 人 选 申 报 表 1 份 (见 附 件 1,表格可以从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下载),每份用胶固定装订线。 7 3湖 南 省 121 创 新 人 才 工 程 人 选 申 报 情 况 一 览 表 1 份 (见附件 2,必须用 Excel 制作),其中“主要工作业绩” 栏要求涵盖主要获奖、荣誉、业绩、论文专著、人才培养等有关情况,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 200 字。4各种证书、奖状、书籍、论
12、文等附加材料的复印件 1 份,并装订成册,不超过 40 页。(二)人选推荐材料务必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前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31-82219390 82217017附件:1湖南省 121 创新人才工程人选申报表 2湖南省 121 创新人才工程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中 共 湖 南 省 委 组 织 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 年 9 月 13 日附件 1 8 湖南省 121 创新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姓 名: 单 位: 组别及专业: 推 荐 部 门 : 中 共 湖 南 省 委 组 织 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3、制(本表复印有效) 9 填 表 须 知1、本 表 须 打 印 填 写 。2、此 表 填 写 时 ,打 印 或 复 印 均 胶 装 ,不 用 进 行 精 装 、塑 封 等 装 饰 。3、写 “通 讯 地 址 ”一 栏 时 ,请 将 通 讯 地 址 和 电 子 信 箱 (Email)同 时 填 写 。 4、组 别 及 专 业 :一 组 (含 哲 学 、历 史 、法 学 、政 治 学 、社 会 学 、民 族 学 );二组 (含 理 论 经 济 学 、应 用 经 济 学 );三 组 (含 管 理 科 学 与 工 程 、工 商 管 理 、农 林 经济 管 理 、公 共 管 理 、图 书 馆 、情 报 与
14、 档 案 管 理 );四 组 (含 含 中 国 语 言 文 学 、外 国语 言 文 学 、新 闻 传 播 学 、体 育 学 、艺 术 学 、教 育 学 、心 理 学 );五 组 (含 数 学 、系统 科 学 、科 学 技 术 史 、物 理 学 、天 文 学 、地 理 学 、大 气 科 学 、海 洋 科 学 、地 质 学 、地 球 物 理 学 、力 学 );六 组 (含 化 学 、生 物 学 );七 组 (含 机 械 工 程 、动 力 工 程 及 工程 热 物 理 、林 业 工 程 、农 业 工 程 );八 组 (含 冶 金 工 程 、地 质 资 源 与 地 质 工 程 、矿业 工 程 、石 油
15、 与 天 然 气 工 程 );九 组 (含 电 气 工 程 、控 制 科 学 与 工 程 、电 子 科 学 与技 术 、信 息 与 通 信 工 程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技 术 );十 组 (含 建 筑 学 、土 木 工 程 、水 利工 程 、测 绘 科 学 与 技 术 );十 一 组 (含 材 料 科 学 与 工 程 、化 学 工 程 与 技 术 、纺 织 科学 与 工 程 、轻 工 技 术 与 工 程 、环 境 科 学 与 工 程 、食 品 科 学 与 工 程 );十 二 组 (含 交通 运 输 工 程 、船 舶 与 海 洋 工 程 、航 空 宇 航 科 学 与 技 术 、兵 器 科
16、学 与 技 术 、核 科学 与 技 术 、光 学 工 程 、仪 器 科 学 与 技 术 、生 物 医 学 工 程 、军 事 学 );十 三 组 (含 作物 学 、园 艺 学 、农 业 资 源 利 用 、植 物 保 护 );十 四 组 (含 畜 牧 学 、兽 医 学 、水 产 、林 学 );十 五 组 (含 基 础 医 学 、药 学 、中 医 学 、中 西 医 结 合 、中 药 学 );十 六 组 (含临 床 医 学 、公 共 卫 生 与 预 防 学 、口 腔 医 学 )人 选 基 本 情 况 10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民族 文化程度 学位 职称及取得时间办公电话 手 机工作单位 职 务通讯地址
17、 邮政编码单位类别 (1.高校 2.科研院所 3.公有制企业 4.非公企业 5.其他)是否新世纪 121 人才工程人选 是或否,二层次 三层次本次申报参评:一层次 二层次 三层次 ,是否同意调整层次从事专业(一级学科):教育经历(从大专或大学填起,包括国外教育 经历)起止年月 学 校 专 业主要专业工作经历(含国外研究工作经历)起止年月 工作单位 职 务 职 称 11 国内外学术团体任职情况起止年月 学术团体名称 职 务获奖和获基金资助情况年度 奖励种类 获奖项目名称 等次 排名 12 年度 基金种类 基金项目名称 金额 排名代表论文和著作题 目 发表时间 刊物名称 国别 13 科研工作基本情
18、况及主要成果、贡献(限 1000 字) 14 正在(拟)从事的科研项目概况(限 500 字) 16 12 个人承诺: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内容及所附相关证明材料属实。签 名:年 月 日本人所在单位意见:盖 章年 月 日省直主管部门(中央在湘二级单位意见):盖 章年 月 日市州委组织部意见:盖 章年 月 日 市州人社局意见:盖 章年 月 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意见:盖 章年 月 日省委组织部审批意见:盖 章年 月 日 17 附件 2湖南省 121 创新人才工程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市州或部门名称: 申报层次:序号 姓 名 工作单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行政职务技术职称 学位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工作时间从事专业 主要工作业绩学位组别注:1、 “出生日期”要求以如“ 年-月-日”的格式填写;2、 “工作时间”指参加工作时间,要求以如“年-月”的格式填写;3、主要工作业绩限 200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