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废物回收处理协议甲方(受托人):xxx 有限公司乙方(委托人): xxx 有限公司为防治危险废物污染,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甲乙双方就危险废物回收处理事项订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承担应尽的环境保护责任。1、乙方产生的危险废物由甲方代为处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为:pvc 包装桶、与 pvc 生产关联的相关废弃物,废润滑油、机油等。2、委托权限:贰年,自 2016 年 5 月 10 日至 2018 年 5 月 9 日止。3、处置费:每年 5000 元。每年 5 月 15 日付请处置费。4、甲方危险废物的处理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在法规限定的范围内运营。5、危险废物处理应尽最大限度实现再生
2、利用并按法规规定的方式处理残余物使不良环境影响最小化。6、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等处理全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流失火灾等造成有害环境影响。7、乙方将危险废物收集后由甲方进行回收处理。8、乙方负责危险废物的收集、包装、分类及交付甲方前的安全存放。甲方按废物的再生利用情况定出价格,双方协商认可后成交。运费由甲方自负,乙方协助甲方废物的装车事项(如提供叉车等装卸工具) 。9、危险废物处理人员必须接受必要的教育, 使之胜任环境岗位工作。10、违反环保有关法规擅自转移、倾倒、焚烧、堆存危险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及对危险废物管理不良发生燃烧、流漏、挥发等环境污染事故,肇事方应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并接受外罚。11、未尽事宜和修订事项, 可经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约。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代表: 盖公章 乙方代表: 盖公章签订日期 :2016 年 2 月 24 日 签订日期 :2016 年 2 月 24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