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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事项业务手册(食品流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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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食品经营许可事项业务手册(食品流通)云南省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 12月 20日发布YWSC-10152002017- I -目 录一、受理范围 4二、办理依据 4三、办理机关 4四、审批条件 4五、申请材料 4六、审批证件 5七、办理时限 6八、审批收费 6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6十、中介服务 6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6十二、资质资格 6十三、审批流程 6(一)申请.6(二)受理.6(三)审查.6(四)决定.7(五)证件制作与送达.7(六)归档.7十四、 审批咨询及进程查询 .7(一)审批咨询岗位的职责和权限.7(二)咨询途径.7(三)咨询工作程序.7(四)反馈时限.7(

2、五)进程查询.7十五、 监督检查 .7(一) 实地检查7(二) 投诉举报9附件 1 食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流程示意图.10附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11附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26附件 4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44附件 5食品经营许可证补证申请书47附件 6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53附件 7食品经营许可证撤销申请书58附件 8食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书65附件 9 食品经营许可业务退回申请表.74- 1 -食品经营许可业务手册一、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监督管理的食品销售的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变更、延续、注销、补办)等申请事项。二、办理依据(一)中华人

3、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四)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三、办理机关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审批条件1.新办的准予批准条件:(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4、;(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1)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2)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3)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3.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4.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 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五、申请材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目录见表 1。表 1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目录序号 分类 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 新办 变更 延续 补证 注销1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原件 纸质 1 2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原件 纸质 1 3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复印件 纸质 1 4新办

6、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复印件 纸质 1 - 2 -序号 分类 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 新办 变更 延续 补证 注销5 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原件 纸质 1 6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管理制度文本。复印件 纸质 1 7 网站、网页或网店等材料。 复印件 纸质 1 8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1 9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7、文件。原件 纸质 1 10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原件 纸质 1 11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原件 纸质 1 12 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 纸质 1 13变更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1 14 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原件 纸质 1 15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原件 纸质 1 16 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原件 纸质 1 17延续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1 18 食品经营许可补办申请书。 原件 纸质 1 19 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原件 纸质 1 20 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

8、的身份证明文件。 原件 纸质 1 21补办与补办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1 22 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原件 纸质 1 23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原件 纸质 1 24 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原件 纸质 1 25注销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1 注:1.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2.复印件应选用 A4 纸张,同时加盖公章。六、审批证件食品经营许可证七、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注:因特殊原因需

9、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10 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八、审批收费无- 3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1、中介服务事项名称:验证校准证书、健康证2、实施依据:法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3、中介服务机构: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

10、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1)窗口提交。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 2 号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内可乘公交 13 路、18路在保安大厦站下车,沿玉龙路行 300 米即可到达。)(2)网络提交。无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受理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收到行政相对人申

11、请后,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 5 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三)审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核查人员不得

12、少于 2 人。由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四)决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承诺时限)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5)证件制作与送达文书采取直接领取方式(6)归档档案材料归入食品流通监管科。14、审批咨询及进程查询(1)审批咨询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玉溪市政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

13、理局食品流通监管科主要负- 4 -责许可事项、提供材料、办理程序等方面的现场咨询答复。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科主要负责窗口咨询服务的相关业务指导(2)咨询途径1.窗口咨询。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 2 号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7-6986848 ,0877-66942503.网络咨询。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http:/ 2 号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下午 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者咨询相关事项办理程序的,窗口经办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内容进

14、行相关解释并提供办事指南一份。如遇不能当场解答的问题应进行书面记录,转食品流通监管科相关人员进行回复。2.电话咨询(1)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电话 0877-6986848 周一至周五 8:3012:00,下午 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2)食品流通监管科业务指导电话电话 0877-2614276 周一至周五 8:3012:00,下午 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所列事项规定进行相关解释,同时告知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查询下载和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如遇不能当时解答的问题应进行书面记录,并转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食品流通监管科

15、相关人员进行回复。(四)反馈时限能够当场回复的,当场回复。不能当场回复的,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回复。(五)进程查询1.窗口咨询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 2 号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下午 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者咨询相关事项办理进程的,窗口经办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内容进行相关查询并回答其问题,如遇不能当场解答的问题应进行书面记录,转食品流通监管科相关人员进行回复。2.电话进程查询申请人可拨通过拨打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热线、食品流通监管科业务指导电话对所办事项进程进行电话咨询。15、监督

16、检查(1)实地检查1. 检查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岗位职责与权限分工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监管科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3.检查承担机构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检查人员条件实地检查应由 2 名以上持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进行。5. 检查对象确定标准检查对象重点有四种情况:有举报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行为被处罚过的;发现自查当中弄虚作假的;列入年度检查计划的重点检查的。6. 适用情形按照实地检查计划启动实地检查或依据群众举报实施。7.组织检查人员(组)按照指定的检查计划,随机检查。8.检查时间根据监督检查计划,随机检查。9.检查计划- 5 -市

1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科每年根据分类管理情况制定监督检查计划。10.检查程序(1)检查告知进入企业现场后,首先向企业出示执法证件,告知企业检查目的,介绍检查组成员、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流程及检查纪律,确定企业的检查陪同人员。听取企业经营情况的介绍。(2)在企业相关人员陪同下,分别对企业的资料和现场进行检查。(3)检查过程中,对于检查的内容,尤其是发现的问题应当随时记录,并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必要时,可进行证据留存(如资料复印件、影视图像等)。(4)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可要求企业人员回避,汇总检查情况,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讨论形成检查意见,遇到特殊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8、。(5)与企业沟通,核实发现的问题,通报检查情况。经确认,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笔录应当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现场检查情况。(6)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应当责令企业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监督人员应当现场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案进行查处。(7)对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填写询问调查笔录,进行立案调查。(8)要求企业负责人在现场检查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询问调查笔录上签字确认,拒绝签字或由于企业原因无法实施检查的,应当由 2 名及以上检查人员在检查笔录中注明情况并签字确认。(9)将日常监督现场检查材料、企业整改材料,

19、归入日常监督管理档案。11.结果处理(1)结果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结果处理岗位的责任如果需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办人负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负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处理结果的公布。(3)不接受检查处理方式拒不接受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立案查处。(4)暂缓检查处理方式对长期停产的企业,暂缓检查。待这些企业恢复生产后进行检查。(5)结果处理程序对于现场核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相关执法文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进行查处。12.检查结果送达检查不合格的,及时将责令改正

20、通知书送达企业。13.处理跟踪程序相关执法文书作出后,检查人员应当适时跟踪监督执行情况,并将跟踪结果报告部门和单位领导。对于责令限期整改的,要及时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和记录。14.违法行为抄告移交处理程序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当收集必要证据;对违法行为需要行政处罚的,立案进行查处;涉及其他方面违法的,应当移送其他相关部门。15.材料归档内容和要求应当归档保存的监督检查材料包括:日常监督现场检查材料、企业整改材料;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归档保存的其他材料。 监督检查结果处理结束后,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及时完成归档工作。16. 归档时限不少于 3 年。(2)投诉举

21、报1. 投诉举报依据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2. 投诉举报投诉途径 (1)窗口投诉: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 2 号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内可乘公交 13 路、18 路在保安大厦站下车,沿玉龙路行 300 米即可到达。)(2)电话投诉:12310;(3)纪检监察投诉:玉溪市纪委驻工商纪检组,电话号码:(0877)2154015;- 6 -(4)信函投诉:玉溪市纪委驻工商纪检组,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棋阳路延长线,邮政编码:653100。3. 投诉举报范围 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

22、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4. 投诉举报受理条件 符合上述规定的投诉举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举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并以适当方式告知投诉举报人:(1)无具体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和违法行为的;(2)被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均不在本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3)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4)投诉举报已经受理且仍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投诉举报人就同一事项重复投诉举报的;(5)投诉举报已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人在无新线索的情况下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6)违法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限的;(7)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

23、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8)其他依法不应当受理的情形。5. 投诉举报办理程序 受理-转交办理-回复举报人6. 投诉举报处理时限 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自投诉举报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在 60 日期限届满前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投诉举报人正在办理。投诉举报延期办理的,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 30 日。- 7 -附件 1食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流程示意图审 核 申 请 材 料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或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都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

24、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即时告知不予受理逾期未补正的,视作未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受理受 理 食 品 经营 许 可 申 请不符合条件 限期整改期限内整改符合条件的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符合条件承诺时限: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营场所核查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料- 8 -附件 2NO:_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书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申请日期: 年 月 日敬 告1、申 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

25、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提 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 A4 纸。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9 -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类别 序号 文书名称 页码1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 主体合法资格证照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6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6、身份证复印件7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证明8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事食品安全工作年限证明文件9 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10 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11 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12 经营场所空间平面及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13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申请人提交的材料14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15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6 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还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

27、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17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0 -填报说明1. 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2.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 会信用代 码的填写 营业执照 号码;无 营业执 照的机关 、企、事业 单位、社 会团体以 及其他组 织机构, 填写组 织机构代 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 本申 请书内所 称法定代 表人(负 责人)包 括: 企业法人 的法定代表 人;个 人独资企业 的投资人 ;分支机 构的负责 人;合伙 企 业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8、;个体工商户业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 填写 住所、经 营场所时 要具体表 述所在位 置,明 确到门牌 号、房间号 ,住所应 与营业执 照(或组 织机构证 、相关 身份证件 )内容一致。 5. 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6. 本申 请书内所 称食品安 全管理人 员是指企 业内部 专职或兼 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 11 - 食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申 请 表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住 所 省 市 经营场所 省 市 仓库地址(如有) 省 市 申请的主体业态分类及括号标注类别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批发商;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网络食

29、品销售商;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销售者;其他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集体供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单位食堂 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其他单位食堂备注:申请的主体业态, 1、是否含网络经营:是,否;如开展网络经营,请填写:网站地址( ),并提交网站截图;如开展网络经营,是否同时具有实体门店:是,否。2、是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是,否;申请的食品经营项目食品销售类经营项目 预包装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12 -散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

30、售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其他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类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使用压力容器制作饮品、不含自酿白酒制售);其他食品制售备注:申请的食品经营项目,1、如申请散装食品销售,是否含散装熟食销售:是,否;2 如申请自制饮品制售,是否含自酿酒制售:是, 否申请副本数(份) 有效期(年)经济性质 企业 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其它职工人数(人) 应体检人数 (人)邮政编码 E-mail保 证 申 明申

31、请人承诺,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均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申请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3 -法 定 代 表 人 ( 负 责 人 ) 情 况 登 记 表姓 名 性 别民 族 职 务户籍登记住址证件类型 证件号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备注:食品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声明):本人向许 可机关郑重 声明:过 去五年内 ,本人担任 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 员 和 食 品

32、安 全 管 理 人员 所 在 的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 可 证 的情 形 。 同时, 本 单 位 将严 格 遵 守 食 品 安 全 法 的 规 定 。谨 此 承诺 , 本 表 所 填内 容 不 含 虚假 成 份 , 现亲 笔 签 字 (盖 章 )确认 。签 字 ( 盖章 ): 年 月 日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14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兼职)情况登记表姓 名 性 别民 族 职 务户籍登记住址证件类型 证件号固定电话 移动电 话聘任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备注: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

33、),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承诺(声明):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声明: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声明:过去五年内,本人担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所在的食品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形。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盖章)确认。签 字 ( 盖章 ): 年 月 日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15 -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序号 姓 名 性别 民族 户籍登记住址证 件类 型 证 件 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任免单位 健康证编号 工种 发证单位- 16 -食 品 安 全 设 施 设 备 登 记 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序号 设备名

34、称 数量 位置 备注保证申明申请人保证: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申请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名):年 月 日- 17 -委 托 书 兹委托 向你局办理 (名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相关手续。委托事项及权限: 1、 同意 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 同意 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 3、 同意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 同意 不同意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文书; 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 委托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

35、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委托人是指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委托人选择“同意”或“ 不同意”,并在 中打;第 5 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被委托人身份证黏贴处)- 18 - 食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申 请 审 核 意 见 表经营者名 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住 所 省 市 经营场所 省 市 仓库地址(如有) 省 市 主体业态经营项目是否举行听 证 是 否听证举行日 期听证结论是否现场核 查 是 否现场核查日 期现场核

36、查负责人 核查结论受理意见受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19 -审查意见审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核准意见审核人员签字:年 月 日审批人员签字:年 月 日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备 注- 20 -核 发 食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情 况 登 记 表发证人员签字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领取许可证情况本人领取了许可证正本 1 份,副本 份。领取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领取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备注- 21 -附件 3NO: 食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变 更 申 请 书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申请日期: 年 月 日敬告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

37、务。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 A4 纸。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22 - 23 -填报说明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2按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

38、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3填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4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5对于申请变更的项目,申请人应在对应中打,再按照要求填选变更内容。6经营场所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7变更的适用范围: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及其相应备注变更,均适用于变更许可业务;如其他字段如经营者名称等内容同时也变更,也可同时在此业务中进行变更。附申报资料资料名称1.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2. 食品

39、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 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4.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许可申请手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4 - 食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变 更 申 请 表许可证编号经营场所项 目 原许可事项 申请变更为经营者名 称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住 所 省 市 省 市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批发商;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网络食品销售商;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销售者;其他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批发商;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网络食品销售商;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销售者;其他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快餐

40、店;小吃店;饮品店;集体供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集体供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单位食堂 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其他单位食堂 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其他单位食堂主体业态申请的主体业态 1、是否含网络经营:是,否;如开展网络经营,请填写:网站地址( ),并提交网站截图;如开展网络经营,是否同时具有实体门店:是,否。2、是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是, 否申请的主体业态 1、是否含网络经营:是,否;如开展网络经营,请填写:网站地址( ),并提交网站截图;如开展网络经营

41、,是否同时具有实体门店:是,否。2、是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是, 否预包装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食品销售类经营项目散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经营项目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 25 -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

42、售方食品销售其他食品销售 其他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类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压力容器制作饮品、不含自酿白酒制售)(是,否);其他食品制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压力容器制作饮品、不含自酿白酒制售)(是,否);其他食品制售备注:申请的食品经营项目 1、如申请散装食品销售,是否含散装熟食销售:是,否;2 如申请自制饮品制售,是否含自酿酒制售:是,否备注:申请的食品经营项目,1、如申请散装食品销

43、售,是否含散装熟食销售:是,否;2 如申请自制饮品制售,是否含自酿酒制售:是,否其它相关业务仓库地址是否变更:是,否;如变更,新地址为: 省(区/市) 市(区/ 州/盟) 县 乡(镇/街道) 村(路/弄) 门牌号码。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是否申请延续:是,否其他信息经济性质:邮政编码:E-mail:保证申明申请人承诺,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均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申请人签字(盖章):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情况登记表项 目 原法定代表人(负

44、责人)情况 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 况姓 名性 别民 族户籍登记住址证件类型证件号职 务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备注:食品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声明):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声明:过去五年内,本人担任主 管 人 员 所 在 的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 可 证 的 情 形 。 同 时 ,本 单 位 将 严 格 遵 守 食 品 安 全 法 的 规 定 。谨 此 承 诺 , 本 表 所 填 内 容 不 含 虚 假 成 份 , 现 亲 笔 签 字 ( 盖 章 ) 确 认 。签 字 ( 盖 章 ) :年 月 日(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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