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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县政务服务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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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都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设计审核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二、实施主体: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三、验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 ;2、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3、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四、办理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7 _个工作日五审核范围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

2、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7、设有以上第(1)至(6)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8、国

3、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9、除以上规定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10、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11、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12、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六、申报材料: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加盖公章);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设计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消防设计图纸文件一套及电子光

4、盘一份(内容包括总平面图、建施、水施、电施、暖通图等,图纸要盖设计出图专用章) ;室内装修设计图(包括装修材料说明) 、电气线路布置图、有消防工程的,还应提交消防设计图纸一份(包括自动消防喷水灭火系统图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纸、防排烟图纸等,图纸要盖设计出图专用章) 。5、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6、依法需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项目,在申报时要按照住建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并提供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7、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要出具委托本单位人

5、员的委托书,同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七、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注:一 、 不合格意见申报复审程序及需提交材料: 1、申请复审申请表(注明依据不合格意见整改完毕,申请复审) ;2、图纸设计单位的修改答复单、修改图纸(含电子光盘)。办理程序与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相同。二 、 提 交 的 材 料 请 使 用 国 际 标 准 A4型 纸 打 印 、 复 印或 按 照 A4型 纸 的 规 格 装 订 。 其中“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三 、 可 登 陆 广 西

6、消 防 网 的 “消 防 办 事 大 厅 ”( 网 址 :http:/171.105.64.212: 81/) 或 登 陆 广 西 一 体 化 网 上政 务 服 务 平 台 ( http: /221.7.197.46) 了 解 相 关 事 宜 ,下 载 相 关 表 格 , 查 询 业 务 办 理 情 况 。窗口电话: 0778-5220275 投诉电话:0778-5226365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地 址 及 办 事 窗 口 : 都 安 县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消 防 大 队 窗 口办 理 流 程都安县政务服

7、务中心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验收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二、实施主体: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三、验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 ;2、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3、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四、办理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五验收范围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8、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7、设有以上第(1)至(6)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8、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

9、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9、除以上规定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10、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11、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12、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六、申报材料:1、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加盖公章)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加盖公章)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型式认可证书和检验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

10、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原件)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原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建设(装修)工程竣工图纸一套,加盖竣工章(含总平面图、建施/装施、水施、电施、暖通图等) ;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9、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要出具委托本单位人员的委托书,同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七、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注:一 、 不合格意见申报复验程序及需提交材料: 1、申请复验申请表(注明依据不合格意见已逐条整改完毕、整改措施,申请复验) ;2、提交初验需要补

11、充的材料。办理程序与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程序相同。二 、 提 交 的 材 料 请 使 用 国 际 标 准 A4型 纸 打 印 、 复印 或 按 照 A4型 纸 的 规 格 装 。 其中“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三 、 可 登 陆 广 西 消 防 网 的 “消 防 办 事 大 厅 ”( 网 址 :http:/171.105.64.212: 81/) 或 登 陆 广 西 一 体 化 网上 政 务 服 务 平 台 ( http: /221.7.197.46) 了 解 相 关 事宜 , 下 载 相 关 表 格 , 查

12、询 业 务 办 理 情 况 。窗口电话: 0778-5220275 投诉电话:0778-5226365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地 址 及 办 事 窗 口 : 都 安 县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消 防 大 队 窗 口办理流程:都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二、实施主体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三、检查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 ;2、 消防监督检查规

13、定等消防法规;四、办理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13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五、检查范围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娱乐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六、办理流程公众聚集场所的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消防安全检查申请材料,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后进行检查,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营业的决定。同意投入使用或营业的,颁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

14、、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七、申报材料: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位置图(加盖公章);4、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6、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要出具委托本单位人员的委托书,同

15、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八、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注:一 、 申 报 复 检 程 序 及 需 提 交 材 料 :1、申请复检报告(注明依据不合格意见已逐条整改完毕、整改措施,申请复检) ;2、提交需要补充的材料。办理程序与办理消防安全检查程序相同。2、提 交 的 材 料 请 使 用 国 际 标 准 A4型纸 打 印 、 复 印 或 按 照 A4型 纸 的 规 格 装 订 。其中“营业执照” 、 “法律文书” 、 “资格证书” 、 “合格证” 、 “证明文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

16、原件是否一致。3、三 、 可 登 陆 广 西 消 防 网 的 “消 防 办事 大 厅 ”( 网 址 :http:/171.105.64.212: 81/) 或 登 陆广 西 一 体 化 网 上 政 务 服 务 平 台( http: /221.7.197.46) 了 解 相 关 事宜 , 下 载 相 关 表 格 , 查 询 业 务 办 理 情 况 。窗 口 电 话 : 0778-5220275 投 诉 电 话 : 0778-5226365受 理 时 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地 址 及 办 事 窗 口 : 都安县政务服务中

17、心消防大队窗口都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一、事项名称特殊建设工程以外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二、实施主体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三消防设计备案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 ;2、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3、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结五、消防设计备案范围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18、。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六、办理流程建设单位到消防窗口提交相关的备案材料进行备案,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备案凭证,完成消防设计备案。同时,通过广西消防网的“消防办事大厅”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对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完成图纸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在广西消防网“消防办事大厅”中公告。检查不合格的,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 。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施工,组织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复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复查意见

19、。经复查符合要求的,告知建设单位恢复施工。对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七、申报材料: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加盖公章)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设计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消防设计图纸文件一套及电子光盘一份(内容包括总平面图、建施、水施、电施、暖通图等,图纸要盖设计出图专用章) ;室内装修设计图(包括装修材料说明) 、电气线路布置图、有消防工程的,还应提交消防设计图纸一份(包括自动消防喷水灭火系统图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纸、防排烟图纸

20、等,图纸要盖设计出图专用章) 。5、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6、依法需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项目,在申报时要按照住建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并提供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7、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要出具委托本单位人员的委托书,同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八、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注 : 一 、 备 案 抽 查 不 合 格 重 新 备 案 程 序及 需 提 交 的 材 料 :1、申请重新备案的报告(注

21、明依据不合格意见整改完毕,申请事项) ;2、图纸设计单位的修改答复单、修改图纸。办理程序与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的相同。2、 提 交 的 材 料 请 使 用 国 际 标 准 A4型纸 打 印 、 复 印 或 按 照 A4型 纸 的 规 格 装 订 。其 中 “证 明 文 件 ”均 为 复 印 件 , 经 申 请人 签 名 确 认 并 注 明 日 期 , 并 由 公 安 机 关消 防 机 构 受 理 人 员 现 场 核 对 复 印 件 与 原件 是 否 一 致 。三 、 可 登 陆 广 西 消 防 网 的 “消 防 办 事 大厅 ”( 网 址 :http:/171.105.64.212: 81

22、/) 或 登 陆广 西 一 体 化 网 上 政 务 服 务 平 台( http: /221.7.197.46) 了 解 相 关 事宜 , 下 载 相 关 表 格 , 查 询 业 务 办 理 情 况 。窗口电话:0778-5220275 投诉电话:0778-5226365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地 址 及 办 事 窗 口 : 都 安 县 政 务 服 务 中 心消 防 大 队 窗 口都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一、事项名称特殊建设工程以外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23、二、实施主体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三、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 ;2、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3、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结五、实施对象和范围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六、办理流程建设单位到消防窗口提交相关的备案材料进行备案,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备案

24、凭证,完成竣工消防验收备案。同时,通过广西消防网的“消防办事大厅”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对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在广西消防网“消防办事大厅”中公告。检查不合格的,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 。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使用,组织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复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复查意见。经复查符合要求的,告知建设单位恢复使用。对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

25、全部内容。七、申报材料: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加盖公章)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加盖公章);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型式认可证书和检验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原件)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原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建设(装修)工程竣工图纸一套,加盖竣工章(含总平面图、建施/装施、水施、电施、暖通图等) ;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9、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要

26、出具委托本单位人员的委托书,同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八、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注 : 一 、 备 案 抽 查 不 合 格 重 新 备 案 程 序及 需 提 交 的 材 料 :1、申请重新备案的报告(注明依据不合格意见已逐条整改完毕、整改措施) ;2、提交需要补充的材料。办理程序与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程序相同。二 、 提 交 的 材 料 请 使 用 国 际 标 准 A4型 纸 打 印 、 复 印 或 按 照 A4型 纸 的 规 格 装订 。 其 中 “证 明 文 件 ”均 为 复 印 件 , 经申 请 人 签 名 确 认 并 注 明 日

27、期 , 并 由 公 安机 关 消 防 机 构 受 理 人 员 现 场 核 对 复 印 件与 原 件 是 否 一 致 。3、 可 登 陆 广 西 消 防 网 的 “消 防 办 事大 厅 ”( 网 址 :http:/171.105.64.212: 81/) 或 登 陆广 西 一 体 化 网 上 政 务 服 务 平 台( http: /221.7.197.46) 了 解 相 关 事宜 , 下 载 相 关 表 格 , 查 询 业 务 办 理 情 况 。窗口电话:0778-5220275 投诉电话:0778-5226365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地 址 及 办 事 窗 口 : 都 安 县 政 务 服 务 中 心消 防 大 队 窗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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