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 嘱立遗嘱人:_;性别:_;民族:_; 出生日期:_年_月_日; 家庭住址:_; 身份证号:_。 遗嘱执行人姓名:_,性别:_, 家庭住址:_; 身份证号码:_。 本人现年_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正常、头脑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担心本人去世后,家属子女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执,特请 XXX、XXX 作为见证人,本人于_年_月_日在_市_区立下本遗嘱,对本人所拥有的财产作出如下处理: 一、财产情况 本人名下目前共拥有房产_处,具体情况如下: (1)位于_市_区_路_号_室的房产 1 处,房产证号:_,内部装修及物品情况:_; (2)(此处根据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调整)二、财产继承 本人去世之
2、后,上述所列举的房屋由_个人继承(性别:_;出生日期: _年_月_日;身份证号码_,与本人关系:_) 。如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有配偶的,继承人所继承房屋与其配偶无关,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本人去世之后,本遗嘱前述列明的_作为执行人,代为执行本遗嘱。执行人出于诚实、信用、勤勉义务执行本遗嘱且经继承人同意所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均由继承人承担。 本遗嘱一式_份,一份交_,一份交_。 在此明确:订立本遗嘱期间本人神智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本人自愿作出,是本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本人其他亲属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继承人继承本人所有的上述房屋进行干涉。 见证人(签字): 立遗嘱人(签字): 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