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铁东站车站南路和车站北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编号:DZSXGC-20180127)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德州市交通运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德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8 年 9 月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1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7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71. 总则 152. 资格预审文件 1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19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22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226. 通知和确认 23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238. 纪律与监督 239. 是否采用电 子招标投标 2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26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6
2、1.审查 方法 .312. 审查标准 313. 审查程序 314. 审查结果 32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3目录 34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35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62-1 授权 委托书 36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7三、申请人基本情况 383-1 申请 人基本情况表 383-2 申请 人企业组织 机构框图 39四、近年财务状况 40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42六、申请人的信誉情况表 44七、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45八、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46九、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情况表 489-1 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
3、489-2 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 49十、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 50十一、施工组织设计 51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53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54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55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56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57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58十二、其他资料 59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 603 1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高铁东站车站南路和车站北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编号:DZSXGC-201801272、项目名称:高铁东站车站南路和车站北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3、项目地点:德州市经济技术
4、开发区4、项目规模:车站南路路线全长 1.111 公里,道路红线 30 米;车站北路路线全长 0.995 公里,崇德十大道至经八路段道路红线 40 米,经八路至经九路段道路红线 52 米。(不含下穿京沪高铁涵洞部分,站南、站北路各约 150 米)5、计划工期:本项目分阶段实施,车站南路和北路京沪高铁涵洞以东至京九路段 2018 年 12 月底前完成,计划工期 4 个月;车站南路和北路京沪高铁涵洞以西改扩建段 2019 年实施,计划工期 6 个月6、招标范围:路基、路面等施工图纸所有内容7、资金来源:国有(非财政)资金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二、招标项目分标段情况:2标段 名称 投
5、标人资格要求 预控制价(元)一高铁东站车站南路和车站北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1.资质要求(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申请人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财务要求(1)提供 2015、2016、2017 年(企业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
6、以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3.信誉要求(1)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申请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须体现申请人授权代表及项目经理,2017 年 10 月至今任意六个月,必须提供加盖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原件或提供从社保系统打印的证明678210003(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为电子章打印版并且加盖资格审查申请人公章)注:网上自助查询并打印的,须提供查询网址以供核实。(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下列资料之一即可:A、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B、税务部门出具的交税证明;C、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 D、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
7、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项目经理资格、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要求(1)项目经理持有经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项目总工具备市政或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非民营)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3)安全工程师具有交通或建设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及以上证书。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4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2)本次资格预审不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
8、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5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5 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其发放资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准许其参加投标。若申请人小于或等于 5 家,以实际公布的家数为准。未通过及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步招标环节。三、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1.报名时间:2 018 年 9 月 11 日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完成诚信库注册并验证通过的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年 9 月 11 日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五、投标文件递交:51.递交时间:2 018 年 9 月 2
9、8 日 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9 月 28 日 9 时30 分(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 018 年 9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德州市交通运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以西联系人:张 先 生 联系方式:0534-80118152.代理机构:德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青龙街 6
10、9 号联系人:贺经理 联系方式:0534-2662269八、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中 国 采 购 与 招 标 网6( http:/) 和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同时发布。九、监督机构: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534-2218155十、重要说明:1、投标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详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办理企业诚信入库的通知 、 “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诚信库会员信息验证服务指南和“下载中心”栏目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 ,诚信入库电话:0534-222
11、3100。2、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发布人:德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发布时间 :2 018 年 9 月 11 日7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名称:德州市交通运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以西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34-8011815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12、:德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青龙街 69 号联系人:贺经理 联系方式:0534-2662269邮箱:1.1.4 招标项目名称 高铁东站车站南路和车站北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1.1.5 建设地点 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国有(非财政)资金,100%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路基、路面等施工图纸包括的所有内容1.3.2 计划工期本项目分阶段实施,车站南路和北路京沪高铁涵洞以东至京九路段 2018 年 12 月底前完成,计划工期 4 个月;车站南路和北路京沪高铁涵洞以西改扩建段 2019 年实施,计划工期 6 个月1.3.3 质量要求
13、合格81.3.4 安全目标 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1.4.1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资质要求:见附录 1 财务要求:见附录 2 信誉要求:见附录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见附录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2)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资质;时间:2018 年 9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2.2.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形式: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如有疑问,可将有关问题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提出,同时发电子邮件至
14、 并电话 0534-2662269 通知查收2.2.2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所有申请人公布2.2.3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后,视作已发放给所有申请人(发布时间即为确认收到时间)2.3.1资格预审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所有申请人公布2.3.2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后,视作已发放给所有申请人(发布时间即为确认收到时间)3.1.1构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他资料 无3.2.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5 年至 2017 年93.2.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5
15、年 9 月 28 日至 2018 年 9 月 28 日3.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纸质申请文件:共 5 份,正本 1 份,副本 4 份,正本与副本均分别密封,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证件及加分项的扫描件电子版:可用 U 盘或光盘,与纸质版申请文件分开密封;其他要求:资格审查及详细审查评分办法中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须单独递交。3.3.3装订的其他要求 申请文件如页数较多,建议正反双面打印,或分册装订,但必须胶装,否则其申请文件按无效申请文件处理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申请人名称:4.2.3
16、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是,退还时间:5.1.2 审查委员会的组建审查委员会构成:7 人 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2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5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得分名次限定为 5 家,合格申请人综合评分需60 分,低于 60 分的申请人不得入围。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等于 5 家时,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且综合评分 60分的申请人均入围,低于 60 分的申请人不得入围。6.3资格预审结果的确认时间收到投标邀请书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予以确认8.4.1 监督部门名称: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
17、室电话:0534-221815510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4申请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随申请文件递交以下证件资料原件或公证件: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后两项不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注: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会,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须带有二维码标识)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 2015、2016、2017 年( 企业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的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5.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18、记录的声明;6.申请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须体现申请人授权代表及项目经理,2017 年 10 月至今任意六个月,必须提供加盖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原件或提供从社保系统打印的证明(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为电子章打印版并且加盖资格审查申请人公章) ;注:网上自助查询并打印的,须提供查询网址以供核实。7.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下列资料之一即可:A、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B、税务部门出具的交税证明;C、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 D、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8.项目经理市政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9.项目总工市政或公路相
19、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证书(非民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10.安全工程师交通或建设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及以上证书。说明:1.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或受理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2.郑重提醒投标截止时间后,恕不接受任何与投标、评标有关的资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11附录 1 资格预审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申请人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
20、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2附录 2 资格预审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1)提供 2015、2016、2017 年(企业成立时间不足的 ,提供成立以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13附录 3 资格预审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1)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申请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须体现申请人授权
21、代表及项目经理,2017 年 10 月至今任意六个月,必须提供加盖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原件或提供从社保系统打印的证明(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为电子章打印版并且加盖资格审查申请人公章)注:网上自助查询并打印的,须提供查询网址以供核实。(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下列资料之一即可:A、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B、税务部门出具的交税证明;C、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 D、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14附录 4 资格预审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项目经理 1持有经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2、B 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具备市政或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非民营)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安全工程师 1具有交通或建设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及以上证书15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项目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
23、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 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项目的安全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4.1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 资质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 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
24、表;(3) 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生产工程师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6(5) 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2 款的规定。1.4.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 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
25、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5)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6)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 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
26、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 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4) 为本项目的监理人;(5)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17(6) 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4.4 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7、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 语言文字来往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6 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2. 资格预审文件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 2.3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182.1.2 当资格
28、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予以澄清。2.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3 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9、文件的截止时间。2.2.3 申请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申请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3 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0、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 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19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资格预审申请函;(2)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 申请人基本情况;(4) 近年财务状况;(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6) 申请人的信誉情况表;(7)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8) 其他资料:见第四章。
31、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本章第 3.2.3 项至第 3.2.9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2.2 如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申请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 20如果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则申请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 3.2.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及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 ,应包括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申请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3.2.4“财务状况表”应附
3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具体时间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6“申请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13.2.7“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预审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等) ,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以及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3.3.1 申请人应按本章第 3.1 款和第 3.2 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申请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其中资格预审申请函及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应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联
35、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申请人应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 ,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22由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装订
36、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副本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4.1.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2.1 申请截止时间: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4.2.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4.
37、2.4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 审查委员会5.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审查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2 资格审查23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 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6. 通知和确认6.1 通知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
38、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6.2 资格预审结果的异议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后 3 日内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3 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因此造成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 3 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
39、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8. 纪律与监督8.1 严禁贿赂24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8.3 保密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
40、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8.4 投诉8.4.1 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4.2 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审查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 2.4 款和第 6.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4.1 项规定的期限内。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次资格审查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申请规定2510.1
41、.1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作出的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将作为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10.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要求送达后,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文件或修改申请文件。如需修改申请文件,应以正式函件提出并作出说明。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式函件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形式要求、密封方式、送达时间,应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10.3 招标人的权力招标人有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核实和要求申请人进行澄清的权力,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弄
42、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上报主管部门。10.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6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 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 5 名通过资格预审 2 审查因素与审查标准2.1初步审查标准(1) 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签署、盖章情况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4) 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或
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3.2.2 项规定;(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3.3.2 项规定;(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2.2 详细审查标准(1) 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 申请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3) 申请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4) 申请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5) 申请人的项目经理、项目
44、总工和安全工程师资格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6) 申请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7) 申请人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27种情形;(8) 申请人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9) 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澄清或说明的,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符合本章正文第 3.3 款规定;(10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的,综合得分高的申请人优先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
45、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评分标准财务能力 3 财务状况 3根据申请人的财务状况,评委将其分为一般、良、优四个等级,分别得 1 分、 2 分、 3 分。提供2015、 2016、 2017 年(企业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未提供或不全的不得分。技术能力 5 认证体系 5申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 分,缺少一项不得分。提供认证证书原件,未提供或不全的不得分。沥青拌合站 10至少 1 座,等于或不小于 4000 型,满足得 10 分,否则不得分。稳定土拌合站 7至少 1 座, 满足得 7 分,否则不得分。摊铺机 3至少 2 台,基本摊铺宽度不小于12m,满足得 3 分,否则不得分。2.3评分标准拟投入机械设备情况(提供机械、设备发票原件,未提供或不全的不得分)35同步封层车 3至少 1 台,满足得 3 分,否则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