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温 州 市 国 有 企 业 采 购招 标 文 件项 目 编 号 : DHCG20180830 项 目 名 称 : 软密封闸阀定点供应商采购采 购 方 式 : 公 开 招 标招标人: 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九月1目 录目 录 1投标邀请函 2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4一、 说 明 .4二、 招标文件 .4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5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8五、 开标和评标 .8六、 授予合同 11第二部分 合同格式 13第三部分 附 件 .13附件一 投标函 18附件二 投标报价表 20附件三 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 22附件四 资格证明文件 23
2、附件五 设备成套供货清单 24附件六 同类项目业绩表 29附件七 售后服务承诺 30第四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27(一)采购总说明 .31(二)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 .31(三)提供资料要求 .33(四)验收方式 .33(五)售后服务 .35(六)商务条款 .35第五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32注:招标文件中加“”且加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条款和重要内容,请各供应商审慎阅读,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2投标邀请函: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就软密封闸阀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我们诚恳地邀请贵公司参加投
3、标,并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前来投标。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 招标人招标人名称: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郭先生电 话:0577-881558612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 160 号交行广场 12C 室联系人:金女士 电 话:18857719197 0577-883220363 项目名称 软密封闸阀定点供应商采购招 标 编 号 :DHCG20180830 4 招标内容 软密封闸阀定点供应商二家。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5 供货期1、本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暂定壹年(合同期满后,在甲方未
4、完成新一轮招标前,双方继续按本合同履行,直至甲方完成新一轮招标)。2、采购人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需要分期分批进行供货,具体每批次供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要货通知,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7 天内完成供货并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卸货落地就位。6 投标人资质格要求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一条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制造商;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8 踏勘现场 组织不组织9 投标预备会 召开不召开10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整11 分包
5、允许。但分包部分须经业主同意,由业主、总体单位、分包部分签订甲、乙、丙三方合同,分包部分的工作质量由项目总体单位负责。不允许 。312 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1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 90 天。1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人账户汇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必须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以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开户银行: 农行温州市鹿城支行开户名称:大华建设
6、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开户帐号:210101040008171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75772857315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 6 份,正本 1 份,副本 5 份。16 包装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于包封袋中,并加盖密封印章,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7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 160 号交行广场12C 室)18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 160 号交行广场 12C 室)19 开评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开启技术
7、资信标资格性审查 技术资信标评审 开启商务标20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成员人数为 5 人及以上单数。2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接受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7 日内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并且要保证履约担保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有效性。22 注意事项1)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时间安排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邀请函”为准;2)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3)本招标文件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4)招标文件资料费用:根据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招标代理公司将收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8、的编制费 400 元/份。5)同级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 说 明1. 本次招标是按照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2 合格投标人2.1 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一条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2.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制造商;2.3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3. 投标人代表3.1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见附件) 。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
9、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 招标文件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 招标文件的澄清2.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下同)通知招标采购单位,但该通知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十日使招标采购单位收到,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投标文件收受人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招标文件澄清期内未收到有关澄清要求,视为投标人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招标文件有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异议,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3. 招标文件的修改3.
10、1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在国资委指定的企业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收受人收到该书面通知后,应立即书面回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3.2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的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在国资委指定的企业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招标文件收受人收到变更时间的书面5通知后,应立即书面回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投标文件的构成:3.1 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标和商务(价格)标两部分构成:3.1.1 技术资信标1) 投标函(附件一)2)资格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四(1) )供应商情况声明 (附件四(2) )诚信投标承诺书 (附件四(3) )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副
12、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相关产品检验报告、资质、资信、荣誉证书等(如有则提供,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3)技术商务偏离表 (附件三)4)设备成套供货清单(附件五)5) 2014 年 1 月以来同类项目成功业绩(附件六)6)投标产品技术详细描述投标产品样本、说明书、具体结构图等印刷资料;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性能、结构和特点等方面的描述;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生产设备、生产检测、生产工艺的详细描述;投标产品的产地、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市场形象、用户评价;投标产品主要技术指标、物理性能;投标产品质量控制及生产供货保证措施;投标产品质量的
13、追踪系统;原料来源产地说明,提供最近一期的原料购置发票复印件;67)送货计划方案与工期承诺;承担本项目送货、装卸、调试、验收的相关人员情况说明;8)售后服务详细的计划方案说明与承诺、产品的质量保证期,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距离采购人最近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详细介绍、服务机构总负责人,电话,地址,人员配置等;质保期外服务收费内容及保证措施;(附件七)9)供应商可以在招标文件中对采购产品的技术规格要求提出推荐和替代意见,但所提出的意见应优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10)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本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检验报告、资质、资信、
14、业绩等材料,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可以提供制造厂家的技术资信资料)11)管材样品的提供各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 DN50(16Q,螺纹连接) 、DN100(10Q,法兰连接)的软密封闸阀样品各 1 件;在样品上请标注“投标单位的名称” 。投标人应保证所供阀门的各项性能指标及外观质量均不低于样品。3.1.2 商务(价格)标(1)投标报价表 (附件二)3.2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编写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分别装于技术资信标和商务(价格)标中。4. 投标报价4.1 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的供货、运输、装卸、税金、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
15、辅助工作等涉及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其投标综合单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4.2 投标下浮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采购数量若有增减按投标单价计算,其市场风险由投标单位承担。4.3 本次投标报价均以下浮率报价。4.4 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任何货物或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4.5 招标采购单位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招标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4.6
16、投标下浮率报出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7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4.7 最低下浮率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5. 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账户汇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必须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以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开户银行: 农行温州市鹿城支行开户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开户帐号:210101040008171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7577285735.2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了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
17、后无息退还。5.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中标供应商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4)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5)经查实,投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 投标有效期6.1 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投标应保持投标有效。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
18、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退还与否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7.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7.1 投标人应提供技术资信标、商务(价格)标各一式陆份的投标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每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7.3 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代表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7.4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
19、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8.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8.1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 (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 “商务(价格)标” (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分别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标”或“商务(价格)标”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代理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应单独密封。8.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四、 投标文件的递
20、交1. 投标文件的递交1.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收标地点。1.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下证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收据;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密封在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在技术资信标开启后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密封在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在技术资信标开启后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
21、回其投标并送达到招标采购单位,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2.2 “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2.3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3.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3.2 未密封或未装订的投标文件;3.3 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3.4 以电讯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9五、 开标和评标1. 评标委员会1.1 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
22、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1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3. 开标、评标3.1 招标采购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技术资信标” ,开标前首先检查标书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场拆封。3.2 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投标人代表
2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等资格证明及投标保证金和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要有一项审查不合格,则该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3 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或不满足主要技术参数的;(
24、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技术资信标中出现投标报价的;(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投标人代表未提交本人有效身 份 证 件 或 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3.4 开商务(价格)标(1)开商务(价格)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2)宣布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结果和技术资信标得分情况。10(3)检查有效投标人“商务(价格)标”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商务(价格)标” ,唱
25、读“投标报价一览表”全部内容。唱读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唱读内容及记录结果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4)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唱读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给投标人。(5)开商务(价格)标时,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存档备查。3.5 “商务(价格)标”开启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进行核查,核查时发现投标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计算上的错误,可按下面方法修改:(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
26、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价格错误的修改,其投标将被拒绝。3.6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7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8 评标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3.9 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
27、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4. 投标文件的澄清4.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人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4.2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文件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不进入下一步评审。5 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5.1 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28、。5.2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提交评标报告,将综合得分前二名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向采购人推荐。 (得分相同投标报价11低的排序优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优的排序优先) 。5.3 中标候选人及排名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后,不再做任何调整。排名第一或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5.4 招标采购单位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
29、证最低价中标。6. 评标细则详见第七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 。7. 未尽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六、 授予合同1. 最终审查1.1 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最终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中标供应商是否有能力(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履行合同。1.2 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将把中标合同授予该中标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对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进行类似审查。若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审查仍未通过,此次采购失败,重新组织招标采购。1.3 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经招标人审查同意后,在国有企业采购指定的信息网上公告中标结果。2. 中标通知书2
30、.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3.1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货物的数量和服务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和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4. 签订合同4.1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4.2 在 签 订 合 同 前 , 招 标 人 有 权 在 中 标 总 价 不 变 的 前 提 下 要 求 中 标 供 应 商 对 商 务 报 价 中 的 不平 衡 报 价 和 缺 漏 项 进
31、行 调 整 , 如 果 中 标 供 应 商 无 合 理 理 由 拒 绝 调 整 , 其 中 标 资 格 将 被 取消 , 保 证 金 将 不 予 退 还 , 且 将 导 致 其 它 进 一 步 的 赔 偿 和 处 罚 。4.3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和评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124.4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中 标 供 应 商 接 到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借 故 否 认 已 经 承 诺 的 条 件 而 拒 签 合 同 的 ,以 违 约 处 理 ,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将 不 予 退
32、 还 。5. 履 约 保 证 金5.1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交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5.2 履 约 保 证 金 用 于 补 偿 招 标 人 因 中 标 供 应 商 不 能 履 行 其 合 同 义 务 而 蒙 受 的 损 失 。5.3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到货提交验收合格止有效。有效期满后,招标人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6. 质疑与投诉6.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6.2 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
33、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督管理部门投诉。6.3 投诉人投诉时,应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由本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投诉书应说明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人对投诉书的真实性负责,恶意投诉将承当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7. 招标代理服务费7.1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每家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7.2 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开户银行: 农行温州市鹿城支行开户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
34、分公司开户帐号:210101040008171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75772857313第二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 编号 :采购人: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本次采购的中标供应商双方经协商,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本公司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中标供应商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采购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 数量 单价 单体重量 备注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1、中标供应商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货物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
35、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本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2、中标供应商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1、中标供应商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中标供应商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采购人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中标供应商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采购人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包装、运输要求1、中标供应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
36、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3、运输:运输中不应抛摔和剧烈撞击,装卸时应使用尼龙带吊装。第五条:供货期本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暂定壹年(合同期满后,在甲方未完成新一轮招标前,双方继续按本合同履行,直至甲方完成新一轮招标)。采购人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需要分期分批进行供货,具体每批次供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要货通知,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天内完成供货并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卸货落地就位。第六条:验收141.提交产品的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有关国家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作为质量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投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条款和售后
37、服务条款若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将直接成为验收执行标准的一部分。2.货物验收包括:数量、重量(尺寸) 、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中标人承诺的其他指标。1)在交货前,投标人应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的必要文件组成部分,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最终检验。2)招标人根据购销合同进行货物品牌、外观、数量、技术标准等基本检测项目的验收。若发现有货物破损、丢失和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应在 2 日内免费补充、更换。3)抽检:招标人有权就中标人送至施工现场的任一批次货物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抽样送检
38、。A 取样送检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B 中标人与招标人共同抽样送检;检测部门应具备相应资质。C 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进行退货处理,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每次检测结果不合格,中标人均须支付给招标人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累计检测不合格达 3 次,招标人也可选择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3.产品验收合格后,招标人签署检验合格证书。招标人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将成为付款的必要条件。4.中标人交付货物时应先用书面、传真、电话等方式通知甲方(由双方自行协商) 。5.产品铸体上无铸有品牌、规格型号等永久性的清晰标志,或者与投标的品牌不符者按不合格产品处置。6.验收时如货物实际重量
39、或尺寸与投标时注明的重量或尺寸相差超过2%时,原则上按不合格产品作退货处理,并赔偿造成的有关损失。或因特殊原因造成采购人不得不使用该批次产品时应扣除误差重量的金额。7.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果超过三次发现同类质量问题存在,采购人则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158.采购人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规定交货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中标供应商直接损失。第七条: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承
40、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计划实施,包括培训。第八条: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伍万元履约保证金(可由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如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采购人可以拒签合同或选择备选中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自动转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第九条:货款的支付1)货物价格应按中标单位的投标各项下浮率报价(原材料上涨或下跌,本价格保持不变)执行。2)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30 天内按进货批次向乙方付款货材料款的 100%。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一年期满后自动转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
41、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第十条:辅助服务中标供应商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货物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第十一条:质量保证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最后批次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开始 12 个月的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在质保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
42、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中标供应商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对中标供应商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果超过三次发现同类质量问题存在,采购人则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第十二条:补救措施和索赔1、采购人有权根据权威质量检测部门出
43、具的检验报告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2、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供应商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人提出索赔,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且采购人可以收取中标供应商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16(1)中标供应商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经过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同时,中标供应商应在约定的质保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
44、件的质保期。3、如果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供应商接受。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人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进一步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第十三条:履约延误1、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
45、供服务。3、如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延期交货违约责任按每延期一天罚款 5000 元处理,如果超出合同规定期限 10 天不能供货,则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取中标供应商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第十四条:不可抗力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
46、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人有权直接向中标供应商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合同。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第十六条:违约处理1、在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承诺
47、的标准;(2)中标供应商没有按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3)中标供应商没有按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2、如果采购人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17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中标供应商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中标供应商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第十七条:合同转让和分包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中标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八条: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第十九条:合同附件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采购人的
48、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2、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第二十条合同生效1、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有不符之处,以有利于采购人的为准。2、本合同在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且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年 月 日 年 月 日18第三部分 附 件附件一 投标函投 标 函致: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我方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 (授
49、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分别密封装袋:()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二)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价格)标【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一)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三)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贵方可不予退还;(四)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