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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新郑市第一批生态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监理项目(二次).doc

  • 上传人:tangtianxu1
  • 文档编号:3029492
  • 上传时间:2018-10-01
  • 格式:DOC
  • 页数: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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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郑市第一批生态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监理项目(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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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郑市第一批生态水系综合治理 PPP 项目监理项目(二次)招标文件项 目 编 号:新财购-2018-81招 标 人:新郑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 二零一八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1. 总则 - 11 -2. 招标文件 - 13 -3. 投标文件 - 14 -4. 投标 - 17 -5. 开标 - 18 -6. 评标 - 18 -7. 合同授予 - 19 -8. 重新招标 - 19 -9. 纪律和监督 - 19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 20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1 -1. 评标方法 - 25 -2. 评审标准 - 25 -3. 评标程序 -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 .- 27 -合同通用条款 - 27 -1定义与解释 - 27 -2监理人的义务 - 28 -3发包人的义务 - 35 -4责任和保障 - 36 -5监理合同的生效、终止、变更、暂停与解除 - 38 -6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 40 -7其他 - 44 -8争端的解决 - 45 -第五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 46 -第六章 监理任务范围及监理大纲 .- 46 -(一)监理任务范围 - 47 -(二)监理工作大纲 - 4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 49 -目 录 - 51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52 -(一)投标函 - 52 -(二)投标函附录 - 5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54 -三、授权委托书 - 55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56 -五、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 57 -六、监理大纲(格式自拟) - 58 -七、资格审查资料 - 59 -八、项目管理机构 - 64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64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 65 -九、本项目中拟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 66 -十、其他材料 - 67 -附件一 .- 68 -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 .- 68 -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新郑市第

    4、一批生态水系综合治理 PPP 项目监理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新郑市第一批生态水系综合治理 PPP 项目监理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 新郑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新郑市第一批生态水系综合治理 PPP 项目监理项目2.2 工程地点:新郑市2.3 项目概况:暖泉河河道治理、河湖连通调水工程。2.4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含保修期)全过程监理。2.5 投资估算:约 5 亿元2.6 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工期、质保期。2.7 服

    5、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设计和合同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报名企业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6、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3.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资质要求:3.3.1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承接的工程项目。- 2 -3.3.3 投标人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承担过工程投资额在 4 亿元以上的施

    7、工项目监理。3.4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工程师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5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里)。4.报名须知: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重要通知(或办事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

    8、中心关于征集投标企业网上注册会员的通知流程,再进行网上报名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证件);资质证书;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等;以上所有证件开标时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4.3 报名时间:2018 年 7 月 4 日至 2018 年 7 月 12 日 17:00 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

    9、外)5、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保证金:(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小写:78600.00 元,大写:柒万捌仟陆佰元整。(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3)、保证金支付日期:2018 年 7 月 4 日至 7 月 12 日 17 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4)、保证金账号信息: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1425- 3 -或者: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账号:888100020004901(5)、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

    10、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会员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及标书下载,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可任选一个账号进行缴纳、必须一次性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二)本项目标书费 500 元整,在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现场收取。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 年 7 月 25 日,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 标 人:

    11、新郑市水务局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13849059909地址:新郑市新建路 618 号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15036002665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 7 号-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 标 人招 标 人 : 新 郑 市 水 务 局联 系 人 : 李 先 生联 系 电 话 : 0371-699567131.1.3 招 标 代 理 机 构代 理 机 构 : 中 大 宇 辰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联 系 人 : 翟 先 生 联 系 电 话 : 15036002

    12、6651.1.4 项 目 名 称 新 郑 市 第 一 批 生 态 水 系 综 合 治 理 PPP项 目 监 理 项 目1.1.5 建 设 地 点 新郑市1.2.1 资 金 来 源 财政资金1.2.2 资 金 落 实 情 况 100%1.3.1 监 理 工 作 范 围 施工阶段含保修期全过程监理1.3.2 工期控制目标 同施工合同工期1.3.3 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工程1.3.4 安全监控目标 无安全事故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报 名 企 业 须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规定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实 施 条

    13、例 第 十 七 条 规 定 的 条 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1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承接的工程项目。(3).投标人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承担过工程投资额在 4 亿元以上的施工项目监理。(开标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工程师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

    15、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需在本项目报名期间内)。5.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里)。6.其他要求:- 6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需提供社保证明和劳务合同。(开标时需提供原件)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投标预备会召开的时间、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

    16、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企业公章提交至代理人,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 ,附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和 Word 电子版,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 天前1.11 分包 本工程监理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 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等。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25 日 9 时 3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1 日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1 日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无3.3.1 投标有效期 60

    17、 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78600.00 元(柒万捌仟陆佰元整);2.标书费:500 元/份,售后不退(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3.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2.保证金账号信息:3.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开户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7 -5.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14256.或者: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8.账号:8881000200049019.保证金缴纳日期 2018 年 7 月 4 日至 2018 年 7 月12 日 17 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4.保证金支付流程:按

    18、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会员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及标书下载,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可任选一个账号进行缴纳、必须一次性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3.5.2近 年 财 务 状 况 的 年 份 要求三 年 ,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新 成 立 企 业 不 足 3年 的 按 已 有 年 份 计 算 )3.5.3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的年 份 要 求三年,指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新成立企业不足 3 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3.5.5近 年 发 生 的

    19、 诉 讼 及 仲 裁情 况 的 年 份 要 求近三年,指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新成立企业不足 3 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需要的地方)签字或盖章和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手写签字”,用“签字章”代替无效。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

    20、份,副本肆份,包含全部内容的电子文件一份3.7.5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可分册装订,每册采用左侧非活页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 8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 电子版”字样。3.7.6 核验原件要求1.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招标文件中涉及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需单独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原件清单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随投标文件一起准时递交。2.评标活动中需要评标专家核验原件的,原件需单独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1、封套上写明原件清单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随投标文件一起准时递交。3.所有原件按照资格审查优先原则分类密封,涉及到评标委员会需要查验、打分的原件无需二次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评标委员会。4.1.2 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或盖章)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拆封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四 开标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 开标程序(1)宣布投标截止;(2)宣布开标纪律;(3

    22、)宣布招标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密封情况检查:所有投标单位和招标投标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唱标:按照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逆顺序;(6)开标结束。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经济、技术等方面专家 4 人(其中经济 2 人,技术 2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参与评标的招标人代表由- 9 -招标人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担任。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名10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10.2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

    23、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3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4 定标方式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序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0.5 监理费计取标准备 注 : 最 终 监 理 费

    24、按 以 下 方 式 计 取 :算 例工 程 总 概 括 ( 万 元 )费率( %)工程总概括(万元)优 惠 前 监 理 费1000( 含 ) 以 下 1.5 1000 1000*1.5=151000( 不 含 ) -5000( 含 ) 1.2 500015+( 5000-1000)*1.2%=635000( 不 含 ) -10000( 含 ) 11000063+( 10000-5000)*1%=11310000( 不 含 ) 以 上 0.7 50000 113+( 50000-10000)*0.7%=393最 终 监 理 费 =优 惠 前 监 理 费 *( 1-投 标 单 位 优 惠 率 )例

    25、 : 若 工 程 签 订 合 同 价 为 1500 万 元 投 标 优 惠 率 5% - 10 -最 终 监 理 费 =15+( 1500-1000) *1.2%*( 1-5%) =19.95万 元10.6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

    26、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7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的 支 付 : 中 标 人 支 付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收 费 标 准 : 计 价 格 20021980 号 和 2011534号 规 定 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计取;10.8 招 标 文 件招 标 文 件 费 用 500 元 /本 , 售 后 不 退 。标 书 下 载 时 间 : 2018 年 7 月 4 日 至 2018 年 7 月 12 日 17 时前10.9 廉洁承诺书 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1) 标书费:500 元/份,售后不退。(2

    27、) 投标文件中应附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11 -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监理进行招标。1.1.2.本标段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次招标内容与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标段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标段的资金落实情况:

    28、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标段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标段的总投资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监理目标1.3.1.本标段监理工期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监理质量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监理安全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服

    29、务质量1.4.1.1. 监理单位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所发行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监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理工作的责任和权力。1.4.1.1.1. 按照“四控、二管、一协调”的要求,认真对建设方的施工组织设计、- 12 -技术方案等提出审核意见,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1.4.1.1.2. 做好二十四小时旁站监理,合理、公开、公正的行使权利,经招标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1.4.1.1.3. 行使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有权通知承建方整改、返工、

    30、直至停工;1.4.1.1.4. 中标人的监理部成员专业应齐全且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认真、勤奋工作。1.4.1.2. 监理部工作人员应出具全日制上岗保证书。1.4.2.服务要求1.4.2.1. 监理过程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参与质保、安保备案人员不经建设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因不可抗力需更换监理人员的,更换人员执业资格应不低于被更换人员。建设方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监理人员,监理方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予以更换,更换人员执业资格应不低于被更换人员。1.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

    31、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4)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 被责令停业的;(9)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需提供“国

    32、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网页并加盖公章(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对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

    33、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9.3.投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9.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 分包本工程监理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本工程监理不允许偏离。-

    34、 14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3) 招标公告;(4) 投标人须知;(5) 评标办法;(6) 合同条款;(7) 技术要求及规范;(8) 监理任务范围及监理大纲;(9) 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

    35、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以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5 -(3) 授权委托书

    36、;(4) 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5) 服务承诺;(6) 监理大纲;(7) 资格审查资料;(8) 项目管理机构;(9) 本项目中拟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10)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3.2. 投标优惠率3.2.1. 投标人应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管理规定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以优惠率的方式自主合理报价。3.2.2.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2 个月以内工期延误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风险并计入报价(优惠率);3.2.3. 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投标人填报的报价(优惠率)均以人民币为计价依据,合同实施时也以人

    37、民币支付。3.3. 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保证金退还。3.4. 投标保证金(1)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中需附保证金缴纳凭证和彩色的开户许可证扫描件。(2)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 3.4.3

    38、公示期满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存入投标单位账户。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缴纳凭证页背面注明转账日期、开户行账号、联系人电话。(4)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没收保证金交至政府部门:- 16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依据第七章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

    39、能力履行合同。3.5.2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3.5.3 投标人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培训等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的证明文件。3.5.4 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承接的工程项目。和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 2017 年以来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三年度(2014 年、2015 年、201

    40、6、年或公司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有公司所在地或者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5.5 其他资料:企业各种体系认证等相关资料。注:资格证明材料在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6.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41、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控制目标、投标有效期、质量控制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监理工作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7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页面要求的地方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文件格式中备注部分应用文字表示。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42、肆份,电子版“U 盘”壹份。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U 盘”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 U 盘”的字样。当电子版“U 盘”与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U 盘”应分开包装成三个包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 U 盘”字样,包封上都应写明: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

    43、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或盖章)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拆封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需在投标单位签到表上签到。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前附表第 2

    44、.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18 -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7 款、第 4.1款、第 4.2 款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

    45、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记录提出任何异议。5.2. 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人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唱标;(6)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优惠率、质量控制目标、工期控制目标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 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46、(8) 开标结束。5.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逾期送达的。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

    47、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因不可抗拒的因素不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顺序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

    48、类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金。7.3.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

    49、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0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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