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区原管委会大楼公共区域功能恢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 标 文 件招标人: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2018 年 8 月1目 录目 录 1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 总则 .82. 招标文件 103. 投标文件 124. 投标 165. 开标 186. 评标 207. 合同授予 208. 纪律和监督 21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10. 电子招标投标 22第二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61. 评标方法 272. 评审标准 272.1 初步评审标准 273. 评标程序 274. 评标表格 30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3第四章
2、发包人要求 44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7第六章 西区原管委会大楼公共区域功能恢复工程电梯设备技术需求文件 62第七章 西区原管委会大楼公共区域功能恢复工程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 632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 239 号 A1 栋 8 楼联 系 人:叶工联系电话:020-32053161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科华街 251 号乐天创意园 A3 栋 4 楼联系人:李工电话:020-85530825-630、1599242
3、63771.1.4 项目名称(工程名称) 西区原管委会大楼公共区域功能恢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1.5 建设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志诚大道 303 号。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资金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大楼的升级改造工程,改造的物业占地面积 25,972,总建筑面积 34,954,共九层,分中座、东座和西座,互为联通。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打拆及拆除垃圾外运、外墙门窗维修、更换五金及外墙铝板维修、入口门楼、消防、电梯、空调及新风施工、首层大堂、电梯厅等公共区域翻新等。本工程建安工程费约为 3120.28 万元(
4、其中装修工程约 1156.98万元,安装工程约为 1766.16 万元)。现对本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内容主要包括:1.设计部分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驻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竣工图签审、设计变更。范围主要包括:(1)负责合同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二次精装修、电气、3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给排水、弱电(含智能化等)、通风、空调、消防、信息管理网络化、园林绿化、室外工程等工程专业设计;(2)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工程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
5、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造型比选等的投资分析,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3)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4)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完成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8)竣工图纸签审、报建通及验收通(根据实际情况如发包人需要)。2.施工部分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现场打拆及拆除垃圾外运;(2)外墙门窗维修、更换五金及外墙铝板维修;(3)入口门楼、消防、电梯、空调及新风施工;(4)首层大堂、电梯厅等公共区域翻新;(5)外立面、园林;(6)机电及设备安装;(7
6、)竣工图编制等,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各层装修外立面、园林机电及设备安装。1.3.2 计划工期设计工期:中标单位在拿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工作;收到施工图审查意见后 3 日历天内完成图纸审查回复工作。施工工期:170 日历天。暂定:2018 年 10 月 9 日之前开工,2019年 3 月 28 日之前完工交付使用。1.3.3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并达到建设部最新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
7、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争创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本项目招标公告4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 1.9.1 踏勘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方式:网上答疑;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招标项目答疑”专区通过项目
8、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2.投标人提出疑问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8 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5日4.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2.2 款。5.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无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对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
9、业单位实施。1.12 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2.2投标人确认收到答疑纪要或澄清的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2.3.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5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2.4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3171.404835 万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人
10、民币 51.12 万元;施工费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120.284835 万元,其中:拆除工程招标控制价 197.145819 万元,功能恢复工程招标控制价 2923.139016 万元(功能恢复工程中含电梯更换工程,电梯更换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120.00 万元)。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一、投标报价:1. 设计费由投标人按照设计费招标控制价填报。(注:工程设计费结算时,以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的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中的建安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不含施工便道、暂定金等与设备图纸无关项目的费用)为计费额。但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的预算价小于该计费额的
11、 90%的,设计费结算以该预算价为计费额。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文件(穗开财字201453 号文)执行,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或者复用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 30%计算收费;专业调整系数暂定为 1.0,附加调整系数暂定为 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暂定为 0.85,且不再另分专业单独计取,并下浮 20%结算。最终以发包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结算价为准。)2. 施工费由投标人自行填报,施工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招标控制价;除施工费投标总价外,需对施工费各分项进行报价,其中:功能恢复工程填报投标报价;功能恢复工程减
12、去电梯更换工程外的部分填报下浮率,下浮率=1-【(功能恢复工程报价-电梯更换工程报价)/(功能恢复工程招标控制价-电梯更换工程招标控制价)】*100%;拆除工程及电梯更换工程按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以上各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各自对应的招标控制价。3. 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二、项目实施及结算:严格按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执行。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 20 万元6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缴纳时间: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由主办方单位基本户转出
13、。缴纳方式:从投标人主体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电汇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4 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审查文件: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3 份副本。设计标投标文件:开标信封、保密信封均为 1 份;设计技术标文件: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3 份副本;设计商务标文件: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3 份副本。施工投标文件: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3 份副本。施工经济标投标文件: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3 份副本。独自分开的
14、封包数共为 7 包:资格审查文件 1 包;开标信封 1 包;保密信封 1 包;设计技术标文件 1 包;设计商务标文件 1 包;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 1 包;施工经济标投标文件 1 包。按要求提供的电子文件光盘或 U 盘必须无病毒、无加密、可打开、可编辑。中标单位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另行提交一式四份全套投标文件(含电子文件)。4.2.1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开始时间:2018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指定开标室;本项目日程安排及地点信息可在广州公共资源
15、交易中心网站进行7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查询。4.2.2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项目负责人签到开始时间:2018 年 月 日 时 分;项目负责人签到截止时间:2018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指定开标室;本项目日程安排及地点信息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投标文件设计标与施工标同时开启。开标开始时间:2018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指定开标室;本项目日程安排及地点信息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16、进行查询。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分设计组、施工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由施工组评标委员会评审),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依法组建。设计组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施工组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人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7.4.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总价的 10%,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8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17、列 内 容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 年建设部令第 141 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9.2 施工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9.3承包方式:包设计、包报建、包工、包料、包施工、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结算方式具体按合同条款规定。项目在施工阶段,因工程实施环境变化等任何因素引起的设计及施工调整、设计和施工最终造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本工
18、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9.4 本项目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由招标人决定,不需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10 电子招标投标否,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是,具体要求:11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本项目的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投标截止当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施工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的 60 日诚信分为准。注:联合体投标的,企业诚信综合诚信评价分以主办方信息为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19、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要求)1.4.1 投标人应是按招标公告要求成功报名的单位。1.4.2
20、关于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招标人在征得未中标人的同意后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1.5.3 中标人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该款项包含在合同价内)。1.6 保密1.6.1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1.7 语言文字1.7.1
21、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1.8.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2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的币种为人民币。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
22、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四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1.11.2 招标人允许
23、投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12 偏离1.1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须知;(2)评标办法;(3)合同条款及格式;(4)招标人要求;(5)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2.1.2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
2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2.1.4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2.1.5 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2.1.6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
25、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招标项目答疑”专12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2.2.2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发布。2.2.
26、3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2.4 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2.2.5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3.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7、2.3.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2.3.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设计标投标文件、施工标投标文件三部分组成。3.1.2 资格审查文件按照招标公告第九点要求编制,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
28、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133.1.3 设计标投标文件由开标信封、保密信封、设计技术标文件、设计商务标文件组成。(注:设计技术标文件评审采用“暗标”形式,具体组成和编制要求如下),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开标信封:设计投标书一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2)保密信封:内附 A3 规格制作的效果表现图 1 张,加盖投标人公章。效果表现图内容应与设计技术标文本文件一致,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3)设计技术标文件:技术方案评审采用“暗标”形式,文本文件中不得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及报价。技术方案文本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设计方
29、案以 A3(297mm420mm) 规格编排装订成册。(b)设计方案文本文件内容: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年月,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文本装订后可适量裁边)。目录。设计说明书(含本项目的难点、建议等)。设计图纸。工期计划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c) 设计标电子文件:与设计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一套,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文件介质为 CD-R 光盘或 U 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设计方案与电子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
30、设计方案”字样。(3)设计商务标文件:(a)设计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b)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由设计资质企业提供);(c)设计专业负责人配备表(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d)设计企业业绩一览表(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e)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f)电子文件:与设计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一套,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文件介质为 CD-R 光盘,所有14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3.1.4 施工标投标文件3.1.4.1 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技术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31、,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2)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3)企业综合实力资信资料(4)投标保证金已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回执”复印件。(5)投标承诺书。(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8)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照评分节点提供)。(9)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10)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11)电子文件:包括用 Microsoft Excel 软件或 Microsoft Word 软件制作的技术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介质使用 CD-R 光盘或 U 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
32、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3.1.4.2 施工经济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经济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施工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3)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4)电子文件:包括用 Microsoft Excel 或 Microsoft Word 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 CD-R 光盘或 U 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3.2 投标报价3.2.1
33、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2.5 项所规定的方式。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15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投标有效期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34、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3.4 投标担保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担保由主办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未中标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 20 个工作日。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担保
35、后予以退还。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材料;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非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163.7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份数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
36、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2 投标文件应按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3.7.3 投标文件的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设计部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 3.1.3 款的要求;其他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书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章或由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2)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文件均采用不易松散的书式装订。(4)设计部分投标文件的规格要求按本须知第 3.1.3 款之规定。(5)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内容与
38、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一套。3.7.5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投标人申请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按要求独自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所有内容与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 公司(成)XXXX 公司】,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4 款;17(1)开标信封 1 包:开标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2)保密信封 1 包: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
39、独立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保密信封”字样。(3)设计技术标文件 1 包:设计技术标文件(技术方案评审采用“暗标”形式,文本文件中不得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及报价),文本文件与电子文件(先独自封好,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设计方案”字样。)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仅标注“项目名称”及“设计技术标文件”。(4)设计商务标文件 1 包: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为一包;(5)资格审查文件 1 包: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为一包;(6)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 1 包: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
40、为一包;(7)施工经济标投标文件 1 包: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为一包;4.1.2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4.1.3 投标文件的标志要求:4.1.3.1 保密信封、设计技术标文件按 4.1.1(2)(3)的要求标志。4.1.3.2 开标信封、设计商务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施工经济标投标文件:每个包上应具有以下标志(内容已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入):(1)招标人的名称;(2)“工程名称项目开标信封或设计商务标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或设计标投标文件或施工技术标投
41、标文件或施工经济标投标文件”字样、投标人名称及加盖投标人公章。”4.1.4 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的,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4.2 投标文件的递交、封存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签到4.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开标信封、保密信封、设计技术标文件、设计商务标文件、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施工经济标投标文件),并同时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交资料进行投标报名。4.2.1.1 若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投标人未成功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的拟报名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18标信息无法录
42、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的拟报名的人员信息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4.2.2 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截止后,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签到。4.2.3 项目负责人签到结束后所有投标文件密封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标室,开标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下,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取出所有投标文件。全体投标人应见证封标过程,如投标人不参加见证封标过程,视同认可投标文件的封存过程与结果。4.2.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5 若出现以下情况
43、,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4)投标人未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交资料的;(5)投标人未成功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的。4.2.6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4.2.7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家的,本项目招标失败,将依法重新招标。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
44、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5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4.3.6
45、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19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和评标程序5.2.1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1 款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5.2.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5.2.
46、3 开标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解封、取出所有的投标文件。全体投标人应见证解封、取出投标文件过程,如投标人不参加见证解封、取出投标文件过程,视同认可投标文件的解封、取出过程与结果。5.2.6 开标细则(1)开标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主持。(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包封、标记和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3)资格审查文件、设计标开标信封、施工标投标文件(技术标、经济标)同时公开开标;(4)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见证下当众拆封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设计标开标信封、施工标投标文件(技术标、
47、经济标)。开标时宣读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开标时,宣读 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有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d、投标担保递交情况;e、有无设计投标书;f、总工期;g、质量标准;h、项目负责人姓名;i、设计负责人姓名;j、投标总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设计文件开标时,仅公开开启开标信封,其他设计文件(文本文件及保密信封)开标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编号并登记记录。保密信封在揭晓设计文20件评审结果时开启(设计评审结果只揭晓排序,不揭晓具体
48、得分)。设计文件评审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设计文件编号的情况。(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5.2.7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2)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的不一致的;注: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2、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
49、操作指引。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分设计组评标委员会、施工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由施工组评标委员会评审。6.1.2 设计组评标委员会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 4 名和业主代表 1 名组成,共 5 名。施工组评标委员会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 5 名和业主代表 0 名组成,共 5 名。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1(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