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6 页合同编号:商业街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商户姓名: 电话: 商铺位置: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城市商铺租赁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租赁商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商铺基本状况甲方同意将位于北屯市中翰北路融城商业街 号楼 层 铺面、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最终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的商铺 (以下简称该商铺)及其设备设施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作为商业使用。甲方规定其经营范围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1.该商铺租赁期为 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
2、起即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有权利收回该商铺,乙方须将该商铺无条件退还给甲方。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赁,则须在本合同期满前 2 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的 1 个月内给乙方明确答复,如甲方仍继续出租该商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3.乙方须保证在 年 月 日进入营业状态。乙方应按照运营管理合同 、 物业管理合同等相关合同约定,向融城商业街管理第 2 页 共 6 页部门照常缴纳物管费、宣传推广费和运营管理等费用。4、乙方必须保证开街后经营品牌和招商时报审的品牌资料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运营保证金,直至解除租赁合同,由此
3、带来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三条 租金标准、保证金及相关费用1.商铺租金以建筑面积收取,该商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租金测算以最终实际测绘面积为准收取。2. 该商铺年度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本合同期限内,第 年的租金价位参考本商业街同业态商铺的涨幅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详见补充规定) 。3.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须向甲方交纳商铺结构、设备设施、经营管理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不计利息) 。收取标准为:每个铺面 元。合同到期后如乙方无违约或损毁行为,甲方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第四条 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1.该商铺租金按年度缴纳,乙方须在签署本合同
4、时,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2.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甲方经确认无误后开具票据给乙方。3.乙方须于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支付下年度租金。每逾期壹天乙方应按每天年度租金总额千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的逾期占用使用费,甲方也可以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予以扣除。第五条 装修及费用1.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初次或二次装修时,须严格遵守融城商业街管理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包括商铺主体、门头招牌、消防设施、水电暖管道线路的改装等) ,甲方有义务协助配合融城商业街管理公司进行协调和监督乙方进行施工,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未能按照融城商业街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须立即恢第
5、 3 页 共 6 页复原状或照价赔偿。2.在租赁期间,乙方须按时向物业管理公司和商业运营管理公司交纳各项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商业运营管理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电话费和网络费等)。3.在租赁期间,该商铺所有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4.在租赁期间,该商铺内部的设施设备、门窗、玻璃等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商铺能够从事商业经营。2.在租赁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商铺权属清楚,经营场所合法。3.甲方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时,应保证水、电、暖等设施设备安装到位,且处于正常使用和安全状态。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和其他承租户因共同使
6、用相关设施设备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5.甲方有按本合同及运营管理合同等相关合同约定收取租金、保证金,同时要求乙方向融城商业街管理公司缴纳宣传推广费等相关运行费用的权利。(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但不承担其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用的商铺转租给第三者。2.乙方在不破坏该商铺原来主体结构的基础上,经报送融城商业街管理公司审查许可后,有权根据其营业需要对商铺内部进行装修。3.在租赁期内,因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暖气、物业管理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除甲、乙双方议定外,乙方不得在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若甲方或融城商业街管理公司
7、因整体或局部装修改造要求乙方暂停营业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或融城商业街管理公司统一安排。第 4 页 共 6 页5.乙方有根据本合同及运营管理合同等相关合同约定缴纳租金、保证金、宣传推广费及相关运行费用的义务。6.乙方必须遵守商业街的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公约,任何有损商业街形象及整体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据相关制度和公约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并有权解除该租赁合同。7、乙方在接到甲方交房通知之日起,5 日内领取装修通知书,并提交商铺装修图到甲方和融城商业街管理公司审批。审批合格后 3 日内,乙方须组织人员进场装修,并在 年 月 日达到经营标准。逾期未进场装修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装修保证金或经营管理
8、保证金中按每天 200 元扣罚违约金。8、在甲方确定的 年 月 日,乙方必须将商品上架并保证正式营业,而且要做到不影响商业街整体形象的要求,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第七条 商铺的返还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当日内返还该商铺,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商铺的,每逾期壹天乙方应按每天 10 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的占用使用费,甲方也可以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予以扣除。2、乙方在租赁期满当日内向甲方交付该商铺时,须将其所属物品全部搬离,未能移动、拆除的如:地板砖、墙纸、暖气、水电阀门开关等应保持完好,且保证商铺原有结构、设备设施完好、齐全。如完好无损,则双方结清各自费用,即可办理退租手续。
9、3、经甲方验收确认有损毁,甲方将从乙方保证金内扣除损失并保留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的权利。甲方不赔偿乙方因装修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在租赁期间,如该商铺所有权发生转移,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乙方不得阻扰。2.在租赁期间,如甲方将该商铺所有权转移给受让人时,依据“买第 5 页 共 6 页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本合同对受让人继续有效。甲方在出售该商铺时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3.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导致甲、乙双方财产损失,且乙方不能继续使用该商铺时,则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 合同
10、终止(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该商铺,造成甲方利益损失的均由乙方赔偿:1.在承租期内进行非法活动的(如传销、邪教等) ;2.擅自转租、转让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擅自拆改结构或擅自改变商铺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达 10 天以上的;5.无正当理由将已租商铺闲置达 15 天以上的;6.故意损坏所承租商铺和公用设施设备的;7.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经营国家禁止销售(如毒品、枪支等)的、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被执法机关依法查处的。8.不按甲方规定业态经营且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经营范围的。第十条 其它条款1.乙方在经营期间造成自己或顾客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损
11、失或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各项费用,甲方应协同融城商业街管理公司给乙方开具相应的收据。3.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 1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若甲方违约,需退还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和保证金。反之,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4.乙方在经营期间,盈利或亏损均属个人行为,均与甲方及融城商业街管理部门无任何连带责任。第 6 页 共 6 页第十一条 附件及补充规定该合同附件及合同文字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该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融城商业街管理方备案存档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该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该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 补充规定: 。 出 租 方 ( 甲 方 ) : 承租方(乙方):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