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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税局会议云平台项目.doc

上传人:tangtianxu1 文档编号:3028017 上传时间:2018-10-01 格式:DOC 页数:37 大小:247.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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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自治区国税局会议云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新西招字20151013A招 标 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新 疆 西 北 招 标 有 限 公 司联 系 人 : 王 新 荣 王 静电 话 : 0991-5823555 地 址 : 新 疆 乌 鲁 木 齐 市 伊 宁 路 318 号 江 西 大 厦 九 楼2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类 别 内 容1 项 目 名 称 自治区国税局会议云平台项目2 招 标 编 号 新西招字20151013A3 招 标 方 式 竞争性磋商4 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5 采购人地址 /6 招 标 内 容 会议云平

2、台项目(预算价:95 万元)7 分包及中标原 则 本项目共 1 个标段,由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8 招标文件领取 时间和办法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5 年 10 月 20 日(每天上午 10:30 至 13:30,下午15:30 至 18:30 北京时间),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登记备案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 200 元/套。 (自带 U 盘复制)9 澄 清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截止时间后的第二天,由采购人集中澄清答疑。10 投标保证金 每个投标人开标前提交预算价的 2%的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 30 天内保持有效。11 投标有效期

3、开标后 60 天12 收款人、开 户行及账户收款人: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奇台路支行账 号:10763877970713 投标文件 纸质正本 1 份、副本 4 份;1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乌 市 伊 宁 路 318 号 江 西 大 厦 九 楼 )15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10 月 30 日 11:00 时(北京时间)开 标 时 间:2015 年 10 月 30 日 11:00 时(北京时间)16 开标地点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乌 市 伊 宁 路 318 号 江 西 大 厦 九 楼 ) 17 评标方法 及标准

4、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五项开标与评标18 数量变更 甲方根据项目需求有权对投标产品数量及服务量进行适当增减变更3一、总则.资金来源1.1本项目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立项。1.2项目资金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筹。.合格的投标人2.1凡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满足本项目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2.2本次招标所采购的服务及货物内容,参加投标的制造厂家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能力,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2.2.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2 投

5、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 2.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2.3投标人应了解和熟悉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能提供使招标人满意的优质服务,并能够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履行投标承诺。2.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本次招标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需按照甲方单位要求进行设计、采购、研发、集成、安装、调试、推广实施、系统运维等全套服务)。3.1、投标必须对所投方案的软硬件设备清单进行认真检查,在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表中补充齐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软硬件配件,以完整组成本

6、项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如果因为投标商提供的技术方案不完备,缺少配件等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投标方承担购买必须配件的费用,投标人不能以招标书中未明确列出该项配件为由推卸责任。 3.2、如招标文件中的设备产品、选型方面的配置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中标人如在投标过程未能发现并体现在投标书技术方案中,则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在实施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提出补充方案,并在征得购买方同意后无偿进行付诸实施。3.3、知识产权要求:(1)开发单位要提供软件源代码,软件安装前对系统进行安全性测试,并出具安全性测试报告;并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对系统测试验收报告进行审定,签字确认。4(2)制定详细的系统

7、交付清单,并根据交付清单对所交接的设备、软件和文档等进行清点并签字确认,对负责系统运行维护的技术人员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3)项目建设开发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源代码、标准规范、数据模型、应用系统等、技术方案、分析模型等成果归用户方所有;未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书面正式同意,中标方不得将上述成果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2)商务部分(3)技术部分(4)澄清函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4.3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

8、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澄清 5.1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以要求澄清。 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5.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截止时间的第二天,由采购人集中澄清答疑,并将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送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按有关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向采购人予以确认。6.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

9、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5自行决定是否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修改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编制7.投标语言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7.2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8.投标文件 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为了评标方便,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制作。8.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和资料(带为必备): (1) 投标函;(2) 投标报价表;(3) 商务条款偏离表;(4)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5)投标

10、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6)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7)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软、硬件产品必须有原厂家的授权书原件;(9)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1)具有国税系统信息系统硬件、软件项目经验(以提供的合同书为准) 。(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注: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须单独提供(4)-(10)项资料的供查验资质使用。8.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以下文件和资料: (1)投标产品规格响应表(应标明投标产品技术指标的偏离情况);(2)系统技术方案,包括投标人对软件开发与集成要求的响

11、应,产品集成方案等;6(3)软件产品性能及技术指标,包括投标软件产品性能和技术指标的详细描述;(4)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方案,包括设备保修、现场技术支持与服务等;(5)项目组织管理计划方案、时间进度计划、组织保障计划、项目管理章程、软件项目管理所需的全部文档资料、项目验收文档等;(6)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内容、进度等;(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8)中标人要明确提出其工作所要产生的各类文档及简要说明。其中至少应该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 、 项目实施计划 、 软件需求说明书 、 数据要求说明书 、 概要设计说明书 、 详细设计说明书 、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 模块开发卷宗 、

12、用户手册 、操作手册 、 测试计划 、 测试分析报告 、 项目开发总结报告等重要文档和相关项目管理文档。各类文档必须是严格规范的。(9)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文档(包括纸质和电子件) 。8.5实际响应中如有必要,投标人可以对未涉及的部分予以补充。9.投标报价 9.1投标报价应以开发和服务到项目现场完税价为基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项目开发集成费用、编制费、实施费用、培训费用及免费运维期结束后的运维费率等一切与该项目开发建设相关的费用等,中标方必须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9.2投标报价必须根据“投标报价表“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在报价表中标明本项目拟提供产品和

13、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9.3投标单位在竞争性磋商现场答疑时须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作为最终的合同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9.4如果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及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将被评委会拒绝。9.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0.投标货币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人应提交预算价的 2%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未交纳投标保证金7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

14、人避免因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可根据第 12.6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1.3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电汇或支票形式提交;并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 30天内保持有效。11.4开标时,凡没有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予以拒绝。11.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30天内或在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满后 30天内予以无息原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国家取费标准收取)后退还。中标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11.6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

15、规定的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进行实质性修改或变更;(4)投标人有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行为的;(5)投标人未能按招标人要求,承诺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12.投标有效期 12. 1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 60天(日历天)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2.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不予退还。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

16、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2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3.投标文件式样和签署 13. 1投标人应递交投标文件 1份正本,4 份副本。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文档与文本文档、副本与正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文档不一致,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投标文件被误读或废标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2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以电汇或支票形式提交,底单复印件独立封装。813.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

17、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投标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应盖单位/公司章。13.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3.5电报、电话、传真、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递交14.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 1份正本、4 份副本、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表单独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 、 “副本”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表”字样。14.2内外层封套均应: (1)按“投标人须

18、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或发至采购人;(2)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标志字样,以及注明“在_年_月_日_时_分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4.3内层封套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返回。14.4如果外层信封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返回投标人。15.投标截止日期 15.1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5.2采购人可以按第 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

19、的截止日期。16.迟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返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17.1投标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9组成部分。17.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 15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内层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17.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17.4根据规定,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

20、开标与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8.2开标时,采购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18.3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返回给投标人。18.4采购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内容。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及采购人签字或盖章。19.投标文件澄清在评标期间,投标人通过课件或者视频文件方式进行讲标,时间 45分钟左右,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

21、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0.投标文件初审20.1开标后,采购人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总体编排是否有序。20.2在详细评标之前,采购人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者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或保留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10公正的影响。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的偏离

22、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采购人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对投标人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0.3如果投标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

23、效授权书的;(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9)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技术要求的; (10)投标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0.4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1.核价原则 2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1.2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21.3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全额为准。21.4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

24、修正总价。21.5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7投标人超过招标文件需求导致报价超过实际报价的.按原报价计算价格分。如果中标,按实际需求修正价格。21.8投标人漏报招标文件需求而导致少报价的,按本项目同需求最高有效报价计算价格分。如果中标,则按减去该部分价格签订合同。1121.9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1.10将按以上原则修整后的价格计算价格分。22.投标文件评价和比较

25、22.1采购人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2.2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22.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进行。22.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 分 表项 目 评 分 标 准解决方案(1) 软件系统解决方案(静态展示页面)评价较优的得 8-10分;评价一般的得 1-8分;(2) 软、硬件实施架构方案评价较优的得 8-10分;评价一般的得 1-8分;(3) 网络信息安全解决方案评价较优的得 8-10分;评价一般的得 1-

26、8分;30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具有类似管理系统成功案例,得 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提供招标人联系方式) 。 5投标人行业经验 投标人在新疆从事本行业有 5年以下的 2分。5 年以上的的 5分 5售后服务保障(1)软件产品服务保证,在响应招标文件基础上,每多提供一年免费售后升级服务得 2分。(2)软件系统平台运行后,如自治区国税局根据情况所要求对软件功能特点免费进行修改或二次开发的得 8分。10整体评价性能参数根据投标产品实力、投标产品的先进性、可靠性、影响力及偏离情况进行整体比较,评价较优的得 15-20分;评价一般的得 1-15分。 20报价部分(30 分)以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有效投标商

27、的有效投标文件中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30%。合 计 100 分22.5中标基本条件: 12(1)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实质性要求;(2)投标价对招标人有利;(3)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23. 评标过程保密性 23.1公开开标后,直至合同生效之日止,凡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不良影响,其投标将

28、被拒绝。六、授予合同签字权24.合同授予标准 24.1除第 30条的规定之外,合同将被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26.2投标人中标后,根据具体情况采购人有权对相关合同条款进行必要修改或适当的调整。2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采购人保留在中标通知书送达中标人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且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26.中标通知书 26.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26.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 27.1中标人在收到中

29、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授权代表签订合同。27.2中标人按照采购人项目管理与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分别签署项目合同和保密协议。27.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4如果中标人无充分理由而耽误签订合同或不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8.腐败和欺诈行为1328.1定义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

30、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28.2如果采购人认为投标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14第二章 合同格式与合同条款自治区国税局会议云平台项目合同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制 定二一五年十月15格式合同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经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以下简称:乙方)为“自治区国税局会议云平台项目”的中标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签署自治区国税局会议云平台项目合同 ,并

31、就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 定义1.1 本合同下列词语应解释为:(1) “甲方”: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2) “乙方”:指中标人。(3) “合同一方”:指甲方或乙方。(4) “合同双方”:指甲方和乙方。(5) “合同”:指合同双方签定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及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的附件。(6) “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的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货币额。(7) “技术文件”:指符合软件工程标准要求,与本合同应用软件系统相关的需求、设计、验收、运行、维护、培训的所有相关文件。(8) “技术服务”:指按合同规定的服务。如:

32、应用软件系统的技术培训、维护、支持、升级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9) “现场”:指安装合同应用软件系统的场所。(10) “系统测试”:指系统开发完成后,按合同要求进行软件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11)阶段性验收:指本期项目整体上划分为四个阶段,乙方制定每个项目阶段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经甲方审核后,书面确认同意,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阶段性项目建设任务,向甲方提供书面阶段性验收申请,如软件系统功能达到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将签署阶段性验收报告。(12) “初验”:指在乙方完成整体软件项目开发建设及推广实施任务后,向甲方提供书面初验申请,甲方对合同软件系统功能的验收。如果合同软件系统的功能达到

33、初验验收标准,16乙方和甲方将签署初验报告。(13) “试运行”:指签署初验报告后第二天起应用系统连续运行三个月。在试运行期间内,合同软件系统应持续满足合同规定的所有要求。(14) “终验”:指甲方在试运行结束后对合同软件的验收,乙方向甲方提供书面终验申请,检验合同软件系统是否到达终验验收标准。终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报告。(15) “软件更新”:指根据乙方和甲方的故障报告和要求对应用软件所做的程序修改和更正。(16) “版本升级”:指乙方对其开发并授权甲方使用的程序所做的重大改进。该重大改进是在保留原程序的设计用途的基础上,通过增加功能和性能来扩大、更改和加强乙方开发并授权甲方使用的程

34、序。乙方确认升级后的版本为新的版本。17、 “伴随服务”指因软件运行产生的附加服务,如;国税系统的病毒库升级、第三方软件的升级、新增设备的接口费用、更换设备的接口费用等第二条 建设内容和合同金额(一)建设内容。本合同的建设内容由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乙方承诺以及双方约定的内容组成,如果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乙方承诺出现违背情况,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乙方承诺为准。(二)质量要求。本期项目中软件开发的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见附录)和本合同约定的要求。项目中的信息系统应达到约定的性能要求(见附件 5) 。项目中的信息系统必须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 R(三)实施地点和相关人

35、员。本项目实施地点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本项目成立项目组,明确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6)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合同双方任何一方的项目成员发生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将变更情况告知另一方及其他相关方;乙方若要变更项目实施人员,须得到甲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不称职的项目实施人员。(四)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71.中标通知书;2.招标文件及附件; 3.合同书; 4.乙方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5.双方协商同意变更纪要、协议; 6.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资料;7.其他有关能够满足甲方需求的技术资料、图纸

36、和要求等。(五)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六)系统服务交付方式、时间及地点整个项目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开发出试用版本,并对测试版本并不断完善,最终版本应在 2016 年 4 月 1 日正式上线运行。交付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七)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 万元) ,此金额包括所有所需缴付的国家及地方一切增值税税项。具体价格见价格细目表(附件 7) 。第三条 付款条件和方式中标单位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提供测试版本后,甲方付项目总价的 30%,乙方交纳 70%质保金后,甲方可付全款。甲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逐步退还乙方质保金,退还时间最长不超过

37、 24个月。中标单位不交纳质保金的,视为违约。第四条 甲方责任1.甲方向乙方提供业务咨询及相应资料,协调提供软件安装调试环境,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地州公司、零售客户配合乙方做好业务需求调研工作。2.合同双方按工程实施计划共同推进工作,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工期的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 30天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协作事项有重大失误缺陷,并经乙方书面通知后逾期两个月仍未改进,后果由甲方承担,工期按照实际逾期时间顺延。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迟验收,如果甲方因正当理由要求推迟验收,应书面通知乙18方。如果因甲方过错逾期不实施验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38、4. 甲方无故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达 20个工作日的,若属甲方责任,甲方应承担责任,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5.甲方未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应协调第三方提供接口。如果甲方不能协调第三方及时提供接口而导致工程延误,时间顺延。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实施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者项目实施人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15个工作日内进行人员替换。7. 乙方开发的应用系统出现严重缺陷和错误(影响范围超过 3个单位部门、大于 20个用户或者同一系统故障发生次数超过 3次) ,经甲方通知提醒后应及时在 5个

39、工作日内进行修改完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在下一笔项目付款中予以减调;如乙方软件系统缺陷和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在下一笔项目付款中予以减调。第五条 乙方责任1乙方未按计划进行开发工作和实施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调整实施计划 并采取补救措施。2. 乙方逾期不进行开发或实施的,或开发、实施工作达不到合同要求的,逾期两个月仍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返还所有已收款项,并向甲方赔偿合同金额 5%。3. 乙方应承诺免费配合甲方,按甲方的技术标准或规范,针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在合同付款期限内免费进行应用软件的集成接口开发工作,并承担两年的免费升

40、级维护工作。4.在试运行期及应用系统免服务期内,如果由于乙方的责任,系统功能不能达到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试运行期及系统免费维护服务期将按照上述问题持续的时间作相应延长。第六条 项目验收1. 甲方在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 个月内完成试运行工作。在试运行期间,甲方按照合同及其附属文件、相关需求和国家相关规范完成试运行工作,并根据试运行结果提出整改通知。192. 甲方要求乙方提交软件源代码及相关说明文档。3. 甲方收到乙方的终验申请后 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合同最终验收。4. 乙方配合甲方(或测评机构)按照合同及其附属文件、相关需求和国家相关规范完成试运行及信息安全测评工作。5. 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计划、

41、进度以及甲方的合理要求,按照培训计划(见附件8)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业务人员能够正常使用系统,系统维护人员能够正常维护系统。培训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 试运行合格通过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项目最终验收申请,并配合甲方按照合同及其附属文件、相关需求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准备相关材料。7. 乙方根据双方约定提交项目最终版本软件源代码及相关说明文档。8. 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前,乙方向甲方提交与系统程序保持一致的相关技术文档,包括系统执行程序、相关控件、 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 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 、 测试用例 、 测试报告 、 系统安装及管理手册 、

42、 系统操作说明书 、 需求变更说明等。第八条 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和性能。2.本合同项下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项目软件系统终验完成合格之日 24个月。售后服务期满后,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合理收取费用,收费的内容和标准必须在售后服务计划中明确说明。第九条 项目变更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需求变更和进度调整,以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的书面文件为准。2、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或按期完工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或按期完工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延长交货或完工时间。如同意延长,则乙方责任期也相应延长

43、,每次最多延长不超过 天。3、因非乙方责任造成项目进度推迟或延误,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完成相应的项目,双方经过协商可以进一步约定完成的日期,乙方的责任期也随之顺延。20第十条 所有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一) 如果乙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需对第三方软件进行修改或升级,则乙方须保证其已经取得了第三方的合法授权。(二) 乙方保证其按照合同及附件提供的设备和软件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三) 乙方交付件(包括硬件、软件、软硬件配件和备件、介质、文档等有形物品)的所有权归甲方拥有。(四)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及其归属如下:1. 本项目产生的软件著作权所有方为甲方。2. 本项目产生的

44、专利 权 所 有 方 为 甲方。3. 本项目产生的技术秘密(包括技术方案、带有受控标记的文件等) 所有方为甲方。 R4. 其他知识成果所有方为甲方。 R(五)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或易引起他人误以为是甲方的方式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活动。(六) 非本合同约定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非知识产权所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可使用本项目有关的软件成果、专利技术、技术秘密等。7. 对于乙方提供的属于第三方软件,乙方应将其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约定的书面文件复印件提交给甲方。甲方应当依照该复印件中的约定依法使用。第十一条 保密1.甲乙双方应保守的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

45、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或由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以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甲方内部数据资料。2获取对方秘密的一方仅可以将该秘密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技术人员使用。获取对方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方式防止秘密未经授权而被使用、传播或公开。3、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情况:(1) 获取的信息已被合法公开;(2) 获得信息拥有方书面许可;21(3)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乙方实施项目的程序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4)双方同意签订保密协议以保障上述保密

46、条款所规定义务的有效履行。(5)保密的时效不受本合同有效时间的限制。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与违约责任(一) 不可抗力。1.发生诸如自然灾害、战争、地震突发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受害情况,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由于其中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则由合同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二)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或履行以及与项目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在 7个工作日内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三) 乙方的违约责任。1.如因乙方的原因

47、未按本合同规定的项目阶段进度要求完成工作,如无甲方书面同意,每延期 1周,由乙方按本合同总额的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在支付相关阶段款项时扣除。如乙方同意阶段付款向后合并,延期日从下一阶段截止日开始计算,如在下一阶段截止日完成工作进度,不用支付延期违约金。延期 30个工作日后,甲方有权中止和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所付款项,并向甲方赔偿合同总金额 5%。2.若乙方侵害了甲方知识产权,则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对连带的其他法律后果承担责任。3.因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保密条款,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根据所造成的损失大小向甲方赔偿,甲方保留向乙方提出法律诉讼的权利。4.乙方在履行售后服务过程中,因整改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5.乙方未达到技术方案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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