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计分细则一、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上年度的 9 月 1 日至本年度 8 月 31 日。论文、著作成果必须为已经发表、出版,项目成果必须为已经正式立项的。二、论文计分A1 类一篇 100 分,A2 类一篇 50 分,国外 A3 类一篇 40 分,B 类一篇 30 分,C 类一篇 5 分(此类论文最高计 10 分),刊物级别以学校规定为准。三、专著计分A 类 100 分,B 类 50 分,C 类 30 分,D 类 20 分。专著级别以学校规定为准。四、科研项目计分A 类 100 分,B 类 50 分,C 类 30 分,D 类 20 分,E 类 15 分。项目级别以学校规定为准。五、相关说明1、本计分细则所说的成果均指与本所专业相关的学术成果。小说、散文、诗歌、时评等作品均不计入科研成果。2、多作者计分比例参照学校相关规定,但必须以西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未尽事宜或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由文献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解释、裁定。注:所有参评者,按论文级别,从高到低优先推荐(只限于 B 类及以上论文)。如甲同学有 A1 类论文一篇(计 100 分),乙同学有 A2 类论文 3 篇(计150 分),则不论分数高低,仍优先推荐甲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