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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站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设施建设项目.doc

上传人:tangtianxu1 文档编号:3025778 上传时间:2018-10-01 格式:DOC 页数:53 大小:350.1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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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焦作市中站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房建2018-082 号 招 标 人:焦作市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 O 一八年八月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第三章 评标办法 .1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5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26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8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3第一章 招标公告焦作市中站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房建2018-082 号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焦作市中站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焦作市发展和改革

2、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中央投资+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焦作市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焦作市中站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设施建设项目。2.2 建设地点:中站区和美小区 18#、19#楼内。2.3 建设规模及内容:焦作市中站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设施建设项目,位于中站区和美小区 18#、19#楼,主要工程内容为:建筑面积约 4000 平方米,工程内容包含装饰装修和空调采购与安装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焦作市中站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设施建

3、设项目装修工程 ;二标段:焦作市中站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设施建设项目空调采购与安装工程2.5 计划工期:一标段:60 日历天;二标段:30 日历天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一标段资格要求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3.1.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4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部人员及授权委托人为公司正式员工,与

4、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和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以网上查询到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需提供社保部门证明及劳动合同)。43.1.5 投标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业绩三个(包含 200 万元以上装修业绩并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3.1.6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5、2016、2017 年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 70%。3.1.7 根据法【2016】285 号文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5、()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提供网页截图)3.1.8 投标企业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本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3.2 二标段资格要求3.2.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2 投标人须具有满足设计要求的设备品牌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具有贰级及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贰级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

6、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部人员及授权委托人为公司正式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和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以网上查询到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需提供社保部门证明及劳动合同)。3.2.4 投标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业绩三个(包含 100 万元及以上中央空调业绩并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3.2.5 财务要求:2015-2017 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53.2.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

7、16】125 号)的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3.2.7 投标企业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4.1 报名方式: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4.2 网上报名:投标人需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http:/222.143.133.185:8605/TPBidder 或 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4.3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 年 月

8、日至 2018 年 月 日。4.4 招标文件售价:900 元/套,网上支付,售后不退。其中:文件费 500/份(开户名: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网络运行维护费 400 元(开户名: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者视为无效。4.5 特别提醒:报名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 年 月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 889 号)多功能二厅。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开标时间:2018 年 月 日 9 时

9、00 分地点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 889 号)多功能二厅。5.4 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招标信息公告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6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焦作市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焦作市中站区政府办公楼 地 址:焦作市解放区塔南路 569 号-4 付 03 号 邮 编: 454000 邮 编: 454000 联系人: 孔先生 联系人: 柴先生 电 话: 0391-29465

10、40 电 话: 0391-2619918 8. 监督部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39135687912018 年 8 月 日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名称:焦作市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焦作市中站区政府办公楼联系人:孔先生电话: 0391-2946540电子邮件:/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塔南路 569 号-4 付 03 号联系人:柴先生电话:0391-2619918电子邮件:1.1.4 招标项目名称 焦作市中站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1.1.5

11、项目建设地点 中站区和美小区 18#、19#楼内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中央资金+政府投资、100%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1.3.2 工期 30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合格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须具有满足设计要求的设备品牌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具有贰级及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贰级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

12、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部人员及授权委托人为公司正式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和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以网上查询到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需提供社保部门证明及劳动合同)。4、类似业绩:投标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业绩三个(包含 100 万元及以上中央空调业绩需提8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5、财务要求:2015年-2017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

13、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7、投标企业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情形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 会前提出问题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17 天前1.9.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15 天前1.10.1 分包 不允许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1.3 偏离 不允许2.1

14、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补遗书、最高投标限价通知或其他正式有效函件;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 投标截止日期十五天前网上发布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 的形式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9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澄清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 的形式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澄清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 方法 一般计税法3.2.3 报价方式 总价报价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有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 求

15、/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提交。(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或未按时到账者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万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日 17时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1:中旅银行焦作锦江支行账 号 1:9224100175295开户行 2:建设银行焦作焦西支行账 号 2:41001510516050211562-0389开户行 3:中国银行焦作焦东路支行账 号 3:257248088836开户行 4:中国农业银行焦作民主南路分理处账 号

16、 4:163251010400129100000000448备注:1、以上账户任选其一。2、按标段分别提交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保证金。特别提醒:会员注册请注意,注册诚信信息时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并上传开户许可证。转账时要从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户进行匹配,不符者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有查实弄虚作假投标的、有查实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 殊要求 无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 2015 年-2017 年10份要求3.5.3 近年完成

17、的类似项 目的年份要求 2015 年至今3.5.5 近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3 年,指 2015-2017 年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 份电子版文件:1 份注:电子文档内为投标文件所有内容,且不加密3.7.3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状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否则,招标人对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 章要求“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署全名,不能用签字章代替;“盖单位章”是指盖单位公章。4

18、.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息正本、副本、电子版标志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9月 日09 时 00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抽取 3 名投标人代表(4 名以下时共同参加)共同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查验,公布查验结果;开标顺序: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专家

19、 1 人,河南省专家 4 人从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名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 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期限:3 日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名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等提出11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将依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

20、依法重新招标。7.6.1 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履约担保书和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 5%提交履约担保的时间: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 投标 否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拒绝的投标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2、未密封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0.2 开标记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同不响应招标文件,事后不得对开标记录提出任何异议。10.3 监督部门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

21、03913569951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391356879110.4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及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的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承担。10.5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为 元。投标人投标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做废标处理,不再参与评标阶段的评审。投标截止日前 7 日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同时报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

22、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10.6 知 识 产 权构 成 本 招 标 文 件 各 个 组 成 部 分 的 文 件 , 未 经 招 标 人 书面 同 意 , 投 标 人 不 得 擅 自 复 印 和 用 于 非 本 招 标 项 目 所需 的 其 他 目 的 。 招 标 人 全 部 或 者 部 分 使 用 未 中 标 人 投标 文 件 中 的 技 术 成 果 或 技 术 方 案 时 , 需 征 得 其 书 面 同意 , 并 不 得 擅 自 复 印 或 提 供 给 第 三 人 。10.7 解 释 权构 成 本 招 标 文 件 的 各 个 组 成 文 件 应 互 为 解 释 , 互

23、为 说明 ; 如 有 不 明 确 或 不 一 致 , 构 成 合 同 文 件 组 成 内 容 的 ,以 合 同 文 件 约 定 内 容 为 准 , 且 以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的12合 同 文 件 优 先 顺 序 解 释 ; 除 招 标 文 件 中 有 特 别 规 定 外 ,仅 适 用 于 招 标 投 标 阶 段 的 规 定 , 按 招 标 公 告 、 投 标 人须 知 、 评 标 办 法 、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的 先 后 顺 序 解 释 ; 同一 组 成 文 件 中 就 同 一 事 项 的 规 定 或 约 定 不 一 致 的 , 以编 排 顺 序 在 后 者 为 准 ; 同

24、 一 组 成 文 件 不 同 版 本 之 间 有不 一 致 的 , 以 形 成 时 间 在 后 者 为 准 。 按 本 款 前 述 规 定仍 不 能 形 成 结 论 的 , 由 招 标 人 负 责 解 释 。1. 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

25、.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不联合体投

26、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 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3(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

27、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

28、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

29、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 分包不允许。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1

30、.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4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

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

32、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3、。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5(5)施工组织设计;(6)资格审查资料;(7)售后服务及优惠条件;(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

34、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

35、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 投标保

36、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

37、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16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 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8、。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

39、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7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8 “主要设备偏差表”应附设备生产厂家样本及授权书扫描件。开标时需要

40、提供原件。3.6 备选投标方案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

41、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73.7.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42、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

43、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A

44、)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45、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18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

46、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

47、其他利害关系。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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