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桥头镇小学校30%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此办法从 2017 年春季开始执行)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的意见 (石教委发20108 号)和石柱县义务教育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石教委发200995 号)等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工作表现和实际效果等因素,根据“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特拟定桥头镇小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人平基本分 200 分.考核分共计 100 分。其中工作量占50 分,
2、工作表现占 20 分,工作效果占 30 分。二、绩效考核细则(一)工作量(50 分)1、课时工作量(10 分) (教导处考核)各教师、中层以上干部课时工作量以开学时教导处安排的课时为标准课时量。2、常规工作量(25 分) (教导处考核)(1)计划与总结(1 分) 。完成学校要求的各类计划、总结。不按时上交者一次扣 0.5 分。(2)教学常规工作(17 分)备课(3 分) 。备课应体现新课程改革的思想,体现 “读- 思-练”课堂主体教学模式的理念。按教导处要求提前备课,差一课时扣 0.5 分,不配合检查每次扣 0.5 分,音、体、美、健康教育等按其要求备课,同等考核。上课(5 分) 。精心准备,
3、上有效课。遵守课堂常规,除特殊情况外,迟到、早退、离堂者每次扣 0.5 分,旷课一节扣 2 分;上课时不准会客、不准接听电话,不准坐着上课。出现一次扣 1 分。作业布置与作业批改(含单元试卷的批改) (5 分) 。认真准备,精心设计,布置有价值的作业。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原则控制在 1 小时以内。教师必须切实履行自主设计作业、合理布置作业、批改作业及反馈指导的职责,优化作业内容,创新作业形式,提倡布置口头性、差异性作业,注重作业的实践性、探究性。教师不得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惩罚学生做作业。作业批改采用“等级+评语”的评价方式。学生作业全批全改
4、,并注明批改日期。学生作业本必须整洁,书写规范。教导处根据要求评定三个等级(1-5 名为一等,6-10 名为二等,11 名以后为三等)给分 5 分、4 分、3 分。学前班教师及没有书面作业的学科参照第二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4 分) 。 根 据 常 规 考 核 和 教学 效 果 相 结 合 , 差 1 次 扣 1 分 .(3)值周工作(6 分) 。学校领导和教师必须参加值周,如不值周,本人申请,均不享受值周考核分。值周领导、教师必须早上提前 20 分钟到校,检查督导校园环境卫生;上朝会课时值周教师要按时清理各班学生出勤情况,并对迟到学生进行教育;认真督导并检查每天的环境卫生扫除情况,认真
5、评比,并当天记录上墙;如实记录当天的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校务日志,周末按时交值周行政和教导处审阅;负责每天课间及午休期间的学生安全管理,处理好发生在该周的学生违规违纪现象和偶发事件;按时搞好集合集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学生安全疏散;组织好升降旗仪式、课间操,加强学生德育教育,升旗仪式当天交德育教育讲话稿;管好学生中午的就餐秩序;认真小结本周工作,公正、公平考核班级工作,做好值周交接班工作。在其它岗位,因学校特殊工作安排,没有值周,得值周教师的平均分。凡认真履行值周职责,维护学校一周良好工作秩序,圆满完成一周工作任务,无安全责任事故者,每周奖 2 分。以上 9 项工作失误一次扣 0.5 分,出现严重
6、安全责任事故者扣 5 分。(4)各种记录(1 分) 。教师参加各种会议认真做好记录,记录一次 0.1 分。(5)足球教师、教练员、裁判员、指导员完成正常工作后,记 4 分,考核优秀记 6 分。3.教育科研(15 分) (教科室考核)(1)常规教研。 (5 分)积极参加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3 分)。按时参加各级教研活动且有相关资料,得 3 分。上公开课必须采用课件资源,且有公开课教案和说课稿。上校级公开课一次加 1 分,上片区公开课一次加 2 分,上县级公开课一次加 3 分。无课件资源不得分,无教案不得分,无说课稿扣 0.2 分。外出听课须上汇报课,一次未上扣 0.5 分。教研活动
7、无故缺席一次扣 0.5 分。请假一次扣 0.1 分。 教研和常规听课(2 分) 。校长听课每期在校内不少于 10 节,其它非后勤工作领导听课每期在校内不少于 20 节(领导任课超过基本要求,听课节数可以适当减少,而且听课节数按在校内听课节数计算) 。教师每期听课不少于 14节。差一节扣 0.2 分。所听课内容须交教研组长签字有效。(2) 校本培训。 (5 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教研、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并按要求完成相关资料 2 分。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 0.5 分。 积极参与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安排的教学案例(设计) 、说课稿、评课稿、论文、教学反思、试卷分析的撰写。每写一篇计 0.
8、5 分,不写不得分,总分控制为 3 分(所写论文等在各级获奖的,在特殊贡献奖中另加) 。(3)课题研究(5 分) 。积极参加学校申报的课题研究,并完成课题组布置的学习任务,材料撰写,资料收集等相关材料,主研得 5 分,协研得 3 分。不参与,不完成相关材料均不得分。(二)工作表现(20 分)1、师德师风(3 分) (支部考核)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人师表。严禁教师乱补课、乱收费、乱订资料;严禁侮辱、漫骂、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排斥低差生,赶学生出教室,伤害学生自尊;严禁教师参与赌博和上班期间参与工作无关的甚至于通宵达旦的娱乐活动。违规上访,提出不正当诉求,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扣 3 分,不
9、服从工作安排一次扣 3 分,挑拨离间、无理取闹的,出现教师之间吵架斗殴现象一次扣 3 分。师德师风败坏造成不良后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扣发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2、出勤(8 分) (教导处考核) 。迟到、早退 1 次扣 0.5分。旷课 1 节扣 1 分,旷课 1 天扣 3 分,请一次会议假扣 0.5分,事假每天扣 2 分,一般病假(有相关佐证材料)每天扣 1 分.危重病住院治疗(有县级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并附相应的加盖医院财务公章收费发票)不扣.代课 1 节计 0.5 分学历培训、考试请假算出勤,但自己联系代课。学校教师双方父母和家属、子女遇重大疾病需要护理请假每天扣
10、 0.1分。下列情形不扣分:A 学校教师双方父母,子女及本人婚、丧、产假不扣分,但自己联系代课注:支部会议纳入学校考勤。3、交办任务(4 分) (各科室分别考核,教导处汇总):按时完成学校各科室分配的各类交办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凡一次不完成扣 1 分。不按时向学校结清帐务的 1 次扣 2 分。 爱护校产,有借有还,不按时归还者1 次扣 0.5 分,非正常损坏的照价赔偿。4、安全工作(5 分) (支部考核):每位教师必须履行应尽的安全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各班出现一次安全事故扣责任人 2 分。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扣责任人 5 分。三、工作效果(30
11、 分)(一)教学质量考核(20 分) (教导处考核)考核参数:优生标准:一二年级为 90 分,三四年级为 85 分,五六年级为 80 分。低分标准:一至三年级为 45 分以下,四至六年级为 30分下。综合分值折算办法:参考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生率+100-低分率52 考核办法:学科考核计算办法:语文、数学的质量考核以下列两种情况进行。1、若片区统考,则以全片区同年级的平均综合指标为标准进行考核。2、若乡内统则以全乡同年级平均综合指标为标准进行考核考,凡高出平均综合指标 1 分奖 3 分,下降 1 分扣 1.5 分。教学质量名次奖。期末统考中所任学科获得片区或镇内同年级第一名奖 10 分, 第
12、二名奖 8 分,第三名奖 6 分. 第四名奖 5 分.第五名奖 4 分,3 考核人数:学生人数以开学报名的学生人数为准(有医院或相关部门证明的残疾儿童不计入考核) 。保证巩固率,流失一人分别扣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2 分和 1 分;非特殊原因缺考记 0分,特殊说明:音体美学科及学前幼儿教师考核音、体、美、学前、幼儿等教师在按要求完成好教学任务和学校安排的各类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学校考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分别奖 6,4,2 分.新接班级的学科教学的人员教学质量,在接之前的基础上上升 13 个位次(含 3 个),按第二名考核。上升 3 个及以上位次(不含 3 个) 按第一名考核(二)特殊贡献奖(10 分
13、) (教科室考核)教育教学科研贡献奖。教师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征文、课件制作、赛课活动,所写各类论文在各级获奖的,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大赛、读书征文活动获一、二、三等奖奖的,学校给予奖励。县级按 2.5 分、1.5 分、1 分计算,市级按 4 分、 3 分、 2 分计算,国家级按 7 分、5 分、3 分计算.优秀奖分别按相应级别三等奖对待。指导学生参加县及以上组织的艺术节和体育竞赛活动获奖的,学校按县级单项奖获前三名的,分别奖指导教师 3、 2、 1 分。市级单项奖获前三名的分别奖指导教师 5、4、3 分。市级单项奖获前三名的分别奖指导教师 5、4、3 分。国家级单项奖获前三名的分别奖指导教师
14、6、5、4 分。学校按县级单项奖获前三等奖的: 分别奖指导教师 2、 1、 0.5 分, 市级单项奖获前三等奖的, 分别奖指导教师 4、 3、 2 分, 国家级单项奖获前三等奖的, 分别奖指导教师 5、 4、 3 分,获组织奖或优秀奖的均以该级别的三等奖计算.(学生获得的“尖子生” 、 “特长生”类的奖,不给教师加分。 )分管工作奖。领导和教师被分配安排的某单项工作,在县及以上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单项工作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 5 分、4 分、3 分。市级单项一、二、三等奖、优秀等次的按 6 分、5 分、4 分、优秀个人奖。被评为校、镇、县、市、国家级先进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的,分别奖 1、2
15、、3、4 分。三、职务津贴1、班主任津贴。学校根据本校班主任人数按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水平的 40在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提取总量。2、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按相应的岗位职务发放津贴。中层干部按学校班主任津贴的平均数为标准,副校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在班主任津贴平均水平基础上上浮 10%,其他群团等学校相关工作负责人,按班主任津贴的 15-30%考核发放相应职务补贴。身兼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职务津贴。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身兼班主任职务的按班主任津贴的 1.4 倍考核发放。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兼任群团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发放。班主任兼任群团职务,按班主任津贴的 1.2 倍发放
16、。3、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分管教委各科室工作,被县教委相关科室通报批评一次扣 5 分。分管工作接受县教委相关科室考核,4、校长奖励性绩效的考核,由教委根据校长的考核结果统筹确定,不再参加学校内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分配。四、其他情况1,因身患重大疾病不能上班的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按考核人员中最低标准发放,不再考核。2,村校教师以村校为单位进行考核五、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计算公式:教师学期奖励性绩效学期=奖励性绩效总额所有教师总分教师个人得分六、此办法的考核分数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不再另行考核。 (学年度秋季分数50%+ 学年度春季分数 50%=年度考核分数)七、此考核意见经全体教师讨论通过生效,此前凡与本考核意见相异之处以本意见为准。二 0 一六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