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电梯工程招标编号: HZD2018-035招标文件招 标 人: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重 庆 恒 治 达 建 筑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盖 单 位 章 )编制人: 肖 航 资格(章):渝建招 20130545审核人: 李 颖 资格(章):渝建招 201100085编制日期:2018 年 8 月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2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36.发布公告的媒体 .37、联系方式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1. 总则 .
2、172. 招标文件 .193. 投标文件 .194. 投标 .215. 开标 .226. 评标 .227. 合同授予 .238. 重新招标 .239. 纪律和监督 .23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第三章 评标办法 281、编制依据 .282、评标原则 .283、评标委员会 .284、评标工作纪律 .285、评审内容 .29评标办法前附表 31附件 A:废标条件 .3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6第一节 合同资料表 36第二节 合同一般条款 382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一、招标电梯总体技术要求 44二、安装调试 63三、验收 63四、检验、培训 63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
3、务 63六、技术资料 64七、采购人配合条件 64第六章 图纸 .65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6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8一、投标函部分 69二、商务部分 78三、技术部分 88四、资格审查资料 .1111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电梯工程 招标公告特别提示:一、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公安、工商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和证据,将依法介入调查。二、在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间,公安、工商部门以及有关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将依法开展投标企业信息与投标资料信
4、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调查,本项目投标人应依法、合法投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工程 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15】124 号、永发改审批【2016】99 号文批准建设,现对该工程项目所需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欢迎具有此项目所需电梯制造能力的电梯制造商或电梯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与投标;本项目为 “交钥匙”工程。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永川区汇龙大道西侧,紧邻海通大道和卧龙路。2.2招标内容:15 部医用电梯
5、内容范围包括电梯设备及配件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质保期的免费维修等(具体明详见电梯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2.3本项目投资估算价: 1113.3 万元;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电梯制造商或电梯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其投标资格条件分别设置如下:电梯制造商投标要求: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产品经营范围以及合法经营权;3.1.2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限曳引式客梯速度 V7.0m/s或2以上均可;限病床电梯速度 V2.0m/s或以上均可;3.1.3具有有
6、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资质乘客电梯或曳引式驱动乘客电梯安装和维修或修理 A级或以上资质);3.1.4 4投标品牌制造商 2015年、2016 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等于 30亿元人民币;3.2电梯经销商(代理商)投标要求:3.2.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产品经营范围以及合法经营权;3.2.2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资质乘客电梯或曳引式驱动乘客电梯安装和维修或修理 B级或以上资质均可);3.2.3经销商必须取得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
7、一销售授权书,对其授权的电梯制造商必须满足电梯制造商独立投标资格条件。3.3、 2015 年以来投标人及制造商(投标人及制造商含已更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近 3年被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纳入过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3.4、投标人所投的电梯产品须为同一品牌;且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5、一个制造商不能对同一品牌的电梯委托两个及以上的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电梯制造商以其分公司及办事处的名义参加投标。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4.1凡有意参加投
8、标者,请于 2018年 9 月 17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2 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同)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答疑补遗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全部内容。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及相关事宜。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4.3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4.4本招标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1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
9、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 年 10 月 12 日 14时 30分。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 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3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川日报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重庆市
10、永川区人民大道 198号联系人:李老师电 话:023-49868706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 62号地产大厦 2号楼 17联系人: 龙老师联系电话: 189839874972018 年 9 月 17 日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文内容不允许修改,遇特殊情况修改的,用加粗加大字体标识,或下划线提醒。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大道 198号联系人: 李老师电 话:023-498687061.1
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 62号地产大厦 2号楼 17联系人: 龙老师联系电话:189839874971.1.4 项目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电梯工程1.1.5 建设地点 永川区汇龙大道西侧,紧邻海通大道和卧龙路。1.2.1 资金来源 资金来自业主自筹1.2.2 出资比例 100%1.2.3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5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3.1 招标范围1.1招标内容:招标暂定数量:采购 15部医用电梯(具体明细详见电梯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1.2电梯的安装:供方负责提供安装的技术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检
12、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并根据供需双方约定在需方现场由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安装。1.3电梯的调试和验收:供方电梯安装完毕后,应派人调试,并及时全部解决调试中出现的设备问题直至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颁发电梯使用标志。1.4 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1.5、设备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免费维修保养期为不少于24个月(设备安装完成经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电梯运行许可证起之日计算)。1.6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内容包括电梯及配件的供货、安装、井道整改、包括电梯门洞整改(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调试验收和质保期的免费维修等所包含
13、的全部工作内容。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1.3.2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及交货时间1.交货方式:电梯设备运送至用户指定地点库房,现场落地交货。2.交货时间:分批交货,具体安排如下:工期:计划总工期 180 日历天(排产时间 120 日历天,具备安装条件后 60 日历天)内必须完成全部电梯的生产安装和调试,达到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标准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如下达的提货通知为分批到货,则每批次设备的排产和安装调试时间不得超过 180 日)。1.3.3 质量要求符合 GB7588-201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本次招标
14、实行资格后审,电梯制造商或电梯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其投标资格条件分别设置如下:一、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备以下资格:6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产品经营范围以及合法经营权;(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须一致。)2.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限曳引式客梯速度 V7.0m/s或以上均可;限病床电梯速度 V2.0m/s或以上均可;(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须一致。)3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
15、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资质乘客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安装和维修或修理和改造 A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须一致。)4投标品牌制造商 2015年、2016 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等于 30亿元人民币(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5.提供本次投标电梯样本资料 1份(复印无效)并放入资格审查文件袋中。注:样本单独装订成册二、电梯经销商(代理商)投标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产品经营范围以及合法经营权;(提供有效期内营业
16、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须一致。)2.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资质乘客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安装和维修或修理 B级或以上资质均可;(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须一致。)3.经销商必须取得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书,对其授权的电梯经销商(代理商)必须满足电梯制造商投标资格条件,且提供制造商 1.2.3.4.5.6.7资格文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统一放入资料审查资料袋中(提供制造商盖章授权书,格式由制造商自拟)4.提供本次投标电梯样本资料 1份(复印无效)并放入资格审查文件袋中。注:样本单独装订成册7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17、容三、投标人所投的电梯产品须为同一品牌;且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四、一个制造商不能对同一品牌的电梯委托两个及以上的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信誉要求(1) 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2)投标人及制造商(投标人及制造商含已更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近 2年被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纳入过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注:1.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以上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制造商投标提供制造商相应的资质原件;
18、代理商投标的提供代理商自身的资质原件,其投标品牌制造商的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及代理商的鲜章)统一放入资格审查资料袋中,没有放入资格审查资料袋中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 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1.5.2服务费用:本项目中标人将承担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中标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并由中标人缴纳;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上述费用并计入投标总报价内。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1 分包 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需修改或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
19、行修改、澄清或答疑,招标人将在网上发出补遗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2.2.1对招标文件的疑问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8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应在 2018年 9 月 20 日 前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异议。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0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2.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答疑2018年 9 月 21 日(北京时间),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答疑。3.1.1
20、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 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包含以下三个部分:A、货物价:货到买方现场落地交货价;B、相关费用:包括货物包装费、运杂费(运至交货地点)、装卸费、井道整改、包括电梯门洞整改(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安装调试费、配件、保险费、税费等所有费用;C、质保期费用;包含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问题引起的所有费用、免费配件及由此造成损失的费用。2、本次招标将设定最高限价 1113.3 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投标保证金及提
21、交与退还1.投标保证金金额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22 万元(大写: 贰拾贰万元整)。2.提交方式及时间2.1投标人从其基本帐户(开户行)在下面规定时间通过网银转帐或电汇等方式直接提交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提交投标保证金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投标保证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2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2 日 11时 30分前(投标截止时间 3小时前);若招标人通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时延期至招标人通知的投标截止时间 3小时前。9条 款 号 条款名
22、称 编 列 内 容2.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以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为准。3.投标保证金帐户3.1 由投标人在以下四家银行中自主选择任意一家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 户 名: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银行账号:50001143600050213316 户 名: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分行永川支行银行账号:31160101040018634 户 名: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银行账号:1801060120010025586 户 名:重庆市永川区
2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银行账号:5801010400162593.4特别提示:投标人在付款凭证(银行进帐单)备注栏中注明“永川区妇幼保健院电梯采购及安装”字样。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4.1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 3个工作日内退还,并办理完成银行转账手续;4.2中标人以外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 3个工作日内退还,并办理完成银行转账手续;4.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备案并提供经招标人书面确认中标人进场施工和实际履行中标承诺的书面材料后,送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 3个工作日内退还,并办理完成银行转账手续。4.4投
24、标人按照前款第 4.1条、第 4.2条、第 4.3条规定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时,应指定并授权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即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相关事宜;授权委托代理人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相关事宜,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应由出具10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证明的社保部门加盖公章(鲜章)或出具证明的经办机构加盖业务专用章(鲜章)确认,复印件应加盖单位章(鲜章)及招标文件第二章第 3.4项要求的其他资料。5.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退还
25、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3.4项。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从 2015年 1月 1日后的仲裁情况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 签字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上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投标人公章;2、所有涉及投标报价、承诺、保证等内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投标人公章。3.7.4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3.7.5 装订要求1.本项目应将资格审查部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
26、、技术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2.1资格审查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和资格审查资料目录所列内容排版,并应编制目录,从正文开始逐页标注页码。2.2投标函部分应按照第八章规定的格式排版装订,并应编制目录,从正文开始标注页码。2.3 商务部分应按照第八章规定的格式排版装订,并应编制目录,从正文开始标注页码,提供资料可作为附件。2.4 技术部分应按照第八章规定的格式排版装订,并应编制目录,从正11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文开始标注页码,提供资料可作为附件。 注:作为附件资料的可不标注页码, 4.1.1投标文件的封装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
27、袋、 “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1.资格审查部分资料装入资格审查材料袋中并单独封装,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1.2项的规定封套及写明相应内容。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5.“投标函部分”、 “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袋装入 “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
28、第 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如果“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袋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7.(1)所有资格审查原件统一放入资格审查资料袋中,没有放入资格审查资料袋中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2)所有商务部分原件统一放入商务部分袋中,没有放入商务部分袋中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注:若“投标小袋”无法全部装下相应的投标资料,可以增加相同的投标小袋、“投标文件大袋”无法全部装下投标文件小袋,可以增加相同的“投标文件大袋”。4.1.2 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29、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12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4.2.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袋。投标文件袋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2款封装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2.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0 月 12 日 14 30 分(以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显示时间为准)。3.递交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 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
30、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 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5.1.1 监督机构重庆市永川区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永川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组织开标会议1. 宣布开标会议纪律,宣读“投标人须知”。2. 宣布招标人、监督机构等有关人员情况,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不足三家则停止开标活动。3. 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封装情况并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将投标文件封装情况记录在案。4. 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缴纳者、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
31、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投标无效,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其他情况,由工作人员如实记录,开标后交评标委员会专家审定。5. 招标人和监督机构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6. 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工作人员将所有投标人未开启的“资格审查部分”袋递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出来后主持人当众宣布合格投标人名单、不合格投标人名单。7.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工作人员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袋13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并展示袋内密封袋密封情况,将袋内密封袋密封情况详实记录相应记录表上;然后开启“技
32、术部分”袋,送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出来后主持人当众宣布技术部分评审结果。8.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工作人员开启“投标函部分”袋,主持人当众宣读投标人的投标函的全部内容,同时将以上情况详实记录在相应的记录表上,送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出来后主持人当众宣读“投标函部分”评审结果。9.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投标函部分”评审结果,将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计算分值并记录在相应的记录表上,送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评审合格投标人报价和技术部分得分计算分值并签字确认汇总,按规定出具评标报告书,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10.招标人当众宣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按规定确定公示日期;开标
33、会议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口是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1.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中标总价的 5 %;2.履约担保方式:现金3.提交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日内提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4.退还时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没有违反合同条款,在供货并安装验收后 30日内无息退还。5.若供货单位发生供货时间延误、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抽检不合格、更换约定的品牌等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6.收款单位:重庆
34、市永川区财政局7.开 户 行:农商行永川支行8.开户账号:1801060120010000027,备注:永川区妇幼保健院2027106314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8.1 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 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 8.1(2)执行;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投诉处理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异议或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
35、间内答复;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答复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 11号(根据九部门 2013年第 23号令修正)、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 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3.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2 中标公示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http:/);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
36、)。10.3 交易服务费本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按照【渝价(2016)232 号】文执行并由中标人支付。10.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取。10.5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遇节假日顺延)1、电梯设备供货款(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作为定金;(2)排产前 45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合同总价的 20%作为排产款;15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3)发货前 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合同总价的 20%作为发货款,收到款后按时发货,按甲方要求将设备运到
37、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 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费的 30%作为到货款;(4)设备安装完成经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后 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费总价的 17%。(5)甲方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 3%的质保金,待质保期两年满后 7日内(以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的验收日期为准)招标人向中标人无息退还。2、电梯安装款(1)货到工地 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安装款金额的 30%;(2)设备安装完成经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后 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安装款总价的 70%。10.6 结算原则中标人的中标价即合同总价,各分项报价按照投标文件报价验收,在招标文件和供货合同要求范围内包干使用,不因任
38、何原因进行调整(招标人认可的变更除外),若采购数量有增加的参考相同的分项报价结算。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16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
39、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
40、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7(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1、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服务费用:本项目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进场交易服务费和代理服务费均由中标人支付。交易服务费按照【渝价(2016)232 号】文执行并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标准货物类、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各投标单位在投
42、标报价时应考虑上述费用并计入投标总报价内。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
43、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18不允许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
44、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用户需求书;(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9)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 2.2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对招标文件的疑问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下载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时间前,通知并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45、投标截止时间:详见前附表2.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答疑2.3.1 投标人如果有疑问,招标人可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答疑,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出通知或答疑通知;投标人应时刻在网上相应地方查寻通知、修改、答疑等信息。如果澄清、修改和答疑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经有关监督部门同意后通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网上收到修改通知后,应按照内容执行,不必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部分二、商务部分三、技术部分19四、资格审查资料。详细内容以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3.1.
4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招标文件格式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八章“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
47、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除不符合前附表 5.2第 5条要求退还投标文件以外,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
48、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3.4.5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手续3.4.5.1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手续:3.4.5.1.1退款申请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的授权委托书一份(须说明事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等),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第 4.4款规定的资料;3.4.5.1.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4.5.1.3合同(复印件);3.4.5.1.4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见证证明(复印件)
49、;3.4.5.1.5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可用复印件);3.4.5.1.6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据(复印件);3.4.5.1.7中标单位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203.4.5.1.8中标人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3.4.5.2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手续:3.4.5.2.1退款申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的授权委托书一份(须说明事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等),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第 4.4款规定的资料;3.4.5.2.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4.5.2.3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可用复印件);3.4.5.2.4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据(复印件);3.4.5.2.5投标单位出具的收据(原件)。3.4.6本招标项目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3.1.7投标人未按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