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 建设工程咨询合同项 目 名 称:工 程 地 点:佛山市三水区合 同 编 号: 咨 询 证 书 等 级 : 发 包 人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水利所 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承 包 人 :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 第 1 页 共 7 页发 包 人 ( 甲 方 ) :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云 东 海 街 道 水 利 所 云 东 海 新城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公 司承 包 人 ( 乙 方 ) : 甲 方 拟 就 编 制 咨 询 合 同 , 现 委 托乙 方 对 该 项 目 编 制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依 据 中 华 人
2、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及 国 家 有 关 法 规 规 定 , 结 合 本 项 目 的 具 体 情 况 , 为 明 确 责 任 , 协 作配 合 , 确 保 工 程 可 行 性 分 析 报 告 质 量 , 经 甲 、 乙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 签订 本 合 同 , 共 同 遵 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项 目 名 称 :1.2 项 目 地 点 :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1.3 项 目 分 析 内 容 与 技 术 要 求 : 承 包 人 保 证 可 研 报 告 符 合 国 家标 准 和 行 业 规 范 , 满 足 有 关 部 门 审 批 的 要 求 , 并 通 过 行 政 主
3、 管 部 门的 技 术 审 查 和 获 得 审 批 意 见 。第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咨询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的编制报告一式 八 份,并对其质量负责。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分析报告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1 开 工 及 提 交 咨 询 成 果 的 时 间4.1.1 本 工 程 的 咨 询 成 果 提 交 时 间 定 于 甲 方 提 交 基 础 资 料 后30 个 工 作 日 自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15 个 工 作 日 内 ( 包 含 完 成 专 家 评 审及 修 编 工 作 ) 提 交 。 由 于 甲 方 或
4、乙 方 的 原 因 未 能 按 期 开 工 或 提 交 成果 资 料 时 , 按 本 合 同 第 五 条 规 定 办 理 。4.1.2 如 遇 特 殊 情 况 ( 如 不 可 抗 力 影 响 等 ) 时 , 工 期 顺 延 。4.2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编 制 收 费 依 据 和 计 算 方 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 第 2 页 共 7 页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 号),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计算工程咨询费用。广东省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 3000 万元以下的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咨询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编制项
5、目建议书 1.56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12评估项目建议书 1.54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1.55注:计算方法、调整系数按计价格19991283 号文件规定执行。本 工 程 的 估 算 投 资 额 约 万 元 。按 标 准 计 算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编 制 费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收 费 基 价0.7( 行 业 调 整 系 数 为 ) 1.0( 复 杂 程 度 调 整 系 数 ) 。 按上述标准计算可研编制费的 %作为本工程可研报告编制费合同价:人民币 (¥ 元) 。本工程可研编制费以相关部门批复的投资额为计费额并按上述约定计算。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包括但不限于可研编制
6、费、专家评审费、报规划部门审批所产生的公示费等。最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以相关财政部门审定为准。4.3 付费方式甲 方 须 在 乙 方 递 交 可 研 报 告 成 果 并 经 相 关 审 批 部 门 批 复 后 一 个月 内 一 次 性 付 清 , 不 留 尾 款 。以 上 款 项 均 不 计 利 息 。 乙 方 在 收 取 费 用 时 需 开 具 等 额 有 效 的 发票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 第 3 页 共 7 页第五条 双方责任:5.1 甲 方 责 任 :5.1.1 甲 方 变 更 委 托 项 目 、 规 模 、 条 件 或 因 提 交 的 资 料 错 误 , 或所 提 交 资 料
7、作 较 大 修 改 , 以 致 造 成 乙 方 需 返 工 时 , 双 方 除 需 另 行 协商 签 订 补 充 合 同 ( 或 另 订 合 同 ) 、 重 新 明 确 有 关 条 款 外 , 甲 方 应 按乙 方 所 耗 工 作 量 向 乙 方 支 付 返 工 费 。5.1.2 在 合 同 履 行 期 间 , 甲 方 要 求 终 止 或 解 除 合 同 , 已 开 始 咨询 工 作 的 , 甲 方 应 根 据 乙 方 已 进 行 的 实 际 工 作 量 , 不 足 一 半 时 , 按该 阶 段 咨 询 费 的 一 半 支 付 ; 超 过 一 半 时 , 按 该 阶 段 咨 询 费 的 全 部
8、 支付 。5.1.3 甲 方 应 按 本 合 同 第 四 条 规 定 的 金 额 和 时 间 向 乙 方 支 付 咨 询费 用 , 每 愈 期 支 付 一 天 , 应 承 担 应 支 付 金 额 千 分 之 一 的 愈 期 违 约 金 。5.1.4 甲 方 要 求 乙 方 比 合 同 规 定 时 间 提 前 提 交 咨 询 文 件 时 , 甲 方应 支 付 赶 工 费 。5.1.5 甲 方 应 为 乙 方 派 往 现 场 的 工 作 人 员 提 供 工 作 、 生 活 及 交 通等 方 便 条 件 。5.1.6 甲 方 应 保 护 乙 方 的 设 计 版 权 , 未 经 乙 方 同 意 , 甲
9、 方 对 乙 方交 付 的 文 件 不 得 复 制 或 向 第 三 方 转 让 或 用 于 本 合 同 外 的 项 目 , 如 发生 以 上 情 况 , 乙 方 有 权 索 赔 。5.2 乙 方 责 任 :5.2.1 乙 方 按 本 合 同 第 三 条 规 定 的 内 容 、 份 数 以 及 第 四 条 规 定 的时 间 向 甲 方 交 付 咨 询 文 件 。5.2.2 乙 方 对 咨 询 文 件 出 现 的 遗 漏 或 错 误 负 责 修 改 或 补 充 。 由 于乙 方 工 作 错 误 造 成 工 程 损 失 , 乙 方 除 负 责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外 , 应 免 收可行性研究报告
10、编制合同 第 4 页 共 7 页损 失 部 分 的 费 用 , 并 根 据 损 失 程 度 向 甲 方 偿 付 赔 偿 金 , 赔 偿 金 最 多与 免 收 的 咨 询 费 金 额 相 等 。5.2.3 由 于 乙 方 自 身 原 因 , 延 误 了 按 本 合 同 第 4.1 条 规 定 的 咨询 文 件 交 付 时 间 , 每 延 误 一 天 , 应 减 收 该 项 目 应 收 咨 询 费 的 千 分 之一 。5.2.4 乙 方 交 付 咨 询 文 件 后 , 参 加 有 关 上 级 审 查 及 根 据 审 查 结 论负 责 不 超 出 原 定 计 划 任 务 书 范 围 内 的 必 要
11、调 整 补 充 。5.2.5 乙 方 不 得 向 第 三 方 扩 散 , 转 让 甲 方 提 交 的 报 告 等 技 术 经 济资 料 。 如 发 生 以 上 情 况 时 , 甲 方 有 权 索 赔 。本 合 同 发 生 争 议 , 甲 、 乙 双 方 应 及 时 协 商 解 决 , 也 可 由 当 地 建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调 解 , 协 商 或 调 解 不 成 时 , 双 方 同 意 由 佛 山 仲 裁委 员 会 仲 裁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
12、止。本 合 同 一 式 捌 份 , 甲 方 伍 份 , 乙 方 叁 份 。( 以 下 无 正 文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 第 5 页 共 7 页发 包 人 : ( 盖 单 位 公 章 ) 承 包 人 ( 盖 单 位 公 章 )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水利所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 第 6 页 共 7 页附件:廉 政 合 同发包人(甲方):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水利所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
13、工程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甲乙双方就加强工程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 双方权利和义务1.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 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
14、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 87 条规定处理。2 甲方义务2.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5、2.5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 乙方义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 第 7 页 共 7 页3.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 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购置或提供
16、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5 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 违约责任4.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2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3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乙方 13 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 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 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7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委托任务完成并付清尾款后失效。8 合同份数本廉政合同作为主合同附件,份数同主合同要求。发包人(甲方):(盖单位公章) 承包人(乙方):(盖单位公章)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水利所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