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渝煤管人培2018 51 号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 2018年工程类煤炭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经开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事业单位,各煤矿技术咨询服务单位:根据重庆 市 职 称 改 革 办 公 室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2018 年 全 市 职 称申 报 评 审 工 作 的 通 知 (渝 职 改 办 2018187 号 )要 求 ,现 将 2018 年工 程 类 煤 炭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申 报 评 审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一、评审范围- 2 -(一)人员范围。我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岗从事煤炭相
2、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自由职业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不含离退休人员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组织申报评审。(二)专业范围。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印发 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79号) 规定,重 庆市工程技术煤炭 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接受以下专业申报材料:1. 采矿类(11 个):采矿、选矿、机电、通风、安全、地质、测量、矿建、矿井运输、电气、火工。2. 探矿类(8 个):岩土工程、岩土测试、物探、探矿、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水
3、文地质与工程地质、结构。3. 矿物利用类(4 个):综合加工利用、煤化工、煤质化验、硅酸盐。二、申报时间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组织评审的工程类煤炭专业初级、中级、高级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8 年 9月 20日至 10月 31- 3 -日,过期不再受理。三、程序要求严格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规定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定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工作。(一)本人申报。1申报人须向以下单位申报:(1)事业单位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2)国有企业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3)非公单位人员(含自由职业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市人力社保局印发
4、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 235 号)有关 规定,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存档机构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推荐报送;(4)中央在渝企事业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由其具有评审权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附件 7),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送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5)破格申报的人员需按程序审核签章。填写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附件6),申报高级职称须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同意,申报中级职称须经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市级主管- 4 -部门或大型企事业单位审查同意。2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5、(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3. 申报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参见重庆市职称申报材料要求(附件 1),所有材料要求用档案袋封装后,并于封面上粘贴重庆市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附件 2)。(1)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 3)、重庆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 4);(2)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3)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材料复印件。(二)单位推荐。各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人员申报,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认真审查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并结合相应系列相应层级的职称申报
6、条件进行推荐审查。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各单位应通知申请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申请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相应系列相应层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各单位应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5 -有条件的单位可制定本单位职称申报条件、规定和办法,并据此进行择优推荐。各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 3 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须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人事管理权限上报。(三)部门审查。区县级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人员
7、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按系列(专业)填写重庆市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附件 5)并在本部门公众信息网集中公示 3 个工作日,送同级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负责本地无主管部门单位和非公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按系列(专业)填写重庆市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并在同级人力社保网上集中公示 3 个工作日。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呈报工作,对审查和公示无异议者,分别在重庆市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 签章, 连同申 报材料报送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市级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呈报工作,并按系列(专业)填写
8、重庆市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在本部门公众信息网集中公示 3 个工作日。经审查和公示无异议后,分别- 6 -在重庆市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签章, 连同申报材料报送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四)材料受理。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并做好登记。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评委会挂靠部门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评委会挂靠部门应一次性告知,未在限定时间内未补充的(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补报)视为放弃申报。四、纪律要求(一)申报人。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 ,一个年度内通 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 绿色通道
9、”评定)只能申报 一次职称,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对不讲诚信、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有关规定的,经查实有以下情形的,尚未通过评审的,终止申报资格;已通过评审的,报告市职改办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收回已办职称证书,记入“失信黑名单” ,5 年内不准其申报职称:1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获奖或成果材料造假的;2论文论著抄袭、剽窃的;3业绩材料严重造假的;4弄虚作假挂靠其他单位申报的;5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7 -(二)各级审查部门。单位推荐和主管部门、职改部门审查要强化“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 的责任追究制度。 对把关不 严,违反规定程序,有以下情形的,一经查实,
10、报告市职改办追究相关责任:1为申报人出具虚假材料的;2为挂靠本单位申报人员提供便利的;3故意不按规定层级和规定程序报送材料的;4审查材料把关不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重大违规行为。五、有关事项(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委托重庆市煤炭行业协会负责职称申报的咨询、材料受理和初审工作,申报材料统一报送重庆市煤炭行业协会。(二)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且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前置条件。进一步弱化论文要求,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条件,除高校、科研系列外,其他系列均取消论文破格申报条件。继续教育要求按照原规定(渝职改办2009 290号)执行。(三)为进
11、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 改革要求,着力解决群众申报职称堵点问题,从今年起申报职称时,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强化诚信承诺责任制,由申报人承诺所填学历- 8 -学位信息真实,配合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编号;严格实行首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查验、谁负责”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将报告市职改办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其中,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2002 届(含 2002 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查询,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推荐部门通过“ 证书编号” 在“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
12、息管理系统(https:/ )上 查验。2008 年 9 月 1 日后取得学位人员的学位查询,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推荐部门通过“证书编 号” 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 (简称“ 学位网”)上查验。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以及学信网和学位网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学位,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自由职业者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通过本人档案进行学历学位查验。(四)申报人任职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五)相关人员、单位必须正确区别申报条件与评审条件,申报条件为基本门槛,评审条件为评委评价参考条件,申报人须承诺达到申报条件方能申报,推荐
13、单位须审核申报人达到申报条件方能推荐。如有违规,按照责任倒查制度,报告市职改办追究- 9 -申报人、推荐人以及推荐单位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六)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七)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职称申报渠道。凡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均在我市的,需提供 1 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市内外可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重庆、档案存放在异地的,需在我市参保 1 年以上(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工作单位在异地、档案存放在
14、我市 1 年以上的,需提供 1 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八)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按规定在军队评定或任命取得的有效职称在我市继续使用有效,不需办理确认手续,直接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凭据。(九)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 123 号)相关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 420 元,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 24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 120 元,不再收取答辩费、培训费、资料费、档案保管费等项目。六、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大新 联系电话:62667818秦玉红 联系电话:86722083- 10 -联系地址: 重 庆 市南岸区南坪开 发 路 32号科 尔 大厦 29楼邮政编码:400042附件:1. 重庆市职称申报材料要求2. 重庆市职称申报材料清单3. 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4. 重庆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5. 重庆市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6. 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7. 委托评审函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8 年 9 月 10 日 - 11 -抄送:本局领导,市煤炭行业协会。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综合处 2018 年 9 月 1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