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郑 州 市 教 育 局 文 件郑教职成 201834 号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现将郑州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 年 5 月 16 日2郑州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 见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职成2018 35 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郑政201623 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 范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有关高等学校中专部)招生工作,确保我市高中段教育协调发
2、展,促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整体质量的稳步提升,制订如下意见。一、加强领导,提高对招生工作的认识招生工作是中职学校发展的生命线。近年来,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上下同心,下大力气,通过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全市的招生工作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2016、2017连续两年,均超额 20%以上完成了省教育厅下达的中职招生任务,受到省教育厅的通报表扬,为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但是,中职学校招生的整体质量与水平有待提高,区域间、学校间发展不均衡,个别区域、个别学校在招生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规范的行为,这些问题都制约着我市中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也影响了我市职业教育事业的持
3、续健康发展。3因此,各县(市、区)、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深刻认识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生工作是持续推动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工作;是满足人民群众接受多样化职业教育的需求、帮助广大弱势群体摆脱贫困、提高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是为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必要举措。各县(市、区)、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统筹,加强协调,加强合作,加大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根据本区域本单位实际情况分解招生任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生源组织和招生录取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大局观念,提供公平、公正、规范的招生环境和优质服务。二、多措并举,完
4、善招生工作的机制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我市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始终坚持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原则,努力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各县(市、区)要成立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域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政策,科学核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人数并严格执行,确保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不协调的区域,要调整招生计划和任务,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各县(市、区)、各中职学校要拓宽招生渠道,多方组织生源,4树立“面向人人、面向社会” 的办学理念, 积极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未升学的初中和高
5、中毕业生、青年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群体招生,要采用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的方式进行招生。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弱势群体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机会。市教育局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行业发展趋势、企业需要、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及中等职业教育实际办学规模等情况,科学规划专业布局,合理确定专业设置,分解招生任务,同时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督查制度、招生激励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各县(市、区)、各中职学校要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明确招生任务,制定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和招生宣传方案,完善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弱势群体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机会。三、提升质量,增强中职学校吸引力教育教学质量是确保中职学校科学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各县(市、区)、各中职学校要坚持质量强校的发展理念,通过加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努力创设优质的学习环境,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内强筋骨,外树形象,走“内涵式” 发展之路,以高质量的就业带动招生。加快整合提升优质职教资源,优化学校布局和资源配置,各县、市要重点建设 1-2 所规模在 3000 人以上的职5业学校(职教中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面向区域经济发展的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各中职学校要进一步
7、深入分析市场需求与社会发展趋势,科学设置,准确定位,适时灵活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课程目标设置,加强专业集群建设,加大教师的引进和培养培训力度,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探索校企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中高职相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办学体系,实现技能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紧密对接。力争在全市建成一批服务能力强、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发展潜力大的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郑州职业教育品牌,加快我市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提高职业学校品牌吸引力,为提高生源质量打下坚实基础。四、广泛宣传,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各县(市、区)、各中职学校要进一步
8、加大招生工作宣传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宣传方案。一是利用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和“ 招生咨询服务周 ”的良好契机,展示 职业学校办学特色和教育成果,设立便民服务台、义务咨询台,受理现场报名,提供便民服务。力争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展示职业教育的风采,扩大职业教育的影响力,转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营造招生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设立初中开放日,鼓励中职学校深入到初中学校开展招生宣传活动,面向初三学生和家长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设计讲座,正确引导应届毕业生选择就学的方向,选择6适合自己的成长成才路径。三是全市中职学校面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社区群众开放校园,开放赛场、开放课堂、开放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向初中
9、学校送课活动,开展职业体验和校园文化展示,为其提供教师、场地、资源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使广大初中学生能够切身体验职业教育。四是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开设招生宣传专栏,通过本校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制作招生简章、彩页、视频等形式对本校的发展历史、办学特色、开设专业、办学业绩等情况进行宣传,设立、提供学校在线咨询、网上报名服务,进行校园文化展示等。五是与初中学校展开合作,加强对初中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并根据学生的兴趣与能力,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对有意愿进入职业学校的学生做好引导教育,初中学校在教学计划、课程开设、社会实践活动中增加职业技术认知、体验和实践课程。六是积极与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开展合作
10、,全面宣传国家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助学、免学费和资助、教育扶贫、就业和升学政策,通过海报、技能展示、校园工匠、优秀毕业生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对职业教育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突出职业教育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五、严明纪律,营造有序的招生环境今年,省教育厅将加大对违规招生等各类问题突出学校的督查力度,各县(市、区)要把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秩序作为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担负起监督监管7主体责任。学校校长作为规范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确保本校依法依规严格管理。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招生工作的“10 个严禁”工作禁令和“25 个不
11、得 ”的要求。 实施招生资格准入制度,从 2018 年秋季学期起,未经省教育厅备案及未公示的学校一律不得招生。按照“分级 管理,分 级负责” 和“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控跨省招生工作,做好对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举办校外教学点(班)学校的审批、备案和管理工作。严禁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严禁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坚决杜绝虚假招生宣传、限制或强迫初高中毕业生选报志
12、愿、扣压录取通知书和有偿招生等不良现象。对违规招生、办学秩序混乱、资助和免学费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学校,要视情节予以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并追究当事人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市教育局将向社会公开设立招生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我市今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六、强化激励,确保完成招生任务结合我市近三年招生工作完成情况和中职学校调整优化布局结构、资源整合的进展情况,市教育局制定了 2018 年各县8(市、区)、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分解表(见附件)。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招生情况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坚持招生工作旬报、月报制度,及时上报招生进展情况。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招生激
13、励机制,设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招生工作以及对做出突出贡献相关人员的奖励等,同时,市教育局将对本地生源就读中职学校比例较高,优质生源比例较高,招生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市、区)和中职学校进行表彰,对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就读本地中职学校的初中学校,对招生行为规范、创新招生工作机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确保高质量完成招生任务。对于没有完成招生任务、职普比例结构严重失衡,甚至出现违规招生的县(市、区)和学校给予通报批评,通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取得新成绩。附件:2018 年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分解表9附 件2018 年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分解表
14、 10序号 单位名称2018 年初中毕业生2018 年招生任务1 郑州市 108002 543002 新密市 10225 17003 新郑市 7946 20004 荥阳市 6326 18005 登封市 15483 110006 中牟县 7968 20007 惠济区 3139 2008 郑州市艺术工程学校 8009 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 80010 郑州市信息技术学校 50011 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 80012 郑州市国防科技学校 120013 郑州市金融学校 90014 郑州市科技工业学校 90015 郑州市商贸管理学校 60016 郑州市财贸学校 70017 郑州幼儿师范高专 400111
15、8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50019 郑州市卫生学校 180020 黄河科技学院附属中专 110021 郑州科技学院中专部 50022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40023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40024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40025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 40026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 50027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30028 郑州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50029 郑州市财经学校 90030 郑州时代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110031 郑 州外 资 企 业 管理中等 专业 学校 30032 郑州仲景国医中等专业学校 30033 郑州铁道中等专业学校 150034 郑州树青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110
16、035 郑州中原中等专业学校 20036 郑州新华计算机中等专业学校 70037 郑州城轨交通中等专业学校 760038 郑州商业中等专业学校 160039 郑州轻工业学校 40040 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80012说明:(一)本表中所列学校主要是每年招生人数较多的学校。招生人数较少的列入其他学校,正常招生。(二)2018 年度下达给各学校的招生任务数,原则上是依据各学校 2017 年实际招生数,重在结合各学校的基础设施、教师队伍、实习实训条件等必备教学要素等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三)本表中下达的各学校的招生任务数,是指全日制学历教育,包含高中起点的一年制、初中起点的三年制、五年制(前三年中专段)计划和“3+2”计划。不含技工学校。(四)2018 年初中毕业生数含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数。41 郑州电力中等专业学校 80042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40043 郑州绿业信息中等专业学校 500 44 其他学校 300013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 年 5 月 1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