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太 和 县 兴 业 路 下 穿 宁 洛 高 速 公 路 分 离 立 交 工 程 施 工( 二 次 )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JYZB2017-086 招 标 人:太和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七年五月四日- 0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9 -评审办法前附表二(初步评审指标表) .- 31 -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审指标表) .- 32 -评标办法前附表四(商务标评审指标表) .- 3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8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 38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2、.- 3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 49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64 -1.工程量清单说明 .- 64 -2投标报价说明 - 64 -3计日工说明 - 65 -4其他说明 - 66 -5工程量清单(另附) - 66 -第六章 图 纸 .- 67 -第七章 技术规范 - 6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69 -第九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意见 - 107 -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太和县兴业路下穿宁洛高速公路分离立交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太和县兴业路下穿宁洛高速公路分离立交工程施工(二次)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
3、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1.1 项目名称:太和县兴业路下穿宁洛高速公路分离立交工程施工(二次)1.2 项目编号:JYZB2017-086 1.3 招标人:太和县交通运输局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太和县兴业路下穿宁洛高速公路交汇处 。2.2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6质量标准:合格。3.投标人资格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
4、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高速公路建(或改建)工程的施工业绩且同时具有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桥梁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文件原件)。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 6 个月在本单位工作的社保证明原件。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2 -1000万元的高速公路建(或改建)工程的施工业绩且同时具有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桥梁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
5、、施工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文件原件)。3.5 投标人应自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开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3.6投标人无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9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以开标当天时间在“信用中国官网”(http:/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投标人被税务
6、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在 2017 年 月 日至 2017 年月 12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报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2、报名地点:请到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路 696 号,建工大厦 11 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用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并领取收据。如果在报名期间内,报名家数不足三家,本次招标宣布流标。如果在报名期间内,报名家数满足开标条件,则报名时间延至开标截止时间。3、自 2017 年 5 月 5 日起可在太和县公共
7、资源交易中心(http:/)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资料。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三角元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7 年 5 月 26 日 9 时-10 时。- 3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
8、tp:/)太和县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7.联系方式招标人:太和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范恒德 李梅梅电话:0558-8624761地址:太和县团结路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路 696 号建工大厦 11 楼联 系 人: 张新强 电 话: 0558-2238259 、13635583255 电子邮箱: 8.监督单位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太和县剑光城 4 楼 2017 年 5 月 5 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太和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范恒德 李梅梅 电话:
9、0558-8624761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路 696 号建工大厦 11 楼联 系 人: 张新强 电 话: 0558-2238259 、13635583255 电子邮箱: 1.1.4 项目名称 太和县兴业路下穿宁洛高速公路分离立交工程施工1.1.5 建设地点 太和县兴业路下穿宁洛高速公路交汇处1.2.1 资金来源 地方自筹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1.3.2 计划工期每标段计划工期均为: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待定计
10、划竣工日期:待定1.3.3 质量要求 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4.1 资格后审资料资质条件:见附录 1财务要求:见附录 2-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业绩要求:见附录 3信誉要求:见附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 5其他相关资料:见附录 6 其他要求:以上需出示原件由评委进行查验,未出示原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5 费用承担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础,按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 号、【2003】857 号及皖价服【2011】70 号文件标准的 80%收取。2、控制价清单编制费:以中标价为基准,按皖价服【2007】8
11、6号文件标准的 80%收取。3、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 分包不允许1.12 偏离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 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及招标控制价等2.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 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 特别提示: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2.2.2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
12、 议答复 招 标 人 自 收 到 异 议 之 日 起 3 日 内 作 出 书 面 答 复 。2.3.1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太和县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网 http:/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上发布,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对投标文件的编制没有影响或者影响不大,将不再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填写,不得擅自更改清单内容。3.2.5 是否接受
13、调价函不接受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保证金须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至指定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或公证件备查。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 元)接收保证金的账户:开户名称:太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和支行账号:185728856293或开户名称:太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阜阳太和支行银行账号:2080601021000012139
14、016573汇款附言注明:太和县兴业路下穿宁洛高速公路分离立交-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工程施工(二次)联系人:刘会计,电话 0558-8661821。注:保证金有效判定以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中心账户清单为准。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 2013 年度 2015 年度3.5.3 近三年发生的类似项目 的年份要求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3.5.5 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3.7.4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电子版文件(U
15、 盘)1 份。商务标电子版(U 盘 1 份)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要求的内容,转换成 EXCLE 只读模式,用小信封单独密封后,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再放在商务标正本里面3.7.5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每册均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 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封套:投标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第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及地点时间:2017 年 5 月 26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16、标二室(太和县三角元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 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在太和县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网 http:/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上发布。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5.2.1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检查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进行开标唱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逆顺序进行。5.2.3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要 求按照本须知第 5.1 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
1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开标时另提供一份(以上证明、证件均为原件)以便于监督人核验。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3 名7.3.1 履约担保担保形式:现金担保金额:中标价的 10%,按要求汇入履约保证金专户。担保形式:电汇或转账户名:太和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太和县支行账户:2033412220010000040036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将以上保证金转入指定的账户,转账后到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换
18、取收据,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9.5 监督部门 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9.6 异议、投诉 投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获取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在太和县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自行下载10.2 招标控制价 9416985 元。报价高于或等于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0.3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项目涉及到使用农民工的,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单位须提供太和县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缴纳农民工工
19、资支付保障证明。中标公示结束一个星期内无异议,交齐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缴纳比例为中标价的 2%,咨询电话:0558-865681010.4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处罚投标人若在评标期间被认定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且其投标保证金被没收。投标人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被认定提供了虚假资料,作为中标候选人的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其投标保证金被没收;作为非中标候选人的其投标保证金被没收。若在合同实施期间承包人被认定提供了虚假资料, 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发包人将承包人以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
20、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招标人可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材料的真实性。10.5证件(因年检、资质增项、资质升级或软件升级等原因不能提供证件原件的,需由发证单位出具证明) 。需提交证件原件。见评标办法。1、以上证件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不予接收。2、评标委员会是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原件仅用于检验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复印件。3、投标文件中有证件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交证件原件,或提交有证件原件、投标文件中没有相应复印件,或证件原件与投标文件-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中相应复印件内容不一致,其证件原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均
21、不作为评审依据。10.6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7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8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10.8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
22、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9 其他要求(1)中标通知书发放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完成承包人驻地建设及开工前上报的相关资料,办理
23、完成施工许可证,具备开工条件。(3)公示结束 10 天内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和履约担保金- 11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公路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备注: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未提交原件的按无效标处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胶装在投标文件中开标时无需提供原件。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 务 要 求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有不少于伍佰万元存款由银行加盖印章的资金证明原件。备注: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原件(或公证书),资金证明原件,未提交原件
24、的按无效标处理。- 12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 绩 要 求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完成过 1 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建)工程的施工业绩且同时具有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桥梁业绩。备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文件原件,未提交原件的按无效标处理。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 誉 要 求1、投标人应自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开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2、投标人无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
25、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投标人提供自我证明)。3、未被各级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投标人提供自我证明)。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以开标当天时间在“信用中国官网”(http:/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13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项目经理 1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2、具有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
26、核合格证;3、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无在建工程(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5、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完成过 1 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建)工程的施工业绩且同时具有不少于人民币1000 万元的桥梁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文件原件)。6、提供近 6 个月在本单位工作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注:业绩证明材料未标明其担任项目经理的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须提供原件,未提交原件的按无效标处理。项目总工程师 11、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自 2014 年 1
27、月 1 日以来至少完成过 1 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建)工程的施工业绩或具有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桥梁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文件原件)。备注:业绩证明材料未标明其担任项目总工程师的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须提供原件,未提交原件的按无效标处理。- 14 -附录 6 其他相关资料其他相关资料要求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15 -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28、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6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
30、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6)投标人诚信
31、承诺书承诺的情形。(17)投标人使用虚假或伪(变)造证件参加投标的。1.5 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4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5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
32、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对上述资
33、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
34、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分包金额要求:专业工程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 30%;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 18 -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调查表”,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 4.3 款的相关要求。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
35、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太和县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网 http:/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网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
36、递交至招标人。2.2.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太和县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网 http:/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19 -心 http:/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询。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自行在太和县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网 http:/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查询,无需确认。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2.3.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
37、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太和县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网 http:/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上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且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承诺函;(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
38、.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 20 -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 3.1.3 项和第 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太
39、和县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网 http:/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网上澄清通知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4 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 9.2.5 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 100 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5 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3.2.6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 16.1 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 16.1.1 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
40、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次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种进行调价。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
41、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1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 资格后审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
42、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同时出具无在建证明材料。3.5.2 “财务状况表”详见附录 2。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同时附有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文件原件的
43、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工程接受证书(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没有填“无”或“/”)。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
44、投- 22 -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
45、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可在正本签字盖章后复印装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相应的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
46、,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23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7、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4.2.6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