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公开招标文件采 购 人:莱芜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时 间:二 O 一八年九月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招标文件2 / 9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1. 总则 .121.1 项目概况 12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3 招标法律依据 .12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21.5 费用承担 131.6 保密 141.7 语言文字 141.8 计量单位 141.9 分包 141.10 偏离 141.11 有关中小微企业的说明 142. 招标文件 .15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52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5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63. 投标文件 .163.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63.2 投标文件的编写及装订 163.3 投标文件的组成 .163.4 投标报价 183.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3.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3.7 投标有效期 .203.8 投标保证金 .203.9 无效投标报价 .214. 投标 .2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25. 开标 .22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25.2 开标程序 23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招标文件3 / 926评标 246.1 评标委员会 .246.2 评标
3、原则及评标程序 256.3 评标 266.4 定标 276.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86.6 投标无效 286.7 废标 .296.8 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296.9 违法违规情形 .306.10 违规处理 316.11 评标过程保密 .327. 投标人瑕疵滞后处理 .328. 质疑与投诉 .338.1 质疑 .338.2 投诉 .339. 合同授予 .349.1 中标通知 349.2 签订合同 3510.重新招标 .3511. 政府采购活动纪律要求 .3511.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611.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611.5 处罚 3612.信息沟通 .36
4、13.解释权 .3614.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36第三章 评标办法 .373.1 评审过程 373.2 评标办 法分值构成及评分标准 .38第四章 项目说明及货物技术参数 .41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4第六章 投 标文件格式 .67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招标文件4 / 92第一章 招标公告莱 芜 市 公 安 局 毒 品 检 验 室 硬 件 设 备 公 开 招 标 公 告一、采购人:莱芜市公安局,地址:莱芜市莱城区汶源东大街 26 号,联系人:李刚,联系方式:0634-5667259采购代理机构: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 15号,联系人:姜明,联系方式:1
5、8763400755二、采购项目名称:莱 芜 市 公 安 局 毒 品 检 验 室 硬 件 设 备采 购 项 目 编 号 : LWGK2018182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 (万元)1毒 品 检 验室 硬 件 设备1 宗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相应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的供应商;3、供应商须具备正规的货物来源,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技术标准,并能及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
6、80.00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 1)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18 年 9 月 6 日 8 时 0 分至 2018 年 9 月 12 日 18 时 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莱芜市文化北路 15 号南三楼 309 室3.方式:供应商须在莱芜市政府采购网及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具体详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指南)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再持以下相关资料到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时请携带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的报名回执码、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莱芜市公安局
7、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招标文件5 / 92的企业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相关证书原件(上述资料需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 套)。注 1:投标单位先在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投标报名企业办理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入库流程:、打开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投标企业系统登录”;、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完善企业资料,上传企业资质原件;、携带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携带的资料详见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企业诚信库入库办事指南”)到莱芜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莱芜市龙潭东大街 1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43 室)进行现场审核;、完成企业入库资格审核后,可以自行登陆系统进行报名并打
8、印报名回执单,也可由代理机构协助打印报名回执单。如有疑问,请致电 0634-6213300。注 2: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或磋商)。注 3: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4.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五、公告期限:2018 年 9 月 6 日至 2018 年 9 月 12 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 年 9 月 30 日 8 时 30 分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2.地点: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芜市
9、莱城区文化北路 69 号,建设大厦东裙楼二楼)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 年 9 月 30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2.地点: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芜市莱城区文化北路 69 号,建设大厦东裙楼二楼)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姜明 联系方式:187634007559、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招标文件6 / 92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企业发展。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发
10、布 人: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招标文件7 / 9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 采购人名称:莱芜市公安局联系人:李刚电 话:0634-5667259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 15 号联系人:姜明电话:18763400755电子邮件:3 项目名称 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5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为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详见采购清单。本项目分为一个包。6 供货期 80 日历天7 供货地点要求要求中标人免费送货
11、并安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所投设备的运输费、安装费、技术服务等一切费用,进行合理报价。8 免费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 1 年9 质量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货物的供应、安装与调试工作,所供货物必须满足采购人规定的型号、参数等指标,若发现供应商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不相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可要求供应商重新供货。10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相应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的供应商;3、供应商须具备正规的货物来源,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技术标准,并能及时提
12、供相关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招标文件8 / 9211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原件(附资料清单,以便清点及退还)一并递交给文件接收单位,进行资格后审时由接收单位交评标委员会核验。只有通过审查的单位,方能进入下阶段评标程序。注:原件资料经评标专家评审完成后退还。以下原件资料请装入一个单独的包装袋中(密封、标记不作要求,但不允许封入投标文件的密封包中),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开标后不再接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 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
13、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 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 投标供应商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附件九);6、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年检或换证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2)资格审查时,投标申请人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的证件原件的,资格审查不
14、合格。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3 分包 不允许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文件中的规定,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即有失信记录)、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15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电子版招标文件和采购人发出的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16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30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17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20
15、18 年 9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18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8 年 9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19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招标文件9 / 9220 预算金额 180 万元2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22 投标保证金1、报价保证金数额为:叁万陆仟元整2、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到帐后凭电汇单或银行进帐单到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科开具财务收据。联系人:李
16、会计,联系电话:13863437277。费用缴纳账户信息为:收款人名称: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开户银行: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马庄分理处;账号:9120112101342050000663;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相一致。一律不得以现金和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缴纳。到帐后凭电汇单或银行进账单到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地址: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文化北路 15 号)开具财务收据。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进账凭证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以便查对核实,所交保证金手续不得重复使用,一项目一退还。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退还时间:未成交的投标人的保
17、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退还(无息)。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予以退还(无息)。退还方式:投标人凭缴费收据(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退还保证金的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开具)到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科办理,不退还现金。 2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 绩要求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完成的公安系统内类似项目业绩。2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情况的年份要求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主管部门发布的通告为准。2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26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密封条骑缝处应
18、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可分册装订。所有投标文件均不退还。28 装订要求 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9 封套上写明 投标文件在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化北路 69 号建设大厦东裙楼二楼)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招标文件10 / 9231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32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 9 月 30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 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
19、的代表及公证处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开标顺序:按投标供应商签到的顺序进行。34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评标委员会确定方式: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是36 付款方式本项目所有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付合同价款的 60%,货物调试验收合格后正常运行付至合同价款的 90%,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投标单位单位若报进口产品,按照免税价格报,按照公安部规定支付方式进行支付。37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8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的
20、其他情况(1)投标文件中虽然有复印件但开标时未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验;(2)开标时提供了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验,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复印件;(3)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不相符的;(4)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39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规定执行;2、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 6%的扣除。40 节能、环保产品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规定:本办法所称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
21、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招标文件11 / 9241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企业1、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2、按照财政部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42 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22、】1980 号执行;2、现场公证费:执行山东省现行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3、各投标人在报价中应考虑以上因素,报价中不得单独列明此项费用。43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44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
23、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45 其它说明供应商请访问莱芜市政府采购网(http:/)及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允许,凡是山东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下的产品可投报进口产品。投标单位单位若报进口产品,按照免税价格报,按照公安部规定支付方式进行支付。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招标文件12 / 921. 总则1.1 项目概况本次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
24、室硬件设备,为财政资金项目。本项目的执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1.1.1 本项目采购人:莱芜市公安局1.1.2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1.1.3 本项目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的法人单位。1.1.4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 本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1.3 招标法律依据1.3.1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3.3 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1.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3.5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1.3.6 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1.3.7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1.4 供应商资格要求1.4.1 供应商应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招标文件“项目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招标文件13 / 921.4.4 供应商不
26、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代理机构;(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被责令停业的;(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9)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1.5 费用承担1.5.1 无论公开招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1.5.2 招标代理服
27、务费收取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1.5.3 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具体标准如下: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100万元以下 1.5%100-500万元 1.1%500-1000万元 0.8%1000-5000万元 0
28、.5%5000万元-1亿元 0.25%1-10亿元 0.05%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招标文件14 / 9210亿元以上 0.01%1.5.4 公证费:执行山东省现行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1.5.5 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5.6 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1.5.7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
29、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应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1.10 偏离采购人允许供应商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报价无效。1.11 有关中小微企业的说明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
30、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和声明函;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的,应符合以下条件:(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招标文件15 / 922011300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 招标文件2.1 招
31、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4)项目说明及参数;(5)合同条款及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
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有责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招标文件16 / 92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
33、延长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简体字。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2 投标文件的编写及装订3.2.1 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3.2.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 A4 幅面的纸张打印;3.2.3 “开标一览表”用 A4 幅面的纸张打印,四号字体;3.
34、2.4 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为胶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2.5 标书内容一律用计算机打印(签名除外),不得涂改。3.3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3.3.1 报价文件(1)投标函(附件一);(2)开标一览表(附件二);(3)分项报价明细表(附件三);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招标文件17 / 92(4)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备件、易损件明细表(附件四);(5)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及节能环保产品报价明细表(附件五,若没有,请填写无);(6)投标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附件六)。3.3.2 商务文件(1)供应商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35、附件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附件八),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附件九);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注
36、:以上资格资质及相关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备查,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和投标书一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不予接受。且每个投标单位只有唯一的一次验证机会,评标委员会有权不再进行重复验证,投标单位必须提前准备好须查验的所有相关资料(原件)。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方能进入下阶段评标程序。(2)供应商企业简介、实力及信誉情况(若没有,请填写无);(3)投标产品性能认证情况;(4)近三年(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开标截止日)投标供应商完成的类似项目的业绩一览表(附件十一)及业绩合同(加盖公章);注:类似业绩指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的公安系统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
37、硬件设备招标文件18 / 92内类似供货业绩(加盖公章);(5)投标产品节能环保证明资料,须提供我国相关部门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十二);(7)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附件十三);(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注:所有与评分相关的证件或合同等原件应与资格审查证件包装(可以不密封,但投标人需对资料的完整性负责)在一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和投标书一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不予接受。3.3.2 技术文件(1)供应商投标产品配置情况;(2)供应商投标产品技术措施;(3)供应商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内容、方案、服务措施及
38、科学的培训方案;(4)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十五);(5)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附件十六)。3.4 投标报价3.4.1 投标供应商应结合本单位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市场现状,投标报价为供应商所投标货物的全费用总报价。投标报价应报出到项目现场并安装调试后价格,含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输、保险及因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报价应包括达到采购单位使用要求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采购条件,并应考虑市场及风险因素,不得在中标后无故增加任何费用。其中:进口产品所报价格为免税价格。本次招标为一次性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
39、其投标无效。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招标文件19 / 923.4.2 投标供应商填写开标一览表。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处注明。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3.4.3 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4.4 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3.4.5 供应商须提供分项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供应商对同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3.4.6 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
40、大写金额为准。3.2.7 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3.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5.1 供应商须准备陆份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伍份。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5.2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密封件格式见附件十七)。3.5.3 供应商必须单独密封一套“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要求报价单独打印叁份并经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原件),单独密封到一个信封里,现场与报价文件
41、同时提交,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附件十七)。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3.5.4 供应商必须将“资格、资质及其他证明文件”原件列资料清单(便于清点及退还),以便核对相关原件数量。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招标文件20 / 923.5.5 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之前不准启封”字样(附件十七)。3.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必须在 2018 年 9 月 30 日 9 时 0 分前送达( 之
42、后投递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视为无效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6.1 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3.6.2 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3.6.3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3.6.4 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等材料不予退还。3.7 投标有效期3.7.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7.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
43、,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8 投标保证金3.8.1 报价保证金数额为:叁万陆仟元整。报价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至代理公司账户。保证金到账后凭电汇单或银行进账单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的电汇单、银行进账单及相关证明材料须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到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科开具财务收据,供应商携带保证金收据递交投标文件。 费用缴纳账户信息见前附表。注: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供应商
44、的名称相一致,打款时请备注单位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招标文件21 / 92名称、项目名称。打款后请持银行票据到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供应商凭保证金收据连同投标文件一起投标,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3.8.2 投标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3.8.3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8.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3.8.4 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3.8.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
45、内无息退还。按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根据原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公证费(若有):参考山东省现行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3.8.6 非因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招标项目不能顺利招标或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仍需要向最终签订合同的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标准按照“3.8.5”规定执行。(收费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已经为采购人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包括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投标报名、发
46、布废标公告、变更招标方式及准备开标等工作)。3.8.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招标文件22 / 923.9 无效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
47、,投标供应商应予以赔偿。3.9.1 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3.9.2 公开报价后,投标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的;3.9.3 投标供应商串通报价的;3.9.4 中标人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的;3.9.5 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中标服务费的;3.9.6 在整个评审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评审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3.9.7 投标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供应商;3.9.8 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3.9.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上加盖供
48、应商公章。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章“3.5”规定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且对供应商误投或过早启封导致的废标概不负责。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5 供应商的相关资格、资质等证明资料原件(列资料清单,便于清点及退还)单独装在一个文件袋中,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和投标书一同递交,投标截止莱芜市公安局毒品检验室硬件设备招标文件
49、23 / 92时间后递交的不予接受。4.2.6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5.1.1 采购人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准时出席,在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开标结果,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5.1.2 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因故不能出席开标活动,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递交人不能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但采购人将视为该供应商默认开标结果。5.1.3 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