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埇 桥 区 2018 年 “四 好 农 村 路 ”养 护 提 升 工 程 监 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ZYQGC-2018128 采 购 人: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 盖 章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盖 章 )二一八年八月 2目录竞争性谈判公告 3一、招标条件 3二、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3三.供应商资格 4四、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4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4六、 联系方式: 4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须知 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 8第三篇 项目需求、谈判与评审 16第四篇 拟签定的合同条款 19第五篇 图纸和技术资料 32第六篇 谈判响应
2、书格式要求 343竞争性谈判公告埇桥区 2018年“四好农村路”养护提升工程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编号:SZYQGC-2018128发布日期:2018 年 08 月 21日一、招标条件1项目名称:埇桥区 2018年“四好农村路”养护提升工程监理2采购人名称: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3资金来源:区级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 4招标监理费控制价费率的上限值:1.5%二、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宿州市埇桥区境内2建设规模: 本工程投资估算总造价约 1375.6556万元,监理内容主要包括 74.778公里埇桥区2018年“四好农村路”养护提升,道路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施
3、工一标段:投资约 427.3094万元,约 45.103公里(祁龙路 17.203公里;墩马路 24.0公里;苗大路 3.9公里)。施工二标段:投资约 948.3462万元,约 29.675公里,(时褚路 2.919公里; S302-马山公墓1.606公里;禅梅路 14.4公里;朝褚路 10.75公里)。3 监理服务期:自开工时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时止。4 招标范围: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合格 标准。7 本项目设置 一 级监理机构,设置监理总工程师办公室 一 个。三.供应商资格1
4、 供应商资质要求: 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 本次招标要求总监资格总监资格要求: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道路与桥梁专业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 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5 投标企业的项目负责人(总监)开标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否则,退还其谈判响应文件。四、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法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请有意向参与谈判采购的供应商于 2018 年 08 月 21 日起至 2018 年 08月 26 日下午 17 时止,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登录投标单位、下载
5、谈判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2、谈判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3、报名方式:供应商须在开标前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企4业资质信息登记,详细操作流程见(http:/ )发布。五、谈判时间及地点1、谈判时间:2018 年 8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2、谈判地点: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一路与磬云路交叉口汇金广场 A 座 5 楼开标四室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发布。八、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盖章)地 址:宿州市
6、埇桥区浍水路 830号联 系 人:张总 电 话:18155789795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 116号华力大厦 10楼联系人:涂工 电 话:181055719585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项目名称 埇桥区 2018年“四好农村路”养护提升工程监理1 建设地点 宿州市埇桥区境内监理服务期 自开工时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时止2委托监理范围本工程投资估算总造价约 1375.6556万元,监理内容主要包括 74.778公里埇桥区 2018年“四好农村路”养护提升,道路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施工一标段:投资约
7、427.3094万元,约 45.103公里(祁龙路 17.203公里;墩马路 24.0公里;苗大路 3.9公里)。施工二标段:投资约 948.3462万元,约 29.675公里,(时褚路 2.919公里; S302-马山公墓 1.606公里;禅梅路 14.4公里;朝褚路 10.75公里)。3 谈判有效期 60天4 采购预算招标监理费控制价费率的上限值:1.5%注:供应商投标费率超过最高投标费率上限值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中标监理费=中标施工合同价*中标费率。5 资金来源 区级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 。6谈判响应书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四 室(宿州市银
8、河一路与磬云路交叉口汇金广场 A座 5楼)递交时间:2018 年 08月 27 日 08:00 至 09:00。截止时间:2018 年 08月 27 日 09:00。7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及其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携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理人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可以是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身份证原件到场,不能提供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8开标验证时需递交的材料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可为总监)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项目总监身份证。3、总监和授权委托人(两人可为同一人)必须到场参加投标、开标。如不能提供上述材料原件以及总监本人未到场投标将
9、拒收投标文件,开标时,总监未在开标现场,将按废标处理。9 谈判响应保 证金(1)、谈判响应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谈判响应保证金金额:4000 元形式:由供应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基本帐户 转帐或电汇 汇入如下账户:全 称: 宿州市埇桥区会计中心 6账 号: 34001726008050474912- 0534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宿州埇桥支行 (2)、交纳谈判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8 年 08 月 27 日 08:00 前,以到账时间为准。(3)、成交单位的谈判响应保证金在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监理合同且代理公司将项目完整档案送至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退回,非成交候选单位的谈判响应
10、保证金如无特殊情况,自成交公示发布次日起退回。财务联系电话:0557-3058068汇款附言注明:SZYQGC-2018128 (项目编号)谈判响应保证金10 份数 正本份数: 1 份 副本份数:4 份11 履约保证金形式: 转账、电汇 。金额:中标价的 10%,在 成 交 公 示 期 结 束 1 个 工 作 日 内 由成交供应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基本帐户 转帐或电汇 汇入如下账户:全 称: 宿州市埇桥区会计中心 账 号: 34001726008050474912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宿州埇桥支行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该履约保证金一次性付清。12踏勘现场及投标答疑时间不组
11、织现场答疑,各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于投标截止之日 1 日前将投标质疑函以邮件方式发至 邮箱(WORD 文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同时电话告知(联系电话:18105571958 ,联系人:涂工),逾期不予受理,招标答疑统一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发布,请自行下载或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13 是否接受联 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14 监督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15 工程款支付(1)工程完工检测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 80%;(2)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按该项目审定的工程价款和中标监理费率进行结算,其酬金付至结算价款的 97%。(
12、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剩余 3%的酬金一次性付清。1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共有 1 个标段工程。17 中标手续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须按照中标通知书的价格签订监理合同,不得随意改变合同价格。签订合同后 1个工作日内,成交单位须持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和签订的合同到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备案。招标代理机构须在公示期满 5个工作日内持本项目档案(含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到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备案后退投标保证金。18 成交单位进场时间要求公示结束后 1 个工作日内,成交单位应缴纳履约保证金、盖中标通知书章的时候带自我承诺函和网上查询的公司、法人代表和项目总监
13、无行贿的网页截图加盖成交单位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 1 个工作日内到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备案。5 个工作日内项目组进驻(项目部挂牌成立,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如未及时办理手续,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719 报价要求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及时填写最终报价函,谈判将采取 N 轮谈判、N1 轮报价的方式进行,中标供应商最终报价函填写报价为中标价,中标供应商须按最终报价函报价同比例修正其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书。重要提示:1、如发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及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之日 1 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对竞争性谈判
14、采购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本工程的招标补疑等相关资料均通过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发布,请供应商自行从网上下载。3、(1)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收取,中标金额在 300万以下的按该文件的 80%收取,中标金额在300万-1000 万的按该文件的 70%收取,中标金额在 1000万以上的按该文件的 60%收取。(2)专家评审费:按实际发生额。8第 2 篇 供应商须知一、
15、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谈判响应书与递交谈判响应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谈判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供应商资质要求: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 本次招标要求总监资格总监资格要求: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道路与桥梁专业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由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须知、供应商须知、项目需求、谈判与评审、拟签定的合同条款、图纸和技术资料、谈判响应书格式要求组成。2、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澄清文件、修改
16、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有疑问,必须在递交谈判响应书截止时间 1 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澄清和答复统一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60 天。3、谈判响应保证金:(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前按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将足额的谈判响应保证金提交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指定账户。(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谈判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A、供应商在谈判开始后,签订合同前撤回其谈判响应书。B、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服务条款和价格等签
17、订合同)。(3)成交单位的谈判响应保证金在成交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且代理公司将项目完整档案送至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退回,非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如无特殊情况,自中标公示发布次日起退回。4、谈判报价4.1 谈判文件报价方式(1) 本招标项目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及答疑补充资料进行报价。(2) 除非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予以修改、更正,否则供应商应根据本工程的造价和监理工作量,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价。4.2. 工期和质量要求:(1)供应商所报工期不得超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2)因供应
18、商原因导致质量问题的,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5、提交谈判响应书的份数和签署(1)谈判响应书正本 1 份,副本 4 份,评审材料原件 1 套。(2)谈判响应函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6、谈判响应书的递交(1)谈判响应书的密封与标记10谈判响应书的正本、副本应分别密封。封装外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封口处须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谈判响应书不得活页装订。供应商应将所有评审材料原件统一装在一个档案袋中(无需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注明评审材料原件、采购人名称、供应商
19、名称、所投项目名称及证件名称目录。(2)谈判响应书投递截止时间:参阅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7、供应商参与人员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谈判。8、无效谈判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按无效标处理:(1)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和项目总监未参加谈判;(2)谈判响应书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3)供应商的资质不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二篇第二条“谈判资质”要求的内容;(4)提供虚假谈判资料的;(5)最终报价高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6)后一轮报价高于前一轮报价的。五、谈判程序:1、开标程序(1)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介
20、绍参加会议有关人员,监督人员代表宣读开标纪律;(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报名情况及保证金到账情况;(3)检查密封情况。供应商授权代表检查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签字确认;(4)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核验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总监)到场参加情况并现场记录,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总监)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并在项目负责人(总监)到场核验表签字确认,招投标监管、监察等监管机构人员监督;(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总监)未到场参加开标会并未提供身份证证书原件,或验证不合格,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5)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6)进入评审阶段。(7)宣布评标结果。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人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11(8)采
21、购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谈判会议结束。2、评审程序采用资格后审,先资格评审、监理大纲合格的供应商方进入下一步程序。1、采购人组织的谈判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参加并签到。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3、初始谈判后,如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所有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或其补遗书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作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和最终报价。谈判小组在此基础上公平选定成交供应商。4、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
22、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出最终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终报价函),并据此确定成交供应商。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终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终报价,以其前一次报价为准。六、成交原则 1、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评审价法进行评审:谈判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最终提交的确认件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出 1-3 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投标报价相等的,采购人在供应商和监管人员的监督下随机抽取确定排序。2、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或谈判小组可以按排名依序替补
23、,确定排名下一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采购失败处理,将重新组织谈判:(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经谈判小组共同认定,所有谈判报价均不具备竞争性的;(4)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谈判响应书递交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12、资格评审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序号 内 容 合格条件1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查验2 资质证书 须提供满足资质等级要求的资质等级证书原件查验3 项目负责人(总监)
24、、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符合本工程投标资质要求的注册监理师证书查验,注册单位必须是投标人。变更时提供变更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总监)本人到场。(评委会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总监)到场人员核验表核实)。4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配备人员须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须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查验。5 法人授权委托书 评委会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文件登记表查验。6 投标保证金 评委会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表查验。注:、以上所有内容必须全部通过方为合格。、以上评审内容(除投标保证金、变更证明材料)均应在资格审查资料中体现。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或提交原件不全的或原
25、件与资格审查文件不符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将由评审委员会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去理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2)、监理大纲序号内 容工程概况等各项参数以及现场状况表述清楚1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实施难点、监理工作重点有针对性有明确的组织形式2项目监理班子组织形式、人员结构、职责任务项目监理班子人员结构、职责任务明确,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或不与之冲突质量有总目标,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目标分解(基础、结构、装饰等)对各分解目标提出相应的控制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关键部位考虑周到细致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施切
26、实可行3 质量控制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惩制度说明进度控制的原则、任务和工作制度对总进度目标的分解合理,能体现预控水平和全面控制水平4 进度控制 预控方法及手段明确,有进度控制点要求,能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提出控制造价的措施,造价控制的原则、任务及制度合理要有工程计量、计价的控制方法和内容;工程款支付、结算、索赔等预控措施合理。5造价控制措施得力,能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合同措施确保实现投资控制目标,能针对项目特点,对资金运用提出合理化建议6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安全控制的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有针
27、对性,能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目标要求,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的监理措施,有完善的文明监理、现场监理14制度7施工环境保护专项监理制度监理人员应履行对施工环境保护的监督职责并制定环境保护专项监理制度,落实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环境保护内容齐全,能根据合同具体条款,公正调解合同纠纷公正处理合同索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了索赔与反索赔具体措施有减少工程延期发生的预控措施,对工程延期的管理办法切实可行8 合同和信息管理根据工程实际,列举信息管理的内容9 组织协调积极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有完善的现场协调制度,协调方法和措施得力监理现场投入经纬仪、水准仪、回弹仪、电气测量仪、摄像照像等检测
28、仪器10 投入检测仪器监理现场配备交通、通信、计算机等辅助监理设备11 旁站监理按照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针对本次招标工程制定了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范围、内容、程序和人员职责等,做出承诺且符合规定要求的注:、资格审查部分所有内容必须全部通过方为合格,且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或提交原件不全的或原件与资格审查文件不符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将由评审委员会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去理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监理大纲必须有 80%以上的评委认定合格视为评审通过(评委对监理大纲评审时必须有 7条内容评审通过视为评审通过)资格
29、审查不合格的或监理大纲评审不通过的按废标处理。4、谈判小组对上述内容进行实质性评审时,如发现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内容存在偏差,应要求供应商现场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必须现场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将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以书面形式(必须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提交谈判小组,但不得超过 30 分钟。谈判小组将对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评审后决定是否符合要求。15七、成交通知1、谈判成交结果将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1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缴纳履约保证金、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八、签订合同1、公示结束后 1
3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缴纳履约保证金、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书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改变成交状态,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谈判响应保证金。16第三篇 项目需求、谈判与评审1、项目需求概况1、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投资估算总造价约 1375.6556万元,监理内容主要包括 74.778公里埇桥区 2018年“四好农村路”养护提升,道路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施工一标段:投资约 427.3094万元,约 45.103公里(祁龙路 17.203公里
31、;墩马路 24.0公里;苗大路 3.9公里)。施工二标段:投资约 948.3462 万元,约 29.675 公里,(时褚路 2.919 公里; S302-马山公墓1.606 公里;禅梅路 14.4 公里;朝褚路 10.75 公里)。2、监理服务期:自开工时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时止。3、对项目的基本要求:1) 供应商资质要求: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 本次招标要求总监资格总监资格要求: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道路与桥梁专业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3)监理机构配备监理人员数量最低标准项目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执业资格 岗位 数量 其他要求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1
32、人监理工程师 道路工程师兼合同 工程师 1人 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道路与桥梁 专业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监理员 3人持有省级监理员资格证书或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培训证。合计 5人注:、表中所列监理人员应为公路类或相关专业且为常驻工地人员。、表中的“总监”应是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道路与桥梁专业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道路工程师兼合同工程师”应是交通运输部颁发的道路与桥梁专业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是取得省级及以上监理员资格证书人员。、开工准备、工程收尾阶段现场监理人员数量,视现场工作需要,不受上述标准限制。配套专业监理人员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安排驻现场工作时间。
33、17、总监理工程师在职工程不得超过三个。4) 本项目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未经采购人许可,实施监理时不得更换,否则按中标价的 10%予以处罚。项目监理部人员除不可抗力外要求整个施工期全部在施工现场进行监理。如不按上述要求执行,采购人将视同违约,解除合同关系。3.5 在项目施工期间,成交单位的总监在施工现场每月不少于 20 天,否则按照 1000 元/天罚款;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月不少于 28天,否则按照 500元/天罚款。 采购人安排具体人员负责签到。3.6. 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谈判响应书以及递交谈判响应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工程内容及承包方
34、式1、工程范围及内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2、监理服务期:自开工时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时止。三、谈判1、采购单位将在“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谈判。2、采购单位的谈判人员是按规定组成的三人以上单数谈判小组。3、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认真审查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书,了解其与谈判文件要求是否有偏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是否及时、足额交付了谈判响应保证金;2)谈判响应书是否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和签署;3)所提交的各种评审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4)谈判供应商是否符合第二篇第六条成交原则
35、的要求。4、在掌握了供应商谈判响应书的基本情况后,谈判小组将按顺序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5、谈判是背靠背进行的。供应商不得与其他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相互串通;谈判小组也不得将与某一供应商的谈判情况向其他供应商及其关系人透露。6、谈判将采取 N 轮谈判、N1 报价的方式进行,通常会采用一轮谈判、二次报价的方式进行。但究竟采取多少轮谈判,由谈判小组视情况而定。7、谈判小组在第一轮谈判中,首先会要求供应商就谈判响应书中含糊不清、错漏的地方进行澄清,并提出问题,然后与供应商就其价格构成与高低进行谈判。在其后的谈判中,谈判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就之前提出的问题进行确认,然后报出自己能承受的价格,后一轮谈判的价格、
36、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谈判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否则做废标处理。8、谈判中,采购单位的采购文件如果有实质性变动,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各供应商也可以对自己谈判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报价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修改,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9、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的报价。10、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己在谈判中作出的澄清、变动以及最终的报价,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谈判小组。18四、评审1、谈判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最终提交的确认件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
37、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出 1-3 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2、有效最低评审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报价,以谈判小组评出的合理最低评审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若有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采购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最终推选出 1-3 名成交候选人。五、验收标准按现行国家相关规范验收。六、合同的签订公示结束后 1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缴纳履约保证金、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七、合同款项支付:(1)工程完工检测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 80%;(2)工程交工验收合格
38、并通过审计,按该项目审定的工程价款和中标监理费率进行结算,其酬金付至结算价款的 97%;(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剩余 3%的酬金一次性付清。19第四篇 拟签定的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 与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 投 资:工程造价: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标准条件。3、本合同专用条件。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
39、,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_年_月_日开始实施,至_年_月_日完成。本合同一式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份。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本合同签订于:_年_月 _日20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
40、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
41、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
42、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21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义务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
43、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
44、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十管理费)。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
45、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22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
46、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 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
47、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委托人权利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