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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华侨城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和部分绿化养护管理承包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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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梅县区华侨城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和部分绿化养护管理承包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AZB15MZFG05756广 东 计 安 招 标 采 购 有 限 公 司 编 制采 购 文 件 编 制 人 : 郭 蔚2015 年 6 月目 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1-1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2-1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3-1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4-1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1梅县区华侨城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管理承包项目 JAZB15MZFG05756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1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梅 州 市 梅 县 区 城 市 综 合 管 理局 (

2、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梅 县 区 华 侨 城 广 场 等 环 卫 清 扫 保 洁 和 绿 化 养 护 管 理 承包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招标编号: JAZB15MZFG05756 二、项目名称: 梅 县 区 华 侨 城 广 场 等 环 卫 清 扫 保 洁 和 绿 化 养 护 管 理 承 包 项 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225.8 万元/年。 四、采购项目内容、要求及数量:1、采购项目内容:梅 县 区 华 侨 城 广 场 等 环 卫 清 扫 保 洁 和 绿 化 养 护 管 理 承 包 项 目 ;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3、数量:1 项。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五、供应商资格: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投标人具有叁级(含叁级)以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为无效投标);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以 公开报名 的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 年 6 月 3 日至 2015 年 6 月 9

4、 日期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 17 号运兴楼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采用其它方式报名的,须另交 50 元作为特快专递费,款到即发。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购买或其他方式。(凭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本公司制作的报名登记表;其他方式报名的,投标人自行承担所导致的后果)。梅县区华侨城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管理承包项目 JAZB15MZFG05756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2收款人:广东计安

5、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梅县支行账号:7367 5774 9302财务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3-2390869注:此账号只适用于购买招标文件七、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点击“招标文件”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 2015 年 6月 3 日至 2015 年 6 月 9 日五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

6、、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6 月 24 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 年 6 月 24 日下午 14:30-15:00(北京时间)。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江南新中路 17 号运兴楼二楼(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十一、开标时间:2015 年 6 月 24 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

7、。十二、开标地点:梅州市江南新中路 17 号运兴楼二楼(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采购文件编制人:郭蔚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谢先生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53-239086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3-239036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 17 号运兴楼二楼2、 采购人: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联系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内梅县区华侨城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管理承包项目 JAZB15MZFG05756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3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2015 年

8、 6 月 2 日 梅县区华侨城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管理承包项目 JAZB15MZFG05756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1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一、采购项目概述1、道路清扫保洁(详见各道路清扫面积一览表)。负责采购项目范围各道路主路面、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内街道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作业。2、花带、道路两旁及果皮箱、垃圾桶内的垃圾清理收运;垃圾桶周边及花带上的垃圾收集;上门收集门店垃圾清运业务;环卫设施清洗维护等。3、明德大道下穿人行隧道及玻璃亭抹洗工作。4、华侨城公厕管理工作。5、华侨城二楼及部分小区垃圾收运。6、梅县区城区范围 109 座的公交亭每周抹洗 1 次以上。7、华侨城绿

9、化管理(详见绿化养护管理一览表)。负责采购项目范围内所有公共绿化的日常养护管理及广场地板、公园假山、水池维护。各道路清扫面积一览表序号 路 段 长(m) 宽(m) 面积(m 2)1 206 国道主路 2100 24 504002 206 国道两边 2100 20.42 面 856803 华侨城广场主道 280 17.8 49844 次道 1 34 9.7 329.85 次道 2 34 9.7 329.86 次道 3 80 12 9607 次道 4 170 18.25 3102.58 次道 5 100 17.5 17509 次道 6 50 10 50010 香港路 438.8 21 9214.8

10、11 广场南路 104.9 10.8 1132.9212 广场东路 110.8 7.7 853.16梅县区华侨城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管理承包项目 JAZB15MZFG05756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213 华中路(香港路至乖子渡) 412 7.5 309014 华侨城天桥周边 50 10 50015 华侨城市场公厕路 52.5 6.4 33616 天秀一横街 339.2 24.4 8276.4817 二横街 200 12 240018 前锋路 400 24.2 968019 亿多多超市门前 25.2 17.1 430.9220 诚意摩托维修对面巷 100 11.5 115021

11、 黑龙江水利公司背小巷 87 9.9 861.322 辉达建筑侧巷 1 13.4 6 80.423 辉达建筑侧巷 2 13.4 6 80.424 家用电器批发侧巷 13.4 6 80.425 佳运快递侧巷 161.6 11.2 1809.9226 惠兴种养背巷 34 10 34027 伟锋门业背巷 55.5 10 55528 庆福苑宾馆侧巷 13.6 7 95.229 星星饭庄后巷 106 9.9 1049.430 翡翠湾前橫路 400 10.4 416031 前锋路侧小巷 4 30 6 18032 翡翠湾橫路侧巷 5 100 8 800合 计 195192.4序号 路 段 长(m) 宽(m)

12、 面积(m 2)1明德大道(剑英大道至外国语学校南门)1130 40 452002尚行大道(剑英大道至外国语学校北门)1090 40 43600梅县区华侨城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管理承包项目 JAZB15MZFG05756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3合 计 88800绿化养护管理一览表序号 地 段 面积(m 2) 备 注1 华侨城广场 11756 绿地5404m 2;硬地6352m 22 华侨城小公园 3271 绿地1308m 2;硬地1963m 23 华侨城内四处公园 3040 满堂红小区等4 宝华街 450 广场前的花带5 香港路的花带 816 包括宝丽华集团公司门前花池和绿地6

13、 喜多多门前花带 2487 扶贵东、西路 1836 含环卫所侧、城里乡间侧花带合 计 21417二、项目要求(一)人员配置要求1、华侨城、天秀新苑内街清扫保洁面积195192.4m 2,4500m 2/人,核定配置44人;2、华侨城一座公厕管理(含水电费及维护费),核定配置3人;3、候车亭抹洗、保洁核定配置5人;4、华侨城绿化养护,广场地板砖及公园假山、水池等设施维护管理,面积21417m 2,核定配置5人,每人平均管理绿化面积5000m 2以下;(二)设备要求:8吨以上扫地车1台、洒水车1台、多功能吊桶车2台、240L和120L垃圾桶共300个,快速巡回保洁车辆满足使用。(三)经费含机械作业

14、费用、作业配套使用设备费用、社劳保五险一金、福利费、高温补助、劳保费、税金等;承包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四)在合同期限内,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换,如需变换应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如采购人提出变换项目经理时,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变换。(五)本次招标项目服务合同期为3年。如中标供应商在人员配置、作业管理、质量控制等各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期内对管理经费原则上不作调整,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梅县区华侨城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管理承包项目 JAZB15MZFG05756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4三、履约保证金

15、 1、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20 万元整,于签定合同之日缴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2、从中标供应商签定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结束止,若无违约行为发生,采购人全额(不计利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四、付款方式: 1、签署合同时,双方确认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绿地现有苗木和草坪的种类、数量、生长状况及其它设施状况(含肥料、农药、水电、工资社保劳保福利、设施维修、花木更换补种等费用);2、如采购人建设等客观原因增减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管理面积,其对应的费用按双方确认的数量按合同标准予以增减;3、依照梅县区环卫作业承包管理考核规定、梅县区公厕承包管理考核规定、梅县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办法

16、、梅州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梅县区公共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办法(试行),按月核定拨付管养费用;4、拨付管养费方式:月管理费由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次月25号前凭发票直接拨付(如遇节假日则顺延),每月质量检查应扣的处罚金从每月拨款之中扣除。 五、本项目参照梅县区环卫作业承包管理考核规定、梅县区公厕承包管理考核规定、梅县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办法、梅州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梅县区公共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具体按合同标准执行。(一)梅县区环卫作业承包管理考核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环卫作业,加强梅县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高环卫承包企业的环卫生产作业水平,做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明确履

17、行好所签合同约定的有关义务,特制定如下考核规定:一、考核内容1、每天实聘用作业人员不得少于核定额定人数的 80%,如发现少于核定额定人数的 80%,每人每天扣承包金额 100 元;2、每天早上 7 点 30 分如未完成各路段大扫的,一条路段一次扣 500 元;3、每天早上 7 时 30 分至晚上 22 时 30 分,未按规定安排足额人员进行清扫保洁,造成卫生差的,发现一条路段一次扣 300 元;4、沿街店铺,承包公司未安排人员上门收集垃圾的,发现一条路段一次扣 500 元;5、每 100 平方米路段内发现果皮、纸屑、泥沙等垃圾或杂物 2 处,每次扣 50 元;6、路面撒漏,未及时清理的,每次扣

18、 50 元;7、清扫的垃圾、泥土倒在花带内的,发现一次扣 50 元;梅县区华侨城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管理承包项目 JAZB15MZFG05756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58、道路隔离栏脚清扫不及时,留有沙、杂物的,每 10 米扣 50 元;9、门店、路口等垃圾堆漏清 1 处,每次扣 80 元,垃圾包漏收 1 包,每次扣 50 元;10、承包路段果皮箱内的垃圾超过 50%仍未收运的,发现一个扣 20 元;11、果皮箱、垃圾桶、垃圾斗地面不得堆放垃圾,发现一堆扣 50 元;12、果皮箱、垃圾桶、垃圾斗表面和放置地板经常清洗,保持干净整洁,发现未及时清洗,1 只扣20 元;13、安全扶

19、手栏杆需经常抹洗,保持干净,未及时抹洗,发现 10 米扣 50 元;14、承包公司收集垃圾按环卫所指定的地点倾倒,未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的,发现一次扣 500 元;15、垃圾倾倒在中转站地板或垃圾斗周边地面,发现一次扣 500 元;16、收运垃圾应加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撒漏垃圾,造成路面二次污染的,发现一宗扣 200 元。17、环卫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着工作制服,发现一人扣 50 元;18、卫生状况差被领导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每次扣 200 元;19、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对指出存在问题不落实整改,一次扣 500 元。20、承包责任范围内的果皮灯箱、候车亭一周抹洗 2 次,少一次,扣 300 元。二、考

20、核方法1、每天由管理人员上路巡查,发现清扫保洁不及时,垃圾未及时收运等情况,告知承包人并现场拍照,每月对照片中存在的问题,按规定扣承包资金;2、局领导及环卫所领导不定时对承包责任区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告知承包人并按规定扣相应承包资金。三、本考核规定从 2014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二)梅县区公厕承包管理考核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厕管理,提升承包企业对公厕管理水平,做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明确履行好所签合同约定的有关义务,特制定如下考核规定:一、考核内容1、公厕全天开放。每天应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公厕干净卫生、设施完好。未按规定,一次扣 100元。2、公厕应不定时设置檀香、樟脑丸去除臭味,确

21、保空气清新。未按要求施放檀香、樟脑丸,发现一次扣 50 元。3、天面应保持无蜘蛛网,地面整洁无污物,墙壁台面、玻璃、镜子整洁无乱涂乱画污迹,如未及时清扫保洁,一次扣 50 元。4、便池、便槽及时冲刷无粪迹、尿碱或其它污物,保持整洁干净,未及时冲刷,残留污物,一次扣 50 元。5、排污道阻塞要及时疏通,设施损坏要及时维修,检查发现未及时疏通、及时维修的,一次扣100 元。梅县区华侨城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管理承包项目 JAZB15MZFG05756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66、管理员不得向游客收取如厕费,违反规定,一次扣承包金额 200 元。7、要定期消毒,防止蚊蝇滋生,未按要求消杀

22、,一次扣 50 元。8、不得在公厕内存放与公厕无关的物品,发现一次扣 100 元。9、公厕卫生状况差被领导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每次扣 300 元;二、考核方法1、每天由管理人员巡查,发现存在问题,现场拍照,每月对照片中存在的问题,按规定扣承包资金;2、局领导及环卫所领导不定时对公厕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上述问题,告知承包企业人,并按规定扣相应承包资金。三、本考核规定从 2014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三)梅县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梅县区园林绿化管理,科学规范绿化管养工作,提高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进一步巩固“创园”成果,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梅州城区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23、梅州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梅州城区公共绿地养护检查考核办法等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区内,凡纳入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作为业主的各类公共绿地的管理行为,均适用于本办法。第三条 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梅县区公共绿地养护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对梅县区公共绿地养护实行统一管理,即:统一标准、统一发包、统一考核。第四条 管理单位是指由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委托管理职能,(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园林绿化管理所)专门负责梅县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工作的责任单位。养护单位是指经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确定的梅县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承包单位。第五条 梅县区公共绿

24、地养护管理应遵循“强化管理、全面养护、依靠科技、确保质量”的基本方针,坚持“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市场运作、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的原则。第六条 管理单位和养护单位应本着“市场运作、诚实守信”的宗旨,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采取行之前有效的管理和养护措施,做好养护工作,确保城市绿化良好的生态效益和城市景观效果。第二章 绿地养护发包和承包第七条 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是梅县区公共绿地的发包主体,凡承包梅县区公共绿地的养护单位均须与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签订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承包合同。梅县区华侨城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管理承包项目 JAZB15MZFG05756广东计安招标

25、采购有限公司 2-7第八条 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与承包方签订的梅县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承包合同,应明确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内容、合同期限、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养护质量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等。第九条 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按择优原则对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第十条 梅县区公共绿地承包合同期限为三年。第三章 监督、管理与指导第十一条 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依照省、市绿化养护管理的标准和办法,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同城同管,梅县区养护管理标准按照梅州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执行。第十二条 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根据广东省园林养护定额标准,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公共绿地养

26、护管理定额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合时调整定额标准。第十三条 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每月采取明查或暗访方式对养护单位绿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依照合同和考核结果核拨养护经费。第四章 管理单位职责第十四条 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系统,科学合理地制订管理计划。第十五条 管理单位应制订科学合理的管理组织方案,明确养护管理责任人、管理细则。第十六条 管理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定期与不定期对养护单位进行技术指导、检查和考核,按要求向局提供考核检查情况。第十七条 管理单位应自觉接受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及时处理、及时反馈。第五章 养护单位职责第十八条 养护单位

27、应建立健全养护管理组织方案,保证养护质量。第十九条 养护单位应按梅州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养护作业。第二十条 养护单位应采取科学有效的养护措施,及时预测、预警城区园林植物病虫害的发生,并制定防治方案和措施。第二十一条 养护单位范围内的树木、园林设施由养护单位负责保护。对擅自侵占绿地、破坏树木和损毁设施的,养护单位应及时制止处理,并向执法单位报告;情节严重的应报公安机关查处。在养护期间,因养护不当造成设施破坏的,由养护单位出资按原树木的品种和规格及时补植;因养护单位制止不力造成园林设施破坏、丢失的,养护单位负责自行维修、更换。第二十二条 养护单位应制订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性公共事件

28、的应急预案并报管理机构备案,确保梅县区华侨城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管理承包项目 JAZB15MZFG05756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8人员、物资、设备及各项措施的落实,保证在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发生时,反应迅速,及时处理。应重视自然灾害多发期的绿地养护管理,对容易遭受的自然灾害进行重点防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妥善处理,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据实减少或免除养护单位的承担费用。第二十三条 养护单位应严格遵守梅县区公共绿地养护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接受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和管理单位的定期和不定期考核检查。选用熟悉业务人员积极配合考核检查,随时提供备查资料。第六章 奖

29、罚第二十四条 管理单位对梅县区公共绿进行检查考核,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按量化考核和合同约定支付养护费用。第二十五条 梅县区公共绿地养护工作,每年年终由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组织评比。对养护工作成绩显著,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对管理单位和养护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单位(单块)绿地实行淘汰,月考核累计 6 次低于 79 分以下的,取消养护单位对该绿地的管理资格。第七章 其它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 从 2011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四)梅州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前言 为进一步提高梅州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

30、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梅州城区园林绿化特点,适应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需要,特制订本标准。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木、花卉、草坪、地被等的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适用于梅州城区的公共绿地。 2、术语和定义 2.1 树冠 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2.2 花蕾期 植物从花芽萌动到开花前的时期。 2.3 叶芽 形状较瘦小,先端尖,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 2.4 花芽 梅县区华侨城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管理承包项目 JAZB15MZFG05756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9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 2.5 不定芽 在枝条没有固定位置,重剪或受

31、刺激后会大量萌发的芽。 2.6 生长势 植物的生长强弱。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2.7行道树 栽植在道路两旁,并构成街景的树木。 2.8 古树名木 树龄达百年以上或珍贵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以及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2.9 地被植物 指植株低矮(50cm以下),用于覆盖园林地面的植物。 2.10 分枝点 乔木主干上开始出现分枝的部位。 2.11 主干 乔木或非丛生灌木地面上部与分枝点之间部分,上承树冠,下接根系。2.12 主枝 自主干生出,构成树型骨架的粗壮枝条。 2.13 侧枝 自主枝生出的较小枝条。 2.14 小侧枝 自侧枝

32、上生出的较小枝条 2.15 春梢 初春至夏初萌发的枝条。 2.16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 对园林植物采取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 2.17 整形修剪 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技术措施。 2.18 冬季修剪 自秋冬至早春植物休眠期内进行的修剪。 梅县区华侨城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管理承包项目 JAZB15MZFG05756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102.19 夏季修剪 在夏季植物生长季节进行的修剪。 2.20 伤流 树木因修剪或其他创伤,造成伤口处流出大量树液的现象。 2.21 短截 在枝条上选留几个合适的芽后将枝条

33、剪短,达到减少枝条,刺激侧芽萌发新梢的目的。 2.22 回缩 在树木二年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的修剪方法。 2.23 疏枝 将树木的枝条贴近着生部或地面剪除的修剪方法。 2.24 摘心、剪梢 将树木枝条剪去顶尖幼嫩部分的修剪方法。 2.25 施肥 在植物生长和发育过程中,为补充所需的各种营养元素而采取的肥料施用措施。 2.26 基肥 植物种植或栽植前,施入土壤或坑穴中以作为底肥的肥料,多为充分腐熟的有机肥。 2.27 追肥 植物种植或栽植后,为弥补植物所需各种营养元素的不足而追加施用的肥料。 2.28 病虫害防治 对各种植物病虫害进行预防和治疗的过程。2.29 人工防治病虫害 针对不同病

34、虫害所采取的人工防治方法。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摘除卵块虫包、刷除虫卵、刺杀蛙干害虫以及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等措施。 2.30 除草 植物生长期间人工或采用除草剂去除目的植物以外杂草的措施。 2.31 灌溉 为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满足植物对水分的需要而采取的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 2.32 排涝 排除绿地中多余积水的过程。 梅县区华侨城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管理承包项目 JAZB15MZFG05756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112.33 返青水 为植物正常发芽生长,在土壤化冻后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2.34 冻

35、水 为植物安全越冬,在土壤封冰前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2.35 冠下缘线 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树树冠底部缘线形成的线条。 2.36 黄土不露天 利用草坪等地被植物或树皮等其它材料,对绿地内和树冠下的裸露土地进行覆盖,以期达到绿化、美化、抑尘和保墒的目的 3 园林树木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3.1 修剪 3.1.1 园林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在不违背树木的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3.1.2 每年修剪树木前必须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培训,认真贯彻后方可进行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

36、剪。 3.1.3 自然型树木的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习性所形成的树冠形状为基础进行修剪。 3.1.4 造型树木的修剪应根据园林绿化对树木的特定要求,适当控制树木部分枝干,按照绿化美化要求把树木剪成各种理想形态。 3.1.5 园林树木修剪的时期 3.1.5.1 园林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 3.1.5.2 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 3.1.5.3 抗寒性差的、易抽条的树种宜于早春进行。 3.1.5.4 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 3.1.6 乔木修剪3.1.6.1 凡主轴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

37、。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 3.1.6.2 应逐年调整树干与树冠的合理比例。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地,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位于林地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 3.1.6.3 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随树木生长可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梅县区华侨城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管理承包项目 JAZB15MZFG05756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12上生长。 3.1.6.4 银杏修剪只能疏枝,不准短截。对轮生枝可分阶段疏除。 3.1.6.5 行道树中乔木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 a) 行道树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

38、本一致,分枝点高度最低标准为2.8m。郊区可适当提高。 b) 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c) 在交通路口30m范围内的树冠不能遮挡交通信号灯。 d) 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 3.1.7 灌木修剪 3.1.7.1 灌木造型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型。 3.1.7.2 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彻底疏除。 3.1.7.3 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势上强下

39、弱。 3.1.7.4 生长于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 3.1.7.5 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 3.1.7.6 成片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前面低后面高的丛形。 3.1.7.7 多品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适当生长空间。 3.1.7.8 造型的灌木修剪应保持外型轮廓清楚,外缘枝叶紧密。 3.1.8 绿篱及色带修剪 3.1.8.1 修剪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3.1.8.2 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适当提高 3

40、.1.8.3 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3.1.9 藤木修剪 3.1.9.1 吸附类藤木,应在生长季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未完全覆盖的植物应短截空隙周围枝条,以便发生副梢,填补空缺。 3.1.9.2 钩刺类藤木,可按灌木修剪方法疏枝;生长到一定程度,树势衰弱时,应进行回缩修剪,强壮树势。 3.1.9.3 生长于棚架的藤木,落叶后应疏剪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 3.1.9.4 成年和老年藤木应常疏枝,并适当进行回缩修剪。梅县区华侨城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管理承包项目 JAZB15MZFG05756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133.1.10 园林树

41、木修剪时,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方位。直径超过4cm以上的剪锯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促进伤口愈合。锯除大树杈时应注意保护皮脊。 3.2 灌水、排涝 3.2.1 应根据本市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促其正常生长。浇水前应先检查土壤含水量(一般取根系分布最多的土层中的土壤,用手攥可成团,但指缝中不出水,就可暂不浇水;杨柳树等较喜水的树木则土壤含水量可适当多一些)。 3.2.2 新植树木应在连续5年内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 3.2.3 浇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

42、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树干胸径10倍左右、树冠垂直投影的1/2为准,并保证不跑水、不漏水。 3.2.4 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 3.2.5 喷灌时应开关定时,专人看管,以地面达到径流为准。 3.2.6 在使用再生水浇灌绿地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 3.2.7在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物因涝至死。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12小时。 3.3 中耕除草 3.3.1 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下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

43、3.3.2 在具野趣游憩地段可采用机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 3.3.3 在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3.4 施肥及土壤改良 3.4.1 应根据园林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3.4.2 在树木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在与土壤拌匀后,采用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施肥后踏实,并平整场地。 3.4.3 在树木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 3.4.4 园林树木施肥量应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况而定。施用时要用量准确,并充分粉碎,与土壤混合后要撒施均匀,随即浇水,严禁肥料裸露。 3.

44、4.5 用铁蓖子等完全封闭的树埯,应预留专门的灌溉和施肥口。 梅县区华侨城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管理承包项目 JAZB15MZFG05756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143.5.1 更新、调整和伐树 3.5.2 种植结构调整和伐树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3.5.3 具备以下条件上报批准后再移植或伐树。 3.5.4 密植林的调整与间伐 3.5.5 更新树种 3.5.6 枯朽、衰老、严重倾斜、对人和物体构成危险的。 3.5.7 配合有关供电、建设或市政工程。3.5.8 伐除树木时,应设安全员,划定安全范围并围栏,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伐除的树干、树枝等要随时清运;树桩高度应尽量降低,并

45、必须在两日内刨除树桩,并及时采取补种或铺装措施,做到场光地净,确保绿化景观的完美和行人、车辆的安全。 3.6 病虫害防治 3.6.1 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3.6.2 应科学、有针对性地进行养护管理,使植株生长健壮,以增强抗病虫害的能力。 3.6.3 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 3.6.4 应加强病虫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预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 3.6.5 防治方法 3.6.5.1 生物防治 应保护和利用天敌,创造有利于其生存发展的环境条件。具

46、体方法主要包括以微生物治虫、以虫治虫、以鸟治虫、以螨治虫、以激素治虫,以菌治病虫等。 3.6.5.2 物理防治 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或虫、采摘卵块虫包、刷除虫或卵、刺杀蛀干害虫、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等。 3.6.5.3 化学防治 (a) 应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被农药管理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人毒性较大、污染较重、对天敌影响较大的化学农药在园林植物的养护中同样严禁使用。用药时,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

47、。 (b) 选用新的药剂和方法时,应先经试验,证明有效和安全时,才能大面积推广。 3.7 防寒 梅县区华侨城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管理承包项目 JAZB15MZFG05756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153.7.1 加强肥水管理,特别是返青水和冻水应适时浇灌,并浇足浇透。合理安排修剪时期和修剪量,使树木枝条充分木质化,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提高抗寒能力,确保树木安全越冬。 4 园林花卉的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4.1 应根据不同花卉植物的生态习性、生物学特性、应用要求和周围环境状况,进行养护管理,使其适时开花,花繁色艳。 4.2 宿根花卉萌芽前应剪除上年残留枯枝、枯叶。 4.3 花坛、花径和各种容器栽植花卉应及时灌水,宿根花卉应特别注意返青水和冻水的浇灌时期和灌水量,矮牵牛等忌水涝花卉应注意排涝,花池应在适当位置加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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