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4 页河北省家庭服务职业技能大赛育婴员职业大赛技术文件一、制定依据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举办全省家庭服务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冀人社字2018230 号)精神,家政服务员和育婴员以不低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相关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为标准。竞赛中重点关注操作细节,突出操作规范,依据安全规程进行考核。二、裁判人员构成及职责建立育婴员职业大赛裁判组,设裁判长 1 名,裁判员 9 名。裁判组在裁判长的带领下,负责比赛各环节的技术工作。裁判组接受组委会的组织领导。(一)裁判长本人不具体执裁,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做好沟通协调,落实比赛各项
2、技术工作。2.按时、认真组织完成本项目技术工作文件的编制工作。3.带头坚持并维护公平公正原则,遵守保密纪律,不得透露影响比赛公平公正的技术信息。4.按照组委会要求和安排,做好本项目裁判员的赛前培训。5.组织全体裁判员做好本项目评判和相关技术工作。6.根据组委会安排,组织本项目开展技术点评。7.裁判长应及时并明确解答裁判员提出的问题。8、裁判长参与仲裁工作,对专业技术的争议做出专业性解释和提出仲裁意见。(二)裁判员按以下要求开展工作:1.严格执裁,公平公正,不徇私舞弊,考核中严禁向选手提示或暗示与竞赛考核有关的内容。2.参加赛前培训,了解掌握比赛各项技术规则、要求和评分标准。3.服从裁判组技术工
3、作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第 2 页 共 4 页4.认真参与各项技术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客观、公正、合理的意见建议。5.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严格遵守执裁时间安排,保证执裁工作正常进行。6、裁判人员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一律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赛场。(三)比赛前,裁判长、裁判员要与组委会签署责任书。三、参赛条件按照冀人社字2018230 号文件规定执行。四、评分标准家政服务员和育婴员以不低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相关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为标准。五、大赛内容竞赛内容在相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最高等级技能要求基础上,结合实际增加考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竞赛采用单人竞赛形式,独立完
4、成规定的竞赛内容。比赛内容主要依据海洋出版社出版的育婴员2017 年(修订版)及配套书目育婴员实训教程 。(一)理论知识部分1、竞赛时间:90 分钟。2、竞赛内容:基础知识部分(职业道德、生长发育、心理发展、营养基础、保健与护理、安全常识、规律法律常识等)和专业理论知识部分(生活照料、保健与护理、教育实施、指导培训等)。3、试题比重:试题初、中、高各占总试题量比例为 10%、20%、70%。题型分值比例为判断题 20%,单选题 50%、案例分析题 15%、简答题 15%。4、试题类型:判断题、单项选择题、案例分析和简答题,试卷由专家统一命制。5、竞赛方式:理论知识竞赛采用单人单桌,闭卷笔试答题
5、方式进行。6、分值及比重:满分为 100 分,占总成绩的 30%。(二)实际操作部分实际操作竞赛采取技能操作为主。1、竞赛时间:60-90 分钟,根据各赛题具体要求而定。第 3 页 共 4 页2、命题方式:相关职业工种专家命题。3、评分办法:技能操作每题设置1个工位。裁判独立打分,取各位裁判打出的总分数除以裁判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本选手本道竞赛题的最终有效得分,并精确到小数点末两位。4、比赛场次及工位 为了保证本次实际操作竞赛的公平、公正,采取选手提前抽取场次及工位次序,并依此比赛顺序和工位的进行实操比赛。5、技能比赛项目技能操作题:在 9 道赛题中选择 3 道作为正式赛题,其余 6 道赛题作为
6、备选题。6、分值及比重:实际操作比赛满分为 100 分,占总成绩的 70%。选手需完成 3 个赛项操作,取选手 3 道赛题的平均分作为其实际操作技能比赛的最终有效得分。五、成绩评定方法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竞赛裁判组负责,成立阅卷组、阅卷人员、核分组,按模块进行评定。2、理论知识竞赛由评分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3、技能操作的成绩,由现场操作实际表现,依据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判、计分。4、理论知识、实际操作竞赛各项成绩按所占比重累加,确定总成绩。依据总成绩确定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若总成绩相同,以实际操作分数高低名次排列。六、赛场配置 1、理论知识竞赛在标准化教室进行,实行单
7、人单桌,预贴参赛号。监考人员与参赛选手配比为 1:15,每个标准化教室不少于两名监考人员。2、实际操作竞赛在指定场地分工位进行,每个竞赛工位设 3 名裁判,场地配置指示牌,并张贴醒目工位号和赛题标签。工作人员数名(其中 3 名叫号,总协调 1 名,3 名计时人员,3 名物品整理人员) 。七、大赛安排 大赛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第 4 页 共 4 页八、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携(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参赛证参加竞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进入赛场参赛,并按指定座位号、参赛号参加竞赛。开赛 15 分钟后,迟到参赛选手不得再进入竞赛场地参赛。 3、理论知识竞赛以纸笔作答(闭卷)方式进行,答题用的稿纸由现场工作人员统一发放,选手一律不得擅自携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进入赛场。4、实际操作竞赛参赛选手,除经裁判人员允许携带必备的工具外,其它任何技术资料和工具书,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5、选手必须在竞赛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参赛号,其它位置不得做任何标记。6、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遇特殊情况(如厕) ,由裁判人员陪同解决。7、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只报序号,严禁报姓名及参赛单位。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场外指导,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询问,参赛选手之间不得相互询问。8、选手在操作过程中,应服从裁判管理和裁决,如有异议,可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