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平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编制的说明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平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隶属于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及有关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综合管理,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制定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积极宣传养老保险政策,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探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新路子;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征收、支付、建档、建卡;指导乡镇、村(社区)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监督检查全县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日常工作,并负责报告基金的积累和运营情况;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概况根据上述职责内设:养老保险股、基金征收股、待遇审核股、信息稽核股、财务股、办公室及档案股。属一级(预)决算单位,无下属单位。单位在职职工 25 人,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2015 年年初预算 118.98 万元,调整预算 51.54 万元。全年财- 2 -政拨款收入 170.52 万元。本年度收到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52 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为 170.52 万元,数据一致。由于 2015 年增发职工 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工资,
3、所以调整预算金额较大。(一)收入:2015 年总收入 170.52 万元,基本支出拨款收入150.52 万元,项目拨款收入 20 万元。资金来源全为财政拨款。(二)支出:2015 年总支出为 170.52 万元,全为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126.3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2.16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2.04 万元,项目支出 20 万元。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平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15 年财政拨款 170.5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143%, 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 157.12 万元,占
4、年初预算的 145 %,主要是用于保障平昌县居保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20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是用于保障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为完成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3 -2015 年,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决算共7.83 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 0 万元。(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 7.51 万元,其
5、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 7.51 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2015 年公务接待费 0.32 万元, 占年初预算的 80 %,与上年比减少 0.08 万元,下降 20%。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增加(减少)原因是我县严格执行中央“ 八项规 定” 精神,认真贯彻省实现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事项,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6、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5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4.2 万元,比 2014 年降低 9.69 万元,下降 28%,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认真贯彻 省实现相关规定。(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5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4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 附件:平昌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 2015 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