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漳州台商投资区机关大院安全保卫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为加强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大院(以下简称“机关大院” )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维护机关大院正常办公秩序,进一步规范机关大院平安建设工作的体制机制,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构建文明、安全、和谐的“ 平安机关大院”,特制定本规定。一、基本原则建立机关大院安全保卫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指导、群众参与” 的管理体系,落 实“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着力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的落实,打牢创建平安大院工作基础,充分调动各部门(单位)参与安全保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把机关大院安全稳定的各项
2、工作和措施落到实处,扎实推进机关大院平安建设。二、组织领导成立区机关大院安全保卫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检查机关大院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组 长:陈 杰 区党工委委员副组长:林伟强 区办公室主任沈建东 区纪工委副书记- 2 -蔡俊文 区公安分局政委成 员:陈文寿 区办公室副主任科员、接待科科长黄海贵 角美镇综治办主任王和春 区办公室督查科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指导协调机关大院安全保卫管理日常工作,陈文寿兼任主任,王和春兼任副主任,成员由机关大院内各单位(部门)分管领导等组成,各单位(部门)确定 1 名联络员。三、目标任务机关大院各成员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目标任务是:(一)创建平安建设先进
3、单位。各单位要以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漳州” 的 总体目 标,立足 积极预防,从安全 稳定的关键问题抓起,从平安建设的薄弱环节抓起,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健全机制;强化协调,形成合力;强化督查,促进落实;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创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二)组织开展安全保卫工作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栏、板报、墙报、标语等形式加大安全宣传力度。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水平,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三)落实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目标。机关大院安
4、全保卫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各单位执行安全规章制- 3 -度、落实“安全工作 责任目标、平安建设及其实施细则”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安全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适时作出通报。(四)定期分析安全保卫情况。各单位要制定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规则、规章制度。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研究分析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形势,进行安全自查,着重加强消防设施、车库和机要保密、贵重物品存放处等地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五)履行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各单位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重要活动期间,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形成以单位自查为主,上级检查与单位
5、自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重大节日检查相结合、归口检查与业务部门专业人员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承担重要任务的活动场所,要认真细致组织专项安全检查,严格履行机关大院公共安全工作责任。(六)完善安全保卫防控体系建设。各单位要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突发事件(事故)”的预案 处置,健全“ 预警、应急、动员” 的响 应机制,不断增 强机关大院安全事故防范能力。特别要做好本部门(单位)的“人防、物防、技防 ”建设,提高自防、自卫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和违法犯罪案件、灾害事故。重点单位(机要、档案、保密、财务等)应每日对本单位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并将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次数等情况记录备案,加强“双-
6、4 -铁” (铁门 、铁窗)、“双锁”的防护措施,对特殊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加强人员值守,机关大院保安部门要严格履行大院物业安全保卫各项制度。(七)完成机关大院安全保卫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事项。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把安全保卫工作作为“ 一把手” 工程来抓, 认真履行创建平安单位、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强化人员管理、岗位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检查整改、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安全培训和巡查值班等各项安全制度建设,定期研究本部门、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层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安全
7、保卫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个科室,落实到每一个人。(二)明确工作责任目标考评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保卫意识,明确工作责任目标考评机制,加强单位内部治安综合治理,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落实,做到有方案部署、有指导督查、有会议记录、有工作总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奖优罚劣。各单位要切实把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绩效作为检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晋职晋级和实施- 5 -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平安创建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引发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要按照综治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等相关规定,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漳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室 2013 年 3 月 1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