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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雍基超镜面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工程监理.doc

上传人:tangtianxu1 文档编号:3010096 上传时间:2018-10-01 格式:DOC 页数:30 大小:18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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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宣城雍基超镜面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招标人: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18 年 8 月 18 日 总 目 录第 1 章 招标公告2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5第 3 章 开标 8 第 4 章 评标办法9第 5 章 投标文件格式10第 6 章 拟签订的合同条款21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 本工程(项目编号:k20180828)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秋实路与青弋江大道交叉口西南角,施工范围包括 1#厂房、2#厂房、3#厂房、门卫室、配电房及室外工程等,项目概算约人民币 1614 万元(最终监理合同价按施工中标价乘以监理中标费率,监理投标人应考虑施工中标

2、可能的下浮比例,合理确定投标费率)。1.2 投标报价最高控制费率: 1.20% (投标人投标报价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即为*.*%)。1.3 监理服务期:从工程施工前期准备至保修期结束。1.4 质量要求:按现行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2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建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2 本次招标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房建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中标后总监的国家注册房建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留存在招标人处直至工程结束;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

3、体投标;2.4 资格审查方式:开标会现场审核;2.5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岗位 人员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总监理工程师 1名 必须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工程师 1名 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实验工程 1名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相关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件、省级监理培训证书总 计 3名 说明:表中所列人员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需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65岁。3. 招标文件的获取(非网员制):3.1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3.2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本项目采

4、用非会员制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3.3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 元 ;3.4 投标人应在 2018 年 9 月 03 日 15 时 30 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不得从投标人一般账户、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等)电汇或转账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到账为准)。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账 号:2610101021000203588042202;4. 投标文件的递交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9 月 03 日 15 时 30,地点为宣城市昭亭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四楼(安徽省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

5、对面)。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明标明投”。第一步,编号。开标会现场由相关监督部门对各投标人按投标文件递交的签到顺序进行编号;第二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由招标人代表公开摇号确定投标人代表;第三步,摇号。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投标人代表摇出一个球号,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员对摇出的球号对应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及投标文件符合性的审查,若通过则为唯一中标候选人,若未通过,则按照以上方式继续摇号和审查,直至确定唯一中标候选人。 6. 联系方式招标人: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邮编:242000 联

6、系人:胡 工 电话:0563-2626179招标执行机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交易二科地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邮编:242000联系人:程工电话: 0563-26129172018 年 8 月 28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1 招标人名称: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董工电话:0563-26261791.1.21.1.3 项目名称 宣城雍基超镜面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工程监理1.1.4 建设地点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1.2.1 资金来源 自筹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监理服务期 从工程

7、施工前期准备至保修期结束1.3.2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60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合格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建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2 本次招标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房建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也材料 本项目不提供图纸2.2.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

8、截止时间前 5 天2.2.2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发布形式及费用 书面形式 网上发布网址:http:/ 300 元,在开标现场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3.3.1 投标有效期 45 日历天3.5.2 银行资信证明 无不良记录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三年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5.6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退还投标文件的情形:不退还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7.1

9、 中标公示地点(或网址)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1.2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企业状况一览表(3)承诺书(4)授权委托书(5)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6)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7)项目监理部人员到位承诺书(8)拟派项目总监业绩一览表(9)拟派项目专业监理师业绩一览表(10)近三年企业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附表(11)监理仪器设备配备表7.2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为一正二副7.21 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及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并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

10、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7.3 投标文件的标记 所有封袋上都写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封袋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8 说明 无10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资格审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师证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除授权委托书以原件为准,其它材料皆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并将以上材料装入投标文件内)。10.2投标企业如因在投标期间法人代表变更、注册地点变动、营业执照变更等原因造成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证书等关键证件上的基本信息出现不吻合或不一致的情况

11、,应及时在当地工商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将证明材料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等待资格审查时提交,否则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能通过。10.3围标、串标认定执行宣城市建设工程项目串标、围标认定(试行)办法。招标人一直保留资格后审的权力,无论何时,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挂靠投标、围标串标、或出现转包工程等违法违规情况,立即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10.4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2002】1980 号计费标准的 40%向招标人服务费。第三章 开标1、开标本工程采用“明标明投”。第一步,编号。开标会现场由相关监督部门对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编号;第二

12、步,在监督员监督下,由招标人代表公开摇号确定投标人代表;第三步,摇号。在监督员监督下,由投标人代表进行摇号。第一个摇到的球号对应的单位为唯一中标候选人,并对唯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及投标文件符合性进行审查,若通过则唯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未通过,则继续摇出下个号的投标企业为唯一中标候选人并进行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以此类推。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1.1 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1.2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或开标会迟到的;2.1.3 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第四章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

13、明标明投”。第一步,编号。开标会现场由相关监督部门对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编号;第二步,在监督员监督下,由招标人代表公开摇号确定投标人代表;第三步,摇号。在监督员监督下,由投标人代表进行摇号。第一个摇到的球号对应的单位为唯一中标候选人,并对唯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及投标文件符合性进行审查,若通过则为唯一中标候选人,若未通过,则继续摇出下个号的投标企业为唯一中标候选人并进行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以此类推。 本次招标监理中标费率为 1.20% 。高于或低于此费率为无效标。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 投 标 函:(招标单位名称)(一)根据已收到的 监理招标文件,遵照规定,我

14、方经考察现场和认真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后,做出监理报价费率为 。并承担完成上述工程驻地监理服务任务。(二)如果我方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确定的人员、数量、在合同规定的时间进场。(三)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 (总监姓名)作为本工程的总监。(四)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监理人员执业守则,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及我方制定的监理大纲、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期交付。(五)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单位(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二、企业状况一览表投标人:(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投标人全称总部

15、地址总部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等级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企业有否被依法禁止投标、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其它认为必要说明的内容三、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的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名称)的 工程的监理投标,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人: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单 位: 部门: 职 务: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6、四、承诺书(招标人):你方所招标的序号为 的 (招标项目名称)工程,如我公司中标,我方所报总监 (姓名)驻现场每月不少于 15 天,每天不少于 8 小时,其他主要人员驻现场每月不少于 22 天,每天不少于 8 小时,必要时按 24 小时驻守现场且我方保证工程不转包。如有违约,你方有权更换总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承诺书驻现场时间不能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五、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招标人) :我(姓名) 系(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任本单位(姓名) 为 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委任总

17、监理工程师:(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六、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岗位 姓名性别年龄职称 职务 学历 专业上岗证编号备注注:1、项目监理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辅助说明可另附资料。2、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监理机构设置的部门、职责分工、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3、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作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与监理人员机构配备一起装订密封;4、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七、项目监理部人员到位承诺书(招标人) :我(姓名) 系(投标人 ) 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参加 项目监理投标,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招标文件中所配备的项目监理部人员全部到

18、位,否则视同违约。违约金按如下标准计算:总监理工程师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 ,将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且新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总监理工程师综合素质要求,且在本企业注册的。并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各专业监理人员(含监理工程师)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将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且新委派的专业监理人员(含监理工程师)的专业配备和水平不得低于原水平,并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500 元。违约金从我公司的监理费中扣除。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八、拟派项目总监业绩一览表姓名 性别 年龄专业 职称 学历参加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年限 岗位证书编号参与工作的项目情况

19、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担任职务 质量等级、安全文明施工获奖情况注:1、该项目证明材料需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九、拟派项目专业监理师业绩一览表姓名 性别 年龄专业 职称 学历参加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年限 岗位证书编号参与工作的项目情况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担任职务 质量等级、安全文明施工获奖情况注:1、该项目证明材料需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十、近三年企业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附表序号 项目 内容与要求1 监理项目名称2 监理项目地址3 建设单位名称4 建设单位地址5 建设单位联系人6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7 类似性质工程特点8 监理合同名称9 监理合同编号10 工程监

20、理合同总价11 监理合同授予时间12 监理合同期限13 工程竣工验收时间14 监理工程质量等级15 监理工程获奖情况16 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其他说明注:各类似工程需单独具表并附竣工验收证明或表彰文件、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审时将不予确认。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十一、监理仪器设备配备表数量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自有 采购 租赁国别或产地制造年份 备注第 6 章 拟签订的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协议书(以下简称“业主”)与 (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 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括如下:工程名称:

21、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 监理服务期: 计划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完工时间: 年 月 日二、监理范围:监理范围包括:工程范围内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协调、造价、资金、索赔及其他有关事项监理;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监理;协助业主单位开展本工程的施工招标及其他开工前准备工作。三、监理酬金:监理费率为: % 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RMB 元)。四、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五、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中标通知书;本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件;合同专用条件;履约保证金等合同附件;合同附加协议条款;经业主批准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监理

22、管理文件;投标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作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将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处,以上述排序在前者为准。六、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承担本合同中监理范围内的全部监理业务。七、业主同意按照本协议书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本协议书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监理单位履行合同的报酬。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至监理服务期满并结清监理费用报酬时终止。九、本合同正本一式 贰 份,副本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肆 份。十、本协议书以下内容如有变化,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3、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地 址: 地 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邮 编: 邮 编: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鉴 证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印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详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范文本)GF20000202 第二部分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1.1 业主代表姓名: 职称: 授权:包括确定监理单位提出顺延工期的签证、对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确定、相关签证的确定、工程量计算的审批、工程进度款的

24、审核、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确认,以及授权行使的其他工作。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现场驻地监理主要成员名单。1.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称: 职权:包括本合同通用条件、专用条件中规定的职权以及业主与承包商、供应商签订的有关本工程的施工合同中定义的职权。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工程保修期服务期。工程保修期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1.2 本合同适用法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安徽省建设监理实施细则等由国家、安徽省、宣城市颁发的关于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2.3 施工阶段,监理人员的出勤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正常工作日监理人员应坚守岗位,节假日

25、期间,在保证工程施工必要监理力量的基础上,可安排部分监理人员轮休,但在现场值班的监理人员不得少于监理总人数的80%。(2)现场监理人员在工地或工程现场的夜间值班人员必须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3)监理人员基本工作时间:8:0018:00,加班除外。(4)总监理工程师每月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 15 天,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主要监理工程师每月常驻现场不得少于 22 天,离开施工现场的应事先向业主代表请假(半天以上的应书面请假,三天以上的应报业主单位批准),未获批准的不得离岗。请假离岗的,应安排人员顶岗并做好工作布置,不得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超过规定时限未归或未经批准擅离职守的,业主按 2000 元/

26、人*天扣罚履约保证金。发现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三次以上缺岗的,按总额的 15%扣减监理费用,并有权解除合同。如业主在检查主要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主要监理人员不在现场的,每发现一次扣 1000 元。经监理检查、验收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业主每复查一处不合格的,处罚 500 元,建设主管部门每复查一处不合格的,处罚 1000 元。(5)如旁站监理的工程需要长时间连续施工的,根据施工情况和工程要求,应安排监理人员倒班旁站。(6)业主根据工程施工要求提出的工作时间调整。以上对于工作时间的安排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监理单位不得因为工作时间的调整而要求额外追加费用。2.6 除确有不宜担任监理工作的原因外,监

27、理单位更换投标文件中列明的土建、安装和安全等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见本合同附件一)的,业主将对监理单位处以监理酬金3%-5%的罚金,并有权解除合同。2.7 监理单位在接到业主通知后 48 小时内应派至少 6 名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并开展工作,包括熟悉现场、施工图、安排工作计划,编写监理文件、监理表格等;承包商进场后,投标文件列明的监理人员必须按要求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全部到施工现场工作。3.8 外部条件:(1)城管、市容、环境、交通、消防、治安及水电等管理、供应事项,由业主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或需要。(2)监理单位应自助服务或自聘服务人员,不得在施工单位搭伙解决用餐问题。3.9 双方约

28、定由业主提供的文件及提供时间:(1)提供项目批文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业主收到后 7 日内;(2)地质勘察报告:在本合同签订及业主收到后 7 日内;(3)提供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在本合同签订及业主收到后 7 日内;(4)提供与施工承包商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文件副本:在前述合同签订后 7 日内;(5)其他:提供施工承包商的投标文件:在施工合同签订后 7 日内;(6)提供施工招标文件和答疑书等文件:在施工合同签订后 7 日内。3.10 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监理单位的书面请求,对有关设计方案、质量、进度、费用等重大问题及时给予书面签复,保证监理工作顺利进行。答复时限为:确认类 5日,

29、审批类 7 日,决策类 9 日。3.14 监理单位自备必需的仪器设备、通讯设备及计算机、激光打印机(至少一套)。4.1 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1)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业主损失:赔偿金=工程直接损失额监理费率责任比例(若为全责,责任比例为 1)(2)因监理单位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误,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监理单位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每延长一个日历天的赔偿金=监理酬金总额计划日历天(按日历天计)(3)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如果恶意或故意违约,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业主损失:赔偿金:工程损失额(包括直接损失和工期延误损失)责任比例(若为全责,责任比例为 1)(

30、4)招标人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专家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如发现已施工完成的工程中,材料、质量未达到质量标准且未被监理人员发现并纠正,视为监理失误,除按 2.3(4)条处罚责任人外,招标人还按纠正本项质量所需的措施费及损失费的30%扣减监理费。(5)以上(1)、(2)条规定的监理单位责任赔偿金不超过监理酬金总额(不含税金)的 50%。4.2 业主违反合同约定的,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业主无正当理由终止监理合同的,除应支付监理单位到终止合同当月(含当月)全部实际发生的监理酬金外,同时还应赔偿因此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8.1 酬金及支付业主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酬金

31、:按所完成工程量(金额)乘以中标费率的 7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达标,并将相关资料送甲方及档案管理部门归档、竣工结算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结算总价乘以中标费率的 95%;监理工程质保期满后结算监理费余款(无利息);原则仅在三节前(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支付。8.4 在签订本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引起监理单位实际服务费用增减的,本合同监理费不作调整。8.5 在签订本合同后,因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而引起的监理服务费用变化的,本合同监理费不作调整。9 监理单位在签订本合同后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 10%,工程竣工验收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在 15 日内未到帐的,本合同自动

32、失效。10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 / 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或经仲裁但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宣城市人民法院起诉)11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应对施工单位所报的计量进行认真仔细审核,对工程量决算核定误差不得超出业主核定价的 5%,超出部分,将对监理单位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罚款在监理费中扣除。12 奖励办法:无附加协议条款1、工程监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按照监理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履行义务,涉及到费用的签证文件必须由造价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对工程决算核定误差超出最终审计核定价的 5% ,扣除监理酬金 2%

33、 ;超出最终审计核定价的 10% ,扣除监理酬金 10 %;超出最终审计核定价的 5%10%的,每超过 1%扣除监理酬金 4000 元。2、监理单位报签资料及向业主报送的报表,均应及时核签和报送。核签应在收到施工单位资料起 3 日内完成,报表应在规定的时间或业主通知的时间以前完成。3、业主对监理单位开展月度监理绩效考核的,考核结果出现累计二次不合格的,业主有权要求更换监理部主要成员(不免除经济处罚);出现连续二次不合格或累计有三次不合格的,业主有权中止本合同。4、凡经监理审核、核定、记录的第三方有关报表无论经业主接受或确认与否,之后发现存在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无论造成损失与否,在追究第三方责任

34、同时不免除监理责任(包括赔偿责任及不能履行好义务的责任)。5、监理单位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并保证本单位人员的人身安全。6、本工程中的所有处罚款、赔偿金,业主有权从监理费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27 -附件二:保修期监理服务内容1、缺陷责任期监理的工作内容1.1、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视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承包人对剩余工程计划进行调整。1.2、检查已完工程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检查已完工程,对工程交工时存在缺陷签发交工证书之后发生的工程缺陷情况进行记录,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1.3、确定缺陷责任修复费用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及责任者进行调查,

35、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由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应对修复工作做出费用估价,向业主签发为承包人追加费用的证明。1.4、督促责任期的监理组织2.缺陷责任期的监理组织监理工程师根据剩余工作量,配备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人员,本项目的总监为监理公司具体承担本项目监理责任人,包括承担缺陷责任期监理 24 个月。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共 2 人,经常巡视和检查,如工作需要时可按业主要求派驻相应的监理人员。3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3.1 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的必要条件3.1.1、监理工程确认承包人已按合同规定完成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全部剩余工作。3.1.2、监理工程师对全部剩余工作的质量予以认可。

36、3.1.3、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含有如下内容的终止缺陷责任申请。剩余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工程师发现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完成情况;交工资料的完成情况3.2 成立缺陷责任期工作检查小组3.2.1、监理工程师确认具备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必要条件后,成立有监理工程师、业主参加的缺陷责任期工作小组,需要时,建议业主邀请监督部门参加,承包人列席,并为检查小组工作及日程安排提供服务。3.2.2、检查小组的任务主要为:审查承包人终止缺陷责任的申请报告。- 28 -对工程进行最终的整体检验,并侧重缺陷责任期工作内容的检查。审查交工资料。对缺陷责任期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确定是否签发缺陷责任终

37、止证书。3.3 最终检查3.3.1、最终检查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剩余工作及缺陷工程的完成情况。整个工程的使用情况。3.3.2、检查主要围绕现场检查结果进行,除合理磨损外,工程均应达到合同规定的检验标准。3.4 检查报告3.4.1、检查小组必须就检查工作写出检查报告,报送业主,同时抄送承包人。3.4.2、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概述:检查小组的邀请及其名单、工作简况、收受承包人财物的日期;现场检查的内容及情况;检查小组对承包人缺陷责任全部工作的评议;小组的结论附件:承包人的终止缺陷责任申请,检查活动计划,工程缺陷一览表及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等。3.5 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在合同工程缺陷责任

38、期结束,收到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终止缺陷责任的申请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检查。符合条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总结。证书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5.1、获得证书的工程范围;3.5.2、审查缺陷责任期工作的单位;3.5.3、工程交工日期及合同缺陷责任终止日期;3.5.4、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人(监理工程师、业主、承包人各方的代表)。附件二:保修期监理服务内容1、缺陷责任期监理的工作内容1.1、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视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承包人对剩余

39、工程计划进行调整。- 29 -1.2、检查已完工程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检查已完工程,对工程交工时存在缺陷签发交工证书之后发生的工程缺陷情况进行记录,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1.3、确定缺陷责任修复费用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及责任者进行调查,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由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应对修复工作做出费用估价,向业主签发为承包人追加费用的证明。1.4、督促责任期的监理组织2.缺陷责任期的监理组织监理工程师根据剩余工作量,配备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人员,本项目的总监为监理公司具体承担本项目监理责任人,包括承担缺陷责任期监理 24 个月。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共 2 人,经常巡视

40、和检查,如工作需要时可按业主要求派驻相应的监理人员。3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3.1 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的必要条件3.1.1、监理工程确认承包人已按合同规定完成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全部剩余工作。3.1.2、监理工程师对全部剩余工作的质量予以认可。3.1.3、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含有如下内容的终止缺陷责任申请。剩余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工程师发现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完成情况;交工资料的完成情况3.2 成立缺陷责任期工作检查小组3.2.1、监理工程师确认具备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必要条件后,成立有监理工程师、业主参加的缺陷责任期工作小组,需要时,建议业主邀请监督部门参加,承包人列席,

41、并为检查小组工作及日程安排提供服务。3.2.2、检查小组的任务主要为:审查承包人终止缺陷责任的申请报告。对工程进行最终的整体检验,并侧重缺陷责任期工作内容的检查。审查交工资料。对缺陷责任期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确定是否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3.3 最终检查3.3.1、最终检查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剩余工作及缺陷工程的完成情况。- 30 -整个工程的使用情况。3.3.2、检查主要围绕现场检查结果进行,除合理磨损外,工程均应达到合同规定的检验标准。3.4 检查报告3.4.1、检查小组必须就检查工作写出检查报告,报送业主,同时抄送承包人。3.4.2、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概述:检查小组的邀请及其名

42、单、工作简况、收受承包人财物的日期;现场检查的内容及情况;检查小组对承包人缺陷责任全部工作的评议;小组的结论附件:承包人的终止缺陷责任申请,检查活动计划,工程缺陷一览表及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等。3.5 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在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收到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终止缺陷责任的申请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检查。符合条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总结。证书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5.1、获得证书的工程范围;3.5.2、审查缺陷责任期工作的单位;3.5.3、工程交工日期及合同缺陷责任终止日期;3.5.4、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人(监理工程师、业主、承包人各方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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