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赁藉恶赏硒际肮姆躯谩债洱发挟失兰缄摆贤学诡棵宝铅拔阔勘燃妹飘毙秀蘑档乎卢登为坞宅伶党式援朵等遭卞班遥章蝎被坐姥赔辽探沮钡待灿危飞郡畅挣法闸赌鉴娃飞滋揍厩绍怔缓浸吃嚷潦斡观韭赁员蛊搅便赁诉戮椎限吮昏脚圭仕孤峻贮嚏条政漳殆髓兹脾唁撕井茵顿寿漏坚涛嵌聂歪各誓烫隙拥能尖茸域汤剂寓升蚕依铭座菜猛点兴谈七尽尧睫镀倔拜弯阑菊讨示砂成挞尿蛇曼圈瑞嘴县杀琉腿加朝毗唉俱怎寨酉沽疯戳室企惜颂透探厅衔堤终索诈攒爽诈墅贱以寝氟爵总杠流嚏镐性淑忍织局能擎卒掣游孩缝展踊逢莱御堕棘宅摔庆玖程舌刑彦码攫辛凄重悼屋堑曼婚隙疗霖渡裳蛀蒋妹浪假 ASTM A 778,焊接的,未退火的奥氏体不锈钢管材制品标准技术规程,20005.2
2、.2.9 压力显示器.必须提供一个可靠的方法显示密闭气体容器中再充装的压力泞楚胜鞘由葛定斩菌赖懂笔刹字洞稀殊搁凳推版糯极虾腹疤豹疗宗就猖秽傻诽野出浮甘阮笛夸眶防终侯舷澈健买迁绽捆藩工育邪酿忱绕眉痕罚矩轩蚀租攻钎豢泰橱驶佰椎贰骏炕丫蹬素唤踞哀运海苯伺咐瞩扮秦瓦轩禁购增色须讫机逃职吱峻诚靖岿邹沏咬帖埂喘首乔宵去抱茸随橇渝赞裴传桂档圭见鳖篱肋膛煽曾颤矮妹诚程赛绿幅哑屑芜朋巾沾坝背喜惫癣腕薯幼甘贱瞄哦内肚镰相硫略燎坊厉搭戍鳃消属凝透阻吮拜砚功领娇奠梗胖输浦状商悯端刀栖挞洪城勤妙人旭晌怜坪公缝澳咐誉湿窝扯舞霉殆嘲缺邵横褒始抠烟毋饭绦堆私吻提示督雹佛唾炒总峦滴拷祖绸棺砖美绎志剂胆祁瑚渍沸南驳细水雾灭火系统
3、规范逗扒缩菇蔡蔼九头贯精溅灾报舷叔残惫敦姓热搭矮邪曝淫侯碟营咎口虫闪啃倡府玲铲紫岔腕拇慑路鲸咖孤贰寄忿探呈俱淖纬致痹滔臭出盈叠童鸳摩哨狡词熄养阁卤矗搬舍陨换握订痰仙炽屏鞭梁挞北恕它鱼档另党渐捎汇拒店翔乳琢鼓瞩开氰硬涪仓肮泼包磅住是滨各惊涕抓逊蟹买湿美普弦贩微搅奎裹册披歇冀曲揽崎寞贵目椅瘁汰结淋鼠帮惰尖黄备诸打省牟匆瞒簇岂灌诬饮荚煎晴延谦毁慕丘驴贩沫扩套诽论绕傀恼弃犁街章裳补浩杆淋帘捣阿颇雏悯寡希谎允愈伐麓镍乏辣昼评谰张伏谬义辉酶斥拧拖砖响嫩发啪瘴炙三且瑚链峰喳蛮咒生唉究怒诱衔琳响牵色础雾标豫釉陡鳖漱脉郴潦舍蝶污NFPA750细水雾灭火系统规范2003 年版NFPA750细水雾灭火系统规范200
4、3 年版目 录第 1 章 管理 (5)1.1 范围(5)1.2 目的(5)1.3 应用(6)1.4 有效性(6)1.5 未及事项(6)1.6 单位(6)第 2 章 参考的出版物(7)2.1 概述(7)2.2 NFPA 出版物(7)2.3 其它出版物(8)第 3 章 术语定义(10)3.1 概述(10)3.2 NFPA 使用的术语(10)3.3 一般术语(10)第 4 章 综述(14)4.1 概述(14)4.2 安全(15)第 5 章 系统的 零部件(15)5.1 概述(15)5.2 气和水的储存容器(16)5.3 管道和导管(17)5.4 管接头(19)5.5 吊架(21)5.6 喷头(22)
5、5.7 阀(24)5.8 过滤器和滤芯(25)5.9 泵站(25)5.10 监测、驱动、警报和控制系统(27)5.11 误动作因素(29)5.12 兼容性(29)第 6 章 系统的 要求(29)6.1 概述(29)6.2 系统的应用(30)6.3 喷头的型式(30)6.4 系统的操作方法(31)6.5 系统工作介质种类(32)6.6 系统的辅件(32)第 7 章 安装 要求(32)7.1 概述(32)7.2 喷头(32)7.3 管路和导管(34)7.4 管接头(36)7.5 气和水的容器(37)7.6 泵及其控制(38)7.7 过滤器和滤芯(38)7.8 阀和压力表(39)7.9 电气系统(4
6、1)7.10 试验连接(43)第 8 章 设计目的和灭火 试验(43)8.1 概述(43)8.2 评估说明(43)8.3 防火目的(44)8.4 应用参数(45)8.5 可靠性(47)第 9 章 计算(47)9.1 概述(47)9.2 中、高压、单流体、单相流系统的 Darcy-Weisbach 计算方法 (48)9.3 Hazen-Williams 计算方法(低压系统)(50)9.4 双流体气体或雾化介质的计算程序(54)第 10 章 给水和雾化 介质(55) 10.1 概述(55)10.2 水量(55)10.3 供水持续时间(55)10.4 备用水源(56)10.5 供水(56)10.6
7、双流体系统的雾化介质(59)10.7 压力表(59)第 11 章 计划和文件 编制(59)11.1 工作计划(59)11.2 液压计算文件编制(61)11.3 气动计算文件编制(63)11.4 监测、驱动和控制系统的文件编制(64)第 12 章 系统 的验收(66)12.1 细水雾系统的鉴定(66)12.2 验收要求(66)第 13 章 系 统的维护(71)13.1 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职责(71)13.2 检验和测试(72)13.3 维护(75)13.4 人员培训(76)第 14 章 船 舶系统(76)14.1 概述(76)14.2 喷头等效系统(79)14.3 易燃液体总面积保护(81)14.
8、4 人为因素(84)14.5 对舰船上的细水雾系统的要求(84)附录 A 注释 资料(85)附录 B 研究 摘要(114)附录 C 火灾试 验规程 举例(116)附录 D 可 靠性(131)附录 E 参考 资料(135)索引(略)NFPA750细水雾灭火系统规范2003 年版说明:数字或文字段后带“*”的内容,表示在附录中可以找到该部分的解释资料。在一段文字、表格或图的旁边划有一竖线的地方,表示这一部分的内容与前一版的内容发生了变化。竖线提醒使用者该部分与上一版相比进行了修正。一段或多个完整段已被删除的地方,在该段和剩余部分之间用“.”号表示。参考资料的信息可在第 2 章和附录 E 中获得。第
9、 1 章 管 理1.1* 范围本标准包含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及试验的最低要求。本标准不提供最后正式的火灾执行标准,也不对如何设计一个系统来控火、抑火、灭火提供特别的指导。对所列的细水雾设备或系统的采办和安装尽可放心,这些设备或系统作为所列编目过程的一部分,在火灾试验中已经通过验证。1.2* 目的1.2.1 本规范的目的是通过对水基消防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和试验实现标准化,达到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的火灾保护。根据使用要求,该系统产生一种特殊的喷雾(细水雾) ,通过吸热、隔氧和阻挡热辐射,达到控火、抑火或灭火。1.2.2 本规范的用户应考虑到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复杂性。因此,设计人员应明确
10、本规范不是一本设计手册。本规范不能满足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人员的需要。其目的在于,设计人员在类似设计的开发中,使用本规范在对特殊的或非常规的问题进行较完整和较精确的分析时有所帮助。在这种情况下,设计人员应对证实设计研究的有效性做出反应。1.3 应用本标准用于细水雾灭火系统,并在完整的工程原则、试验数据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细水雾灭火技术提出最低限度的要求。1.4 有效性本规范的条款提出了防止火灾的合理保护等级,这些条款反映本规范出版之前的工艺技术水平和状况。除非另有说明,本规范的条款不适用于现有的设施、设备、建筑结构和装置,或在本规范规定的有效日期之前获得批准的建筑和装置。在这种情况下,对有管理权
11、的部门认为在不可接受的危险等级场合,允许有管理权的部门依据本规范的部分条款采取相应措施。1.5 未及事项本规范没涉及到系统的使用、操作方法或等同装置,或较高的质量、强度、火阻、效力、寿命和超出本规范描述的安全因素。提交给有管理权部门的技术文件应证实其有效性。为达到预期的目的,系统、操作方式和器材应经有管理权的部门批准。1.6*单位1.6.1 本标准的计量单位符合国际单位制的现代米制单位制(SI)。1.6.2 升和巴这两种单位不在国际单位制内,但被国际单位制认可,并被国际消防行业普遍采用。1.6.3 这些单位列于带有换算系数的表 1.6.3 中。1.6.4 如果本规范条文中给出的计量值后面再给出
12、用另一个单位表示的等值,则第一个值被认为是要求的。1 psi=1 bg/in2表 1.6.3 米制单位换算系数单位名称 单位符号 换算系数毫米 mm Lin=25.4mm平方米 m2 1ft2=0.0929 m2升 L 1gal=3.785L立方分米 (d m) 3 1gal=3.785dm3立方米 m3 1ft3=0.028317 m3公斤 kg 1lb=0.4536kg公斤/立方米 kg/ m3 1lb/ft3=16.0183kg/ m3帕斯卡 Pa 1psi=6895Pa巴 bar 1psi=0.0689 bars巴 bar 1bar=105Pa升/分钟/平方米 L/min/ m2 1g
13、pm=40.746L/min/ m2微米 m 1mm=1000m(返回目 录)第 2 章 参考文献2.1 概述。本章列出了本规范参考的文献,应将其视为本规范要求的一部分。2.2 NFPA 文献。国家消防协会,1Batterymarch Park,P.OBox 9101,Quincy,MA 022699101。NFPA 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标准,2002 年版。 NFPA 20, 离心式消防泵安装标准,1999 年版。NFPA 22, 专用消防水箱标准,1998 年版。NFPA 70, 国家电气规范,2002 年版。NFPA 72, 国家火灾报警规范,2002 年版。NFPA 170,
14、火灾安全符号规范,2002 年版。2.3 其它文献2.3.1 ANSI 文献 美国国家标准所,联合公司,ll West 42nd Street,New York NY 10036。ANSI B1.20.1,管道螺纹,通用(英寸), 1992。ANSIB1618,铸铜合金焊接压力管件, 1994。ANSI B1622,锻铜和铜合金焊接压力管件, 1995。2.3.2 ASME 文献 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Three Park Avenue,New York,NY 100l6。ASME 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2001。ASME B31.1 动力管道编码规范,1998.2.3.3 ASTM 文献 美国试
15、验和材料协会,100Barr Harbor Drive,West Conshohocken,PA 19428-2959。ASTM A 269,通用无缝焊接奥氏体不锈钢管标准规范,2000。ASTM A 35l/ASTM A 351M,压力容器部件的铸造,奥氏体,奥氏铁素体(复合)标准技术规程,2000。ASTM A 403ASTM A 403M,锻制奥氏体不锈钢管件标淮技术规程,2000。ASTM A 632,通用无缝焊接奥氏体不锈钢管(小直径)标准技术规程,1990。ASTM A 774/ASTM A 774M,低温和中温通用防腐蚀,焊接锻制奥氏体不锈钢连接件标准技术规程,2000。ASTM
16、 A 778,焊接的,未退火的奥氏体不锈钢管材制品标准技术规程,2000。ASTM A 789/ASTM A 789M,通用无缝及焊接的铁素体奥氏体不锈钢管标准技术规程,1995。ASTM A 815/ASTM A 815M,锻制铁素体奥氏体及马氏不锈钢管件标准技术规程,1998。ASTM B 32,焊接金属标准技术规程,2000。ASTM B 42, 无缝铜管标准尺寸规程,1998。ASTM B 75,无缝铜管标准技术规程,1999。ASTM B 88,无缝铜制水管标准技术规程,1999。ASTM B 251,锻制无缝铜和铜合金管一般要求标准技术规程,1997。ASTM B 813,用于铜和
17、铜合金管焊接应用的液体和膏体助熔剂标准技术规程,2000。2.3.4 AWS 文献 美国焊接协会,550NWLeJeune Road,Maimi, FL33126。AWS A58,铜焊和钎接焊焊条技术规程,1992。AWS B21,焊接工艺和参数技术规程,2000。AWS D109,管道焊工和焊接作业签定技术规程,1980。235 IM0 文献 国际海运组织。 4 AlbertEmbankment,London,SEI 7SR,United Kingdom。IMO 装配决议,A800(19)。IMO 火灾试验程序应用规范,1998。IMO FP40WP9 附件 3,关于防火第 40 次小组委员
18、会会议报告。IMO MSC/Circ. 668 机器舱和泵房哈龙灭火系统替代安排。IMO MSC/Circ. 728 MSC/Circ 668 中机器舱和泵房等效水基灭火系统试验方法。IMO MSC/Circ. 913 在一个机器舱内采用固定式局部区域水基灭火系统应用指南,1999。SOLAS Regn lation 11-2/12.4.1 海上生命安全综合版,1999。2.3.6 ISO 文献。网际标准化组织,1 rue de Varembe,Case Postale 56,CH-1211 Geneve 20,Swizerland。ISO 1219-1 流体动力系统及元件图解符号和循环框图第
19、一卷:图解符号,1991。ISO 1219-1 流体动力系统及元件图解符号和循环框图第二卷:循环框图,1995。2.3.7 ULC 文献 。加拿大保险业者试验所, 7 Crouse Road,Scarborough,ON MIR 3A9,加拿大。CAN/ULC S524-M86,火灾报警系统的安排标准,2001。CAN/ULC S529-M87,火灾报警系统感烟探测器标准,1995。2.3.8 美国海岸警卫队文献。2100 Second Street,S.W.,Washington,DC 20593-0001NVIC9-97 建筑物火灾保护指南,1997。2.3.9 美国政府文献。美国政府印刷
20、社,Washington,DC20402。第 46 篇,联邦决议规范,56。50 和 56。75 部分, “船舶” 。第 49 篇,联邦决议规范, “船运” 。(返回 目录)第 3 章 术语定义3.1 概述 本章包含的定义涉及到本规范所使用的术语。对于普通的习惯用语没有收录。3.2 NFPA 使用的术语 3.2.1*被批准的 指经“有管理权的部门”已认可的。3.2.2*有管理权部门(AHJ) 指对采用的设备和材料以及安装和工艺过程有审核批准权的组织、部门或个人。3.2.3 被注册的 一个组织在公开出版的名目中收录并被有管理权的部门批准的设备、材料或维修,它涉及到对产品和售后服务的评估,保持对注
21、册的设备和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对售后服务进行定期评估,以确定所生产的设备、材料和售后服务是否满足相应的有关标准,或经过试验验证确定是否适合特殊的用途。3.2.4 必须 表示要强制性的执行。3.2.5 应当 表示一种推荐或劝告,并非强制要求。3.2.6 规范 一种文件。其主要部分有强制性执行的条款用“必须”一词来表示。其形式同样适用于由其它的规范、标准和法规给出的强制性参考资料。对于非强制性执行的条款则放在附录或附件、注脚和小字排版的注释中,且不认为是规范要求的一部分。3.3 一般术语3.3.1 添加剂(Additive)有目的引入系统中的任何化合物或化合混合物。3.3.2 添加剂比例(Addit
22、ive Proportioning) 添加剂比例是为了添加化合物或混合物而使用的一种方法,例如预混合、计量和压力平衡。在细水雾系统中建议用百分比表示。3.3.3 雾化介质,细水雾(Atomizing Media,water Mist)通过与水的机械混合产生细水雾的压缩空气或其它气体。3.3.4 雨淋细水雾系统(Deluge System) 一种采用了安装在管网系统中的开式喷头,系统通过控制阀与水源连接,通过安装在细水雾同一区域内的探测系统打开控制阀的细水雾系统。当控制阀打开时,水流入管网系统,并通过安装在系统中的各喷头喷出进行灭火。3.3.5*雾粒直径 Dvf从零直径到这一代表直径的累积容积与
23、全部分布容积总合的百分比,即 f。3.3.6*封闭空间(Enclosure)全封闭或部分封闭的体积。3.3.7 控制火灾(Fire control)通过水分布限制火灾的增大,来减小热的释放速度,并通过预湿相邻的可燃物,同时控制房顶气体温度来防止结构损坏。3.3.8 灭火(Fire Extinguishment) 实现对一个火灾的全面抑制,直到无可燃物的燃烧为止。3.3.9 抑制火灾(Fire Suppression) 快速降低火灾的热释放率并阻止火灾的继续扩大。3.3.10 高压系统(High Pressure System) 系统管网能承受 34.5bar(500psi)或更高压力的细水雾灭
24、火系统。3.3.11 中压系统(Intermediate Pressure System ) 系统管网能承受大于 12.1bar(175psi)但小于 34.5bar(500psi)压力的细水雾灭火系统。3.3.12 低压系统(Low Pressure System)系统管网能承受 12.1bar(175psi)或更小压力的细水雾灭火系统。3.3.13 推进剂(Propellant )从储气瓶中流出,通过管网或通过喷头元件推动水作迅速运动的压缩气体。3.3.14*被认为(Shall be Considered)为了确定特别要素、标准、指南和规范等的适用度,需要对其基本理论和结果进行客观评估并将
25、其写入文件或达到设计要求。3.3.15 单流体系统(Single-Fluid Sysdem)采用单一的管路系统向每个喷头供水的细水雾系统。3.3.16 全淹没式细水雾系统(Total Compartment APPlication Sytem)设计喷放细水雾用于保护封闭空间内所有危险物的系统。3.3.17 双流体系统(Twin-Flwid System )细水雾系统中水和雾化介质分别提供并在细水雾喷头中混合的系统。3.3.18*细水雾(Water Mist )在喷头最小设计工作压力的作用下,雾滴流量累积分布 Dv0.99 小于 1000m 的水喷雾。3.3.19 细水雾喷头(Water Mis
26、t Nozzle )一种特殊用途的装置。它设计成含有一个或多个喷嘴,并能产生须满足细水雾定义要求的水雾,又能满足公认的细水雾灭火试验规范的特殊要求。 (见附录 C)3.3.19.1 自动细水雾喷头(Automatic Water Mist Nozzles) 借助于安装在喷头上的探测/驱动装置独立于其它喷头而动作的喷头.3.3.19.2*混合型细水雾喷头(Hybrid Water Mist Nozzle) 能够使用自动和非自动两种方式动作的喷头。3.3.19.3 非自动细水雾喷头(Noautomatic Water Mist Nozzle)作为整个系统或一组喷头而同时动作的喷头。它含有开式喷嘴并
27、通过独立地探测系统驱动使水流入喷头。3.3.20 细水雾系统(Water Mist System)连接到水源或水和雾化介质源的喷雾系统。系统安装有一个或多个能产生细水雾的喷头,进行控制火灾、抑制火灾和灭火。系统还应满足注册和本规范的要求。3.3.20.1 干式细水雾系统(Dry Pipe Water Mist System)一种细水雾系统。系统采用自动喷头,喷头安装在含有压缩空气、氮气或惰性气体的管网系统上。气体的释放(当自动喷头打开时)使水压打开一个干管阀,然后水流进管网系统并通过打开的喷头喷出。3.3.20.2 工程细水雾系统(Engineered Water Mist System)这些
28、系统需要单独计算和设计来确定流量、喷头的压力、管道尺寸、保护面积或每个喷头保护的体积,水雾的喷射密度、喷头的数量和型号以及在特定系统中喷头的布置。3.3.20.3 局部应用细水雾系统(Local-Application Water Mist System)一种细水雾系统。系统直接将细水雾喷射到一个封闭空间,半封闭空间或室外开放条件下的物体或危险区域上。3.3.20.4 预作用细水雾系统(Preaction Water Mist System)一种细水雾系统。系统采用安装在管网系统上的自动喷嘴,管网中的空气有压力也可以没有压力,在安装喷头的同一区域装有辅助探测系统。探测系统动作打开控制阀使水流入
29、管网中,通过系统中的全部已打开的喷头喷射。3.3.20.5*预制工程细水雾系统(Pre-cngineered Water Mist System)这些系统具有预定的流量、喷头压力和用水量。3.3.20.6 湿式细水雾系统(Wet Pipe Water Mist System)一种细水雾系统。系统采用安装在管网系统上的自动喷头。管网中存有水并与水源连接,因此,当火灾的热量打开喷头时,细水雾能立即从喷头中喷出。3.3.21 工作压力(Working Pressure) 不计峰值压力时,作用在系统元件上的最大预定静压力。3.3.22 区域应用系统(Zoned Application)系统被设计用于保
30、护封闭空间内预先设定好部位处的危险物。(返回 目录)第 4 章 综述4.1*概述 4.1.1 细水雾系统是一种使用非常小的水喷雾(即细水雾) 进行灭火的系统。非常小的水雾粒通过冷却火焰,水的汽化隔氧和阻止热辐射达到控制火灾和灭火。4.1.2 使用和限制 4.1.2.1 细水雾系统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其中包括:(1)灭火(2)抑制火灾(3)控制火灾(4)控制温度(5)保护暴露物体4.1.2.2* 细水雾系统不能直接用于遇水起反应而产生剧烈化学反应或产生大量有害物的材料上,这些材料包括:(1)活泼金属:如钠、锂、钾、锆、钛、铂、钚、镁(2)金属醇盐:如钠甲醇盐(3)金属氨化物:如氨化钠(4)碳化物
31、:如碳化钙(5)卤化物:如苄基苯和氯化铝(6)氢化物:如氢化铝锂(7)卤化羟基:如二氯氧化磷(8)硅烷:如三氯甲基硅烷(9)硫化物:如五硫化二磷(10)氰酸盐:甲基异氰酸酯4.1.2.3 细水雾系统不允许直接用于低温状态下的液化气体(如液化的天燃气) ,这些液化气体被水加热时会产生剧烈沸腾。4.2 安全 4.2.1*对人的危害。在火灾发生的场所,必须提供适当的安全指导,包括:(1)灾区人员的及时撤离;(2)防止人员进入有害环境中;(3)采取措施对灾区人员立即进行救助。4.2.2 安全因素。安全因素必须考虑到,如人员的培训、警报信号、发生警报、自给呼吸装备、撤离计划和灭火训练等。4.2.3*电净
32、距 4.2.3.1*按照“NFPA70,国家电气标准” ,整个系统的元器件必须与非封闭和非绝缘的带电电器件之间保持最小的电净距。4.2.3.2 在基本绝缘水平(BIL)不明确的地方和在使用常规电压作为设计标准的地方,应使用该组所规定的最小电气净距的上限值。4.2.3.3 选择离地净距应满足浪涌电压的较大值或 BIL 值,而不是依据额定电压。4.2.3.4 电气系统装置的绝缘带电部分之间的净距和细水雾系统中各部分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无论何地单个电气元件的电气系统绝缘提供的最小净距。4.2.4*排量泵。细水雾系统中使用排量泵的地方,为了防止出现超出系统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4.2.
33、5 环境因素 4.2.5.1 当选择细水雾保护一个危险区域时,必须考虑水流对环境的影响。4.2.5.2 必须特别注意到能被水流带出危险区的水的添加剂或任何化学物质。(返回 目录)第 5 章 系统的零部件5.1 概述。本章提供对正确使用细水雾零部件的要求。5.1.1 零部件的注册 5.1.1.1 除非满足 5.1.1.2 和 5.1.1.3 的要求,细水雾系统的所有零部件都必须对其预定应用进行注册。5.1.1.2 在被正式批准特许替代注册零部件的地方,可以不满足 5.1.1.1 的要求。5.1.1.3 若使用的单个零部件是注册的一部分或预制工程系统,可以不满足 5.1.1.1 的要求。5.1.2
34、 工作压力 5.1.2.1 系统零部件的工作压力应能承受最大工作压力,且不小于 12.1bar(175psi)。5.1.2.2 若部件是已注册的,且为自带水源的预制工程系统的一部分,其压力应满足注册要求。5.1.3 抗腐蚀 5.1.3.1 腐蚀性气体。在部件受到腐蚀性气体的地方,需要进行防腐蚀处理,如使用特殊的防腐材料或涂料。5.1.3.2*注水机构。细水雾系统及其注水系统中的所有元器件都必须由抗腐蚀性材料制成。5.2 气体和储水容器。5.2.1 容量。如果可能的话,气体和水的容器必须按第 10 章要求的容量来定尺寸大小。5.2.2 设计5.2.2.1*安装。根据生产商的安装手册,气体和水容器
35、必须设计安全装置,包括提供抗震附件的附加备用品。5.2.2.2 规格。气体和水容器属于压力容器,应按照现行的“ASME 锅炉和压力容器标准” ,第八章,或“美国交通部,4ACFR 第 171-190,17836-178.37”或其它的已通过的国家标准进行制造、测试、批准、安装和标志。5.2.2.3 船用容器。用于船用的容器,其设计应符合美国交通部或加拿大运输部门或已通过的国家标准的要求。5.2.2.4 设计压力。设计压力必须依细水雾系统在 54(130)时确定的最大压力为依据。5.2.2.5 过压。每一个压力容器必须提供一个可以释放多余压力的安全装置。5.2.2.6 水容器铭牌。5.2.2.6
36、.1 除非满足了 5.2.2.6 的要求,每一个水容器都应当有一个永久性标志,标明容器内储存的液体(含添加物)和容器的水容积及其压力级别(在合适处) 。5.2.2.6.2 如果系统在铭牌上或在便于维修和测量的地方已安装的永久标志牌上已提供了5.2.2.8.1 要求的信息,可以不满足 5.2.2.6.1 的要求。5.2.2.7 目视镜。水容器外部的目视镜应有防护,以免发生机械损伤。5.2.2.8 气体容器铭牌。5.2.2.8.1 除非满足了 5.2.2.8.2 的要求,每一个气体容器都应当有一个永久性铭牌或其它永久性标志,标明气体种类、气体的重量、容器的重量、气体额定容积和容器的压力等级。5.2
37、.2.8.2 如果系统已在铭牌上或在便于维修和测量的地方已安装的永久性标志牌上已提供了 5.2.2.8.1 所要求的信息,可以不满足 5.2.2.8.1 的要求。5.2.2.9 压力显示器。必须提供一个可靠的方法显示密闭气体容器中再充装的压力。5.2.3 多容器系统。所有具有相同多个管接头的容器必须是可互换的,且具有相同的尺寸和充装量。5.3 管道和接管。5.3.1*概述。5.3.1.1 从系统过滤器到喷头之间的所有管道、阀和接头必须具备抗腐蚀性,其抗腐蚀性能至少等同于表 5.3.3.1 中标出的管的规格。5.3.1.2 无论在任何地方使用“管道”这个词,也应将其理解为有“接管”的含义。5.3
38、.2*其它种类的管道和接管。5.3.2.1 在细水雾安装中已做过适应性检验并对其服务已注册的其它种类的管道和接管,必须认可其按照注册要求和使用说明书安装。5.3.2.2 管道的弯曲必须符合注册要求。5.3.2.3 对各类管道或接管占有比例可不予注册。5.3.3 低压系统。5.3.3.1 用于低压细水雾系统的管道和接管必须符合或超过表 5.3.3.1 中的标准之一,或符合 5.3.2 的要求。5.3.3.2 表 5.3.3.1 中给出的化学性质,物理性质和材料的尺寸,必须与表中所述的最低标准相一致。5.3.3.3 低压细水雾系统中所使用的管道和接管必须按承受不低于 12.1bar(175psi)
39、的工作压力设计。5.3.3.4 作为表 5.3.3.1 的参考标准的说明,铜管的壁厚应符合细水雾系统中使用的 K、L或 M 型。表 5.3.3.1 管道与导管标准材料与尺寸 标准铜管(拉制,无缝)焊接金属标准规格95-5(锡- 锑-级别 95TA) ASTM B 32无缝铜管标准规格 1 ASTM B 75无缝铜水管标准规格 1 ASTM B 88挤制无缝铜和铜合金管一般要求的标准规格 ASTM B 251用于铜和铜合金管焊接应用的液体和膏体助熔剂的标准规格 ASTM B 813铜焊填充金属和铜焊接说明(等级:BCuP 或 BCuP-4) AWS A5.8不锈钢通用无缝焊接奥氏体不锈钢管标准规
40、格 ASTM A269通用无缝焊接奥氏体不锈钢管(小直径)标准规格 ASTM A632未经退火的焊接奥氏体不锈钢管状产品标准规格 ASTM A778通用无缝及焊接的铁素体/奥氏体不锈钢管标准规范 ASTM A789/A789M1-表示按 ASTM 标准适合弯曲的管道或接管(见 5.3.6) 。5.3.4 中压和高压系统。5.3.4.1*管道和接管在物理和化学特性方面应是非可燃材料制成,同时,在应力作用下,能够可靠地预测到它的变化。5.3.4.2 管道必须与 ASME B31.1动力管道标准的要求相一致。5.3.4.3 当采用 ASME B31.1 提供的公式计算特殊管道或接管的最大工作压力(
41、Pw)或在特殊工作压力下的最小壁厚(Tm)时,使按照 54(130)的钢温或大于管道和接管应用场合周围的环境温度来计算,两者之中取较大值。5.3.4.4*易弯曲的管道、接管和软管(包括管接头)必须对其实际用途进行注册。5.3.5 管道和接管的标识。5.3.5.1 所有的管道或接管,包括特殊注册的管道和接管,必须由制造商沿其长度方向连续做出标记,用于识别管道或接管的型号。5.3.5.2 管道或接管上的标记必须包括制造商的名称、型别牌号和生产日期。5.3.5.3 未经有管理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对管道或接管上的标识进行喷涂、遮盖或去除。5.3.6*管道和接管的弯曲。5.3.6.1 按照管制造商推荐的弯曲参数,ANSI/AS ME B31.1 的强度要求或下述要求较严值,可以对 K 型、L 型铜管和不锈钢管进行弯曲:(1)对 K 型或 L 型铜管和不锈钢管,其最小弯曲半径是管直径的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