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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基础教学实验室设备升级项目.doc

上传人:tangtianxu1 文档编号:3008532 上传时间:2018-10-01 格式:DOC 页数:111 大小:1.04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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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商丘师范学院基础教学实验室设备升级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8-1410招 标 人:商丘师范学院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8月编制 1特 别 提 示1、投标人注册投标人首先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进行注册,然后按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及下载专区)公共资源项目 CA办理流程准备齐注册资料,最后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街与东风东路廉政大厦 5楼)CA 窗口办理 CA 密钥,完成注册。2、投标文件制作2.1投标人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及下载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

2、压缩文件下载”等。2.2投标人凭 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购买并自行下载每个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招标文件。2.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ntf 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hntf 格式)1 份(U 盘介质)、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提交。2.4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应为电子投标文

3、件的彩色影印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2.5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左侧栏目“封面”、“投标函”制作完成后须加盖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和个人电子签章);左侧栏目“投标正文”中的内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按格式要求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个人电子签章),并将所有扫描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报告、纳税凭证等)电子签章(企业电子签章)。2.6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投标函,须严格按照格式编辑,2

4、并作为电子开评标系统上传的依据。2.7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2.8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 CA密钥、授权代表 CA密钥和企业 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hntf 格式和*.nhntf 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密钥。3、澄清与变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投标人,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系统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各投

5、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注册时所留手机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而未及时更新系统内联系方式的,将会造成收不到短信。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4、因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3目 录第一卷 .7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8一、说 明 81.适用范围 82.定义 83.投标费用 9二、招标文件 94.招标文件的构成 95.招标文件的澄清 106.

6、招标文件的修改 10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07.投标语言 108.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09.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0.投标格式 1111.投标报价 1112.投标货币 1213.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214.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 1315.投标保证金 1316.投标有效期 14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文件签署 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620 投标截止期 17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17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23 开标 1724 评标工作 1825投标文件的澄清 .1826 投标文件的初审 1827 评标方法和

7、投标的评价 1928 评标价的确定 2029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130合同授予标准 .2131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21432评标结果的公示 .2134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235 中标通知书 2236 签订合同 2237 履约保证金 2238 其他 22第二章 合同条款 .231.适用性 232.定义 233.原产地 254.标准 25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256.专利权 257.履约保证金 258.检验和测试 269包装 .2710装运标记 .2711.装运条件 2812.装运通知 2813.交货和单据 2814.保险 2915.运输 2916.伴随服务 29

8、17.备件 2918.保证 3019.索赔 3020.付款 3121.价格 3122.变更指令 3123.合同修改 3124.转让 3125.分包 3226.供方履约延误 3227.误期赔偿费 3228.违约终止合同 32529.不可抗力 33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331.因需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332.争端的解决 3433.合同语言 3434.适用法律 3435.通知 3436.税和关税 34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4第三章 合同(格式) .36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7第二卷 .63第五章 招标公告 .64第六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 .69第七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 .75第八章 货物需求

9、及技术规格要求 .76第九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1066第一卷7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 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河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货物及伴随服务。2.定义2.1采购人:“招标项目资料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招标代理机构:取得河南省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2.3合格投标人: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投标。2)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10、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设备生产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4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5投标文件:指投标商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2.6供应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7货物: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物品、设备、装置和/或包括附件、备品备件、图纸、技术文件、用

11、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类似服务的供应。83.投标费用3.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卷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合同格式第四章 附件第二卷第五章 招标公告第六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第七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第八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4.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规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

12、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废标的风险。4.3照抄或复印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要求的、手写的、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导致废标。4.4如果第一卷和第二卷对同一事项的描述有冲突或矛盾,除非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另有解释,以第二卷为准。9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邀请函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十五(15)日前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函发至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

13、招标公告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十五(15)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到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6.3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6.4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写7.投标语言7.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8.投标文件计量单位8.1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

14、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9.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1) 按照第 10、11 和 12条要求填写的:A. 投标文件B. 投标报价表10C. 货物分项报价表D. 备件专用工具价格表(2) 按照第 13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A. 投标人营业执照B.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C. 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投标代表人身份证件D. 申明资格信E. 制造商或其指定总代授权书F. 制造商资格申明G. 投标人资格申明H. 证明及相关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上述文件应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3) 按照第 14条要求提交:A. 货物规格表B. 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差表C.

15、保证货物正常运行的技术服务和备品清单等并出具相应的技术材料,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 按照第 15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5) 供开标时使用的与密封投标文件分别递交的开标一览表。9.2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次序一一对应。9.3招标文件中的每个分包(捆),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投标人必须按此分包(捆)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响应予以废标。10.投标格式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货物技术规格和偏差表,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格式(见附件

16、)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11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如果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之间有差异,评标以单价为准。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以其所报单价为基准的价格调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1.2投标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交货前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及保险费、运杂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总报价分解为:设备和附属装置、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卖方技术服务(安装、调试、运行)报价、采购人派员参加技术联络和工厂监造、检验、技术培训费用、运保费、各类税费及验收检测费,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投标报价表相

17、应栏内。11.3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的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11.4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11.5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11.6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2.投标货币12.1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12.2投标人提供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取得的货物

18、和服务应同时提供相应的 CIF/CIP美元价格,该价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约定投标货币产生影响。13.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3.1依据“招标项目资料表”中的要求按第四章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如果投标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以及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标明主办人。13.2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对有约定的货物,12则必须有制造商出具其制造货物响应本次招标的正式授权书。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取得的货物,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必须有货物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出具响应本次招标的投标货物的正式

19、授权书。13.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13.4投标人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培训等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的证明文件。13.5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的证明文件。13.6投标人应提交经审计过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开标前提供原件或经投标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复印件。14.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在产品规格一览表中应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合格出厂证明。14.3招标文件中为简述货

20、物品质、基本性能而标示的品牌或型号仅供投标人选择货物在质量、水平上的比照参考,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提供品质相同或优于同类产品的货物。14.4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应提供:14.4.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14.4.2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14.4.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应答,并标明与招标文件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对招标文件有具体规格、参数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其所投货物的具体数值。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按“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规定的数额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15.2投标保证金是

21、为了保护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避免因投标人的行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 15.713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3 投标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并可采取现金、支票或汇票的形式在投标截止前单独提交招标代理机构。15.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15.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5)个工作日内或不晚于投标有效期满后二十(20)天内无息退还。15.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且生效后五(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机构中标服务费。15.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

22、,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2) 在投标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或(3) 中标人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或(4) 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5)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文件应自投标规定的开标日起,在“招标项目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但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将

23、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但可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第 15条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文件签署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招标项目资料表”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应与正本内容一致,若副本与正本存在文字或表述的不符之处,以正本为准。17.2投标文件及所有文件必须是打印件,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必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14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完整的复印件。17.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签字人用姓或首

24、字母在旁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有效。17.4电报、电传和传真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17.5投标文件份数: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hntf 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U盘 壹份(*.nhntf 格式)、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应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彩色影印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6投标文件如不一致时,按下顺序确定其投标文件效力: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 盘)、纸质投标文件应一致,不一致时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问题,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U盘为准。如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U

25、盘均出现问题,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17.7投标文件的正文应编制目录。注: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左侧栏目“封面”、“投标函”制作完成后须加盖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和个人电子签章);左侧栏目“投标正文”中的内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按格式要求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个人电子签章),并将所有扫描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报告、纳税凭证等)电子签章(企业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另做一套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及开标一览表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一览表未按要

26、求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也将不予接收。1518.2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装在单独的信袋中,并在信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8.3封袋应:(1)标明递交至“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载明的地址。(2)注明“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载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名、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及“在 年 月 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在后面注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3)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18.4如果封袋上未按 18.2、18.3 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

27、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招标代理机构拒收未成册和未按以上要求封装的投标文件。18.5投标人应当直接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文件。没有直接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文件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者投标无效。18.6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不须加密。18.7电子投标文件 U盘、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18.8电子投标文件 U盘、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电子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

28、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n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86095925。163)现场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U盘、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规定地点。20 投标截止期20.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载明的地址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20.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

29、以按第 6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限。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21 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第 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2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 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2.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2.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

30、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 15条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3 开标23.1采购代理采购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招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法人授权书、身份证明、CA 密钥参加开标并签到。23.2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解密,项目负责人在监督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件。23.3如网上招标系统故障,投标人应使用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723.4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23.5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以投标人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顺序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投标

31、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它详细内容。24 评标工作24.1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下称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依据评标方法的规定推荐出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4.2评委会成员为 5人以上单数经济、技术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4.3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委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进

32、行答疑和澄清。25.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5.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25.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26 投标文件的初审26.1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6.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若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826.3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

33、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6.4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委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或限制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任何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26.6评委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26.7评委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

34、格和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26.8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26.9评标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会被拒绝: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超本项目采购预算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或没有提供资质原件供审验的(文件中明确要求复印件的除外);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没有被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招标

35、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6.10由招标人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27 评标方法和投标的评价27.1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19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委会只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7.2计算评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的目的地交货价为标准,其中已包含各种税费、运费及保险费、运杂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27.3评委会在评标时,除根据第 11条的规定考虑

36、投标人的报价外,还将考虑量化以下因素:(1)投标文件申明的交货期;(2)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3)所投货物零部件、备品备件和服务的费用;(4)招标人取得投标货物的备件和售后服务的可能性和便捷性;(5)投标货物在使用周期内预计的运营费和维护费;(6)投标货物的性能和效率;(7)“招标项目资料表”和技术规格中规定的其它评标因素。27.4根据第 26.3条的规定,在“招标项目资料表”中列出评标因素,规定量化方法,并以此作为计算评标价的依据。27.5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

37、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列明本项目中所投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清单”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27.6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时,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应当列明本项目中所投的“节能产品清单”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27.7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时,环境标志产品的价20格给

38、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应当列明本项目中所投的“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28 评标价的确定根据第 26、27 条计算出的评标价为最终评标价。评标价仅限于评标的比较,对中标价没有任何影响。29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29.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29.2评委会将遵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29.3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29.4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29.5在评标工

39、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29.6评委会和招标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六授予合同30合同授予标准除第 33条的规定之外,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评标价最低或评分最高的投标人。31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招标项目资料表”规定的范围内,对“货物配置及技术要求”中规定的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货物、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32评标结果的公示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审

40、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32.2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21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33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供应商质

41、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捏造事实或是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核实后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4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5 中标通知书35.1中标公告发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35.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36 签订合同36.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

42、地点,与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36.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36.3如招标人或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对违约方收取中标金额2%的违约金。36.4 如中标人不按第 35.2条约定谈签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报请取消其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可在候选中标单位中重新选定中标单位。37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少于22合同金额的 5%。38 其他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第 35条规定执行,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招

43、标人可将该标授予下一个最低评标价或评标得分高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23第二章 合同条款1.适用性1.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定义2.1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2.1.1“需方”是指“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采购需要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2.1.2“供方”是指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2.1.3“付款人”是指在本合同项下向供方支付合同货物资金款的票据台头单位或部门。2.1.4“合同”是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

44、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中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1.5“合同价格”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款。合同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为固定价格。2.1.6“货物”系指供方按合同要求,须向需方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机械、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或其他材料。2.1.7“服务”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如安装、调试、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1.8“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

45、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及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用于合同项目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2.1.9“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24位派出代表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造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2.1.10“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 1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合同货物的验收。2.1.11“最终验收”是指由法定的检验部门或需方对的合同货物保证期满后的验收。2.1.12“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

46、供的合同货物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足够按“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要求保证所提供设备正常运行使用的备品备件。2.1.13“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在调试和项目试运行阶段进行的运行。2.1.14“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签字和/或印章及日期的文件。2.1.15“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2.1.16“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 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货物不影响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2.1.17“设备缺陷”是

47、指供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2.1.18“运杂费”是指合同货物从供方始发站(车上)/码头(船上)到需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费,保险费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2.1.19“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2.1.20“项目现场”是指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2.1.2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 24小时;“周”是指 7天。253.原产地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

48、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3.2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元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性、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3.3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供方的法定注册地或国籍。4.标准4.1本合同项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5.1没有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

49、由需方或代表需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5.2没有需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供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 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 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需方的财产。如果需方有要求,供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需方。6.专利权6.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7.履约保证金7.1供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二十(20)天内,向付款人提交“合同条款26资料表”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7.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需方因供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7.3履约保证金应采用本合同货币,或付款人可以接受的其它货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7.3.1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由需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提交。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需方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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