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 卖 成 交 确 认 书拍卖会地点: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确认书编号:鄂公拍(2013)第 09-1 期拍卖人:湖北公正拍卖有限公司 买受人:涂朝阳拍卖师:孙传兵 代理人:记录员:沈爱华 竞买号:18 号第 18 号竞买人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在拍卖人举办的鄂公拍(2013)第 09 期拍卖会上,竞得如下标的,成为该拍卖品的法定买受人:拍卖序号 拍卖标的 单 位 数 量1 2006 年登记本田雅阁牌 HG7202A 小型轿车一辆成交金额 (大写)伍万陆仟壹佰元整 ¥56100.00 元佣 金 额 (大写)贰仟捌佰元整 ¥2800.00总 金 额 (大写)伍万捌仟玖佰元整 ¥58
2、900.00 元1、买受人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并认真阅读了本次拍卖会的拍卖须知和相关资料,并现场查看拍卖标的物,自愿遵守执行,承认拍卖结果,当场签署本确认书。2、拍卖人和买受人签订的拍卖须知是本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当日按成交价 5%向甲方支付佣金。4、拍卖成交款的交付与拍卖标的的交割按照拍卖须知的有关规定执行。5、买受人在提取成交拍卖物时,应对拍卖物进行认真验收。若发现拍卖物与拍卖资料不符或与展示的标的不一致,应当场向拍卖人提出,拍卖人应予以解决。否则,买受人按照鄂公拍(2013)09 期拍卖须知相关要求执行。 6、其他约定:本次委托的车辆,在拍 卖成交之前尚未处 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罚款、 补证费用、逾期未年检的罚款等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本次拍卖标的交易费、检测费及其他与过户相关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次委托拍卖成交的车辆 ,其 过户手续必须在 2013 年 5 月 18 日前办理完毕。 车辆在未办理过户前,若因买受人原因上路行驶导致事故发生的,由 买受人承担一切 经济法律责任。委托人和拍 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拍卖车辆现悬挂车牌系单位专用车牌,在 过户时 由委托方收回,不转让给买受人。7、本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向黄州区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