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 州 经 开 区 高 峰 生 态 工 业 园 鹿 山 大 道 道 路 工 程( K2+050-K2+572.93) 施工招标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招标编号:CQKHFZ-2018-217招 标 人:重庆万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编制人: 李 琳 资格(章) 渝建招证字 20140485审核人: 王 姣 资格(章) 渝建招证字 20130003二一八年九月目 录第 一 卷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1 项目概况 .13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
2、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5 费用承担 .141.6 保密 .141.7 语言文字 .141.8 计量单位 .141.9 踏勘现场 .141.10 投标预备会 .141.11 分包 .141.12 偏离 .142. 招标文件 .14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4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53. 投标文件 .16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63.2 投标报价 .163.3 投标有效期 .163.4 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 .163.5 资格审查资料 .173.6 备选投标方案 .17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74. 投标 .17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4.2 投标文件
3、的递交 .17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5. 开标 .18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85.2 开标程序 .186. 评标 .186.1 评标委员会 .186.2 评标原则 .186.3 评标 .187. 合同授予 .197.1 定标方式 .197.2 中标通知 .197.3 履约担保 .197.4 签订合同 .19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98.1 重新招标 .19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199. 纪律和监督 .20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0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0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1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4、219.5 投诉 .21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22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23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24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25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26附表六:确认通知 .27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28评标办法前附表 .281.评标方法 .322.评审标准 .323.评标程序 .32附件 A:废标条件 3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5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35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36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6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671.工程量清单说明 .672.投标报价说明 .673.其他说明 .694.工程量清单 .
5、69第 二 卷 .70第六章 图 纸 .71第 三 卷 .7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3第 四 卷 .7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75一、投标函部分 .76(一) 投标函 .79(二) 投标函附录 .80(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81(四)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 .83二、商务部分 .84三、资格审查资料 .88(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91(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93(三)项目管理机构 .94(四)其他资料 .961、承诺书 .962、信誉要求 .973、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真实性承诺 .981第 一 卷2第一章 招标公告万州经开区高峰生态工业园鹿山大道
6、道路工程(K2+050-K2+572.93)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QKHFZ-2018-217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万州经开区高峰生态工业园鹿山大道道路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地201512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万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万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K2+050-K2+572.93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万州经开区高峰生态工业园鹿山片区。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是鹿山片区主要对外通道,全长2.572公里,本次招标约为522米,桩
7、号为K2+050-K2+572.93,道路红线宽3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II级,设计车速40Km/h,投资额约为2297.76万元。2.3 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以发包人或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场之日起或实际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支档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路灯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
8、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9 月 7 日至 2018年 9 月 11 日(北京时间)。4.2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事宜在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网上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投标截止日前,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发布的招标补遗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3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8 年 9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
9、道 709号闽天会展中心三楼)。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万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龙都广场天津路 27号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渝隆大厦 27楼 联系人:杨 琼 联系人:李 琳电 话:023-85755908 电 话:18996116167传 真:023-58155160 传 真:023-68687775邮 箱: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
10、内容1.1.2 招标人名 称:重庆万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龙都广场天津路27号联系人:杨 琼电 话:023-85755908 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渝隆大厦 27楼 联系人:李 琳电 话:18996116167邮 箱:1.1.4 项目名称 万州经开区高峰生态工业园鹿山大道道路工程(K2+050-K2+572.93)1.1.5 建设地点 万州经开区高峰生态工业园鹿山片区1.2.1 资金来源 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
11、示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支档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路灯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1.3.2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以发包人或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场之日起或实际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 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带有二维码标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正、副本均可)复印
12、件】。(2)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均可)复印件】。(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5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被废标;【注:(1)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应在开标现场完成查询。查询情况打印以后报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后
13、不得随意更换。(2)交易中心应配备网络及电脑实现开标时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以及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查询功能。】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原件复印件、 养老保险原件复印件。3.其他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件复印件、养老保险原件复印件。(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 质量员不少于2人,测量员不少于2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机械员不少于1人,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以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执业注册证或上岗证书原件复印件、养老保险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以
14、上主要管理人员要求仅作为本次资格审查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主要管理人员数量配备标准不得低于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注:投标人项目班子成员社会养老保险必须是由投标人为其申报办理,并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鲜章或通过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社保网上经办系统、自助服务一体机等方式打印(黑白或彩色打印均可)具有电子签章的参保证明。(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照“关于印发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622号)规定,2016年5月1日起,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须纳入市建委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
15、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注:市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市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有效的入渝备案证;市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6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本单位和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已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可从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查询后截图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
16、的,在其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未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应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真实性承诺。若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发现中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 号)文件的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应当在
17、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 的时间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1.11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经业主同意,接受分包的单位应满足相关资质要求,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招标人在(http:/)网上发布。7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投标截
18、止时间 10日前以匿名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邮箱或者传真。 2.2.2 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招标文件费800元/套,否则,拒收投标文件。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在(http:/)网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人在(http:/)网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招标
19、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 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3.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价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16条的规定予以调整。
20、4.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 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5.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6.本工程招标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2977658.03 元,其中暂估价为¥688541.8 元,暂列金额 0 元;最高限价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出,各投标人自行在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下载。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款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规定办法进行填报,否则,将被认定为
21、废标。7.安全文明施工费:7.1根据“渝建发201425 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8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工费、环境保护费和临时设施费组成。7.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 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 号)、市城乡委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619484.05 元,投标函及工
22、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时按渝建发201425 号文、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 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 号)的规定按实调整,并按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 投标保证金、低 价适当担保金一、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的缴纳:1、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缴入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全额划付至以下任
23、意一家银行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无效。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的有效时间以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风险,如同城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缴纳账户的账号与企业基本账户的账号不符的、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到账时间超过缴入截止时间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低价适当担保金金额不符合规定数额的、未一次性全额缴纳的;违反上述任何一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无效,一律按废标处理。3、投标金额:人民币45万元;4、低价适当担保金的金额:低价适当担保金缴纳标准为最高限价的75%,当投标报
24、价低于最高限价75%时,投标单位应缴纳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75%差额的2倍作为低价适当担保金。5、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之一;6、缴入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9月27日17时00分。7、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或重庆三峡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8、保证金收款账户:(1)收款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万州分行账 号:2903010120010003082000541(2)收款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万州天城支行账 号:50001300200059230136-0
25、9779、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二、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的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须知第1.4.1项和第3.5款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项执行。3.7.4 投标文件的副本 份数 投标文件副本 贰 份;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另须向招标人提供商务部分电子文档软件版及电子表格各一份(U盘或光盘)。3.7.5 装订要求1、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
26、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用“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资格审查资料”单独
27、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如果“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袋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4.1.2 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10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709号闽天会展中心三楼)。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 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万州区公
28、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709号闽天会展中心三楼)。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要求同投标人须知第 1.4.1条)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低价适当担保金缴纳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
29、投标须按照“渝建发【2016】22 号”文执行: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原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有效期已满或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按照“渝建发【2016】22 号”文的要求办理入渝信息报送,提供本单位和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已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有效证明(可从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查询后截图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不能提供有效的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或本单位和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已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有效证明的,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5. 展示投标保证金
30、、低价适当担保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6.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7. 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8.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查询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并记录在案;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 开标结束。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共5人,
31、经济、技术专家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11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员会确定中标人7.3.1 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由中标人在其企业所在地或招标人项目所在地(万州)银行开具。2.担保金额:若履约担保金为银行转账,则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5%,若履约担保为银行保函,则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 10%。3.交纳时间: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合同签订前提交。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照工程进度同比例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 30个工作日内退还余下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不计利
32、息。5、若中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则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日内退还银行保函。7.3.2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保证金1.担保形式:银行转账。2.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施工队伍进场前,中标人按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按时缴纳。3.担保金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 2%。4.收款单位: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按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退还。7.3.3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中标人须在本工程项目所在地(万州)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招标人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中标
33、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并由招标人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承包人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支付。本工程当月农民工工资(劳务费)支付比例按不低于当月完工产值 25%计算。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
34、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低价适当担保金1、低价适当担保金缴纳标准为最高限价的75%,当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5%时,投标单位应缴纳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75%差额的2倍作为低价适当担保金,低价适当担保金必须与投标保证金分开缴纳到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2、低价适当担保金提交时间:12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以北京时间2018年 9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前到账为准。开标时投标人持缴费依据原件备查,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3、未中标单位的低价适当担保金在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低价适当担保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
35、合同前由中标人从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将低价适当担保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4、低价适当担保金与招标人要求中标单位缴纳的履约担保不能相互冲抵;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中标单位放弃中标;5、若中标单位放弃中标,低价适当担保金将被没收。如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招标人将对超过的损失进行追偿。6、履约过程中,中标单位提出不能履约的,低价适当担保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责令退场,如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低价适当担保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对超过的损失进行追偿。7、本工程低价适当担保金仅针对需要
36、缴纳的,不需要缴纳的,不提供低价适当担保金缴纳凭证原件复印件。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万州经开区中介机构服务内部指导价格(修订)(万州经开办20177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10.3 交易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按交易中心规章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工程交易费由中标人支付(含业主支付部分),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得单列。10.4 特别说明1、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班子配备人员的相关证书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直接押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退回。2、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需同时与招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招
37、标人处(万州)面签合同和安全责任书,否则,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3、万州区外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 30日内向万州区税务局进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4、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人员证件、证明材料等投标资料进行进一步查验的权利。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备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3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
38、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
39、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4(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
40、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41、。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5(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
42、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匿名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提供的邮箱或传真,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http:/)网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各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各投标人自行在(http:/)网上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
43、标过程和事宜。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http:/)网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各投标人自行在(http:/)网上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http:/)网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62.3.2 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各投标人自行
44、在(http:/)网上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
45、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
46、标处理。3.4.3 投标保证金、低价适当担保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随身携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中要求的原件备查,在核验完身份的同时提交原件,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上述原件一起另外装入自行设计的档案袋中,档案袋不密封,用A4纸将档案袋中的证件名称打印清楚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并粘贴在档案袋上,带至开标现场查验。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7、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