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900201802000022招标人: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公章)日期:二零一八年九月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1 联系电话:0538-8511886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2.1 总则 42.2 招标文件 10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14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9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202.6
2、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212.7 纪律和监督 312.8 质疑与投诉 3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43.1 相关要求 343.2 评审过程 34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35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394.1 签订合同 394.2 追加合同金额 394.3 质量与验收 394.4 合同主要条款 40第五章 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445.1 交货安装期 445.2 交货安装地点 445.3 验收 445.4 质量保证期 445.5 售后服务 44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456.1 项目说明 456.2 招标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45第七章 投 标文件格式 .
3、507.1 报价文 件 517.2 商务文件 567.3 技术文 件 73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0538-8511886 第一章 招标公告1、采 购 人: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 33 号联系方式:18553859116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东岳中学南院院内东侧联系方式:0538-85118862、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900201802000022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
4、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1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6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三、采购需求:已于 2018 年 9 月 8 日至 9 月 11 日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18 年 09 月 13 日 8 时 30 分至 2018 年 09 月
5、 19 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网址:)。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栏目进行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并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操作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供应商”)。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3 联系电话:0538-8511886 3.方式:投标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
6、”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投标人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点击查看附件下载)
7、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4.售价:¥300 元,(招标文件费在开标现场与书面投标文件一同收取),售后不退。注:未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及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五、公告期限:2018 年 09 月 13 日至 2018 年 09 月 19 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 年 10 月 08 日 13 时 30 分至 2018 年 10 月 0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厅(泰安市花园路 39 号)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 年 10 月 0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
8、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厅(泰安市花园路 39 号)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邱娜 联系方式:0538-8511886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0538-8511886 发 布 人: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8 年 09 月 12 日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5 联系电话:0538-85118
9、8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1 总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本招标文件所称货物,是指环境监测设备。2.1.1 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1 招标人 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3 项目名称
10、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4 标段名称 本项目不分标段5 项目内容 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6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为33.6万元;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等于或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7 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提供第2.4.1条证明材料清单中的证件等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并将复
11、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将其扫描上传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注:上传材料中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上传时,只需要上传word格式加盖电子公章即可)。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报价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上传材料与书面提供材料不一致的以上传材料为准。9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0538-8511886 10 提出招标文件答疑时间 2018年09月20日11时30分前。11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18
12、年09月20日16时30分。1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4 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000 元整。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收取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 6、账号:231229235072 7、保证
13、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8、联系电话:0538-6226879 15 投标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17 投标文件电子 版内容:同纸质投标文件;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等;介质:U盘;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 样品要求不需提交样品。20 投标文件装订1、正本一份,胶装,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胶装成一册,正本文件不作为评标依据只作存档用。2、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折叠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
14、对齐,胶装成册(须含投标人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如图纸等),否则其投标无效。21 投标文件份数 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1、书面标书制作壹份正本备查,要求内容必须完整全面,包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7 联系电话:0538-8511886 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2.3.6 项的内容,须单独密封递交。2、投标人须递交壹份电子标书(加密后上传),电子标书内容包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2.3.6项(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的内容。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制作在U盘中与正本密封一块同时递交。3、授权委托人自带CA数字证书,在开标前送到开
15、标现场自行解密。4、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须制作5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内容与正本完全一致。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留存备案。2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18年10月08日13时30分起至14时30分止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8日14时3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厅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24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08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厅。25 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6 唱
16、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7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业主代表1名,评审专家4名。2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29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否30 中标人确定 推荐中标候选人31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向招标人缴纳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至合同金额的100%,质保期(壹年)满后一个月内将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中标单位(以上款项由招标人支付)。32 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
17、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山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8 联系电话:0538-8511886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3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
18、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若中标公示发出后,中标单位拒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无故不供货安装调试,则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并将其加入不诚信单位名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5 电子标制作要求1、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中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当事人2.1.2.1招标人:系指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2.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
19、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9 联系电话:0538-8511886 标人。2.1.2.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2.1.3 招标依据及原则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1.3.5中
20、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1.3.6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2.1.3.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2.1.4 投标人相关要求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1.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
21、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1.4.5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
22、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10 联系电话:0538-8511886 求作出实质性响应。2.1.4.6招标文件中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2.1.4.7招标文件中带“”标注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样品。2.1.4.8投标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1.4.9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2.1.5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
23、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2.1.7 踏勘现场2.1.7.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2.1.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
24、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2.1.7.3投标人经招标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1.8 投标答疑2.1.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问回复”栏目中提出,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招标人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
25、司 11 联系电话:0538-8511886 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统一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2.1.8.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2.1.9 偏离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2.1.10 其他条款2.1.10.1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中标人不得以
26、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招标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2.1.10.2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均不退还;废标或者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予以退还。2.1.10.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2 招标文件2.2.1 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2.2.1.1招标公告;2.2.1.2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
27、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6)评标、中标、定标以及废标;(7)纪律和监督;(8)质疑与投诉;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12 联系电话:0538-8511886 2.2.1.3评标办法;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 2.2.1.5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2.2.1.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2.2.1.7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后作为招标文
28、件的组成部分。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2.2.2.1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三日内,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2.2.2.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29、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对招标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已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否则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后,方可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30、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2.2.2.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13 联系电话:0538-8511886 2.2.2.5投标人自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或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打印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
31、清或者修改内容。2.2.3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2.3.1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不足三日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2.3.2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告知
32、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以给予投标人充足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2.2.4 招标文件的盖章要求招标文件必须加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公章。在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处加盖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为不合格招标文件。2.2.5 招标文件的编制、装订要求2.2.5.1纸张以及打印要求:A4复印纸双面打印;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内容按照生成时间的逆顺序装订后,盖章留存,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6 不合格招标文件2.2.6.1未按照规定要求编制、制作、装订以及盖章的招标文件为不合格招标文件。2.2.6
33、.2不合格招标文件不得发售。已经发售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予以作废,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负责收回已发售的招标文件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重新补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14 联系电话:0538-8511886 发合格的招标文件,重新补发的合格招标文件不得收费;重新补发的合格招标文件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的,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
34、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予以明确,否则予以废标,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承担。2.2.6.3对招标代理机构拒绝发售招标文件或者发售不合格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权依法质疑和投诉,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2.2.6.4发售的招标文件(包括答疑、澄清以及修改)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不一致的,以网上发布的为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招标代理机构全部承担。2.2.7 样品检测、测试以及费用2.2.7.1招标文件要求评标中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检测或者测试的,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5、要求,并按照以下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国家规定或者特殊行业有明确要求必须经检测或者测试合格后方能使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全新的、尚未使用的且有产品合格证的样品,若属于破坏性检测或者测试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同的两份样品,其中一份样品用于检测或者测试,另一份样品用于封样,不论检测或者测试是否合格其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2.7.2招标文件要求开标前检测或者测试样品的:(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检测或者测试的具体方案、技术指标、日期、检测机构、公证机构以及是否是破坏性检测或者测试(若属于破坏性检测或者测试的,投标人应同时提供相同的两份样品,其中一份样品用于检测或者测试,另一份样品用于封样)等内容。
36、(2)在现场检测或者测试前,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公证机构应同时到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出具证明材料或者授权书原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人和投标人签订同意检测或者测试合同并对样品统一编号,公证机构负责现场公证。(3)现场检测或者测试需要专家论证的,应在现场检测或者测试前四小时内由招标人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论证组,论证组成员应为三人以上的单数,论证组成员名单在论证结果确定前要严格保密。论证结束后,论证组成员应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并对检测或者测试样品技术性能优劣进行排序。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
37、标拍卖有限公司 15 联系电话:0538-8511886 (4)样品需要送检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公证机构应共同送至检测机构,并签字确认后同时移交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者测试,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确定合格样品。(5)投标人提供的样品经检测或者测试合格的,合格样品的投标人不得少于三家,否则应当重新招标。(6)投标人提供的样品经检测或者测试合格的,招标人承担检测机构的检测或者测试以及公证等费用,若属于破坏性检测或者测试的,招标人还应承担样品费用;样品经检测或者测试不合格的,投标人承担全部费用;具体费用的承担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检测或者测试合同中约定。2.2.7.3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
38、外,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2.3.1 投标报价2.3.1.1投标报价的范围,为含税全包价。2.3.1.2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2.3.1.3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2.3.1.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3.1.5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格要求填写。2.3.1.6开标时,报价文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39、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投标人应签字确认。2.3.1.7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2.3.2 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处,签字的不得由他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16 联系电话:0538-8511
40、886 人代签。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3.3 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2.3.4 投标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2.3.4.1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2.3.4.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在投
41、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2.3.4.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2.3.5 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投标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2.3.5.1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和日期、标段。2.3.5.2投标文件内容。投
42、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2.3.5.3投标文件装订。投标文件为A4幅面,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投标人同时对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文件应按所投标段分别编制并分册胶装。2.3.5.4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按标段分别密封。2.3.5.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资信及商务响应表或者技术偏离表中注明。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17 联系电话:05
43、38-8511886 2.3.5.6投标文件数量以及要求。包括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和一份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纸质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字样。2.3.6 投标文件的组成2.3.6.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组成:2.3.6.2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报价明细表;(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2.3.6.3商务文件(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5)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6)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7)中小企业声
44、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9)财务状况;(10)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12)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资料;(13)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注:招标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者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书。2.3.6.4技术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证明货物及其相关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资料,主要包
45、括:a.技术方案;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18 联系电话:0538-8511886 b.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若是环保、节能产品须详细描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c.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以及其货源地与价格;d.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招标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条款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制造标准。投标人在详细阐述货物的
46、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选用替代标准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2)技术文件组成货物技术参数;技术偏离表;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a.项目总体架构以及技术解决方案;b.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安排;c.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内容和措施;d.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2.3.6.5电子版投标文件(1)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2)电子版介质为U盘,文件格式须为PDF、DOC或XLS等。(3)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不退回。(4)电子版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2.3.7 投标保证金缴纳以及退还2.3.7.1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方式: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19 联系电话:0538-8511886 2.3.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