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廉江市第二十小学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服务招 标 文 件采购编号:440881-201806-278026-0002 采 购 人:廉江市第二十小学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 0一八年六月2温馨提示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钟内。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报价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三、 投标供应商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服务费存入中标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四、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2、时间前到达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见投标供应商须知)。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报价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转账。五、 投标/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六、 请仔细检查投标/投标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七、 请正确填写报价一览表。八、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九、 如投标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十、 投标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 为了提
3、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十二、 投标供应商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3总目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廉江市第二十
4、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廉江市第二十小学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81-201806-278026-0002二、采购项目名称:廉江市第二十小学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服务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2,163,600.00 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1.项目内容:廉江市第二十小学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装饰设计及改造)、现场指导与监督。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3.工期:1).方案设计成果工期:合同签订后起算,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工期为 30 工作日。2).施工
5、图成果工期:方案设计通过后,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工期为 45 工作日。4.本项目设计方案由供应商无偿提供,采购人不提供任何经济补偿。五、投标供应商资格: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及开户许可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6 年或 2017 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 2017 年成立至今的,可提供近期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 年 2 月至今任意
6、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加盖公章或做出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3“投标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的 3“投标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 3“投标函”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5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
7、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4.投标人具有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结果须为近 3 年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5. 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
8、表人或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报名),被授权人应为项目负责人;(4) 符合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5) 符合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 7 月 2 日起至 2018 年 7 月 6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观海北路 10 号君临
9、海岸商住小区商业街二层 04 号商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7 月 27 日 9:3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 年 7 月 27日上午 9:00 至 9:30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湛江市赤坎区观海北路 10 号君临海岸商住小区商业街二层04 号商铺九、开标时间:2018 年 7 月 27 日 9:30十、开标地点:湛江市赤坎区观海北路 10 号君临海岸商住小区商业街二层 04 号商铺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40000.00 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电话:020-83543324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
10、中路 316 号金鹰大厦 10 楼6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8 年 5 月 日7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一、 采购人:廉江市第二十小学二、 项目名称:廉江市第二十小学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服务三、 项目预算:¥2,163,600.00 元四、 项目内容1、项目内容采购内容清单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数量 预算单价 预算金额1廉江市第二十小学升级改造工程计项 1 ¥2,163,600.00元 ¥2,163,600.00元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一)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现场指导与监督。(二)、主要技术标准本工程设计要求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参考有关资
11、料进行。设计依据:(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 版;(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 年修订版);(6)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2012 ;(7)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09;结构依据:(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6;(4)建筑抗震
12、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6)广东省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31-2016;8(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9)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工期1).方案设计成果工期:合同签订后起算,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工期为 30 工作日。2).施工图成果工期:方案设计通过后,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工期为 45 工作日。2、设计成果及质量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下列成果文件,其质量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应方案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招标图、施
13、工图满足相应阶段的要求。乙方在投标时须正确理解项目背景:设计人须自行组织调查现场环境和资料,甲方可尽量提供必要帮助,但不能因此影响设计质量和设计工期;乙方需在理解上述背景下参与投标,一旦递交投标材料,视为明确理解并接受上述要求。方案设计报告:方案设计图纸,质量要高,如影响甲方建设工期安排,需进行处罚。3)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项目各部分技术及工艺要求、图纸及其他附件各八份;上述文件数字格式光盘两份。4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一、 投标费用说明1.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 本次招标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的中
14、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收费。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服务费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条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将合同顺序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3. 中标服务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收款银行帐号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交纳中标服务费通知书中指定的银行帐号为准。二、 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的构成4.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
15、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组成:1) 投标邀请函2) 用户需求书3) 投标供应商须知4) 开标、评标、定标5) 合同书格式6) 投标文件格式 7)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等5. 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5.1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于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更正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清更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更正不足15天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当时已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
16、公章,传真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5.2 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变更时间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10有当时已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6. 投标的语言6.1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7. 投标文件编制7.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
17、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7.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7.3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7.4 如果因为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
18、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8. 投标报价及计量8.1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8.2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 投标保证金9.1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2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交纳办法如下:1)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收款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
19、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一支行银行账号:3602000129201902177投标供应商填写银行交款票据时,必须清晰填写采购项目编号和投标供应商全称。否则有可能造成保证金退还的延误。119.3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9.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9.5 为使投标保证金得以顺利退还,请投标供应商认真阅读投标文件格式“退保证金说明”中的内容并按要求填写及签章。9.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并上交国库:
20、1) 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10.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0.1 投标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0.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10.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1 投标供
21、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1.2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并独立封装。11.3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11.4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2. 投标文件的递交12.1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12.2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1)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12.3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
22、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1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213.1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时间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13.2 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 开标、评标、定标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六、 询问、质疑、投诉14. 询问14.1 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
23、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5. 质疑15.1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1) 采购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最少 5 个工作日;购买本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24、损害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
25、承担责任。15.2 质疑联系人:林工电话:020-83543324; 传真:020-83546050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 316 号金鹰大厦 10 楼;邮编:510060 1316. 投诉16.1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16.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廉江市财政局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17. 合同的订立17.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
26、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7.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8. 合同的履行18.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18.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
27、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19. 有关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更多细节请见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第二部分的第十二章和第十三章。八、 适用法律2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14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一、 开标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2 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报价一览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3
28、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二、 评标委员会4.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5.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供应商。6. 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但该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 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书面要求投标供应商修正投标
29、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这些修正不应影响评标的公平公正。三、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8.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9.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9.1 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一)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9.2 只有全部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对投标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及商务评审。9.3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
30、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1510. 技术及商务评审10.1 评分总值最高为 100 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权重 30 60 1010.2 10.2 技术评审技术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二:技术评审表;10.3 商务评审商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三:商务评审表10.4 价格评审10.4.1 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1)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
31、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 对投标服务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3) 对投标服务的非关键、非主要内容,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供应商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投标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评标价;4) 对非关键、非主要内容的费用,如果投标供应商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标价;5) 对数量的评审,以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所明示数量为准;用户需求书未明示的,由评标委员会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供应商的澄清文件决
32、定;6) 本条款中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核实价。10.4.2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 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报价给予 C1的价格扣除(C 1的取值范围为6%),即:评标价核实价(1C 1);2)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3)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64) 本
33、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并提供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10.4.3 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10.4.4 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1010.5 评标总得分及统计: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乘以权重即为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评分或商务评分。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
34、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1.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11.1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本项目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三中标候选人。11.2 中标价的确定: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如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价中。11.3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
35、应商。12. 发布中标结果12.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下列媒体公告中标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12.2 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经采购人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收到。12.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附表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审 查项 目 要 求 (与公告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致)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36、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3.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4. 投标人具有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结果须为近 3 年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5. 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资格性审查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需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1.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若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投标供应商应能做出合理说明。2.按要求缴纳了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交纳办法将保证金送交银行的银行交款回单复印件; 3.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4.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的。符合性审查5.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
38、90 天。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3. 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184. 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供应商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9附表二:技术评审表技术评审表序号 主要评判因素 评分标准 较好方案 一般方案 较差方案1设计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合理可行,重要设计节点安排等方面有针对性表述。 20 16-20 10-15 0-92 设计进度安
39、排有设计进度计划表及确保进度的技术组织措施。 20 16-20 10-15 0-93 限额设计 有工程造价控制的保证措施。 20 16-20 10-15 0-94 设计驻场人员服务承诺设计驻场人员的工作内容、职责和义务全面准确。 20 16-20 10-15 0-95 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的全面性、可操作性、合理性等 20 16-20 10-15 0-9综合评价 100备注: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2.技术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3.投标人未提交设计方案不作为废标条件。20附
40、表三:商务评审表商务评审表序号 项目分值分配 内 容一 企业类似 业绩 【8】2016年1月至今完成的含有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类似业绩:有含有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得 2 分,最多得8分。二 企业业绩 获奖 【24】2016年1月至今,承担过的公建类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项每项得 2 分,最多得 12 分;获国家级奖项(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每项得 2 分,最多得 12 分。 三 人员配备及技 术水平 【18】3.1项目负责人职务、执业资格及专业职称7(1)满足附录1-1基本要求得 7 分,否则得 0 分。(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的社保证明为准)。3.
41、2各专业负责人职务、执业资格及专业职称6(1)各专业负责人均满足附录1-1基本要求得 3 分,否则不得分。(2)各专业负责人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1.5 分/项,最多得 3 分。(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的社保证明为准)。3.3 其他人员配备 5(1)其他人员(不含驻场人员)均满足附录1-1要求得 3 分, 否则不得分。(2)其他人员(不含驻场人员)均满足附录1-1的基础上,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0.5 分/项,最多得 1 分。(3)驻场人员满足招标文件附录1-2要求的,得 1 分,否则得 0 分。(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
42、以提供的社保证明为准)。四企业荣誉及档案综合管理等级【24】4.1 企业荣誉 10 2012 年以来有被评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先进企业”得 10分,否则不得分。4.2 档案综合管理 等级 14(1) 获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等级得14分;(2) 获省一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等级得8分;(3) 获省二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等级得3分;(4) 其它不得分五 信誉 【26】5.1 合同信誉 11合同信誉良好(获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证书,至今连续5年至9年,得2分;至今连续10年至14年,得5分;至今连续15年及以上,得11分),其他情况得0分。21序号 项目分值分配 内 容5.2
43、其他信誉 8投标人被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为全国建筑设计行业诚信单位,且具有银行出具的AAA级信用等级证明,均在有效期内的,得8分。其余情况不得分。5.3 体系认证 7 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7分总计 100备注: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2、商务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22附录1-1: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基本要求序号 专业分工 人数 职务、执业资格、专业职称 备注姓 名年龄/专业工作年限注册执业资格/职称备注项目
44、负责人 人一级注册建筑师,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以上,其相关设计经历在 10 年以上。建筑专业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建筑专业设计人 2 人具备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或以上。结构专业负责人 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结构专业设计人 2 人具备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或以上。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人注册设备师,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人注册设备师,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电气专业负责人 人注册设备
45、师,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注:投标人应按本表填写所列的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各专业人员的资历(至少应对本表基本要求的事项作出响应,否则责任自负)。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须附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如有)复印件。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本表所列人员的2018年2月至2018年4月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须满足投标邀请函第五条的要求,以上人员基本要求均为评审择优条件。23附录1-2: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投入人员表注:现场指导和驻场设计人员必须是附录 1-1 中主要人员中的成员;在设计阶段,本项目中标设计单位的主要设计人员(包
46、括项目负责人)根据招标人的书面指令要求的时间驻现场设计;在施工阶段(从施工图通过审查后开始),现场指导与监督负责人(以下简称设计代表总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服务于项目建设的始终。其他现场指导与监督负责人员(以下简称专业设计代表)根据招标人的书面指令要求的时间提供驻场服务,且业主有权发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中的任何人员作为现场指导与监督人员提供驻场服务。序号 姓名 专业分工 数量专业职称(要求) 工龄(年) 主要作品、 业绩、著作名称备注一 (现场设计项目组)1 设计代表总负责人 1 人专业设计负责人之一(可兼任以下岗位之一)2 结构专业设计代表 1 人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
47、上技术职称二 (配合服务人员组)1 报审报建人员 1 人报审报建专员,具备报建经验,为建筑专业技术人员。2 招标配合服务协调负责人 1 人由建筑专业负责人,或结构专业负责人兼任24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25说 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
48、同)(GF-2000-0209)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
49、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房屋建筑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