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庆 元 县 洋 心 大 桥 至 阁 门 岭 大 桥 两 岸 绿 道 景观 ( 一 期 ) 工 程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 EPC) 总 承包招 标 文 件招 标 编 号 :庆 建 招 2018 33 号招 标 人:庆 元 县 城 市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责 任 公 司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一八年九月备案单位(章): 备案时间:2018 年 09月 19日目 录第一卷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21 招标条件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5 投标文件的递交 .36 发布公告的媒介 37 联系方式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须
2、知前附表 .41 总则 .112 招标文件 .133 投标文件 .144 投标 .175 开标 .186 评标 .187 合同授予 .198 纪律和监督 .20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0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 评估法) .2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8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28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3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95第二卷 .100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101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02第三卷 .103第七章投标文 件格式 .104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1-第一卷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设
3、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2-第一章 招标公告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已由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庆发改投201815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庆元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庆元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选址于庆元县松源街道北门村(东至咏归桥,南至江滨路,
4、西至阁门岭大桥,北至松源溪)。项目建设内容包含:(1)建设绿道(长约 2295 米,宽约 5 至 7 米)、人行道(其中包含斜驳坎上方悬挑 2 米人行道长约 860 米及垂直驳坎上方悬挑 2 米人行道约 575 米)、自行车道、阁门岭滨水广场(设坡道 20 米)、橡皮坝平台、希望之门平台、西大桥城市阳台、绿道沿线挑台;(2)改造驳坎处台阶 8、现状景亭 1 座;(3)增设浮雕 8 个、挡墙 30米、浮雕墙 1 个、景观坐凳 12 组,景观小品 5 组;(4)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及绿化等。2.2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E)- 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具体细化为:工程设计。包括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
5、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浮雕、景观坐凳、景观小品采购等;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等;工程验收。负责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活动组织及相关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2.3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 个月,其中主体工程必须在 2019 年 2 月 4 日前完工并对市民开放(主体工程指绿道、人行道、自行车道、滨水广场、橡皮坝平台、希望之门平台、西大桥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3
6、-城市阳台、绿道沿线挑台)。本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生效至竣工验收通过为止。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专业);3.4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
7、p:/)下载招标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0 月 11 日 9 时 30 分止,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412 室(庆元县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庆元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庆元县中国银行大楼七楼联系人:胡于森电话:0578-
8、6129572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丽青路 141 号联系人:朱海军 陈龙娇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4-电话:0578-2151491 21211732018 年 9 月 19 日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庆元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庆元县中国银行大楼七楼联系人:胡于森电话:0578-6129572 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
9、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丽青路 141 号邮编:323000联系人:朱海军 陈龙娇电话:0578-2151491 21211731.1.4 项目名称 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1.1.5 建设地点 庆元县松源街道北门村(东至咏归桥,南至江滨路,西至阁门岭大桥,北至松源溪)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上级补助和建设单位自筹1.3.1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E)-采购(P)- 施工( C)总承包。具体细化为: 工程设计。包括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浮雕、景观坐凳、景观小品采购等;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
10、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等;工程验收。负责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活动组织及相关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1.3.2 工期总工期为 4 个月,其中主体工程必须在 2019 年 2 月 4 日前完工并对市民开放(主体工程指绿道、人行道、自行车道、滨水广场、橡皮坝平台、希望之门平台、西大桥城市阳台、绿道沿线挑台)。本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生效至竣工验收通过为止。1.3.3 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及浙江省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
11、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6-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和信誉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专业);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 补偿 不补偿1.9.1 踏勘 不组织1.10
12、.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天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7 天前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 承担的工作 招标人不指定分包人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允许施工分包,但需经招标人认可。1.12 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补遗书、澄清文件等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上公告,招标人不再一
13、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上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2.4 最高投标限价 1142 万元,其中设计费 42 万元,工程费用 1100 万元。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7-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人以总报价的形式报价,该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结算时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第 17 款进行结算。其中设计费按总价包干,工程费
14、用按照统一的下浮率进行结算。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3.4.1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银行汇票、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金额:人民币二十万元整提交:1、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保函开具对象为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有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的企业(具体参照丽招管办201315号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年度缴纳证,超过缴纳证额度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汇票、银行转帐或银行电汇方式交到以下账户:收款单位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银行
15、帐号:2010000154357433、其他方式:银行汇票、银行转帐或银行电汇收款单位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帐号:201000015435743(投标保证金一般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或银行汇票方式交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票据递交到中心财务人员处;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投标时须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到中心财务人员处核对。)退还:参照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执行3.5.2 近年财务状况 不要求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16、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 及仲裁情况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须签字或盖章的地方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单位盖章。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技术标、商务标分别为:1 份正本,4 份副本。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8-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3.7.5 装订要求1. 纸质投标文件一律采用胶装成册,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太厚可分册装订)。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含正本与副本)、商务标(
17、含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单独包装在二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在商务标内),并在每个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 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1、招标单位名称2、工程名称3、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5、投标单位地址:6、邮编:7、联系人:8、联系电话:9、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开封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庆元县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4.2.5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一、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二、逾期送达的或
18、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412室(庆元县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5.1 开标应到场人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的,或未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予以退回。(注:法定代表人以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中登记的姓名为准。)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9-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
19、内容5.2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的代表检查各自投标文件密封、完整情况。开标顺序:按递交先后顺序逆序开启,先开技术标,再开商务标。开标时,如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招标人将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一)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接收要求的;(二)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所投标段开标结束前未能参加开标或未能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或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能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由投标人的代表检查各自投标文件密封
20、、完整情况;(4) 按递交先后顺序逆序开启,先开技术标,再开商务标;(5)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 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 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共 5 人以上单数,由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组成;综合评估法6.3 评标办法 评标基准价范围:按最高投标限价下浮 0-5%之间,超出评标基准价范围的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人候选人数:1 人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7.4.1
2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或工程综合保险保单,履约保函应由中标人开户行或其他具有开具保函资格的银行出具。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5%。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10-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8.5 异议投诉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遇节假日推至节假日后第一天)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
22、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414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 评标结果公示期限 3日9.2 否决投标的情形一、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一) 符合性内容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本表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
23、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但无有效的委托授权书的;3.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4.投标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5.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6.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7.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8.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或载明的质量目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目标的;9.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24、10.其他前附表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的情况。10.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二) 商务标内容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三) 技术标内容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9.3 招标人风险控制价招标人风险控制价为最高投标限价的 85%。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
25、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即风险担保金。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提交)。 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11-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风险担保金退还方式: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同意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9.4 工期提前和延误工期延误的,按15000元/天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工期提前的,按15000元/天给予提前竣工奖励,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12-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
27、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 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13-(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
29、被责令停业的;(7)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30、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14-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
31、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32、组成部分。1.11 分包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1.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 投标人须知;(3) 评标办法;(4) 合同条款及格式;(5) 发包人要求;(6)
33、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7) 投标文件格式;(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15-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投标截止日期
34、 15 天前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上给予答复,并形成书面通知,招标人的答复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无疑问,招标人对其逾期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解释。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3.2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上给予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
35、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约束作用。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分为技术标、商务标二部分封装。技术标包含:(1)承包人建议书;(2)承包人实施方案;商务标包含:(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5)投标保证金;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16-(6)价格清单;(7)资格审查资料;(8)其他资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
36、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
37、须知前附表及价格清单报价说明。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
38、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17-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3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来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
40、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6 信誉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
41、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18-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
42、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纸质投标文件一律采用胶装成册,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太厚可分册装订)。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含正本与副本)、商务标(含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单独包装在二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在商务标内),并在每个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
43、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
44、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19-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45、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的,或未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予以退回。(注:法定代表人以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中登记的姓名为准。)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
46、开标顺序;(6) 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 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9)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 开标结束。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47、-20-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 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48、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7.4 履约担保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49、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庆元县洋心大桥至阁门岭大桥两岸绿道景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21-分予以赔偿。7.5 签订合同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