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7 版)招标编号: /(明标抽签法)工程名称: 机动车检测中心检测护栏工程建设单位: 杭州余杭交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凯莱缔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日期: 2018 年 月 日备案机关: 2目 录一、前附表3二、招标要求4三、投标须知7四、合同条款格式13五、投标文件格式41六、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纸(另附)七、经审核的预算标底(另附)重要事项提醒!因新版小额交易系统上线,为保障投标人有序参与小额建设工程招投标,须录入投标人相关信息。凡
2、未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报送企业相关信息的各投标人,请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及时将企业相关信息报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窗口(余杭区临平南大街 265 号市民之家三楼,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 89360717 或 15058137765),有关报送企业信息的具体要求详见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若因投标企业未主动办理信息登记造成投标人无法参与投标或被视作无效投标人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拒绝解释或相关投诉。3一、前附表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工程名称 机动车检测中心检测护栏工程1招标人 杭州余杭交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余杭区临平2设计单位 /建设
3、规模 概算 11 万元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3结构层数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4本次招标投资额 11 万元质量标准 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5质量要求 合格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6标段划分 1 个标段7 工期要求 20 日历天8 资金来源 集体出资投标人资质等级列入 2018 年度杭州市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新)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履行合同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诚信制裁企业不得参与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9联合体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0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11 投标有效期
4、为: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 元,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17 日 16 时 00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 人民币 0 元,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13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自行安排。投标预备会:不举行。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如有疑问请于 2018 年9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之前以书面加盖公章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14 投标函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收件人:杭州余杭交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地点:交通集团五楼开标室 北京时间:2018 年 9 月 18 日
5、 9 时 30 分止16 开标地点及时间地点:交通集团五楼开标室 北京时间:2018 年 9 月 18 日 9 时 30 分17 评标标准及方法 明标抽签法18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5%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支票、汇票、网银等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形式(不允许使用现金)19 备注 二、招标要求1.本工程投标人须符合前附表第 9 项要求才能参加投标,且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本工程投标人须按前附表第 7 项要求完成工期(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3.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形式。招标人在标底造价中明确的暂定价计入报价,不得优惠。4.本工程由中标单位实行总承包
6、,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者,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向施工单位索赔中标造价 1%的违约金。如本工程部分专业投标单位无资质或有资质但资质等级未达到该工程专业资质要求的,允许分包,但需征得建设方同意,中标单位可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5.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位,不能更换,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到岗、到位。甲方将按“小额建设工程履约评价办法”,针对人员到位情况、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对中标单位进行履约评价,5评价结果列入全区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管理范畴,中标单位必须做好配合工作。6.为保证招标工作的严肃性和有序性,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7、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6.1 凡已在区住建局招标办预缴 2018 年“年度保证金”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新)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无需重复缴纳投标保证金。6.1.1 凡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新)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如已在区住建局招标办预缴“年度保证金”的,其“年度保证金”自动转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应将“年度保证金”预缴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承担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的投标担保责任。6.1.2 若已预缴“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经核实被处没收投
8、标保证金的,须补缴没收金额的投标保证金。6.1.3 没收投标保证金决定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若违约投标人未按要求补缴的,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和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在违约投标人预缴“年度保证金”中扣除没收金额,转交招标人。6.2 未在区住建局预缴 2018 年“年度保证金”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新)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按招标文件保证金条款执行。6.2.1 投标人应按要求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如下:账户名称:杭州凯莱缔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杭州余杭支行,帐号:357950100100149747。投标保证金必须
9、采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网银形式,凭银行支付凭证(以实际到账为准)到临平街道办事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该收据将作为保证金交纳的凭证,投标单位应将该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6.2.2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6.2.3 所交保证金手续不得重复使用,一项目一收一退。投标保证金递交单位须与投标单位相符,不得以个人名义前来交纳保证金。递交单位与投标单位不相符、以现金缴款方式交付投标保证金的均作无效标处理。6.2.4 未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且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向临平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保证金均以交纳6时的投标人名称及银行账户原路退还。6.3 有下列情况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6.3.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6.3.2 投标截止时间后坚持要求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的;6.3.3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签订合同;6.3.4 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6.3.5 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7.工程质量标准:7.1 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7.2 本工
11、程竣工验收结论报告由五方主体(包括业主方、监理方、设计方、勘测方、施工方)或工程实际的相关主体方共同参与验收并盖章,初评通过后方可到备案机关备案。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8.1 标底已按照计价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计价,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操作规程,完善相关措施,做好自身的保险等工作。8.2 本工程凡涉及治安、市政、市容、环保、交通、计划生育、所在地村民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和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支出。8.3 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一律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9.其他要求:9.1 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施工便道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费用自理。9.2 招标人
12、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9.3 施工单位必须做好与有关专业管线单位的配合工作。9.4 本工程由招标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处理招标中有异议的问题。9.5 订立书面合同 30 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临平街道办事处小额交易中心备案。9.6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开工建设前,须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经业主认可并签订合同后方可施工。9.7 若因投标人未对审核后标底的成本进行测算等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不在规定时间7内签订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单位有权禁止其 5
13、个月内在本街道行政区域从事小额投标业务,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上报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再作进一步处罚。10.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前 3 日内递交,具体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明确。11.施工单位必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向审计机关报送工程决(结)算审计的各项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投标须知1招标文件1.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它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2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前附表第 13 项所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逾
14、期质疑无效。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必要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 1 天前以书面或发布的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给所有投标人,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 1 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告知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1.3.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以书面或发布的
15、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2.报价依据:2.1 本工程标底采用一编一审制,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审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2.2 本工程的经审核的预算标底价为 124670 元,中标让利幅度为 12%,中标价=标底价(1-中标让利率),即 109710 元(四舍五入为整数)。82.3 本工程标底编制审核依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
16、010 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 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 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 版)和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施工图纸及有关文件规定。材料价格详见经审核的预算标底。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1.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
17、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和各附件)。3.2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3.2.1 投标文件均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的密封方式密封(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密封袋内,投标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密封袋上粘贴外封面(见附件 1),否则作废标处理。 3.2.2 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2.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有修改应加盖投标人公章。3.2.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
18、何责任。4.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15 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委派的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在签到簿上签名。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9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成部分;5.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
19、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6.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7.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7.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7.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8.开标:8.1 本工程招标人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8.2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应随带并现场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交易员证及交易员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作投标无
20、效处理。8.3 投标人委派的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8.4 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8.4.1 由招标人按核验顺序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8.4.2 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8.4.3 由招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格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内容,并当众宣布符合性审查结果,该结果由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8.5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作无效标书处理。8.5.1 数据书写不清、难以辨认,或涂改后未盖单位公章;8
21、.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的;8.5.3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不齐全或无效(封面、投标承诺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工程结算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质证书及 B 证、建造师二代身份证和投标保证金发票或“年度保证金”预缴收据复印件);108.5.4 封面、投标承诺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工程结算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质证书及 B 证、建造师二代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发票或“年度保证金”预缴收据复印件未同时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8.5.5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5.6 项目负责人有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
22、工程8.5.7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9.评标9.1 评标方法9.1.1 本工程采用明标抽签法,具体程序如下:9.1.2 宣布经符合性审查后最终有效投标人名单及抽签规则。9.1.3 将有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送达签到表上签到的顺序号作为有效投标人的编码代号;9.1.4 将标有有效投标人编码代号的乒乓球投入摇号机内,由招标人代表按抽签规则实施摇号抽签。9.2 抽签规则a. 5 名及以下投标人:实行一轮抽签,抽出 3 名拟中标候选人,依次分别为拟第一中标候选人、拟第二中标候选人和拟第三中标候选人。b. 610 名投标人,实行二轮抽签:第一轮抽出 5 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 3 名拟中标
23、候选人,依次分别为拟第一中标候选人、拟第二中标候选人和拟第三中标候选人。c. 11 名及以上投标人,实行三轮抽签:第一轮抽出 8 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 5 名投标人,最后一轮抽出 3 名拟中标候选人,依次分别为拟第一中标候选人、拟第二中标候选人和拟第三中标候选人。10.定标10.1 招标人确定拟中标候选人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10.2 招标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应当确定拟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拟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经公示无异后可以确定拟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10.3 招标人应
24、将评标过程做好记录,各有关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11.工程款支付及结算1111.1 工程进度款支付:11.1.1 按月或形象进度在经过监理和业主审核后支付实际完成合同内的计量款的 70%进度款(含预付款,不含新增工程量);11.1.2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并提交有效的工程结算审计资料后,凭资料结算审计受理单支付至实际完成合同内的计量款(扣除甩项工程)的 80%(含预付款);11.1.3 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5%,剩余的 2.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满复验合格后无息付清。11.2 当发生工程设计变更或出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错误时经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设
25、计单位签证同意进行工程量按实调整或“暂定综合单价”的项目,工程结算中单价按以下方法确定:11.2.1 审定标底价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考报价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按照审定标底价与中标价的优惠比例,实行同比例优惠。11.2.2 审定标底价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套用(包括套用换算)2010 版浙江省现行预算定额并按照审定标底价与中标价的优惠比例,实行同比例优惠,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参照开标当期信息价,没有信息价的由承包人进行上报,发包人组织市场询价并进行签证主材价;对不能套用(包括套用换算)的,则由招标人组织市场询价并进行签证综合单价,仅计取农民工工伤保险和税金。11.2.3 如果施工
26、期间主要材料、人工价格有异常波动情况,本工程均不予调整。11.2.4 工程结算应在所有竣工资料递交招标人后,符合要求的予以竣工结算。12承包人违约:12.1 工程质量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扣以不超过 80履约违约金;12.2 工期延误扣以违约金 1000 元天,最高不得超过 50履约违约金;12.3 承包人违反“ 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的规定,没收履约保证金。13.参照的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对于条例中没有约定的其他专业工程按招标人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约定。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招标投标法、建设部第 89 号令、七部委令第
27、 12 号、30 号等国家、省、区的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等的有关规定执行。14.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杭州余杭交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 董工 联系电话:1805879389912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凯莱缔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舒健 联系电话:86162303四、合同条款格式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
28、、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6.工程承包范围: 。13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工程质量标准:符合 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
29、民币(大写) (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价格形式: 。五、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14(7)经审核的预算标底;(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
30、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
31、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1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 合同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
32、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 监理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16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 标准和规范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按通用条款约定;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
33、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17(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经审核的预算标底;(9)其他合同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其他: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34、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7 联络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18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
35、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本工程的超大件: 本工程的超重件: 1.11 知识产权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
36、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19;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 。 2. 发包人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 1-2 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
37、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20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
38、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继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 。(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3.3 承包人人员21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9、3.3.2 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 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
40、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224. 监理人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 ;(2) ;(3)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23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 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