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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车站设备采购及运维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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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车站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造价咨询合同公开比选文件全一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八月2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车站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造价咨询合同公开比选公告广州地铁集团建设事业总部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车站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造价咨询合同进行公开比选,具体事宜公布如下:一、建设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志红 联系电话: 020-83155906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车站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造价咨询项目三、建设地点: 广州 四、资金来源:政府筹资 五、工程概况/项目内容:广

2、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车站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造价咨询项目内容包括,十一号线、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号线、十二号线、七号线二期、五号线东延段、三号线东延段、十四号线二期,以上十条线路的车站设备专业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采购造价咨询服务。六、承包方式:总价包干七、工作内容/主要工程量: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车站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价格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八、本项目所设置比选控制价为 94.50 万元 。3九、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时间: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 年 8 月 29 日 至 2018 年 9 月

3、3 日注:比选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 年 9 月 4 日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 年 9 月 10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注: 如报名参加比选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业主在确认正式比选申请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十、报名地点:广州地铁建设事业总部 投资管理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万胜广场 A 塔 22 楼)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正本 1 份,副本 1 份,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请按下列次序将资料装订成册(1)比选报名表;(

4、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见附件一)(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比选申请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3)按本公告第十一条“比选申请人资质等级要求”提示所需的资料。十一、比选申请人资质等级要求:(一) 比选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二) 比选申请人必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企业诚信档案(须打印网页) 。(三)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名。(四) 在本公告发布时,比选申请人未在以往地铁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 (见附件二) 。(五) 比选申请人必须是广州地铁网站 “广州

5、地铁工程造价咨询类投标人企业库(Z 库) ”(附件三)库内单位。十二、资格审查方式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4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最低标准)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最低标准)时为招标失败。十三、潜在比选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业主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电话:8310676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万胜广场 A 塔楼 40 层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 发布。附件一、比选报名申请表附件二、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2018.08.20 更新)附件三、广州地铁工程造价咨询类投标人

6、企业库(Z 库)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18 年 8 月5附件一:比选报名申请表年 月 日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经理/总监/其他)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投标人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业主意见 6附件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序号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1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2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3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4 长沙福莱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5 广州市圣一广告有限公司6 深圳市胜利龙仪器仪表有限公司7 广州欧

7、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8 广东建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9 深圳市鹏祥车辆配件有限公司10 东莞市奥弘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11 南京吉昇冷暖设备有限公司12 北京天泽电力器材有限公司13 广州亿仁电脑科技有限公司14 广州仙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5 广州比信优通信设备有限公司16 佛山市联容贸易有限公司17 戎威远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18 广州市洪华五金机电有限公司19 广州市建安水电五金有限公司20 深圳市鑫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21 广州市润泽工程设备有限公司22 广州西冠机电设备有限公司23 广州恒菱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724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25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

8、公司26 陕西齐力电气有限公司27 中维物资回收(广东)有限公司28 深圳市飞尚众成科技有限公司29 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30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31 广州盛川贸易有限公司32 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33 黄志军(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 144060700911)34 戴斌(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鲁 137060807702)35 谷剑波(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44013067)36 田立全(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川 151151519853)37 陈水冰(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00188666)38 谢吉国(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川 1511

9、31413736)39 陈斌(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61000750)8附件三:广州地铁工程造价咨询类投标人企业库(Z 库)序号 单位名称1 广东丰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 广州珠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 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 广州至衡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6 广州市吉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7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8 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 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广州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 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1 广东海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13 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14 广东建瀚工程管

10、理有限公司15 广东金厦工程管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6 广东华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7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18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9 广东飞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21 广州同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2 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 广东盛建工程事务咨询有限公司24 广东信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925 广州市诚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6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27 广州市宏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8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9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0 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31 广州宇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

11、2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3 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34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5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36 北京国金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7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8 中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9 重庆铂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0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1 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2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43 广东拓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44 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45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目 录第一章 比 选 须 知 .10第二章 合 同 格 式 .17第三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32第四章 技术要求 .36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37第六章 公

12、开比选评审办法 .3811第一章 比 选 须 知一、比 选 须 知 前 附 表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2.1.1 工程名称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车站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造价咨询合同2 2.1.2 工程地点 广州市3 2.1.3 承包方式 总价包干4 2.2.1 公开比选范围 AF 库5 2.2.2 工期要求 造价咨询机构自签订合同起至完成合同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6 3.1 资金来源 政府筹资7 4 比选申请人资质等级要求 详见比选须知第 4 条8 比选有效期 120 日历天(从比选截止之日算起)9 发出公开比选文件日期:2018 年 9 月 4 日2018 年 9 月

13、 10 日 时间:9:30-11:30,13:30-16:00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塔广州地铁建设事业总部 22 楼10 9.1 比选控制价 比选控制价 94.50 万元11 10.1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正本 1 套,副本 2 套,共计 3 套。12 11 比选申请文件装订要求 详见比选须知第 11 条13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塔广州地铁建设事业总部 22 楼联系人:吴志红 联系电话: 020-83155906 ; 14 12.1 比选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日上午 9:3015 评审时间及地点日期:2

14、018 年 9 月 日(星期 ) 时间: 9:3016:00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塔广州地铁建设事业总部16 评审须知 具体内容以业主公布的“公开比选办法”为准。12二、 比 选 须 知(一)总则1、定义本公开比选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1“业主”指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1.2“比选申请人”指向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比选文件的当事人;1.3“公开比选文件”指由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1.4“比选申请文件”指比选申请人根据本公开比选文件向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全部文件;1.5“书面函件”指打字或

15、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2、公开比选说明2.1 工程概况2.1.1 工程名称: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2.1.2 工程地点: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2 项2.1.3 承包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3 项2.2 公开比选范围及工期2.2.1 公开比选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4 项2.2.2 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5 项3、踏勘现场3.1 比选申请人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比选申请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比选申请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选,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选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比选

16、申请人自己承担。比选申请人若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独自增加现场考察活动。3.2 经业主允许和事先安排,比选申请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考察的现场,但比选申请人不得因此使业主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比选申请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 、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业主在比选申请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比选申请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3.3 在现场考察中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比选申请人能够利用业主现有的资料。业主对比选申请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34、比选费用4.1 比选申请人应

17、承担其参加本公开比选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业主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二)公开比选文件6、公开比选文件的组成6.1 本公开比选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7 项发出的补充资料:第一章 比选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格式第三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第四章 技术要求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六章 评审办法比选申请人应认真检阅公开比选文件中所有内容。如果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不能满足本公开比选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负。业主有权拒绝没有实质上响应公开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7、公开比选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 公开比选文件的澄清7.1.1 比选申请人对公开比选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

18、在 2018 年 9 月 11 日 17:00 以前以书面形式(含传真,下同)通知业主本项目的联系人,业主将针对比选申请人的澄清要求,以澄清函的形式(含传真,邮件)予以答复,同时视情况将澄清函发给每个比选申请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1.2 业主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召开专门的业主澄清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将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所有比选申请人。7.2 公开比选文件的补充或修改7.2.1 在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业主有权对公开比选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公开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7.2.2 为使比选申请人有充分时间对公开比选文件的补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业主可适当延长比选申

19、请文件提交的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7.2.3 公开比选文件的补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业主确认收悉。(三)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8、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8.1 比选申请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a) 比选申请函 (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b)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按公开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或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14购买的版本填写)c)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按公开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或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版本填写)d)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e) 廉洁承诺书f) 技术比选文件g) 具有标

20、价的工程量清单及附件h) 按本公开比选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所有资料9、比选报价9.1 比选申请人应根据公开比选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或项目需求)的要求,对照比选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报价。本比选项目的控制价为控制价 94.50 万元。9.2 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比选报价应当是唯一的、固定不变且不超出控制价的,任何选择性报价、非固定报价或超出控制价报价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不予接受。9.3 比选申请人在报价时须合理、充分地考虑合作期内存在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变化、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市场环境的变化、比选申请人自身的风险等等,比选申请人提交报价视为已充分考虑了前述风险。

21、10、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0.1 比选申请人按本须知第 9 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在正副本的比选申请文件封面应标明:“正本”和“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0.2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由投标申请人正式授权人在规定的地方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有增加或修正的各项,都应由比选申请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签章证明。(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1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1.1 包封比选申请人应按以下规定包封比选申请文件(共 2 包,独自分开)(a)比选申请文件正本 1 本、电子光盘 1 套(先独自封好)

22、一起包封 1 包;(b)比选申请文件副本(2 本)包封 1 包;11.2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要求:比选申请人应确保上述 2 个包密闭封装、并加盖骑缝公章。11.3 比选申请文件的标记要求,每个包封上应具有以下标记:(a)写明业主的名称和地址;(b) (工程名称) 项目比选申请文件 (正本或副本) ; (c ) 2018 年 9 月 日上午 9:30 前不得开封(填入前附表第 14 项所述公开宣布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日期及时间) ;11.4 如果外层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业主将不承担比选申请文件错放或15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业主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比

23、选申请人。12、比选截止期12.1 比选申请人应按前附表第 12、13 项所述的地点、日期和时间将比选申请书交给业主。12.2 业主可以通过发放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业主与比选申请人以前在比选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比选截止期。13、迟到的比选申请文件13.1 业主在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的比选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比选申请人。14、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4.1 比选申请人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后 ,可对其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业主须在公开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补

24、充、修改的书面文件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补充修改的文件或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比选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比选申请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4.2 在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比选申请人不得对比选申请文件作实质性的澄清、补充、修改,否则该实质性的澄清、补充、修改为无效之行为。14.3 从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期至本须知注明的比选有效期间,比选申请人不得撤回其比选申请文件。(五)比选申请文件评审15、开启比选申请文件15.1 本次公开比选采用 1 次开启比选申请文件15.2 业主将于本须

25、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并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参加。参加开启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若非签署投标文件的授权代表,须另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如果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能在开启比选申请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开启比选申请文件会,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15.3 除了对按照本须知第 14 条的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开封之外,业主将检查、启封谈判比选申请文件“正本” ,以便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正确地签署了文件,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15.4 比选申请人的名称、工期和比

26、选申请文件撤回书以及业主认为适当的其他细节均将在开启比选申请文件时宣布,同时宣布比选报价(按开标记录表要求) 。15.5 公开比选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比选申请将被拒绝:1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5.5.2 未按公开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1616、评审过程保密16.1 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后,直到宣布授予中选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公开比选申请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16.2 公开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业主和评审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比选申请被拒绝

27、。17、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17.1 为了有助于比选申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业主和评审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比选申请人澄清其比选申请文件,包括单价分析表。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函件的形式进行。18、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性的确定18.1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比选申请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公开比选文件的要求和规定。18.2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应该与公开比选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和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范围、工期、质量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业主的权利及比选申请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

28、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比选申请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3 如果比选申请文件实质上不响应公开比选文件的要求,评审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比选申请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有效性的比选申请。18.4 比选申请人应对其公开比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则予以拒绝。18.5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所填的工期天数不得多于按公开比选文件中合同条款规定的暂定开工时间至工程完工时间所计算的天数,否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公开比选文件要求。18.6 比选申请人必须按照公开比选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进行报价。19、错误的修正详见评审办法(六)合同

29、的授予20、中选通知书20.1 除本须知第20.4条、第 20.5条的规定之外,在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业主将把合同授予经业主相关机构根据评审结果审定的第一中选候选人。20.2 中选人确定后,业主将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 ,并将中选结果通知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20.3 中选通知书由业主盖章后发给中选人, 中选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0.4 业主在发出中选通知书 前任何时候有权依据评审办法接受或拒绝任何比选申请,17宣布本次比选失败,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比选申请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20.5 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业主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

30、为中选人。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因前述相同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业主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21、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1.1 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按照中选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本比选文件的规定,派遣其授权代表与业主签署合同。21.2 中标后投标价的核定原则:1) 若数量级有误,以核准的数量级为准;2) 若用小写表示的金额和用大写的金额不一致,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3)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订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 修正工程量清单中各汇总项的累加错误;5) 拟签定合同价按上述原则核定后,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当核定后的

31、投标价小于原投标价,拟签合同价按核定后的投标价;当核定后的投标价大于原投标价,拟签合同价按原投标价,合同中修正价格差额部分按比例调整修正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单价中或存在偏差的相应项目单价中。非竞争性报价的单价不做调整。22、合同生效22.1 在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合同章或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23、腐败与欺诈行为在公开比选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比选申请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23.1 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 “腐败行为”是指在公开比选过程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公职人员工

32、作的行为;2) “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公开比选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比选申请人之间串通(在提交公开比选文件之前或之后) ,人为地使公开比选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23.2 如果认定被推荐的中选人在该合同公开比选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拒绝该授予本项目建议。23.3 如果业主认定一个公司在本项目的公开比选过程或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参与了腐败或欺诈行为,业主有权将其列入业主的不诚信行为名单中,并保留向其追索损失的权利。 18第二章 合 同 格 式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车站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造价咨询合同合 同

33、 甲 方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 同 乙 方 : 签 约 时 间 :20 年 月 日合同编号:19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车站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造价咨询合同甲 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乙 方: 本合同双方就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车站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造价咨询项目,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约定,由双方共同遵守。1、项目服务要求1.1、服务目标:利用乙方现有的专业技术力量,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完成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车站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造价咨询合同价格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乙方须按甲方的时间节点

34、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保质保量完成上述工作。1.2、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在甲方的指导下,完成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车站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价格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并及时反馈给甲方。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2.1、负责本项目的整体组织、策划和统筹管理。2.2、负责制定本项目服务总体目标并提出服务质量要求。2.3、为乙方提供开展本服务项目所需的合理需求和必要协助,包括介绍有关资料、项目情况、提出服务需求、提供相关人员的对接和协调工作等。2.4、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2.5、甲方随时可提出更换乙方在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乙方须无条件予以更换

35、。202.6、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各项工作有所滞后,并有可能影响到甲方的后续工作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员、设备、物资等投入,乙方须无条件增加。2.7、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3、乙方的权利与义务3.1、乙方应按本合同 1.2 条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相关服务,并就甲方管理服务需求事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并确保服务质量。3.2、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应对甲方的概算编制方法有所了解,对甲方既有的概算体系有一定的熟悉程度,对相关的概算指标有一定的掌握。3.3、乙方根据甲方制定的服务总体目标,细化具体工作。3.4、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按期提交服务费支付申请。3.5、乙方须严格

36、按合同附件一来配备人员,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乙方确有必要更换,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4、服务费用和支付4.1、本项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其中税率为 税金为 ) ,该费用包含一切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及其他费用,项目采用合价包干,合同执行期间,费用不做调整。4.2、支付方式:甲方以银行划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乙方须开具等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4.3、使用方式:乙方以合价包干的方式统筹管理使用,用于支付乙方在该项目发生的人员费用、设备、材料、差旅、管理费用和税费等一切费用。除以上费用外,甲方不再就本服务项目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4、费用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

37、如下:(1)合同签订后,在收到乙方合格的支付申请单据(含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的 30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0%。(4)完成十一号线及及十三五新线车站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价格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经甲方审核后,按甲方要求出具成果性文件,同21时乙方服务质量也达到甲方要求,在收到乙方合格支付申请单据(含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 30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60%。(5)合同结算经政府部门审定,在收到乙方合格支付申请单据(含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 60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4.5、乙方所有款项的支付应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后才办理支付手续。5、档案归档 乙方

38、须按国家档案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制订的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立卷归档项目文件,并向甲方的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6、合同结算6.1、服务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项目后的 60 天内,应按甲方管理要求编制竣工结算书并提交甲方审核。6.2、合同结算资料报甲方和政府结算审核部门后,服务单位要配合甲方和政府结算审核部门做好核对结算数据、提供结算支持材料、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等结算事宜。6.3、甲方或政府结算审核部门在审核结算过程中,口头通知服务单位前来核实结算金额、办理评审结果确认表等结算事宜,15 天内服务单位不配合相关结算事宜的,由甲方或政府结算审核部门再以书面函件催告(函件中说明甲方或政府结算审核

39、部门审核的结算金额),服务单位在收到该书面催告函件 30 天内仍不配合办理相关结算事宜的,视为认可甲方或政府结算审核部门的评审意见,其中政府结算审核部门出具的评审结果直接由其与甲方两方确认,责任由理服务单位承担,管理服务单位不得再对合同结算金额提出异议或请求鉴定。6.4、本合同的最终结算以政府终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7、保密与知识产权7.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知悉的甲方有关情况,除非甲方已向公众公开的外,乙方应当予以保密,不得对第三方泄露。对甲方因乙方的需要向乙方提供的文件、图纸及其他材料等,乙方不得用于相关工作以外的其他事宜,使用22完毕后及时退回甲方。7.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出具的各

40、种书面文件等资料及执行本合同产生的报告和资料成果,相关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8、违约情形与违约责任8.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退还已付费用或停止支付未付费用,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损失。8.2、若乙方对工作有所延误、失职、失误、违反约定的义务、未按照本合同条款或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乙方退还部分已付费用或减少支付未付费用。具体标准为:每发生上述情况 1 次扣减 2000元。8.3、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损失。8.4、乙方保证相关知识产权未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任何

41、第三人向甲方提出任何相关知识产权的纠纷、诉讼(仲裁)或要求时,乙方应承担此类纠纷、诉讼(仲裁)或要求的所有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9、 争议协调或解决方式9.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10、合同的签署、生效及其它10.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0.2、合同生效日期 2018 年 月 日,计划完成时间 天。10.3、 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陆份,其中甲方持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乙方持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正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311、附加条款11.1、乙方人员连续二次不

42、参加工作会议、有关专题会议等,甲方将记录缺位人员情况,必要时提出更换人员请求,或书面告诫,直到经甲方认可的人员到位。11.2、如果乙方人员渎职、拒不执行甲方意见、服务态度恶劣,影响工作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更换乙方人员时,将出具书面通知(勿需说明理由),乙方应立即撤换,并重新委派经甲方认可的人员到位。撤换人员的扣款标准同本合同 8.2 条。11.3、所有人员均应专业对口或具有与其岗位工作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具有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吃苦耐劳、认真负责的品质,身体健康能胜任本项目的工作。合同附件一:乙方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表合同附件二:廉洁协议合同附件三:保密协议甲方(盖章):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定

43、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签字日期: 年 月 日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24(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25合同附件一:乙方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表乙方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表姓名 岗位 最高学历 专业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证书)联系地址 工作邮箱26合同附件二:廉洁协议廉洁协议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广州市廉政建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

44、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车站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造价咨询 合同,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

45、理结果。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并通过赌博方式收受乙方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合同约定除外)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27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或与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五)甲方工作

46、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使用乙方提供的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

47、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五)乙方不得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第四条 违约责任(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

48、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甲方举报投诉联系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联系电话:2883106760。(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1、扣除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2、终止双方已签定的所有合同;3、追究乙方合同其他违约责任;4、参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细则给予乙方一定期限(6 个月至 2 年,具体由我司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地铁集团公司管辖工程项目投标的处罚。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处理意见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 本协议由双

49、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广州市司法局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 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车站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造价咨询合同的附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2930合同附件三:保密协议保 密 协 议甲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鉴于乙方在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十三五新线车站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造价咨询(以下简称本项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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