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 费 管 理 制 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尉氏东衡物业公司收费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加强对物业服务中心收费工作的会计监督,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等法律法规制订的强制性规定,公司员工必须执行,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对于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第三条 收费工作是物业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全力配合公司业务的开展,同时也需要其他部门员工的参与和配合。第四条 物业物业公司经理应按本制度的规定组织、管理收费工作,并对收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第五条 收费管理制度
2、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一) 规范物业服务中心收费行为,保证收费资料真实、完整;(二) 不相容职务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三) 建立并完善收费记录制度,保证各类相关账册的记录准确,并做到数据来源清晰、账账相符;(四) 各类数据应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保证财务数据及时传递,为管理活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五) 加强对物业服务中心财务收支活动的会计监督;第二章 收费分工第六条 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收费业务授权批准、收费业务执行、收费稽核检查等工作应由不同的人员执行,以达到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第七条 以下工作是不相容的:1、 收费金额确认工作与收费工作;2、 水、电、气等费用的抄表工作
3、与收费工作;3、 装修押金收取标准、押金退回的确认工作与收费工作;4、 应收款的记录工作与收费工作;第八条 收费工作分工如下:1、 客服主管负责应收物业费、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收取标准、收费起止时间的确认工作;2、 客服主管负责确定押金收取标准、押金准退批准及处理工作;3、 水电工负责辖区所有由公司支付费用的水电表的抄录工作;4、 收费员负责以上各项经确认的收、付款内容进行收、付款作业,编制物业服务中心相关报表;5、 统计员负责数据的统计工作;6、 财务部负责收付款业务的稽核工作。第三章 收费程序第九条 物业费及年(月)租车位管理费、租金的收费程序:由客服在每月 25 日对次月到期物业费、年(
4、月)租车位管理费、租金进行清理,在富卡物业收费管理系统录入、计算应收物业费、年(月)租车位管理费及租金,并由物业客服主管在收费系统审核、确认当月应收金额,打印应收清单,经物业公司经理签名确认后,报物业服务中心收费员及公司财务部。物业客服根据应收费清单,以书面、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通知业主(租赁户)及时到客服中心交纳相关费用。收费员根据收费管理系统的应收金额,向业主(租赁户)收取相应的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租金。第十条 除非得到总经理的授权、任何人无权减免应收款项。收费员应严格按照上报的各项收费清单收费,如有减免应收款项的,应有总经理的亲笔签名,并做好相关资料的保管工作、以备查验。第十一条 电费
5、的收取程序:水电工应在次月 5 日前抄录、电表,报收费员,收费员据以计算相关费用,区分代收代付和公用自用情况,并编制“应收电费清单”在 7 日前报上财务部,水电表的抄录时间应尽量与水、电力部门的抄表时间统一。水电工应对公用区域的水电的耗用情况负责,建议物业服务中心建立相关制度,对公用水、电情况进行考核,并以此作为对水电工的考核指标之一。物业客服根据“应收费清单” ,以书面、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通知业主(租赁户)及时到客服中心交纳相关费用。第十二条 物业收费员每月初 5 日前应对上月收费情况进行清理,并编制物业应收及实收明细表 、 物业欠费明细表 ,交客服主管审核签字后,报送物业经理及财务部。
6、第十三条 押金的收退程序:收取各类押金时,由客服主管根据相关规定收费标准,填制收费通知单,收费员根据通知单收取押金。退押金时,由客服主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退款金额,并报物业经理签名,收费员据以办理退付押金的申请手续。收费员在登记押金收费日记账的同时,必须建立相应的押金收退记录明细账 ,登记押金收、退、存情况,并每月与财务部核对。第十四条 停车费的收取程序:停车费的收取分为按年(月)收费和临时收费两种形式。按年(月)收费由车主向收费员交纳,收费员收款后书面通知制卡部门制作出入卡,制卡部门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制作出入卡,交车主。按月收费的收费情况应按月编制收费清单,列明所属起止日期,报公司账务部,金额必
7、须与上报数字一致。临时停车的停车费由车管员收取。车管员交接班时先清点停车票和票款,然后双方在交接记录本上签名后,下班的车管员将所收票款及用完的停车票存根上交收费员,停车票留给接班的车管员。车管员所收票款必须在当日 16 点前上交收费员处,非特殊原因,车管员所收取的停车费交账时间不得超过 48 小时。收费员应及时检查车管员的交接班记录,核查车管员的停车票和票款数量金额,及时查找出现的差错。车管员应估算停车票的使用量,不够时应及时向收费员领取,收费员应建立账本登记停车票的领用、退回情况。第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与行政部将不定期的对车辆收费进行突击检查,查实车辆收费情况,如有舞弊行为将进行严厉惩罚,情节
8、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惩处。第十六条 收费员收费后,将当天所收现金、支票及时交存银行,并将相应的收款收据“财务联”与交款单一并交公司财务部,收款收据“物业服务中心联”则由收费员留物业服务中心按月装订以备查验。第十七条 原则上业主所交费用应通过 POS 刷卡、转账、现金交存等方式转至公司账户。特殊情况下,业主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网络转款方式支付到收费员或部门经理账户的,相关人员必须于收款后3 个工作日内将所收款项通过转账、刷卡、现金方式等方式交至公司,否则公司将以职务侵占诉至人民法院。第四章 收费记录第十八条 收费员应对每笔现金收支进行记录,内容包括:收费日期、单据号码、房号名称、车牌号码、费用
9、所属期间、摘要及相关的明细金额。第十九条 采用银行票据方式收取的收入,收费员应向公司出纳员落实到账情况,除上一条所列内容外,还应记录所收费用转入的银行账户名称等相关信息。第二十条 收费员收取的现金应于当天送存银行,如无法在银行停止对外办公前交存银行,应最迟在下一工作日及时交存银行,对于跨月收取的款项则必须在当月交存银行。第二十一条 业主押金的退付由公司出纳在相关退款申请按公司制度完成审批手续后办理。公司出纳原则上只能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将相关押金退至交款人账户。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中心应记录的账册如下:1、 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租金收费台账:由客服主管按月记录应收款情况,收费员记录实收情况,记录
10、后必须签名或盖章,以备稽核、检查;2、 月卡销售记录台账:记录月卡销售情况,记录后必须签名或盖章,以备稽核、检查;3、 物业收费日报表:由收费员按日分别填制,列明收费项目、金额、收款方式等,必须结出本日合计、本月累计发生额和余额;4、 押金收退记录明细账:按不同种类的押金分别建账,及时记录押金的收、退、存情况,并每月与公司财务部核对确认;5、 水电费收费表:记录代收代付水电费的收入情况,该记录应与物业收费日报表的记录一致;第五章 数据汇总上报第二十三条 收费员对收所收款项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按日填列资金收支日报表,并于下一工作日上报公司会计,所报数字务必准确,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更改,如要更改必须说
11、明原因。资金收支日报表应每日结清余额后及时填列,并于月度终了后,收费员应与公司会计对当月日报表进行核对,如有差错,收费员 及时查找原因。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费用少收、漏收,收费员应负责及时催交,并将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原因,上报公司确定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物业服务中心产生的各项收费表单,应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中心尽量提供电子文件,应上报的表单及上报时间列示如下:1、 本月物业应收清单 ,当月 25 日前(节假日顺延,下同)上报次月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租金、维修基金、水电费等应收/预收清单上报公司财务部,内容包括:栋号、房号、面积、收费标准、本月应收物业费、维修基金及总额;2、 物
12、业应收及实收明细表 、 物业欠费明细表 ,次月 5 日前上报公司财务部。内容包括:栋号、房号、收费项目、期初应(预 )收额、本月应收额、本月实收、期未应(预) 收额,逻辑关系如下:期初应(预)收额本月应收额本月实收期未应收(预) 额本期期初应收(预) 额上期期未应( 预)收额3、 水电费抄表计算单及水电费欠缴清单,水电工次月 5 日前抄表报收费员,收费员根据抄表数量、单价等信息计算水电费,并列示欠收水电费清单,次月 7 日前上报公司财务部;4、 资金收支日报表:次日上报公司财务部,该表数字应与现金、银行存款实收金额一致。第二十五条 所有上报必须数字真实准确,逻辑关系清楚无误,各类数字之间应能相互验证,如出现差错必须查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