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以重点研发计划为例,陆,柒,捌,预算调整,审计验收,结余资金,贰,叁,肆,管理架构,拨款方式,核算要求,制度体系,制度体系,综合管理类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01650号)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试行)财办教201625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家制度体系,差旅、会议、出国: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214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财行20167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
2、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 17 号)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214号) 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151号),综合管理: 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关于改革过渡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423号)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 (国科发政2015471号 )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 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
3、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资金管理: 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试行)(财办教201625号)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过渡期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教2015154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原三大主体计划的资金管理文件,综合管理类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01650号)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试行)财办教201625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家制度体系,票据管理:关于进一步
4、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综201357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号)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0111号)财政部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其他政策:关于印发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科发政201697号)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52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计
5、201286号)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资产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教2010200号)财政部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财教2009495号)企业财务通则,贰,管理架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机构-项目立项层面,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机构-项目实施层面,制度建设,对项目承担单位而言:,1、制订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管理要求,各参与单位间成果对接与合作的工作机制,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实现的科研仪器、资源的共享,知识产权归属及
6、分配等。 2、制订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预算调剂程序等。,中办发201650号文件提出:2016年9月1日前,中央高校、科研院所要制定出台差旅费、会议费内部管理办法,其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2016年年底前,项目主管部门要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项目承担单位要制定或修订科研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办法和报销规定。以后年度承担科研项目的单位要于当年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制度建设,对课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而言:,1.根据项目承担单位制订的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课题项目管理细则; 2.制订单位内部核算、支出报销规定; 3.制订科研设备、仪器、材料等资产采购和管理办法; 4.制订
7、差旅、会议、出国、劳务、专家等费用管理办法; 5.制订间接费用、绩效支出等管理办法; 6.制订结余资金、成果管理、内部信息公开等管理办法。,对高校和科研院所而言,都有相关的制度,主要是要根据新的制度要求进行修订;对企业而言,要对照检查是制度是否完善,内容是否与国家的相关制度有抵触。,内部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1、项目(课题)执行将主要涉及项目承担单位、课题合作单位、课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各单位要建立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按照不相容岗位相互分原则,设计职能部门或专业岗位人员在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的分工与职责权限,确保科研经费使用安全有效。,2、对于多个课题和多家单位参与的项目,各课题和各参与单位应指定
8、联系人,专门负责“上传下达”的沟通联系工作,确保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信息传递及时通畅。,为解决科研人员反映的科研经费报销手续繁杂、程序较多等问题,中办发201650号要求项目承担和课题承担单位均应设立科研财务助理。,设立科研财务助理的有关要求:,叁,经费外拨,拨款流程,不可越级拨付,专业机构,拨付资金,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任务(课题)研究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任务课题承担单位拨付资金,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研究进度,及时向任务(课题)合作单位拨付资金,课题合作单位,不得向外进行任务分包并层层转拨资金,拨款前准备工作,汇总拨款申请和票据后,提交项目承担单位申请款项,通知课题合作单位提交拨款申请和票据
9、(例如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拨款原则与注意事项,总体原则:,注意事项:,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应当签订子任务合同书,明确任务要求、预算额度和支出结构,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按预算书要求核拨合作单位经费,强化外拨经费的监督管理。,不得随意增加减少课题合作单位,不得向预算外单位转拨专项经费,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转拨经费,如以测试化验加工费、设备试制费等名义将部分科研任务外包等,拨款的内部审批程序 :,1,2,3,4,5,6,肆,核算要求,会计核算的三大重点,专项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根据单位性质和具体执行的会计制度、准则, 确定经费收支的核算方法与会计科目使用,实现单独核
10、算的两大方式,按承担的课题号或课题名称设置明细核算科目的方式,实现对课题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单独核算应能满足以下条件:,清晰地与单位其他非项目经费支出分开; 经费支出全部来源于单位的法定会计账簿; 经费支出明细账中凭证对应金额与单位同期同号凭证上显示的数据一致; 能够按照会计核算科目或项目辅助核算条件从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自动生成项目经费明细账。,单独核算中的易错点,会计核算软件外生出手工账,1,在财务核算系统之外单独新设账套,2,不同项目资金未分别核算,3,同一项目不同来源资金未分开单独核算,4,在相关支出凭证上加盖项目标识章作为单独核算,6,项目专项经费核算的支出不完整,5,伍
11、,支出管理,支出管理,支出管理-注意事项,支出管理-五不得,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提出,科研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要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明确提出“五不得”。,购置或试制设备应有完整的设备验收入库手续。,当试制设备为目标产品时,应当分别在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等相应预算科目列支。当试制设备为过程产品时,试制设备发生的相关成本应列入设备费。,外购工具软件应在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中列支。,周期长的课题部分电子类设备有可能在研究过程中就报废或淘汰,要按单位设备处置的相关程序性履行审批程序。,与专用设备同时购置并与之配套的备品备
12、件,应纳入设备费列支;单独购置的相关备品备件,应纳入材料费列支。,对原根据课题任务列入材料费预算未列入设备费预算的支出,课题执行中根据单位的具体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可以列入设备费支出。,1、设备费支出重点,关于科研设备采购新规,关于科研设备管理,2、材料费支出重点,3、测试化验加工费支出重点,4、燃料动力费支出重点,单独计量是指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消耗的水、电、气、燃料可以通过装表计量,或可以按照其标注的单位时间平均消耗及预计运行时间计算计量。,应由个人负担的加油费等不应由燃料动力费支出,注意与间接费用中日常消耗的区别。不能单独计量的仪器设备、科学装置以及实验室日常运行的水、电、气、暖
13、等支出属于间接费用的开支范围,不能再重复列支或分摊,5、会议费支出重点,6、差旅费支出重点,说明:1、意见 对差旅、会议等政策调整重点就是下放管理权限。近年来,事业单位差旅费、会议费主要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但在实际中缺乏具体的参照办法,有的存在变“参照”为“依照”的问题,难以完全适应教学、科研活动的需要,这次意见规定,下放管理权限,由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根据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实际需要,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自行制定具体管理规定。 2、同时管理权限下放,意味着高校院所本身及其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与统筹,意见要求中央高校、科研院所要在2016年9月1日前制定出台差
14、旅费、会议费内部管理办法,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接得住”、“管得好”。,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支出重点,8、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支出重点,厅字2016 17 号指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使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 )等经费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应按照管理办法和制度规定执行,体现既符合科研活动规律、又符合预算管理要求的原则。,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外事审批权限审批,各审批部门要为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学术交流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高校和科研院所对上述活动负有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教学科研人员出国执行规范范围内明确的学术交流合作任务,单位与个人的出国
15、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应持因公护照,特殊情况需持普通护照出国,应说明理由并按组织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9、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支出重点,1、财教2011434号文:劳务费没有比例限制,由项目申请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和相关人员参与项目全时工作时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 2、国发201411号文: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将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其中。,3、中办发201650号文件新规:,10、劳务费支出重点,2015中国统计年鉴列示的各地“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如下:
16、,编制预算和控制劳务费支出可以参考国家统计局颁布的2015中国统计年鉴(2015年度颁布的为2014年度统计数据,2016年统计年鉴尚未颁布,一般为每年9月份颁布),其中“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指标数据,北京市约为12万元,天津市约为11万元,上海市约为15万元。,10、劳务费支出重点,10、劳务费支出重点,劳务费发放需要提供聘用人员工资表和银行代发工资入账明细清单、聘用合同,或有领取人姓名、身份证号、负责工作、劳务时间、本人签字等信息的签领单等相应的劳务费发放凭证。,签领单中原则上应具备的基本要素:,发放单位应按税法要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专家咨询费支出重点
17、,支付范围应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A,不能列支博士、硕士研究生因学位论文答辩、论文修改发生的相关费用,C,只能支付给个人,不能支付给单位,应以非现金方式发放,B,发放清单上应有领取人姓名、工作单位、专业职称、身份证号、咨询内容、咨询时间、本人签字等信息,D,其他支出费支出重点,说明:1、间接费用比例不断提高,绩效支出从无到有,至取消绩效支出在间接费用支出中的比例限制。 2、为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单位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制定内部管理办法、二是要实行内部公开制度;三是处理好合理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四是绩效支出安排要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间接费用支出重
18、点,间接费用支出重点,承担单位和课题组不得再变相在课题内列支和摊销各项费用,4,绩效支出不属于免税部分,需要和工资合并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5,间接费用包括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以及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和绩效支出,1,间接费用按课题统一核定,实行总额控制,2,间接费用分别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完善制度,3,陆,预算调整,预算调整,财办教201625号文,预算调整,柒,审计验收,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科技部选定了259家具有科技经费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十三五”期间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审计工作。,审计基准日与审计时限,会计师事务所应在接到审计委托后1
19、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对于未按要求以及未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的,将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从业人员计入信用记录。因被审计单位原因造成审计工作延误的,相关情况应计入单位信用记录。,审计基准日:,审计时限:,审计基准日以课题任务书载明的课题截止日期为准,如课题提前结题,在课题截止日前申请提前验收的,以申请日为审计基准日;如课题申请延期验收的,以批准延期后的时点作为审计基准日。,审计验收材料,1,4,3,2,重大事项调整申请文件及相关批复文件,课题结题审计报告(保密课题和由条财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开课题无需单位提交),课题任务书 (预算),审计验收材料,5,8,7,6,其他需要提供
20、给专家组确认的材料(如专项经费中列支10万元以上设备明细账、自筹资金到位证等),课题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关结论有不同意见的,可补充提供证明材料,针对中期检查、专项审计、巡视检查等管理环节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审计验收的主要内容,经费管理的规范性:,专项经费拨付及使用情况:,账表一致,财务验收报告依据账面记录编制,客观反映课题经费支出情况,单位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完善,课题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预算没有用于经费管理办法不允许支出的范围(包括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及国家禁止的其它支出),各项支出符合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情况,及时、足额按预算外拨经费;,按照预算
21、批复和合同任务书要求,课题承担单位向合作单位资金拨付情况;,审计验收的主要内容,自筹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承担单位按预算使用配套经费,配套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各预算科目支出按批准的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履行规定的程序,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捌,结余资金,结余资金,结余经费是在结题财务审计的基础上,经项目(课题)财务验收认定并报科技部确认的结余资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 【2016】 50号),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2
22、年内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结余资金,依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项目在研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且承担单位信用评价好的,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并将使用情况报项目主管部门;未通过验收和整改后通过验收的项目,或承担单位信用评价差的,结余资金按原渠道收回。,验收分为一次性通过验收和整改通过验收,50号文只是强调通过验收,为明确说明整改通过验收是否属于通过验收,为慎重起见,还是要严格把关,做预算执行工作。,关于法人责任落实,说明: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简政放权后,如何确保项目承担单位“接得住、管得好”本次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强调要在强化法人责任上“做加法”,切实发挥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其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是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措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