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以下简称怀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确保发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作用,保障怀矿安全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行业标准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业有限公司。第三条 矿已装备安全监控系统,在调度室建立安全监控指挥中心,并形成了市、县(市、区)、矿三级安全监控网络。第四条 矿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实行“分 级管理、分级负责(见 附件一 )”。明确了分管 领导和科室,制定了系 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见附件二)、操作规程,确保系
2、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第二章 安装、使用与维护第一条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煤矿装备的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功能:2(一)具有对矿井总回风巷、水平及采区每翼回风巷、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中的风速、瓦斯、温度等模拟量的采集、监测功能;(二)具有对矿井负压和主要通风机电压、电流、功率模拟量的采集、监测功能;(三)具有对井下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风门开关和通风、排水、提升、运输系统主要机电设备开停等开关量监测和累计量监测功能;(四)具有对井下监测地点监测数据超限和故障异常的井下、地面声光报警功能与故障闭锁功能;(五)具有瓦斯断电仪和瓦斯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六)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检
3、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七)具有互联网功能,实现内外部网络互联; (八)当电网停电后,系统保证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2 小时;(九)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 2 台,1 台工作,1 台备用。第二条 怀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一)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安装前要在地面经 48 小时的通电运行,经测试性能可靠、工作稳定,方可安装。3(二)安全监控设备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安设。安设范围必须覆盖全部采掘工作面、要害场所及主要设备。1、矿井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2、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2、井下机电
4、设备硐室必须安设温度传感器。3、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4、每个采区一翼回风及总回风中必须安装甲烷、风速、一氧化碳等传感器。5、主扇风机、局扇必须安装开停传感器。6、井下主要永久风门处必须安装风门传感器。7、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三)安设安全监控设备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调试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检修鉴定。(四)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的顶板完好、支护完整、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设支架或吊挂,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 300mm。(五)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
5、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 200mm。(见 附件三)掘进工作面的4甲烷传感器,不得悬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新鲜风流直接吹甲烷传感器。第三条 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一)严格执行设备监控与人工监控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二者统筹兼顾。(二)安全监控设备由现场的当班区队、班组负责保管和使用。当班的班组长每班至少对所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矿监控中心汇报,并协助处理。(三)采掘头面等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电缆,由当班班组长负责按规定移动,并向矿监控中心汇报,严禁擅自停用。(四)进行全员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基本知识教育,确保在
6、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安全监控设备的正常使用。(五)瓦斯检查员在完成正常检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检查所检查范围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的同时将检查结果报矿监控中心。瓦斯检查员将所检查范围的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作为检查汇报内容之一,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第四条 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一)建立安全监控设备的定期调试校正制度,所有调校及测试均建立专门记录,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安全监控设备投入5运行的最初 2 日内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以后每周至少 1 次。甲烷等传感器按照煤矿
7、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调试、校正。(二)建立安全监控系统的定期巡查、检修制度,每次检查、检修均应建立专门记录,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煤矿每天有专人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每半年将井下部分按计划分批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清理、调试、校正。(三) 安全监控设备维修人员必须 24 小时值班,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处理故障期间,应有安全措施,并认真填写故障登记表。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 8 小时内更换。(四)煤矿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安全监控设备、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仪表,以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五)安全监控设备的拆除工作由专职人员负责。检修、拆除、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
8、备及电源线、控制线,需要停止安全监控设备运行时,必须报矿监控中心,制定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措施后,同专职人员共同处理。第五条 安全监控设备更新的基本原则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申请报废更新。1、设备严重老化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2、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价的 80%以上, 经济不合理的;63、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第三章 运行管理第一条 各级安全监控中心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系统操作、维修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一通三防”、电器控制、安全 监控系统运行基
9、本知识和计算机操作应用技能;(二)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和 2 年以上现场实践经验;(三)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第二条 上一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监控中心及所辖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煤矿必须将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验收范围,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必须编制安全监控系统发现问题应急处置预案。第三条 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程序如下:(一)监控中心实行每天 24 小时值班,每班至少各有 1 名操作、维 修人员。每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浏览分析监视器显示的监控信息数据变化情况,详细记录系统运行状态;及时接收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电子邮件或各种文件、指令、通知书等。(二
10、)监控中心接到系统超限报警、断电信号,或发现系统运行不正常,出现无信号、无数据等重大问题,值班人员必须立即7查明原因,按应急处置预案对有关作业地点或全矿井作停产处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做好详细记录备案。(三)矿监控中心负责人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写出工作日志,连同监测日报表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四)煤矿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必须经常通过安全监控系统终端了解矿井安全生产情况;煤矿总工程师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经常分析、研究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数据,结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设备运行、井下气体等变化规律,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第四条 建立技术资料管理与使用制度,各级监控中心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都要定
11、期保存。安全监控中心要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下台帐和图表:(一)设备、仪器台帐;(二)传感器检定、使用、管理卡片;(三)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登记表;(四)检修记录、巡查记录;(五)系统使用情况月报、季报、年报表;(六)矿井安全监测日报表;(七)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示意图,标明井上、下设置的分站、传感器的位置和传输线路等情况;(八)其他按规定应具备的图纸、资料。第四章 奖 罚8第一条 采掘区跟班电工发现传感器断线必须当班处理,未及时处理每次罚款 10 元;月累计 5 次以上者,按三违处理,由安监科处罚。第二条 发现传感器、分站等故障及信号线长度不够,当班不能处理的,交接班必须汇报,下一班
12、必须处理完成,每发现一次未汇报的罚款 10 元,已汇报但区队未安排的罚区队 100 元。第三条 对于瓦斯员未及时调整传感器位置的,每次罚款 10元;月累计 5 次以上者 ,按三 违处理,由安监 科处罚。第四条 发现瓦斯超限达到 1.5%或时间超过 10 分钟以上的,每次罚相关采掘区队、通风区 100 元;达到 3%以上的或 30 分钟以上的,罚相关采掘区队、通风区 500 元。五五五 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9附件一: 监控系统分 级管理、分级负责监控系统部门分管表分管部门 分管内容 负责人通风科通风科对安全监控系统总体负责,负责监控系统系统的总体规划,并协调各有关部门、区 队,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13、;对地面中心站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软件维护, 负责传感器的检定、检测检验、配件计划;负责仪器故障的处理, 负责对相关人员培训、指导,协助解决疑难问题。负责 每 10天把所负责的传感器更换一轮。王一区 董二区采掘一区、采掘二区负责各自采区内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 现场调校,并将有 问题的传感器 8 小时内更 换。 张机运区 机电运输区负责采区外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 维护、 现场调校,并将有问题的传感器 8 小时内更换。 李通风区 通风区对监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采区、工作面瓦斯员负责传感器的定位、移动,并 负责其准确度的对比。 候机电科 机电科协助通风区对监控系统地面线路进行维护。 闫
14、监控系统责任分工表负责工作 工作负责人主要的七种图监 控日报、通风月报、瓦斯超限月 报报表、分析、总结、台 账定期修理、有故障的随时修理10 天一校正、更换监 控主机正常运行,及 时上传监控图通风科工作地面、井下 试验一区工作二区工作机运区工作机电科工作通风区工作10附件二: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煤矿安全监测技术员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协助科长做好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各项工作的协调,保质保量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技术管理工作任务。具体负责以下工作:负责 全矿监 控系统监 控主机、分站、 传感器的统一管理。设置、修改主机参数;对分站地址
15、进行统一设置。负责监 控系 统软件的日常 维护。包括监控系统主、备机软件安装维护,监控系统图的绘制、修改、上传。负责对 煤 矿安全监 控系统设备、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等的使用、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对 各种仪 器的调校工作 监督、检查。负责 通风 安全计量器具的 检定工作。定期做出检定计划,对检定证书、台账进行管理。负责 向集 团公司上 传监控系统的日报表、瓦斯报警月报表。指 导、协助各区队 安装、 维护监控系统,排除监控系统的各种故障。与其它人员团结协 作,完成科长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监控中心安全监测工岗位责任制负责监控中心日常工作。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
16、时发现、报告、解决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防火、防静电、防雷电、防潮、防尘、防热和防盗工作。中心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确保中心安全。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监控系统数据;严禁任何人在监控计算机上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 、光盘等 ) ,严禁在监控计算机上做与监控无关的事11情。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在机房抽烟、喝水、吃东西、乱扔杂物、大声喧哗等。做好实时监管工作,并做好书面情况记录。对于系统参数的更改,必须在监控日志上填写或要求相关人员在监控日志上填写;发现监控出现异常、故障,必须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情况及处理过程必须在监控日志上填写
17、;发现瓦斯报警、超限及其它参数的异常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情况及处理过程必须在监控日志上填写。负责监控系统日报表的打印工作。每天 8:00 以前打印前一天监控系统日报表,若有瓦斯超限必须填写瓦斯超限分析处理意见, 应包括处理过程及结果,并签字。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通风科安全监测工岗位责任制负责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井上部分的硬件维护。负责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各种设备入井前的试验、联机测试。负责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各种损坏设备的修理、调试,必要时返厂修理。负责全矿各种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等通风安全仪表的定期维护、调校并记录在案。负责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18、、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等通风安全仪表的送检,协助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供通风安全监测设备、材料消耗及使用情况,以便及时计划。专研维修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积极修旧利废,节省材料。负责维修室防火、防静电、防雷电、防潮、防尘、防热和防盗工作。妥善保存易燃、易爆、腐蚀等物品,确保安全。保持维修室、责任区清洁、卫生。与其它人员团结协作,完成科长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区队安全监测工岗位责任制12负责区队所管辖范围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硬件安装、维护。每班定时巡视检查区队所管辖范围内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对分站、传感器、监控线路出现的故障能更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必要时向调度汇报事故原因。根据生产情况对传感器的位置
19、进行调整,对管理卡上的信息进行修改;并及时上报给安全监测技术员使其能够对井上系统进行修改,以便井上下信息一致。保持区队所管辖范围内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分站、传感器、监控线路的清洁。安全监测工操作规程一、要对入井设备的完好状况及功能认真检查,确保入井设备性能完好。二、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三、井下监测电缆的敷设要有适当的驰度,要与动力电缆保持 0.3m 以上的距离, 悬挂点的间距不大于 3m。电缆之间、电缆与设备之间的连接必须符合防爆标准要求。四、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
20、300mm 或吊挂在巷道中。五、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 200mm。风速、 压 差、温度、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映该测点值的地点。设备开停传感器应安设在负荷侧电缆上。六、安装完毕,详细检查接线正确与否,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 15 分钟后进行调整,分站、传感器工作稳定后方可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中心站联机跟踪检验其精度。七、传感器的标校要严格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 10 天一标校。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调校时要反复校正报警点、灵敏度和断电点,并与13中心站取得联系,跟踪
21、调试传感器的精度,尽可能减小误差。八、调校传感器时,首先要用对设备调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九、要定期更换或清扫传感器的防尘装置。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要对传感器载体催化元件及时更换。十、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 612 个月,须将井下部分升井进行全面检修。其中甲烷传感器要送安全检测中心进行检定。便携式检测报警仪检修工操作规程一、便携式报警仪的检修,要根据先简后繁、先外后内的原则,逐步缩小故障部位,再根据参数测试情况,找出故障点。二、清洗传感器网上的煤尘时,应用毛刷去尘,不得使用湿布擦拭,以免损坏检测元件。三、充电回路的故障,一般应检
22、查电源开关、充电二极管以及连接线路是否存在接触不良、损坏等情况。四、电源部分,一般应检查电池是否损坏或电量不足,连接线是否存在虚接、短路、断路等情况,稳压电路元件是否损坏。五、读数显示或报警不准确时,应检查检测元件是否损坏,是否存在接线错误,A/D 转换模块是否损坏,报警模块是否损坏、连接线路是否虚接或断路等。六、更换电池组要整体更换,更换元件时必须关机,防止损坏集成块。七、仪器维修后要进行外观及通电检查,仪器的外观要完好,结构完好,附件齐全,连接可靠,电源电压符合仪器工作要求,并有欠压指示灯,仪器各调节电位器应能正常调节,读数显示清洗无缺陷。八、维修后的仪器必须重新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4附件三:传感器悬挂方法及位置T2T2T1T1T3T3F工作面风流传感器工作面回风流传感器被串工作面进风流传感器3m5m300mm200mm掘进工作面传感器布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