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末报销工作的安排公司各位领导、同事:临近年末,为便于年末结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同事予以支持。1.前期未核销的发票或者退回整改的单据请在 11 月 11 日前递交至营管。11 月 20 日报销这批费用。11 月及 12 月上旬产生的费用请在 12 月 12 日前寄至营管。12 月 20 日报销这批费用。12 月中下旬原则上不再发生费用产生发票。如有请在 12 月 28 日前寄至营管,但只接受审核和做账之用不做报销(1 月报销) 。2016 年发票没有在 12 月 28 日前寄至营管,一律不予报销。2、因公司审核签字流程复杂,请提前计划报销,避开网购邮寄高峰。认真填写审核减少退件。将该结回的各类款项、该收取及上交的各类收入、该支付的各项费用、该取得的发票等抓紧催要办理和落实。3、2016 年度在财务有借款未冲销的员工请在 2016 年 12 月 20 日前办理冲账及还款业务,到期未办理,将在工资中扣除。4、12 月 20 日以后财务进入年终账务清理、入账,报表编制等工作。年终结账事宜纷杂,诸多不便敬请谅解。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财务咨询,敬请各位同事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谢谢! 2016-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