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校: 系(部)别: 专业: 学号: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入学前户口 城镇 农村区号家庭住址 邮编家庭联系电话 号码学生基本情况 是否愿意参加慈善或志愿活动 是否愿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勤工助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申请签名: 学生本人申请签名:家 庭 经 济 困 难 情 况 调 查健全 孤儿 单亲 残疾 军烈属 离异 重病家庭类型 注:1、单亲指一方去世;2、离异家庭注明对方抚养情况;3、孤儿写明监护人的情况收入和民政补贴;4、军烈属及优抚家庭需提供相应证明;5、残疾及重病家庭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姓名 年龄 与学生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2、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家庭人口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 。学生在本地受助情况: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其他情况: 。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名称: 经办人签名:(加盖公章)年 月 日区号民政部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号码家 庭 经 济 困 难 认 定A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B家庭经济困难 民主评议推荐档次 C家庭经济不困难 陈述理由系(部)评议小组组长签字:年 月 日认定意见系(部)意见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系(部)工作组组长签名:年 月 日(加盖部门公章)学校意见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加盖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