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改进管理程序 2015 版1 目的对已发生的不合格或不期望发生的情况应采取纠正措施,以实现持续改进。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已发生不合格所采取改进措施的控制。3 职责3.1 工程部是本程序的归口部门,负责改进措施的跟踪与验证。3.2 各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改进措施,配合工程部实施全公司性改进措施的实施。4 工作程序4.1 工程部根据情况定期对产品不合格报告和顾客的意见(包括顾客抱怨)等与产品有关的不合格内容进行分析,对影响重大或反复出现的不合格,填写“整改通知单” ,通知责任部门。4.2 责任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单通知单后,制定改进措施实施计划,内容包括:消除不合格原因的具体办法、步骤、负责人和完成期限等,改进措施计划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4.3 责任部门负责实施改进措施并记录实施过程及结果。4.4 工程部负责对改进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对于确实有效果的改进作永久性更改,对效果不理想的应重新制定措施直到满意为止。并负责将改进措施的有关信息提交管理评审。4.5 内审、管理评审中发现的不合格,由综合部负责组织跟踪验证。4.6 采取改进措施,应权衡利益、风险与成本。5 记录5.1 JL-13.3.1-2-01 整改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