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房意向书编号: 客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住址: 邮编:认购物业:意向房型:备注 :认购协议1. 本着先到先得的原则,享受优先购买权及享受该阶段的价格优惠, 自愿与开发商签署此意向书,交纳人民币 元整(¥ 元整)作为选房诚意金,成功选房后全数转为房款。2. 此意向书需于 201 年 _月_日前交由 项目接待中心,开发商加盖印章方属有效;逾期未填交则视同弃权。3. 楼盘开始正式发售时,开发商应及时通知认购方签署正式认购书,认购方有义务与开发商办理相关手续,如认购方在此期间取消购买意向,开发商应全款退还认购方所交纳的选房诚意金,并取消该意向协议。4. 如认购方未能按时与开发商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认购方自动放弃上述房源的优先购买权,不再享受此阶段的认购优惠条件,开发商有权另行处置该房源,认购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开发商任何责任。5. 此选房意向书仅为认购方的意向表达,不能作为今后购买具体楼号、房号、房型、面积的依据。6. 正式房屋定单签署后,认购方交纳的选房诚意金计入房价,该协议签署后由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一式叁份,开发商贰份,认购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7. 认购方同意上述说明内文,开发商保留本预约单最终解释权。业务员: 销售经理:开发商:(签章) 认购方:日期: 年 月 日第一联销售(白色) ,第二联财务(黄色) ,第三联客户(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