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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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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页眉.页脚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知识产权及法律保护(2010-2014)第四年专业科目学习教材 .页眉.页脚黑龙江大学2013年 3 月主编:杨建斌编委:王春梅 杨振宏.页眉.页脚目录第一部分 知识产权总论第一讲 无形财产与知识产权1一、财产与无形财.1二、知识产权的含义和范围.1三、知识产权的特征.3四、案例.5第二讲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历史和发展趋势6一、著作权保护制度的产生和发展6二、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7三、商标制度的产生和发展8.页眉.页脚第二部分 文化创作、传播与著作权法律保护第三讲 著作权的含义及其主体.10一、著作权的概念11二、著作权的主体11三、案例12

2、第四讲 著作权及邻接权的保护对象和权利内容12一、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和著作权的内容13二、邻接权的保护对象和邻接权人的权利16三、案例17第五讲 著作权的限制和侵权责任18一、著作权的限制19二、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19三、案例23第三部分 科技创新与专利权法律保护第六讲 专利权与专利权的保护对象23.页眉.页脚一、 发明24二、实用新型25三、外观设计27四、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客体27五、案例28第七讲 专利权的取得28一、授予专利的实质条件28二、专利申请的原则28三、专利申请的文件29四、几种不同的专利审查制度29五、案例30第八讲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30一、专利权人的权利32二、专利权人

3、的义务33三、案例34第九讲 专利权的限制和保护33 一、专利权的限制34二、专利权法律保护的范围34三、侵犯专利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35.页眉.页脚四、受理专利侵权案件的机关35五、案例36第四部分 商标与商标权法律保护第十讲 商标权与商标权主体.36一、商标概述.38二、商标的功能.39 三、商标权概述.39四、商标权的主体.39五、案例 .40第十一讲 商标权的取得续 40一、商标注册申请手续41二、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42三、商标注册申请的初步审定及公告43四、商标异议43五、案例44第十二讲 商标权的保护和侵权责任44.页眉.页脚一、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46二、侵犯商标权的行政法律责任

4、47 三、侵犯商标权的民事法律责任47四、侵犯注册商标犯罪的刑事责任47五、案例48第十三讲 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50一、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51二、中国驰名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52三、驰名商标认定标准54四、案例55第五部分 其他领域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第十四讲 未披露的信息与商业秘密权利保护.55一、未披露信息与商业秘密56二、商业秘密权.57三、商业秘密的保护.58.页眉.页脚四、案例.59第一部分 知识产权总论第一讲 无形财产与知识产权一、财产与无形财产财产(property)是人类社会存在的物质基础,也是法保护的主要客体之一。所以保护财产的财产法是人类法律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作为私法基

5、本法的民法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即财产法和身份法。然而,究竟财产的含义是什么呢?广义的财产概念可表述为:有体物、无体物与有货币价值的权利的总和 。所以,如果同时使用财产和物的概念,则可以说财产是大概念,物是小概念,物是财产的一种。应当注意的是,在民法物权法中所提到的物往往仅指有体物,而不包括无体物。在这里,为了说明问题,使用的物的概念包括无体物。从社会发展趋势上看,物应该包括有体物和无体物。财产所包括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体现的形式种类也很多,如:房地产为核心的不动产和动产,动产可分为有形动产(货物)、无形动产和特殊动产(货币),无形动产可分为商业票据、专利、商标、作品、股票等。.页眉.页脚依据不

6、同的标准,财产可有不同的分类。除动产和不动产的划分以外,财产可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这种划分对如何认识知识产权的本质更有意义。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无形财产在人类财产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何为无形财产呢?无形财产是指无体物和基于无体物产生的有货币价值的权利的总和。应该说最后这种无形财产的观点是科学合理的。无形财产中无体物主要是指商业信誉、智力成果、虚拟物等;有货币价值的权利主要是指债权、商业票据权、股份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应注意的是任何财产上的权利都是财产。二、知识产权的含义和范围知识产权最早出现于 17 世纪中叶的法国,主要倡导者是卡普佐夫。随着社会的发展,无形财产在人们生活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7、,知识产权的概念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各国在称谓上曾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如称“无体财产权”、“智力成果权”等等。1967 年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签订后,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才成为无可争议的用语。我国过去受前苏联的影响,一直使用“智力成果”用语,198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正式使用“知识产权”一词,“智力成果”提法在法学界逐渐被“知识产权”提法所取代。我国目前一般将将知识产权概括为:人们基于自己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一般对知识产权采用列举的方法概括,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 2 条规定了知识产权是指下列各项

8、权利:(1)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与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3)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的发明有关的权利。(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页眉.页脚(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7)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8)一切其他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1994 年达成的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定中关于知识产权部分的协议规定知识产权范围包括:(1)著作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

9、)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这种列举式定义直观易懂和便于操作,但难免有所遗漏。在立法上可暂时使用,从理论上说,不是好的方式。知识产权的范围主要包括:1. 专利权专利权是指由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或其继承人在一定期间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是一种重要的工业产权,当然,也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所以,专利权具有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但有的特征在专利权上是非常淡化的,如权利内容的双重性在专利权上几乎没有体现。1. 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所谓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用以标明自己所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和服务者提供的服务,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同类商品和提供的同类服

10、务相区别的标记。1. 著作权.页眉.页脚著作权是指作者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和。此项权利具有排他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非经著作权人的许可或让与,他人均无权行使。4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不仅仅保护著作权,而且也保护邻接权,何为邻接权呢?各国规定相差很多,概括地说所谓邻接权是作品传播者对传播作品的活动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国际上所称的邻接权,英文为Neighboring rights,原义是指相邻、相近或类似的权利,作为法律上的专门用语,它专指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主要包括:艺术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制者对其录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组织对其广播节目享有的权利。我国还包括出版者

11、对其图书、报刊及其出版作品享有的权利。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主体,但不是全部,在我国知识产权还有:商业秘密权、商号权、植物新品种权、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权、发明权、发现权、科技成果权等。三、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是多种民事权利中的一种,与一般有形财产所有权、债权等其他民事权利相比,它有一些不同的特征。 权利客体的无形性.页眉.页脚知识产权客体是非物质化的劳动产品,即信息类无体物。它的存在不具有一定的形态(如固态、液态、气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没有一定的质量,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实在的具体的控制,而是表现为认识和利用。信息类无体物总是要通过一种物的形态表现出来。如作品内容

12、无形的,但表现出来或者是一本书,或者一幅画,或者是通过其它人们能看见的形式表现出来。技术是无形的,但表现形式可以是产品。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决定了侵权赔偿计算、转让价款计算的特殊性,这些价值的定量计算问题要远比有形财产的相关问题复杂的多。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是知识产权的最基本特征,它是探索一切知识产权问题的出发点。 权利内容的双重性法权利有四个要素:主体、客体、内容和目的。根据权利的目的,可把民事权利分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精神权利是指以非物质的精神利益为目的的民事权利;所谓经济权利是指以物质利益为目的的民事权利。大多数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中既有精神权利,也有经济权利,这与有形财产权一般主要

13、体现经济权利内容有明显的不同。知识产权的精神权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知识产权权利人追求精神利益,如署名、获得荣誉奖等等;第二,当知识产权权利人同时也是成果完成人时,其完成人身份是不能改变的,既使知识产权.页眉.页脚经过多次转让,完成人身份也不能发生变化。知识产权从理论上说也是一种财产权,它的经济权利内容必然是不可缺少的。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权利的行使,可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的经济权利可以转让、继承。 权利的依法认定性知识产权因国家主管机关依法确认或授予而产生,这是由于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所决定的。纯粹无形财产没有形体,不占据空间,所有人不能实际控制,客观上可以由多人使用,所以知识

14、产权专有性必须通过法律确认。知识产权权利人要想正常地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无形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能,一般要依靠法律的特别保护,即通过国家主管机关授予专有权。正因为知识产权要由国家机关认定,所以大部分知识产权的产生要经过申请和批准登记程序,如专利权、商标权等。这既有利于权利的确认,又有利于权利的管理。当然,也有一部分知识产权可以或只能自然产生而不需要履行任何程序,如著作权、商业秘密权等。 权利的独占性知识产权是一种独占性权利,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这一点与一般有体物的所有权相类似。即这种权利为权利人所专有,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权利人以外的第三人不得侵犯这种权利,未经权利人

15、的同意,不能享有或使用这种权利,权利人对这种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转让他人行使,并从中收取报酬。(五) 权利的地域性.页眉.页脚根据现有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有形财产的所有权一般是没有地域限制的,即这种所有权在不同的国家都给予确认。也就是说无论是一个公民从一国移居另一国而转移的财产,还是一个法人因投资、贸易从一国进入另一国的财产,都照样归权利人所有,不会发生财产所有权失去法律效力的问题。知识产权则不是如此,在一国依法取得的知识产权一般仅在本国有效。(六) 权利的时间性对于有形财产来说,只要该财产没有灭失,相应的财产权就存在,当该财产不存在时,相应的财产权就必然消失,这是合理的。而对于无形财产而

16、言,无形财产本身是不会灭失的,如果财产不灭失独占权就存在,则就有问题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旨在采取特殊的法律手段调整因纯粹无形财产的创造、使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既要促进科学文化知识的广泛传播,又要注重保护智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知识产权独占性与无形财产社会性的矛盾。知识产权时间限制的规定即反映了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这种社会需要。绝大多数知识产权的有效期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 20 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也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期是不确定的,如技术秘密的保护期即是如此。四、案例案例: 网络游戏装备的纠纷案情介绍:李某在两年时间里,在一个名叫“红月”的游戏里积累和购买了

17、各种虚拟“生化武器”几十种,这些装备使他一度驰骋在虚拟世界的战场上。2008 年月的一天,当他再次进入游戏时,却发现自己在服务器的账号内所有的虚拟装备丢失,其中包括自己最心爱的个头盔、个战甲和个毒药等物品。于是,李某先与游戏运营商交涉,希望找到盗走其武器的玩家,结果游戏运营商以“玩家资料属个人隐私,不能提供”为由拒绝。李宏.页眉.页脚晨又到公安机关报案,也没有得到解决。他又一纸诉状将游戏运营商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法庭。经法院审理认为,玩家与网络游戏运营商双方形成消费者与服务者的关系,由于原、被告之间没有签定其他的合同文本,双方之间所形成的消费者与服务者的权利、义

18、务关系即应适用我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被告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欠缺,应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应的法律后果。审理法官还认为,关于丢失装备的价值,虽然虚拟装备是无形的,且存在于特殊的网络游戏环境中,但并不影响虚拟物品作为无形财产的一种,获得法律上的适当评价和救济。玩家参与游戏需支付费用,可获得游戏时间和装备的游戏卡均需以货币购买,这些事实均反映出作为游戏主要产品之一的虚拟装备具有价值含量。案例分析:本案纠纷虽然是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决的,但前提是网络游戏的装备属于法律保护的无形财产。思考题:1. 结合案例分析网络游戏装备是否属于知识产权保护对象?2. 知识产权与其他私法上的权利相

19、比有什么特点?参考文献1.吴汉东著:知识产权多维度解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年2.吴汉东等著: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修订版),法律出版社,2005 年.页眉.页脚3.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年4.澳彼得德霍斯著: 知识财产法哲学 ,周林译,商务印书馆,2008 年5.陈旭琴等: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浙江学刊,2004 年第 5 期第二讲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历史和发展趋势一、著作权保护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原始著作权观念的产生印刷术产生以前,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传播,一靠口传、二靠手抄,这必然大大限制了作品的传播,作品的经济权利体现不出来,精神权利也不明确

20、。作品的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虽然偶尔有体现,但那只是个别事例而已。印刷术。特别是 11 世纪毕升的活字印刷术发明以后,印刷业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这时候,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第一次获得了大量复制与传播的手段,书籍出版变成了有利可图的行业,除了官办的印刷出版机构(主要是国子览)外,民间的刻印机构日渐增多。为了垄断某些书籍的印刷销售,防止他人翻印,民间印刷商便开始寻求官府的保护,原始著作权观念由此产生。当时通常的作法是,印刷商将拟印制的抄本或手稿,送给皇帝或他方官员审查,由皇帝或地方官员批复或发布榜文,准其独家印制销售,严禁他人翻印。(二)现代著作权观念的形成和发展.页眉.页脚由封建帝王或地方官吏授权

21、印刷销售图书,以防止印刷商之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一种封建特权。作者一次将手稿卖与印刷人,他(她) 并不能享受此种特权,在许多情况下,他(她)将是受害者。17 世纪下半叶,在英国哲学家约翰米尔顿和约翰洛克等人提出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人生来自由平等”等新思想的冲击下,以王室为中心的封建专制制度开始动摇。经过资产阶级革命,代表新贵族和资产阶级的议会制代替了“君权神授”的君主专制,人们对印刷出版中的封建垄断制度也提出了挑战。1709 年 1 月 19 日,英国议会下院有人提出一项法案。要求在该法案规定的时限内,将图书的复制权授予作者或作品原稿的买主,以鼓励学术创作活动。这项提案于 1710 年 4

22、 月 10 日内英国议会通过。题为授予作者、原稿买主于法定期限内专有复制权、以鼓励学术创作法案,由安娜女王批准实行,故称安娜法令。安娜法令 是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著作权法。它废除了皇家许可证制度,第一次承认作者是著作权保护的主体,作者有权控制和处理自己的作品,有权分享他人使用作品带来的利益。这部法对后来各国的著作权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三)我国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我国封建社会很长,所以,原始著作权观念出现较早,但现代著作权观念却很晚才出现。现代意义的著作权法也是在本世纪初才出现。我国第一部分著作权法是 1910 年(清宣统二年)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这部著作权法是在一些留学西洋或东洋的学者和洋务派

23、人士要求振兴国家的呼吁下产生的。其内容基本上是仿效既美国尤其是日本的著作权法。1915 年北洋军阀政府制定了著作权法,这个法基本上是照抄了大清著作权律。1928 年国民党政府颁布了著作权法。.页眉.页脚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一直未颁布一个完善的著作权法法典。从 1979 年起,开始进行著作权立法的准备工作。经过 10 年时间的酝酿、讨论,前后进行了30 多次修改,提交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十二次、十四次、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最后于1990 年 9 月 7 日终于颁布,于 1991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著作权法颁布后经过了 2001 年和 2010年两次修改,目前正在启动第三次修改。二、专

24、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专利法的产生和广泛传播专利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1236 年英王亨利三世曾经颁发给波尔市的一个市民制作色布 15 年的特许权。继后,英王爱德华三世又授予弗来明人约翰肯特以织布、染布的特权。1367 年又曾经特许两名钟表工匠的经营特权。但是,这时的专利权还仅是君主给发明人的一种特许权,是国王的恩赐物。直到 15 世纪,威尼斯共和国为了发展科学技术来促进它已经发达起来的经济、贸易,于 1474 年 3 月 19 日以立法形式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著名科学家伽利略曾在威尼斯取得了扬水灌溉机械的专利权。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是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登上历史舞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

25、立以后才形成的。1624 年英国实施了垄断法,这个法规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化含义的“专利”法。它规定了发明专利权的主体、客体、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主题、取得专利的条件,专利有效期以及在什么情况下,专利权将被判为无效,等等。这些规定为后来国家的专利法划出了一个基本范围,其中的许多原则和定义一直沿用至今。继英国的第一部现代化含义的专利法之后美国、法国、德国等许多国家相继颁布了专利法。(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各国专利法的发展.页眉.页脚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推动下,各国的专利制度经历一场激烈的更新过程,大多数国家或者制定了新的专利法,或者对专利法进行了根本性的修改。专利制度发生

26、的变化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1.发展中国家加强对专利权的限制;2.专利制度国际化进一步发展。3.逐渐扩大专利保护对象的范围。(三)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在我国,专利思想和专利制度,是在 19 世纪中叶以后,作为一种西方文明,由当时的一批具有改革精神的知识分子和民族实业家介绍到中国来的。我国近代史上第一件专利是 1882 年光绪皇帝赐予郑观应的上海机器织布局的机器织布工艺 10 年专利。我国近代史上的第一个专利立法是光绪二十四年(1898)的振兴工艺给奖章程。 以后关于专利立法有:1912 年辛亥革命胜利后工商部公布的奖励工艺品暂行章程、1923 年 3 月农商部公布的暂行工艺品奖励章程、19

27、28 年 6 月农工商部公布的奖励工艺品暂行条例、1932 年 9 月国民党政府颁布的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等等。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专利法是 1944 年由当时的国民党政府颁布的。1950 年 8 月,即在新中国建立后的第二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公布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同年 10 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公布该条例的施行细则。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至 1963 年 11 月国务院明令废止,历时 13 年。自 1978 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适应全面改革、对外开放和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需要,我国开始筹建专利制度,着手起草专利法。1984 年 3 月 12 日第六届全国

28、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专利法该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专利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专利法于 1985 年 4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1985 年 1 月 19 日国务院批.页眉.页脚准了专利法实施细则。为了配合专利法的实施,中国专利局还针对若干具体问题公布了一系列单行部门规章。专利法颁布实施以来,分别于 1992 年、2001 年和 2008 年三次修改。三、商标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商标与商标法的产生商标的作用,在于区别不同生产者或销售者生产或销售的同类商品。商标又依附于商品。所以,先有商品,尔后才有商标。商标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与发展而出现的。最早的商标可以追溯到我国的

29、宋代。 商标在国外的起源也大体相同。据历史记载,西方商标最早起源于西班牙的游牧部落。他们把烙印打在属于自己所有的牲畜身上,便于交换时同别人的牲畜有所区别。商标的产生有着悠久的历史,但以法律形式把商标作为一种财产权加以保护,尤其是作为一种专有的财产权加以保护,则比商标本身的出现要迟得多。英国虽然最早出现了有关商标保护的判例。但世界上最早建立商标法制管理制度的国家却是法国。1803 年法国颁布了关于工厂、制造厂和作坊的法律,这是最早的商标保护的单行成文法规,也是现代商标管理法律制度的开始。此后,各国先后开始进行对商标保护的立法。(二)商标法在西方国家的发展世界上最早的商标法在法国产生了。但这部法律

30、不是适用全国的法律,对商标的管理也不象现在这样完善,可其对世界法律制度的贡献却是不能忽视的。紧接其后于 1804 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第一次肯定了商标权,将与其他财产权同样地受到保护。半个世纪以后,法国又于 1857 年制定了关于以使用原则和.页眉.页脚不审查原则在内的商标和服务标记的法律,这个法律首次确立了商标注册制度,也是世界上最早通行全国的商标法律。1862 年英国颁布了商品标记法,1875 年又颁布了商标注册法。虽然英国创立商标法要比法国晚但在内容上却比法国商标法先进而完备,对后来的美国商标法和日本商标法的影响很大。美国在 1870 年开始制定美利竖合众国联邦商标条例。这个商标法受到英国

31、商标法的很大影响。1905 年作了大幅度修改,以后又作了 8 次小的修改,逐步形成完备的现代化的商标法。1946 年 7 月 5 日,美国又制定了新的商标法。目前使用的就是这部商标法。美国商标法除了这个联邦商标法外,还有州商标法,这点同英国和法国商标法不同。德国最初的商标法是1874 年颁布的商标保护法。(三)商标法在中国的发展商标在我国的出现和使用虽然很早,但对商标实行法律管理却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1904 年清政府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商标法,即商标注册试办章程,1913 年北洋军阀政府制定了商标章程草案。又因受到帝国主义的干涉而没能颁布实施。1923 年北洋军阀政府颁布了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

32、。国民党政府继承封建政府的衣钵,于 1930 年颁布了一个商标法,1932 年颁布了商品分类表,以后又作了几次修改。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商标立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1950 年 7月政务院颁布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和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63 年国务院公布了商标管理条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经济建设逐步走上正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商标管理制度也日渐得到恢复。1979 年 11 月,国家正式恢复了商标统一注册的制度。1982 年8 月 23 日国家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标,该法于 1985 年 3 月 1 日正式实施。该商标法先后于 1993 年和 2001 年两次修改,目前第三次

33、修改已经处于全国人大讨论通过阶段。参考文献1.胡朝阳著:知识产权的正当性分析,人民出版社,2007 年.页眉.页脚2.美阿尔温 托夫勒著:第三次浪潮 ,朱志焱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 年3.刘春田:知识产权法(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 年版第二部分 文化创作、传播与著作权法律保护第三讲 著作权的含义及其主体一、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也称版权,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著作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二者均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广义的著作权包括邻接权,狭义著作权仅指作者对作品享有的权利。二、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的主体即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人。著作权人

34、包括作者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中,作者是最基本的著作权主体,著作权属于作者也是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页眉.页脚作者是指创作作品的公民。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对于作者身份认定,我国著作权法第 11 条第4 款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一)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主体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对于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我国著作权法第 13 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35、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二)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主体职务作品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一般的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职务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两年的期限从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2、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或法律、政治法

36、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3、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职务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并享有著作权人的权利。(三)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主体.页眉.页脚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片段或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和编排体现独创性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四)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主体委托作品是指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对于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合同有约定的依其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未订立

37、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五)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作品的著作权主体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导演、编剧、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而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此外,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对这类作品的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条例第 13 规定: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三、案例案情介绍:甲广告公司将其设计的回家公益性广告招贴文案张贴在北京地铁车厢门上,在该广告招贴上有一首以“回家”为主题的小诗,其内容为:曾

38、几何时 我们因为奔波事业 陶醉爱情 照顾子女而冷落了终生操劳的母亲 回家 看看母亲最欣慰的笑容吧哪怕只打个电话该小诗系该公司职工 A 接受公司指派独立创作完成。其后,甲广告公司发现,在母亲节期间,某购物中心在商场人口处的电子屏幕上每隔 10 多分钟就显示二次与甲公司回家.页眉.页脚广告词中小诗的前 31 个字相同的文字,后面还承接一句“现在,难道您还不想为她做点什么”为此,甲广告公司以某购物中心侵犯其广告作品著作权为由提起诉讼。案例分析:文字作品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之一。本案涉及的广告词虽然只有 31 个字,但具有独创性,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字作品。而且,该作品系甲公司职员接受工作任务而完成

39、的作品,属于职务作品,甲公司职员 A 依法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某购物中心既未经甲公司职员 A 的同意,也未支付使用费,擅自使用他人作品中的大部分文字和语句,已构成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思考问题:1、什么是著作权?公益性广告的广告词有无著作权?2、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是如何规定的?参考文献1、刘春田:知识产权法(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 年版;2、刘春田:知识产权法(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9 年版;3、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第四版),法律出版社 2011 年版;4、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第五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9 年版;5、王

40、迁:知识产权法教程(第三版)(21 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 年版;第四讲 著作权及邻接权的保护对象和权利内容.页眉.页脚一、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和著作权的内容(一)著作权的保护对象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即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所谓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应当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作品是作者表现和宣泄思想或感情的一种方式是创造性智力劳动的结晶,作品中融合了其风格、思想、观点、爱憎。体现了作者的人格,但作品本身不是思想或感情,感情本身须和表现形式结合,仅有思想没有形式不予保护,法律保护的是感情的表现形式

41、即作品2、应当具有独创性。独创性指作品必须是由作者经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并在作品中反映出作者的思想、风格、手法、技巧等。创作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具备两个特征:一是应有认识和表现客观世界的行为,二是通过该行为直接产生作品的后果,仅有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而无创作行为,只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意见,进行物质帮助和其他辅助活动,都不是创作。抄袭、剽窃的作品不具有独创性,不予保护。3、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且符合法律规定。这一点一方面要求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成果,另一方面要求作品的内容合法,并且采用法律规定的表达形式。4、可以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42、复制指可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象、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而且,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或复制多少,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页眉.页脚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我国著作权法还明确规定某些作品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具体包括: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

43、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此外,著作权的行使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著作权的内容1.著作人身权(1)发表权发表权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具有如下特点:1、发表行为完成发表权行使完毕;2、通常需和其他著作财产权一起行使;3、作品涉及第三人的,发表权的行使通常受第三人权利的制约。(2)署名权署名权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在作品上署名表明谁是作品的作者及著作权的归属,只有作者才享有署名权,非创作者不能在别人作品上署名。作者在行使署名权时,可以署真名、假名、笔名、艺名、别名,甚至不署名。(3)

44、修改权修改权指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权在内容上包括对作品内容的修改和对作品文字的修改。.页眉.页脚(4)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作者不但有权禁止他人对作品进行非法修改,还有权禁止他人对作品的观点、内容、形式和情节等进行歪曲和纂改,主要表现:割裂、肢解作品;去掉作者观点,加进自己观点;曲解作者原意,断章取义。2.著作财产权(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8)信息网络传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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