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陈 列 活 动 协 议 书 甲方(经销商全称): 乙方(零售店全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合作优势,共同推进商场的陈列管理,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陈列产品: 陈列时间: 第一条:乙方同意有以下责任: 1、乙方同意给甲方产品一个特殊的陈列位置,以增强促销效果,增强销量。 陈列位置: 陈列方式: (选择货架陈列、端架陈列、堆头陈列等)。 陈列面积: (可注明长、宽、高等尺寸、单位等) 2、在协议期间内,乙方允许甲方人员了解本次活动的进展,允许拍摄照片。 3、活动期间甲方将每月对乙方组织 次调查,如不合格次数达到 3次,将取消陈列费。
2、4、乙方应对甲方付给的促销费用提供发票,若是赠品,应提供赠品签收单。 第二条:甲方同意有以下责任: 1、为乙方提供最充足的货源保障。 2、由甲方业务主管,业务员提供有关指导。 3、甲方产品的宣传材料。 4、在促销活动结束后,支付陈列费用 元(需大写),或支付同等价值的产品 箱。 5、甲方将不定期监督本次活动的进行。 第三条:终止协议条款: 1、乙方如不能履行上述条款,即取消本协议,甲方不亦支付陈列费用。 2、乙方歇业或其他原因不正常营业,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 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业务主管: 委托代表: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