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成本核算的改革一、将成本核算与成本目标管理结合起来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逐渐推行,为适应医院推行院内经济责任制的需要,必须通过加强成本控制,将成本核算与成本目标管理相结合。传统的医院成本核算方法重在事后的综合反映,成本核算时间与成本形成时间脱节,不能及时揭示成本差异。 随着成本目标管理的推行,成本核算的着重点必须从事后核算转移到事前、事中控制上,以充分发挥成本核算在降低成本费用和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根据成本目标管理的要求,在那些具备条件的医院,实行目标成本会计。这种成本会计,要求健全各种消耗定额,制定计划价格,编制费用预算和各种服务项目的目标成本(标准成本、定额成本),作
2、为控制成本的依据:在医院经营过程中发生费用时,要及时组织成本差异的核算,并分析成本差异的原因,以便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成本,实行成本预防性管理:在这种成本会计制度下,医院及其部门的实际成本是由目标成本和成本差异组成的。实行目标成本会计,对医疗成本、药品成本、管理费用和服务项目成本等账户,均按实际采购、加工及相应的人工成本的标准成本记账。设置“药品价格差异”和“ 服务项目成本差异”等账户,“药品价格差异”是用来反映本期药品实际总成本与实际药品收入的标准总成本的差异,该账户下设“药品费差异”、“采购费差异”、“储存和损耗费差异”、“ 降价损失费差异”和“ 自制(配)药品费(包括原材料、包装、药检等)
3、差异”等 5 个二级账。“服务项目成本差异”则用来反映保障服务科室在医疗服务支出过程中发生投入的成本与实际提供的服务所产生总成本的差异的发生额和结转额。这两个差异账户的借方归集差异的发生额,贷方登记差异的结转额,不利差异记蓝字,有利差异记记红字,月末,将账户借方发生额全部结转到相关“收入”账户的借方,这样,可简化核算并正确考核药品、服务提供部门当期工作质量对成本的影响。 二、把成本核算与医院经济责任制结合起来 医院必须加强成本核算,改革过去那种在成本责任上“大锅饭”式的医院成本核算制度,实行责任成本核算,把成本核算的着重点从单纯计算医院总成本转移到计算各责任单位的成本费用上,以确定责任单位的工
4、作成绩和经济效果,否则院内经济责任制就会失去科学的管理基础。这就要求医院及院内各部门要按经营组织形式、成本费用开支的权力和责任,确定成本责任层次,建立成本责任单位,组成一个纵横交错的责任成本体系;在实行目标成本会计的基础上,将医院的费用和服务项目成本的预算,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形成责任成本预算,使各责任单位明确各自的目标成本和应该完成的任务:各责任单位领用材料,互相提供医疗服务或劳务,应根据责任分清的原则,按标准成本计算并入账,以便正确核算和考核各责任单位经营成果;中,应按成本责任归属来记录、计算、归集、报告各种成本差异,使成本资料不仅能说明成本超降的原因,而且能直接回答成本的超降是与哪些责
5、任单位的服务与劳务质量有关。这就为正确评价和考核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成绩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做到奖惩有据,赏罚合理,从而开创人人关心降低成本费用、千方百计提高医院经济效益的新局面。 根据责任成本核算的要求,医院级财务部门应设置“医疗费用差异”账户,并在该账户下设置棋盘式二级账,按责任单位分专栏反映各类医疗费用差异数,以便了解责任成本核算的执行情况。 各责任单位为了了解本身责任成本差异额及其原因,掌握医院的费用和服务项目成本的预算的执行情况,反映在医院资金占用水平,应设置“医疗成本、医疗费用差异和服务项目成本联合明细账”。月末或旬末,各责任单位应编制责任成本预算执行报表,反映本单位的标准成本和偏离标准
6、的差异,并根据例外管理原则,重点剖析例外差异,使上一级和责任者本身明确责任成本预算执行情况,了解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决定采取何种措施调节当前的实际经营行为与业务流程。 三、医疗部门成本与服务项目成本应分开核算 在医院成本核算改革中,应将医疗部门成本与服务项目成本严格地区分,使成本核算适应成本预测、决策和分析的需要。医疗部门成本是医院各医疗业务部门的直接成本,而服务项目成本是无业务收入的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后勤部门的管理费用和服务保障部门的辅助费用。这些支出对医院而言是一种间接成本。医疗部门成本与服务项目成本一般是属于医院不同的成本性态。前者与医院收入的多少有直接的关系,即取决于就诊病人的数量并直接
7、表现为正比关系;后者在一定范围内同医院收入数量增减无关,与使用部门和业务部门成比例关系。由于两者成本性态不同,成本控制方式也不一样,在成本会计上理应将医疗部门成本与服务项目成本区分开来,并对它们采取不同的核算方式,尽量减少无效的工作量,为医院改善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提供有用的信息。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成本会计管理职能的作用,适应成本预测、决策和分析的需要,以满足医院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按照医疗部门成本与服务项目成本分开核算的要求,应设置“医疗支出辅助费用分摊”和“ 辅助费用”两个账户,将医疗部门应分摊的服务项目成本费用记入“医疗支出辅助费用分摊”的借方,如直接和间接的管理费用及其他支出等,月末从贷
8、方全部转出。保障服务且无实际收入部门的投入成本,包括医疗与非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均记入“辅助费用” 借方,月末全部转出。 上面所提出的成本核算改革的尝试方案,是在目标成本会计的基础上,以计算责任成本为主,各部门应分摊的成本费用为辅,直接成本计算与完全成本计算相结合的一种新模式。笔者认为,这一计算方法比较简便,有利于加强医院成本核算工作的开展。 医院会计的特点】医院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医院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专项补助和开展医疗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两部分组成。医疗是非盈利、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单位。 (1)医院会计实行基金制会计原则。医院资金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以提供社会
9、医疗服务保障为目的,必须按照规定的资金用途使用。会计核算要反映各项基金按预期目的运用的结果。 (2)医疗会计要适应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 (3)会计核算以收支结余核算为中心。医院资金不具有盈利性和增值性,医院会计不进行盈亏核算,也不要求进行成本核算,只进行有关资金的收支结余的核算。 (4)医院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根据医院经济活动特点,为正确反映各个会计期间实现的收入和应负担的费用,从而确定各期的财务成果,医院会计的记账基础实行权责发生制。 (5)医院会计存在对外投资的核算管理。医院可举办非医疗服务的商品经销和生产单位,可进行购买国家债券等对外投资。因此,医院会发生对内、对外投资和投资收益的核算。
10、1、门诊收费处报来门诊收入日报表的处理 借:现金 贷:医疗收入 药品收入 2 、某日总务科交来处理废品收入 借:现金 贷:其他收入 3、某日用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 借:现金 贷:银行错款 4、某日住院处交来住院病人预交金 借:现金 贷:预收医疗款 5 、某日职工借差旅费 借:其他应收款 贷:现金 6、将现金存入银行,并收到银行进账单 借:银行存款 贷:现金 医院常见的银行存款核算、上级单位拨入本月财政补助款借:银行存款贷:财政补助收入 、开出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根据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的付款通知,支付上月电费(其中包括医疗部门用电、药品部门用电、管理部门用电)
11、 借:医疗支出 药品支出 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1-01-26 14:10: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卫生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其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 8 号)和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我们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附件:
1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政部 卫生部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附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 8 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条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第四条 基层医疗卫
13、生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第五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取得收入,努力控制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准确进行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防范财务风险。第六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 、集中管理” 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基层医疗卫
14、生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部门集中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财务核算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可实行会计委托代理记账。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第七条 预算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第八条 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核定任 务、核定收支、 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政府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界定服务功能,明确使用适宜设
15、备、适宜技术和国家基本药物,核定任务和收支的基础上,采取定项定额或绩效考核等方式核定补助,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地方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九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批复。第十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第十一条 经批复后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是保障其履行基
16、本医疗卫生服务职能、衡量有关部门核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预算。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要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予以调整。第十二条 年度终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调整。第十三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绩效考核,并按要求报
17、送绩效考核报告。主管部门每年都要结合核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分析和评价预算执行效果,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财政部门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预算安排和结算的重要依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及时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收支与财政核定的收支预算之间的差额及其变动原因,对不合理的超收或少支,应用于抵顶下一年度预算中的财政补助收入;对不合理的欠收或超支,应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四条 实行财务集中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由财务集中核算机构会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报预算决算。第三章 收入管理第十五条
18、 收入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第十六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一)医疗收入,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住院收入。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 术收入、 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一般 诊疗费收入和其他门诊收入等。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 术收入、 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 药品收入、一般诊疗费收入
19、和其他住院收入等。(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基本建设补助收入、设备购置补助收入、人员经费补助收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等。(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等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四)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第十七条 医疗收入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第十八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第十九条 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
20、及时结算。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现金收入不得坐支。第四章 支出管理第二十条 支出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第二十一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支出、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其他支出和待摊费用:(一)医疗卫生支出,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医疗支出和公共卫生支出。1.医疗支出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材料成本、维修费、其他公用经费等。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 积金等。其他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21、水费、 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 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2.公共卫生支出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材料成本、维修费、其他公用经费等。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 积金等。其他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 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 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二)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和设备购置支出。(三)其他支出,即医疗卫生支出、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罚没支出、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损失等。(四)待摊费用
22、,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组织、管理医疗活动等所发生的需要摊销的各项费用。期末将待摊费用合理分摊到有关支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第二十三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23、应当责令其改正。第二十四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第二十五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 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家关于药品采购的有关规定。第五章 收支结余管理第二十六条 收支结余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业务收支结余和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当期各类收支结余计算公式如下:业务收支结余= 医疗收入+ 财政基本支出 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医疗卫生支出-其他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财政项目支出补助收入- 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第二十七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于年末将业务收支结余扣除限定用途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24、后,转入结余分配,年末结余为正数的,可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等专用基金,剩余部分转入事业基金;年末结余为负数的,不得进行分配,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和分配结余。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统筹安排使用。第六章 资产管理第二十九条 资产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严格禁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外投资。第三十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变现
25、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期限超过 3 年以上,确认无法收回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核销。存货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储存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和其他材料等。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变质、毁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 换新” 等管理办法,并建立辅助明细账,对各类物资进行数量、金额管理。低值
26、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制药品、材料按成本价入库,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 1000 元及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 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分为四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大型医疗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建和租赁,
27、要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经过科学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第三十二条 在建工程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按规定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按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做好工程概、预算管理,工程完工后应尽快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并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第三十三条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记入固定资产;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记入
28、当期支出。第三十四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规定的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第三十五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入的单独计价的应用软件及其他财产权利等。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第三十六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者发生固定资产毁损时,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理。转让无形资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第七章 负债管理第三十七条 负债是指基层医疗卫
29、生机构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应付账款、预收医疗款、应缴款项、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付社会保障费等。第三十八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第三十九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借入偿还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长期借款,不得发生融资租赁行为。第四十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病人预交金管理。预交金额度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合理确定。第八章 净资产管理第四十一条 净资产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第四十二条 净资产包括固定基金、事业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余)和未弥补亏
30、损。(一)固定基金,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形成的资金占用。(二)事业基金,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设置的用于弥补亏损的净资产。包括从结余分配转入资金(不包括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资产评估增值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对事业基金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如事业基金滚存较多,在编制预算时应安排一定数量的事业基金。(三)专用基金,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医疗风险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其他专用基金等。医疗风险基金是指从医疗卫生支出中计提、专门用于支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医疗风险保险发生的支出或实际发生的医疗事故赔偿的资金。提取的
31、医疗风险基金不得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 1%。具体比例可由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职工福利基金是指按业务收支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专门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的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对职工福利基金和医疗风险基金的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对于职工福利基金和医疗风险基金滚存较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降低提取比例或者暂停提取。奖励基金是指执行核定收支等预算管理方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年度终了对核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合格后,可按照业务收支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基金,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绩效工资的实施用于职工绩效考核奖励。其他专用基金是
32、指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专用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四)财政补助结转(余),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历年滚存的有限定用途的财政补助资金。(五)未弥补亏损,即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第九章 财务清算第四十三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第四十四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 债权、 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
33、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第四十五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财政补助经费指标。(二)撤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三)合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四)分立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单位,并相应划转财政补助经费指标。第
34、十章 财务报告与分析第四十六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书面文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月度、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告。第四十七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基本建设收入支出表、净资产变动表、绩效考核表、有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第四十八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资产变动情况、基本建设情况、绩效考评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5、第四十九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单位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净资产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经费占医疗卫生支出的比率、公用经费占医疗卫生支出的比率、收支结余率、资产负债率、支出构成及次均费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根据本单位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第十一章 财务监督第五十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接受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36、。第五十一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监督包括预算管理的监督、收支管理的监督、资产使用管理的监督等主要内容。采用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等监督方式。第五十二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会人员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提出意见并向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第十二章 附 则第五十三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第五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卫生部备案。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由财政部、卫生部
37、负责解释。第五十六条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本制度执行。第五十七条 本制度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1998 年 11 月 17 日财政部、卫生部发布的医院财务制度(财社字1998148 号)同时废止。在此次出台的 5 项制度中,财政部和卫生部还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量身定做了一套单独的财务、会计制度,以适应其业务特点,财政部单独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在就新制度答记者问中表示,专门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主要是考虑到医改意见及实施方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8、与公立医院提出了不同要求,以及新形势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在政策和管理上存在的较大差异。职能定位更明确在新制度出台之前,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用的是 1998 年发布的医院会计制度。北京市卫生局财务处萧潇告诉记者,在北京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为原来的一级医院改制而成,沿用的是医院会计制度。随着医改的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财政资金保障力度逐步加大。新制度明确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主要由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构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已产生显著差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责任也日益凸显。财政预算资金投入比重加大,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更多地强调收支活动的预算管理,
39、在会计核算流程中也清晰反映了各种补偿渠道的资金流程。此外,在补偿政策、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都明显有别于公立医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系副主任张琦认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内容相对单一、业务量较少,并不依赖病人所付的钱,因而在核算要求、成本管理上都不同于公立医院。账目更清晰新出台的制度对不少科目进行了调整,或出于简化核算的需要取消了旧科目,或增加了一些科目,或将几个科目进行了综合,从而使结算更合理,账目更清晰。根据新医改相关精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主要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且实行零差价,因此不再将药品收支作为一级会计科目单列,而将“药品收入”和“药品支出”分别纳入“医疗收入”和
40、“医疗卫生支出”等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新增“待结算医疗款”科目,主要针对“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该科目设置“门诊收费”和“住院收费”一级明细科目。在病人结算医疗款时,应由医疗保险机构负担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门诊病人或住院病人的医疗款金额计入“待结算医疗款”科目。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关于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能定位,在“医疗卫生支出”科目中,专设立医疗支出和公共卫生支出科目。此科目的设置方便政策制定者和管理部门了解情况、进行监管并做出下一步决策。医院现金流量管理的必要性医院是以病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兼具公益性和经营性的社会卫生组织。随着我国加入 WTO 和医疗卫生体
41、制改革的深化 ,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加上药品价格逐步下降。 医疗服务价格上升有限, 同时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使医院的应收医疗款逐年上升。其中现金是所有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诱惑力最大的资产, 最容易被人挪用和侵吞的资产。医院应在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各项规定的基础上,加强现金流量管理, 向管理要效益, 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营成本, 提高医院综合竞争力。 加强医院现金流量管理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入, 对医院经济管理的进一步展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政部虽然并不强制事业单位编制现金流量表,但作为现金流入流
42、出较频繁、经营活动较活跃的医疗卫生机构,仍应注重对现金流量情况进行必要的分析和探讨。现金流量的多少, 直接影响医院正常的经营活动, 是关系医院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对医院经济活动开展现金流量分析是现代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 降低医院财务风险 现金流量管理根据医院的资产负债表的相关指标, 可计算和分析医院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相关财务指标, 进而分析其现金的周转能力和偿债能力; 同时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关现金流量分析 , 及时、准确地掌握医院当期现金流入的构成部分以及各部分流入量合计, 以考察医院当期是否有足够的现金净额偿付到期的债务, 以达到降低医院财务风险的目标。 (三) 衡量医院业务收
43、支的准确性 现金流量管理通过现金收益比率可反映医院当期实现收支结余的可靠程度。若该指标大于 1,反映现金流量净值高于当期收支结余,医院的收支结余有足够的现金保障;反之,则没有足够的现金流入作为保证。同时医院可从现金流量角度分析医院偿付债务的能力, 可及时了解医院当期取得的现金收入,在满足医疗经营活动所需现金支出后,是否有足够的现金偿付到期债务。 (四) 提供可靠的决策信息 现金流量能对医院经营活动、资金周转情况、偿还债务能力、实际支付能力和投资情况等方面提供更准确可靠的信息, 有助于预测医院未来的现金流量, 以加强医院的资金管理, 使医院的经营决策更具实效。比如通过现金流量分析,可以更准确地了
44、解医院收支结余的质量;可以加强对应收医疗款的管理,加速资金的回收 ;可以加强对药品和卫生材料消耗的控制,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流出;可以在投资上开展成本效益的分析,避免投资的盲目性。 (五) 拥有强大的预警能力 现金流量分析作为医院现金流量管理的重要手段和信息来源, 能够提供医院在一定时期内现金的来龙去脉及现金余额变动的会计信息,有助于评价医院的财务弹性和资金流动性, 有助于预测医院未来的现金流量。 医院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核算随着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医院作为独立运营的经济实体,其与企业运作的界限已越来越不明显。除获取政府少量的专项拨款外,医院绝大部分的收入来自其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而这些收入用来支付医院
45、的日常开支、偿还借款以及提升服务水平等。由于医院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使得其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性质的企业,在价格制定、规模扩张等方面均要受到政府一定程度上的控制。医院这种半公益性半社会化的角色,给其会计核算带来困难。我国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是财政部、卫生部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我国医院的特点,于1998 年 11 月 17 日颁布并于 1999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这套会计制度自颁布实施以来,对于规范医院的财务管理、提高医院的会计核算质量均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鉴于医院会计的运作已经越来越接近企业,其会计核算理应与其他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有所差别,特别是作为医院医、产、研基础的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更应保证其真实性。 一、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核算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与现实脱节 在现行医院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 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 800 元以上,使用期限在 1 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 1 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